Saturday, 20 April 2024

吴健南《星洲网》专栏评论: 扎希宣誓书或引发宪政争议

吴健南《星洲网》专栏评论:
扎希宣誓书或引发宪政争议




❝扎希的这项可大可小政治动作,也可被视为代表巫统内部的一些纳吉支持者,以进一步巩固他的内部领导权威,并向首相安华宣泄他们的强烈不满,甚至作为最后提醒随时一触即发、一拍两散。❞

本文是曾活跃于政治圈近20年的前马华领袖而今完全专注于律师执业的吴健南2024年4月19日08:00时分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扎希宣誓书可能引发的宪政争议。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千呼万唤始出来,原来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早前告知法庭的所谓重要人物的支持宣誓书,竟然是来自堂堂国家第2号人物扎希!

扎希揭露他看过前元首宽赦令附录

根据扎希在其4月9日所作出的一份宣誓书揭露,他本身的确曾通过东姑赛夫鲁手机看过有关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志期1月29日的宽赦令附录,允许纳吉从狱中减刑成居家服刑。

虽然这份宣誓书表面上只是作为支持纳吉早前所提出的一项民事案申请,即要求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联邦宽赦局、首相署(掌管司法及制度改革)部长和法律事务总监,公开有关相信被有关当局特意隐瞒的宽赦令附录。但从更宏观的宪政精神、内阁集体负责惯例和当前团结政府的稳定性的角度而言,却是一语掀起千层浪,可能带来很广泛和严重的冲击。

首先从最直接的民事举证程序而言,一般上根据证据法令第73A条文或法庭规则,一旦任何关键证物或文件涉及真伪性的争议,则必需符合以下2条件才能被法庭接纳:1。提呈文件正本;和2。传召文件制造者作为证人确认。

前元首若为某民事案作证, 史无前例

但是由于有关宽赦令附录的制造者涉及前任元首,虽然我们的宪法没有明文阻止前任元首受邀为某民事案件的审讯作为证人。从国内史而言,如今一旦发生还是史无前例的。

当然,另外还有一些可以免除前任元首出庭的可能替代方案,包括作为被告的安华政府,可直接通过总检察长直接表态是否认同有关文件的真伪,或考虑也入禀有关前任元首的宣誓书进行确认。

纳吉宽赦案暴露宪法另一灰色地带

但进一步往深一层看,此案可能暴露的是另一个更大的宪法争议或灰色地带,即元首针对任何囚犯所作的宽赦令决策,究竟是完全根据本身斟酌权,还是必须听取首相的劝告?

早前当纳吉获得一半的减刑后,安华和其内阁的主要立场是,那是特赦局或国家元首的权限,并超越了首相或政府的权限。但事实是否如此?

根据联邦宪法第40条款,国家元首在执行宪法或法律底下一般职务时,都必需听从首相或内阁的劝告。除非在以下事项,则有本身斟酌权:1。委任首相;2。不同意解散国会的要求;及3。要求召开统治者理事会会议。

所以,很明显的,有关特赦囚犯刑罚的事项,并没有明确列在元首可使用本身斟酌权的例外事项。

特赦囚犯是元首还是特赦局的权限?

而另一关键制度问题,即这究竟是元首还是特赦局的权限?

宪法第42条款和一些案例(Superintendent of Pudu Prison v。 Sim Kie Chon [1986] 1 MLJ 494,我们的最高法院曾下判指,特赦局只是一个提供劝告而本身无法作出决定的机构,并提告劝告给元首或各州统治者以执行有关特赦权力。

而安华本身的案例,包括于2018年获得时任元首的全面特赦而出狱,也是希盟首次改朝换代和敦马担任首相2.0时,所一手推动的。

此案曝露前史无前例的4大重要争议

所以综观这个微妙的体制程序,此案所可能暴露的非常重大或史无前例争议在于:

 ⬤  1、前任元首是否的确有作出有关特赦令附录的决定;

 ⬤  2、若有,在作出有关决定前,是否必须听从首相的劝告;

 ⬤  3、首相有否或可否隐瞒或推翻有关元首的决定。

 ⬤  4、现任元首能否检讨前任元首在这方面所作决定。

更严重的是,从内阁集体问责的角度而言,副首相扎希在此案跟安华政府内的其他部长和重要单位,包括内政部长、司法部长、贸工部长、总检察长、监狱局等的严重质疑和对立,肯定已进一步加剧希盟和巫统的内部分歧,并打击各界对现有团结政府稳定性的信心。

扎希的这项可大可小政治动作,也可被视为代表巫统内部的一些纳吉支持者,以进一步巩固他的内部领导权威,并向首相安华宣泄他们的强烈不满,甚至作为最后提醒随时一触即发、一拍两散。

安华必须迅速表明政府立场不能含糊

当然,安华本身一贯模棱两可的领导态度,相信也是激化此问题的其中关键因素。

首先,正如上文所言,他不该直接漠视宪法和过去本身案例,把话说死指纳吉是否获得特赦是元首或特赦区权限,并超越首相和内阁权限。这可能可一时向巫统或部分纳吉支持者交差,但终究经不起时间和民智的考验。

再来,倘若他一早即直接坦坦荡荡地向时任元首或国人表明其在纳吉案的特赦劝告立场,是否就能避免出席如今的尴尬局面,乃至宪政僵局?

更重要的是,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首相的安华,如今在此事必需果断和迅速表明本身内阁立场,包括是否有涉及隐瞒有关前任元首的特赦令附录,以及是否同意有关居家服刑决定。若继续迟疑,或继续纠缠在这个完全没有必要的民事申请,只会进一步打击各界对其个人领导和诚信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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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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