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April 2024

《当今大马》分析: 法律允许"居家服刑"? 一文看懂纳吉想捉住的救命索

《当今大马》分析 :
法律允许"居家服刑"?
一文看懂纳吉想捉住的救命索

 


本文是《当今大马》(华文版)2024-04-20 11:48 刊出(2024-04-22 11:54更新)的一篇针对纳吉申请“居家服刑”司法审核的分析文章。原标题:法律允许“居家服刑”?一文看懂纳吉想捉住的救命索。全文和插图如下——

前首相纳吉通过司法审核申请,寻求核实第16任国家元首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从而将剩余6年监禁刑期改为居家服刑。

根据纳吉,特赦令附录说明,他可以居家服刑完成剩余的6年监禁刑期。

纳吉要求法庭谕令政府七造——包括内政部长、总检察长、特赦局、联邦政府等说明这份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现有法律框架下真有条文允准“居家服刑”吗?《当今大马》将在本文梳理与厘清。

“居家服刑”究竟是什么?

理科大学政策研究中心的犯罪学家孙德拉莫迪(P Sundramoorthy)解释,民主社会的居家服刑是指命令个人在家中拘禁一段时间,有特殊理由才能离开家,例如求医或上庭。

孙德拉莫迪告诉《当今大马》,居家服刑者一般需要取得许可才能出外。

一般上,居家服刑者必须遵守宵禁,必须在特定时间待在家中,或必须在家里过夜。

“电子仪器如电子脚镣会用来监视他们的行动。”

“这些仪器可以追踪他们的位置,确保他们待在受限的地理范围内。”

居家服刑者可以离家工作、上学、求医或出席其他活动,但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返家。


谁可以申请居家服刑?有什么条件?

答案可能会让许多人惊讶,因为在马来西亚没有人可以申请或要求居家服刑。

刑事律师吴佳豫(Goh Cia Yee)澄清,大马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的条文,也没有相关申请程序。

大马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条文?

是的,我们没有相关法律条文。

吴佳豫指出,大马的法律框架不存在用“软禁”(house arrest) 或“居家服刑”(house detention)来替代监禁的做法。

律师兼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赞同上述说法。他补充,大马目前没有关于居家服刑的法律或附属条例。

“我没有听说过有任何法案提呈国会,以设立所谓‘居家服刑’的条例。”

“在没有适当的法规或法令下,任何人都不能申请居家服刑。这完全违背了法治原则。”

是否存在类似的法律条文?

根据律师邱进福,1995年监狱法令第43条文允许囚犯“有准证”(on licence)下获释,但这仍“受制于部长所设定的规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事情就落到了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的职权范围。

上述条款还阐明,当局可以在“准证”上写明获释囚犯必须遵守的各项“条件”。

今年3月,政府原则上同意让服刑4年及以下的囚犯,通过居家拘留的方式实施释囚特许计划(PBSL),以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况。

内政部长赛夫丁说,内政部正在从相关法律的角度研究这项举措的执行方式,以鉴定是否需修改现有的法令和条例。

伊斯兰传教士旺吉(下图)在2014年9月10日被控侮辱雪州苏丹沙拉弗丁,并在2023年9月25日罪成,开始服刑。他今年1月1日通过申请释囚特许计划,提前出狱
 

旺吉的律师赛夫(Saiful Izham Ramli)告诉《当今大马》,释囚特许计划允许囚犯在监狱外生活,行动范围受限,从事任何活动都必须征求许可。

“旺吉不属于软禁,而是有证件下获释。一般上,囚犯会透过律师来申请有证件获释。”

“监狱局会决定是否批准。一般上,监狱局会指派这些囚犯为企业工作,雇主就会提供住宿。”

“囚犯也必须每月到假释局报到。”

纳吉也在“有证件获释”的名单里吗?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下图)在3月4日出面辟谣,保证纳吉不在获允居家拘留的名单中。
 

他解释,这项措施仅涵盖刑期不满4年、乐龄人士、孕妇与身障人士。

赛夫丁当时批评部分媒体的叙事具有恶意,即所谓推行‘居家拘留’旨在让纳吉回家拘留。

没有法律条文,特赦可以涵盖居家服刑吗?

吴佳豫与邱进福都对这情况感到担忧。

吴佳豫认为,国家元首特赦的权力应该仅限于对既有判刑的裁量。

他指出,这意味着,元首只能给予纳吉全面特赦,或减少纳吉的刑期和罚款。

“我们目前不确定,所谓的特赦令附录提及居家服刑时要表达什么。”

“它是否明确写下这次居家服刑的具体条件?它可能非常模糊,从而使这项谕令无法执行。它是否意味宵禁,还是把人完全限制在家里?”

邱进福则直言,所谓的国家元首或特赦局的“居家服刑”指令,或许违宪。

他指出,虽然《联邦宪法》第42(1)和第42(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特赦和减轻的权力,但是它们是否允许元首指示犯人以特定方式来服刑,仍是个疑问。

宪法第42(1)条规定,国家元首在吉隆坡、纳闽和布城的联邦领土内,有权对所有罪行刑罚给予赦免、缓刑和延期。

而宪法第42(2)条阐明,根据第10条款,以及不妨碍联邦法律其他关于良好行为或特别服务而减刑的条款,如果判决是由军事法庭或在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行使管辖权的民事法院下判,则联邦或州法律授予的减刑、暂停或减刑的权力由国家元首行使,但如果是其他情况,则由犯罪发生地州属的统治者或州元首行使。

邱进福补充:“整体的问题是,‘赦免’、‘缓刑’、‘延期’、‘减轻’、‘中止’和‘改判’这些词汇,是否可以扩大到描述判决执行方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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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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