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明安《东方网》专栏评论:
巫统和伊党没变,
行动党偏离正轨
作者所说的“正轨”,应该是指行动党在上个世纪主张:
•(1)“坚持要求三大民族(在那个年代泛指马来(亚)半岛的华巫印族群为“3大民族”,如今应含东马砂沙的达雅伊班和杜顺卡达山族群)权利和义务平等,反对巫统“马来人至上”(Ketuanan Melayu)的种族主义路线;
•(2)实现“打破种族种族藩篱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斗争纲领;
•(3)坚决捍卫《联邦宪法》所志明的世俗民主精神,不能让马来西亚沦为以伊斯兰教法凌驾《联邦宪法》的“伊斯兰教国”(Islamic State)。
作者对行动党的批评是否中肯?就留待广大读者来思考和评价。
廖氏评论全文如下(上图说明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希盟与依斯迈政府签署朝野谅解备忘录,民间褒贬不一,其中最为里外不是人的,无非就是民主行动党。火箭要如何向其党员,以及大力支持该党广大选民诠释这项政治决定,仍需要大费周章,也可能因此流失选票。
火箭为了获取选票,立场不断摇摆
我们回首火箭这些年来,为了获得选票而不断摇摆的立场,试问如果当年能为火箭天字第一号对手马哈迪漂白甚至歌功颂德,我们又对火箭这一次的决定又有什么好惊讶的?
实际上,希盟大意失荆州,丢失政权后,就有谣传希盟包括火箭酝酿与巫统合作,最终在霹雳州联手拉倒土团大臣,虽然没有成功与巫统联组州政府,但火箭却得到了巫统的友善对待,况且能扳倒土团大臣,一解土团背叛希盟的闷气,同时也成功让巫统夺得大臣宝座,自我感觉良好的当了一回造王者。
我们不知道,火箭还要用多少年的“以大局为重”为借口,继续这种没有原则的“滥交”决策。当年与伊党合作,那句“不偷不强不怕伊斯兰法”仍不时在人民的耳边荡漾,但历史证明,伊党从没有像火箭衮衮诸公美化那样温和中庸,伊党依旧不放弃神权国,依旧坚持伊斯兰法的推进。
火箭甚至不愿承认自身的政治错误
火箭甚至不愿意承认自身的政治错误,不断辩说当年与伊党合作的对象是聂阿兹,不是后来极端的哈迪阿旺。我们只要稍微翻阅伊党的历史,无论是聂阿兹还是哈迪阿旺,他们都从来没有动摇伊党的信念与原则,就是神权伊斯兰国,而聂阿兹比哈迪阿旺更早提出了推行伊斯兰法的建议。
后来漂白老马,似乎过去30年来对老马的指责与批判,一夜之间消失了。独裁,滥权等在老马身上消失匿迹,有的是不断的赞颂,老马顿时从种族主义者,被火箭改头换面成为伟大的救国者。林吉祥甚至错误引用历史,用“国共合作”来比喻与老马的政治合作。希盟后来的下场如何?历史已经记录在案。
因为马华的无能,巫统种族政策的猖獗,95%华人选择支持了行动党,并不是因为行动党有多优秀,这是用选票寄望于火箭有所作为,也是对当时国阵一种无可奈何强烈抗议。然而,从民联,到执政区区22个月的希盟,火箭是否有痛定思痛,为错误的政治决策认真探讨,建立坚实的社会基础,提升格局?
火箭近年投机行为跟马华民政何异
慕尤丁下台,依斯迈相位未稳,希盟就与政府达成共识,乃至后来签署谅解备忘录。无论是之前的共识,还是之后的谅解备忘录,都不存在任何法定效用,反之,却能在某层面巩固依斯迈的政治地位,让他免于在朝在野的威胁,塑造无比的威望。君不见对首相的信任动议已经无疫而终?国会也进行得“一切顺利”?
无限被各党放大的谅解备忘录 ,尤其火箭领导不停的诠释签署备忘录是为了救国救民,林冠英甚至说这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然而,谅解备忘录所涉及和处理的,并没有触及到维系种族政治体制的核心,甚至对当权者也起不了多大的制衡。
或许火箭在作“以党辅政”,“以党强政”的春秋大梦。在希盟倒台以后,火箭并没有检讨失去政权的前因后果,完全漠视这些结果都是之前种下的恶果。人说良禽择良木,然而火箭却一而再,再而三与走种族主义路线的政党,独裁者,投怀送抱,是不是还要人民含泪投火箭?
巫统仍是原来的巫统,伊党也是那个坚持伊斯兰原则的政党。只有火箭的立场不断在改变,甚至漠视民意。会否林吉祥再次祭出“国共合作”来美化这一次与国盟2.0的合作?无怪乎,行动党近几年的投机行为,被一些人视为,差不多可以与民政党及马华相提并论了。▉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