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L促政府首重医疗需要,
宪法没禁 UiTM收非土著生
本文是《当今大马》(华文版)2024-05-18 11:33 刊出的新闻报导。原标题:宪法没禁UiTM收非土著生,LFL促政府首重医疗需要。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经《人民之友》作些调整)——
各方曲解153条文及它与UiTM关系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ik,上图)在今天文告指出,各方针对这次开放课程的课题有着众多的误解,更曲解了宪法第153条文的含义,及它跟玛拉工艺大学(UiTM)的关系。
“这并不令人惊讶,因为自70年代初以来,历届政府和政治领导人一直在错误解读和滥用第153条文,以牺牲国家团结为代价,牟取政治利益。这导致非土著陷入劣势,而这并非第153条文所预见的事情。”
再益玛立指出,宪法第153(2)条文允许国家元首设立合理比例的教育特权,以保障马来人和沙巴、砂拉越土著的权益。
“但第153(1)条文却明确规定,在实施上述条款时,其他社群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保障。”
“因此,第153条文中并没有任何内容阐明,非土著就读玛拉工艺大学课程属于违宪行为。”
元首在教育课题须听从内阁建议
再益玛立进一步说明,“合理比例”一词意味着,如果国家元首认定有必要分配一定比例的非马来人就读玛拉工艺大学的课程,则它完全符合宪法第153条的规定。
他补充,还需注意的是,根据宪法第153(2)条文,为教育目的的合理固打配额受制于第40条文,这意味着国家元首在此课题上必须听从内阁的建议。
“最终决定权在政府手中。我之所以明确指出这一点,是因为最近政府领导人趋向把他们的行为责任推卸给立宪君主。”
再益玛立指出,高教部长赞比里之前说明,其部门没有讨论过向非土著学生开放玛拉工艺大学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的课题,更强调玛拉工艺大学乃根据宪法第153条文所设立。
大马亟需更多的心胸外科医生
再益玛立强调,开放玛拉工艺大学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的提议,源自大马亟需更多的心胸外科医生,以服务大马人。
“这种考量并不违反宪法第153条文,任何相反的说法,就是对宪法的侮辱。”
“因此,我们敦促政府不要屈服于族裔民族主义狂热者的要求,他们无视我们医疗系统严峻状况。”
他强调,玛拉工艺大学终究是一所由马来西亚纳税人资助的公立大学,应该利用它来阻止大马医疗系统进一步恶化。
“有没有外科医生或决定了民众的生死,无论他们是非土著还是土著。政治制度在土著和非土著之间划下区分,但疾病不会。” ■
不可忽视的民间呼声:
UiTM 学生反对开放名额给非土著,
敢问"团结联盟"如何对待此种思维?
[ 视频 ]
来源:WhatsApp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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