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豪《星洲网》专栏评论:
安华还想进行政治改革吗?
谨提 3 项改革供政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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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就是把总检察署制定法律的功能和检控工作分开,让首相署的法律部长兼任总检察长,全权负责立法事宜;至于检控权则交付给一个独立的检控机关负责。❞
本文是时评人黄子豪2023年2月10日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安华还想进行政治改革吗?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团结政府形成后,外界对于安华是否会继续提倡政治改革议程都有不少的保留。希盟政府1.0的政治改革并没有被成功推行,因此外界对于希盟这次主导的联合政府其实都持观望态度。话虽如此,眼前依然有不少算是政治成本低廉,不会为政府增加太多财政负担的政治革新值得安华考量并落实。这里我们就一 一列下来供团结政府参考。
首先,就是改革总检察署职能
安华第一个,也是最重要、最关键的改革,就是把总检察署一手掌握的检控和法律事务分割。总检察署眼下除了扮演政府的法律顾问,也是负责编写法律草案的机构,更全盘负责刑事检控工作。这么一来,总检察署间接决定了政府应该立什么法,直接撰写该法律,然后决定该法律可以用于对付谁。这么一个身兼裁判和球员的定位显然不公和过时。因此总检察署时常被人诟病为执政党的法律工具不是没有原因的。
当务之急,就是把总检察署制定法律的功能和检控工作分开,让首相署的法律部长兼任总检察长,全权负责立法事宜;至于检控权则交付给一个独立的检控机关负责。这个检控机关可以由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劝告下委任,但是直接向国会负责,这么一来就可以让检控权独立于行政权。这个改革不牵涉任何大笔行政费用,需要的只是政治意志力。
其二,就是改革反贪会的运作
第二个重要改革事项,就是反贪会的运作。虽然在前首相阿都拉时期反贪污局被“升格”为反贪污委员会,但是这个升格徒有其表。标榜中立的反贪会,依然是行政机构的延伸。从反贪会主席拒绝出席国会特别委员会的听证,就显出了反贪会名义上是受到国会的监督,但实际上却只听命于行政首脑。
如果要确保反贪会公平公正的执行任务,并毫无畏惧地调查朝野政治人物,那么就只能让反贪会全权对国会负责,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提名,国会全体议员委任,在国会休会的时候向国会专门委员会负责。
在朝野势力势均力敌的今天,由国会领导反贪会既可以防止它沦落为政治工具,也可以提升国会监督行政权的功能,可谓一举两得。同样的,落实这个改革也不需要大笔的专项拨款,最多也就设置几个国会办公室,再把原本属于首相署的公务员调到国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三,就是让影子内阁制度化
至于第三项改革,则是让影子内阁的设置制度化。虽然希盟一直标榜本身为改革的先行者,但自2008年反对党否决国阵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以来,希盟或者前身的民联都无法提出一个成建制的影子内阁,而这个制度反而让保守的国盟办到了。这不可谓不惊喜。国盟提出了和安华内阁各部门直接对应的影子内阁,是我国宪政史上的一个绝大进步。
影子内阁的好处在于,身为影子部长的反对党国会议员不能只是流于抨击政府,而必须针对性的和他的内阁部长对手就政策辩论,并提出替代方案。要让这种政策监督制度化,那么对应政府内阁部长所掌控的部门资源,政府也应该为影子部长准备最低程度的资源,包括部门的数据、影子部长办公室和政策助理,这样才可以把以前国会内的政治喧闹转成真正的策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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