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2024-03-11社论 :
无国籍儿童的苦难,必须停止
❝政府拟议的公民权修订案,既有积极的一面(走向男女平权,解决大马女性海外产子公民权问题),也有负面的隐忧(或会加剧无国籍儿童问题),在众多质疑下,政府何不先修订备受认同的好建议,再慢慢商议引起争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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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就事论事,提出他们的忧虑,当局须正视他们的意见,并详尽回应。❞
本文是《星洲日报》/《星洲网》2024年3月11日发表的社论。原标题:外国籍儿童的苦难,必须停止。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首相安华在2024年国际妇女节庆祝仪式上宣布,政府将于本月在国会提呈关于公民权的联邦宪法修订案,把第14(1)(b)条文中的“父亲”,改为“父母”或者“母亲或父亲”。
通过这项修改,大马女子与外籍伴侣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将可获得公民权。
公民权修订案, 其中有积极的"亮点"
首相在妇女节作出宣布,向男女平权迈进一步,确是一项好消息。理性而言,大马公民无论男或女,都应亨有平等权利,何以男性国民在海外与外籍伴侣生下的孩子可继承国籍,而女性国民却不可?
这些大马母亲的孩子沦为无国籍孩童,在生活中面临各种阻碍,有的经历千辛万苦才争取到一纸公民权,有的却仍在为申请公民权奔波劳碌,不知何时才是尽头。这种困境,该划上句号。
这个问题存在数十年,深深困扰一代又一代的无国籍孩童,政府提出的公民权修订案相信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迟了,但总算迎来解决方案。
这算是公民权修订案的“亮点”,也是广受支持和欢迎的修订。不过,政府提出的修订,并不只是这一项,其他的建议,有的引起反弹,遭受批评。
其他的建议, 有的引起反弹, 遭受批评
当中,受争议的包括移除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下的1(e)条文。民间组织担忧移除此条款,或会加剧儿童的无国籍问题。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下的1(e)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日当天或之后,在大马境内出生及生来不属任何其他国家公民的人士,可在法律下享有公民权。
此外,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也发出文告,表示担忧当中5项有关公民权的修宪建议,将影响大马公民私生子女、大马父母领养无国籍孩童和弃婴问题。该委员会指出,拟议修宪的建议将加剧儿童的无国籍问题,“包括拟议修改第二列表第19B条文第III部分,要求任何人在一年内必须对弃儿进行登记,这对无辜的儿童来说是一种倒退……”
人权委员会也指出,在现有条文底下的主要障碍,是国民登记局对公民权申请人的官僚作风,以及其反应迟钝的态度。须知,在公众对官僚主义现象产生信心赤字之际,拟议修订的主要部分还把宪法权利转移给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当然会引发更大的不满。
若有执政党议员反对, 恐怕会触礁
去年11月,相关公民权修订案建议内容曝光后,民间组织和一些政治人物已表达异议,挑出问题。当时甚至有执政党国会议员暗示,若修正案未获得良好处理,一些议员在不能违背良心下,将被迫违抗党鞭命令。由于公民权修订案需三分二国会议员支持才能通过,因此若有执政党议员反对,恐怕会触礁。
政府拟议的公民权修订案,既有积极的一面(走向男女平权,解决大马女性海外产子公民权问题),也有负面的隐忧(或会加剧无国籍儿童问题),在众多质疑下,政府何不先修订备受认同的好建议,再慢慢商议引起争议的部分?
当局应正视民间组组的忧虑和意见
公民权课题事关重大,既然民间出现反弹,政府应该聆听民意,加强沟通。针对公民权修宪案部分内容受非议,内政部长赛夫丁表示,只会回应有事实根据的批评,不会理会各种揣测与诬告。然而,民间组织并非无的放矢,而是就事论事,提出他们的忧虑,当局须正视他们的意见,并详尽回应。
举个例子,人权委员会认为修订案将加剧无国籍儿童的问题,当局就该清楚解释,为何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民间已提出疑虑,若政府一意孤行,导致无国籍儿童问题恶化,届时很多人将承受痛苦。
为了孩子,请多一点与利益相关方交流,听取建设性意见。无国籍儿童的苦难,必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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