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志锋《东方网》专栏评论:
巫程豪"一火四烧"
让党四巨头陷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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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文末的结语是:“......接下来的重点是舆论风向往哪吹。或许巫程豪和陆兆福面书贴文下方的留言区,你可找到答案。”——这或许是作为媒体人的作者所惯用的职业语言和推销手法使然!实际上,我国网络媒体的留言区大多充斥粉丝对名人大咖的崇拜美言或是政治网军对敌手的挞伐恶语,人们要想从中找到正确的舆论风向,难矣哉!
我们认为,巫程豪和陆兆福,对林冠英面对刑事官司之时是否应该辞掉党主席的立场和态度,到底谁对谁错?人们只有从实践中才能找到正确答案!
蓝氏这篇评论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行动党柔佛州委巫程豪在行动党改选三天后,建议身陷贪腐案的林冠英辞职行动党主席职,这把火让党内外爆发激烈辩论,也唤醒民众重新关注逐渐淡忘的海底隧道案件。
巫程豪点燃“一火四烧”的火把
巫程豪点燃“一火四烧”的火把,一口气把党内四大巨头推向风口浪尖,陷入尴尬和为难阶段。
●第一把火:直接烧伤林冠英。呼吁这名新任主席先辞职,处理自己的法庭案,不要因为个人而拖累整个党,待法庭证明其清白后再复职。
●第二把火:直接烧到林吉祥,要求这名资政父亲劝告主席儿子,先退下来,风平浪静,尘埃落定后,再出发。
●第三把火:间接烧到哥宾星。由于署理主席哥宾星是林冠英的辩护律师,出现利益冲突,也不符合行动党“清廉理政”的立场。
巫程豪认为,哥宾星应辞去林冠英代表律师的身份,并在林冠英辞职后接任党主席的职位。否则,如果被控者是党主席,而辩护律师是党署理主席的话,在外人眼里如同整个党被审判。
利益冲突处理不当,这不是火箭一贯来清廉理政的立场,而行动党必须遵守世界级政党的标准,才能实现开创世界级的马来西亚。
●第四把火:间接烧到陆兆福。这名新科秘书长上任才第三天,就得回应这个棘手问题。他的立场非常明确,站在力挺林冠英的阵营,这也是目前党内的主流观点。
到底被控的政党领袖是否应该辞职?若含有政治提控或选择性提控的元素,是否也该辞职?按照“定罪前清白论”原则,被控者真的需要辞职吗?会否因辞职而掉入对手的圈套呢?
巫程豪这项举措,主要目的有二
三天前的星期日,行动党才完成改选,林冠英卸下担任18年的秘书长职,转任党主席。林吉祥则在宣布退休后,受委为党资政。
巫程豪提出,官司案缠身的林冠英不适合担任党高职,以免拖累行动党,主要原因有两项:
◼(1)维持党的公信力:一旦林冠英以党主席的身份面对审讯,让党陷入尴尬,失去公信力。因此林冠英应该以个人身份面对官司。
◼(2)打造世界级的处理方式:仿效新加坡的执政党人民行动党(行动党的前身),以及新国的反对党工人党,那就是一旦有刑事案和性丑闻的领袖必须退党,处理个人事情,这是维持清廉,以及将个人和政党切割的做法。
陆兆福为面对审讯的林冠英打气
就在巫程豪于周三中午(1208pm),在面子书提出上述公开信之前的一个半小时,陆兆福于早上(1031am)在其面子书贴出一张照片显示,多位中央领袖现身吉隆坡法庭,为面对审讯的林冠英打气和精神支持。
陆兆福在两段文字的简单贴文表示,党最高领导层对林冠英的廉政,有充足信心。
若把巫程豪和陆兆福的贴文,放在一起读,必然有不同感触。
这边厢是,新任领导层对林冠英的支持和不离不弃。另边厢,党内有人担忧,林冠英官司案会影响整个党,以及冲击火箭在来届大选的胜算。
从贴文留言可以看出舆论风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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