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刘锡通'针砭'华团领袖陈友信
对<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的回应
来源:独大教育中心邮件
上图左为陈友信。上图右为<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一文作者刘锡通。
本文是独大教育中心(Merdeka Education Centre)昨日(7月29日)通过电邮发到<人民之友>部落格的标明由陈友信撰写的《我对<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的回应》,请求刊登。
<人民之友>部落格有鉴于这篇文稿是由独大教育中心而非由陈友信本人发来,来稿也没有说明陈友信是代表独大(非营利)有限公司?还是独大教育中心?抑或是代表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还是英迪大专院校集团?
<人民之友>秘书处随后向独大教育中心发出以下电邮——
无论如何,<人民之友>编辑部决定将这篇文稿,原文照登如下(上图与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细读刘锡通先生在本群组发表的<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一文后,深感文中语多不实,且欠公允;除了中伤本人外,其意欲破坏独大教育中心同人近年来所做建设的不良意图,更是昭然若揭——企图误导社会人士鄙视及不信任本人与独大教育中心。
平心而论,刘先生有关言论已严重超越合理评论的范围。它既不符吾人对资深律师知法守法的认知,更让爱护华教的朋友痛心疾首。社会不应姑息任何人滥用公众信任,蓄意发表及散播不实指责,不论有关人士过去曾立下多少丰功伟绩。
澄清3点,以正视听
刘先生<后>文中涉及独大教育中心的不实言论,独大教育中心同人经已严正驳斥及澄清,兹不赘述。而《后》文中有损本人与“行动方略”信誉、指鹿为马之无端指责,本人谨此澄清如下,以正视听:
- “20年行动方略”计划是2008年丹斯里林玉唐当华总会长的任期间开始推行。华总当时组织了“行动方略小组”,并委以林德宜博士为首的团队(成员包括黄进发等)负责组织各方各族学者撰写有关行动方案论文的工作。
- 丹斯里方天兴为首的华总新领导层乃于2009年上任。在2012年华总中委会议决要解散此小组时,隆雪华堂决定接手,并广邀28个各公民团体组成“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Gabungan Bertindak Malaysia)。这联盟至今依然活跃于公民社会运动中。
- 所谓我在参选华总会长败选后“离队而去”,并和华总新会长丹斯里方天兴商量,让我“在华总下设立一个行动方略小组”云云,完全是颠倒事实。因为这小组设立于2008年,(在丹斯里林玉唐任华总总会长期内),早于丹斯里方天兴就仼华总总会长前即已存在。至於将“行动方略”的组织称为“后门团队”,更是对该跨族群公民团体联盟相关同道信誉的恶意诋毁!
独大教育中心理事长陈正錦
回应刘锡通律师的指责
来源:独大教育中心邮件
上图为独大教育中心理事长陈正錦(来源:网络图库)
本文是独大教育中心理事长陈正錦昨日(7月29日)通过电邮发给<人民之友>编辑部一篇题为<回应刘锡通律师的指责>的文稿,请求刊登。
陈正锦这番言论,是针对刘锡通发表于<人民之友>部落格的下列两篇文告而发的:
• 7月18日文告(1),题为<后门政府和后门华团>;
• 7月23日文告(2),题为<“后门华团”两例全都是事实!却有人说成是“皇帝的新装”>
• 7月18日文告(1),题为<后门政府和后门华团>;
• 7月23日文告(2),题为<“后门华团”两例全都是事实!却有人说成是“皇帝的新装”>
<人民之友>编辑部特此将其原文照登如下(上图与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我被邀请加入独大有限公司应该是10 多年前的事了,我的会员号码排序是36,有碍于独大过去除了加影华教山岗的那片土地外,并无其他的事情可做,我也因此从来不参与各种会议。
三年前向陈友信提出成立独大教育中心
三年前,我深感独大应该延续先辈们的独大精神,为华裔开拓大专的升学机会,才欣然的向友信提出成立独大教育中心(名字也是我建议的),为了借用友信在中国的教育网络与资源,我才建议友信担任我们的执行顾问,我们也因为友信在中囯教育界的威望与影响力,而获得了价值人民币1200万元共400份全免奖学金(包含住宿费用也免)。
我们教育中心10多位理事,都是义务的为独大服务,三年来跑遍全马各地,主办超过百余场讲座,制作了纪念独大50年的介绍短片。在中国广泛宣传独大,让更多人了解独大、认识独大,重新建立独大在海内外华社的形象!
我们也多次远赴中国实地考察各院校,我们花的是自己的钱和时间,却为独大有限公司赚了约66万的收入。除了维持秘书处的费用,装修了办公室,也为母体还清债务(与老叶的诉讼费及一些多年累积的债务)。
成立独大教育中心除了为独大有限公司开源,解决多年累积下来的财政困难,也真正实现了先辈们的遗愿,真正落实了并传承了独大精神。
建议独大有限公司改名"独大教育中心"
建议改名独大教育中心主要是为了避免社会人士尤其是中国的院校误会“有限公司” 乃盈利导向,而他们却提供免学费,免住宿费的优惠于我国的学生。我们要強调的是,独大教育中心同仁走到那里,无论是在国内外,都是以独大有限公司附属机构自居(可以参考附件——<人民之友>编者注:没有收到相关附件),从来不曾标榜自己为独立的机构。
刘律师前辈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 把独大教育中心比喻成“后门华团”,指独大教育中心架空前主席吕兴先生,更“令吕先生最后几年岁月里郁郁寡欢”云云,强行对号入座,如此前辈风范,令吾后辈实在不敢恭维,情何以堪?
必须强调的是,吕兴老先生晚年虽然身体健康有所欠佳,他仍然对独大教育中心关心不已,偶有邀约大伙儿喝茶聊天,并且亲自签署所有文件与支票,他对独大教育中心所推动的各项工作,绝对是赞赏有加的!
在此亦借古诗一首,与刘老前辈共勉之: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独大教育中心理事长陈正锦
率领全体独大教育中心理事同仁作出上述回应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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