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通向陈友信发出挑战:
两例若虚假, 锡通负荆请罪;
若属实, 友信应辞公众职务!
来源:刘锡通7月31日文告
“后门华团”两个实例论争的主角:刘锡通(图右)与陈友信(图左)
7月19日,刘锡通在本部落格发表<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一文,重点对陈友信痛下针砭。陈友信随后在独大群组发出《我对<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的回应》一文。本部落格应独大教育中心7月29日来邮要求,随即贴出此文。
本文是刘锡通今日(7月31日)向国内媒体发出的文告,内容是逐点答复陈友信的回应之外,还向陈友信发出挑战。全文如下——
从法理上说,一个社团的领导人就是一个公众人物。他的职位与权力都是公众赋予的。当他行使公众赋予他的权力时,他的一言一行以及任何决策都会严重影响公众的日常生活,左右他们的命运。相反的,公众也有对他的言行和决策进行批判、褒贬,甚至将他推翻,收回原已赋予他的权力。可以说,当一个权力产生时,便有另一个制衡它的权力出现,在两方的张力下,达到一个最佳的均衡点。
所以,组合国家社会的各个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其领导人被公众选出来并被赋予权力于各该领域里的工作时,他必须谨慎真诚,同时也必须有足够的气量,听取公众及其对手,针对他处理工作的效能、他的个人品格以及他的处事方法和手段是否合乎法律道德标准,进行批判或抨击。上如世界级的领导人美国总统特朗普,到我国的退任首相马哈迪和现任首相慕尤丁,不管他是从正门或后门进入国家权力中心,无一可以幸免被批判或抨击的宿命。
希望友信亲自出来面对挑战
以特朗普为例,他的肖像有的被印在厕纸作清理屁股上的污秽之用,有的被丢弃在地上任人践踏,有的被高举在公众集会上凌辱。总之都以作贱他为能事,还有人用卡通漫画来揶揄他,说他无能、无人性、嫖妓以及性骚扰等罪行。像这类的抨击方式,特朗普虽贵为一国之首,目中无人,也只能忍气吞声,而我国的一些高层政治领袖也逐渐学会了忍功,他们也常被公众指责贪污、滥权、偏袒、枉法、同性恋、裙带风等等丑行,原因是这些指责都有根有据。
我在《后门政府与后门华团》一文中提到两个典型例子。拿督陈友信博士(以下简称陈氏)作为当事人,一直躲在背后,没有勇气自己出来面对并清清楚楚地说明有无事实,却要劳动其护从出来作“澄清”,落得越澄越不清的局面。若我所提的两例被证明是虚假讹诈的,我愿向陈氏负荆请罪;若该两例都是事实,他也应该有勇气辞去一切公众职务,以免误人误己。我衷心希望陈氏能坦荡荡的面对此项挑战!
对友信的回应,逐点作出答复
现在陈氏总算在舆论的压力下,出来回应了。我也应该对他的回应逐点检讨以免社会价值观一再被混淆走向堕落。
首先,陈氏说拙文“文中语多不实,意欲破坏独大教育中心同仁近年来所作的建设,企图误导社会人士鄙视及不信任本人与独大教育中心”。这里我要问陈氏,你说“文中语多不实”,能举出一些实例吗?至于说“独大教育中心近年来所作的建设”到底是什么?是向华校生收费吗?到底收了多少?有向社会交代吗?
其次,陈氏说我“既不符合吾人对资深律师知法守法的认知,更让爱护华教的朋友痛心疾首”。我严正在这里答复,我不但知法守法,我甚至严守道德责任,我对独大教育中心出现污点的揭露,正是一种道德责任的担当。
今天我揭发的东西只是教育领域里的一个小环节,今后在经济金融领域里的丑闻,若有需要,我也想与当事人详细讨论。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若不是心里有鬼,夜半敲门也不惊。躲避公众,不敢面对公众,才是真正让爱护华教朋友痛心疾首之事!
至于陈氏说“社会不应该姑息任何人滥用公众信任,蓄意发表及散播不实指责,不论有关人士过去曾立下多少丰功伟绩”我非常同意和支持,但请不要把事实掩盖,别以为将事实埋葬了就得以安然无事,其结果却是恰恰相反,你越想把事实埋葬掉,它越是活跃于人世间。
其三、陈氏评说拙文“有损本人(陈氏)与行动方略的信誉”所以他要回应澄清。我认为澄清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陈氏的回应的原文以“附件”的方式呈现出来,让公众人士容易判断是非正邪。行动方略的历史真相如下:——
(1)2008年华总会长丹斯里林玉唐确实开始组织了“行动方略小组”并委任了林德宜博士为首的团队,负责邀请各方各族学者撰写有关行动方案论文。这应归功于丹斯里林玉唐的高瞻远瞩,也归功于林德宜博士的无私贡献。
(2)可是到了2009年,丹斯里方天兴接任了总会长后,华总中委会在其领导下,已解散了“行动方略小组”。到了华总进行改选时,隆雪华堂在陈氏领导下组团向丹斯里方挑战,但不幸败北。过后,陈氏向丹斯里方建议,让他在华总内成立一个“行动方略小组”并由他领导。这荒唐建议竟被丹斯里方接受了。照理,后者实在没有理由公然违反中委会解散行动方略小组的初衷,而主动邀请陈氏到华总重组行动方略小组。倒是陈氏自己要求丹斯里方让他去领导该小组,但是华总中委都觉得自己是被正式选出来的,那容得一个从后门钻进来的人与他们平起平坐。在这种情况下,“行动方略小组”就自然不能复辟,所以鄙视及不信任陈氏的,就是当年的华总中委,而不是本人。
建议召开特大,自己却不出席
至于说拙文“语多不实”,我则请陈氏举出具体例子说明。而“独大教育中心近年来所作的贡献”,我倒是孤陋寡闻,我只知道他们向学生收取费用,到底收了多少?有否向社会交代?有出具相关的财务报表吗?直到今天,我们还是蒙在鼓里。对于独大教育中心的事务,他始终都不讲真话,而是由其随从出来说三道四,顾左右而言他。陈氏以为这样做就能超然脱身了吗?其实建议将“独大(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中文名改为“独大教育中心”的始作俑者正是陈氏本人,他当时召开特大就是为了此事。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他自己却没有出席特大,也没有事先通知其他会员并说明他缺席的理由,让出席的会员空等着他的大驾来临。如此霸气的社团领导人,是我从事社团工作以来从未见过的。试想他身为多个社团领导人,以这种品格示人,还有啥尊严可言?
在本文完稿之前,事态的发展却急转而下,蔡庆文律师现在索性就将他自己主持下的特大当作没有发生过的事,而将已故黄仕寿先生过去主持的特大,由合格公司秘书呈报公司注册局,用来张冠李戴,这样的做法是有违公司注册之条例,是会使独大非营利有限公司被检举、被对付的。
知过而不检点,还适合当领导?
总之,此次一些对拙文作出回应的人,都好像失去自我,律师不以律师的水平发文,学者不以学者的水平评论,社团领导人不以社团领导人的水平处事。这现象可说是华社的悲哀,也许这就是“哀莫大于心死”的反映。此外,还有一些人在经济金融领域里曾经被当局处罚过,这种人知过而不检点,还要陷其领导下的社团处在危机中,只因自己权力欲过强所致。试想这种人是否还适合继续当社团领导呢?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