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2026-02-24社论:
从反贪会争议,看大马
反贪改革困境
❝反贪是大马政府维持廉洁形象的最后防线,肩负着所有奉公守法国民的期待。但大马反贪会长期面对结构性问题,“权力大、问责弱”,仿佛是有权无责。我们应效法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将“肃贪”视为国家生存战略,而不是单纯改革。❞
首相安华近来对阿占巴基遭受指控的回应,不仅加深了国人对反贪会的信任危机,更让国人忧虑和警觉的是,我国或许已有企业黑帮的存在和它对我国发展的危害?
本文是《星洲网》2026-02-24 20:01刊出的社论。原标题:从反贪会争议看大马反贪改革困境。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经《人民之友》编者略作调整)——
反贪会主席被查股权持有是否合法?
政府首席秘书山苏阿兹里透露,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已于本月19日被传召,就股权风波录供,特别调查委员会正在审查阿占巴基的股权持有是否合法?
揭露阿占巴基疑似违法的彭博社,又指控反贪会高官与商人勾结,通过施压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和策动企业收购。彭博社指出,少部分商人对某家公司表达收购兴趣后,向反贪会举报该公司。接着,反贪会介入调查并对相关公司施压,使举报方取得公司控制权。
看来反贪会真的“疑似”存在问题了
看来反贪会真的“疑似”存在问题了。
大火还在延烧,行动党国会议员邱培栋昨日在国会也撂下狠话:“阿占巴基必须辞职!不是他走,就是我们走。”他说,“如果我们允许他继续担任反贪会主席,在来届大选中,选民将会惩罚我们。”
伊党议员阿旺哈欣也赞同邱培栋的论点,并支持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彻查阿占巴基涉嫌超额持股一事。
两人虽不能代表行动党与伊党,但也确实反映了社会上的声音。
许多事让国人对反贪会产生信任危机
反贪是大马政府维持廉洁形象的最后防线,肩负着所有奉公守法国民的期待。很可惜,大马反贪机构反复陷入争议性问题,过去几年发生的事,说明反贪会的问题不只是个案,导致国人对反贪会产生信任危机。
大马反贪会长期被赋予“国家清廉守门人”的角色,但多年来一连串争议案件,从震惊全国的赵明福命案,到近期备受关注的林芫失踪事件,再到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涉及股票持股超额风波;反复揭示问题,亦即反贪机构是否受到有效监督?会不会也是弊端源头?
若连反贪会的行为都无法令人信服,那么政府高喊的改革与廉政承诺,将沦为政治口号。
反贪会权力大, 问责弱, 彷佛有权无责
理论上,反贪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独立,同时受到严格监督等两项特质。然而,大马反贪会长期面对的结构性问题,在于“权力大、问责弱”,彷佛是有权无责。
反贪会主席由首相建议委任,行政上直属首相署。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反贪会在调查涉及政治权力核心人物时,很难摆脱利益冲突。
2009年赵明福在反贪会办公室离奇坠楼身亡,至今仍未真正厘清责任归属。皇家调查委员会虽指出存在调查手法不当,但制度改革却始终原地踏步,这起案件对反贪会公信力造成的冲击,延续至今。
而近期林芫失踪事件,有4名反贪会人员列入证人名单,引发外界对执法机构透明度与问责机制的疑虑。社会舆论开始出现危险认知,一旦进入反贪调查程序,可能意味着缺乏人身安全保障。
更具象征性的,是阿占巴基股权争议。作为反贪机构最高领导人,其股票交易是否违反公务员规定,本应接受独立调查,但最终调查结果却可能由行政体系内的特委会作出结论,很难以消除公众疑虑。
反贪会今之最大风险是"选择性执法"
今天,反贪会存在的最大风险,是“选择性执法”。
在不同政治时期,反贪会被指对在野党与执政阵营采取不同力度调查的指控从未中止。无论指控是否完全成立,只要社会产生类似观感,反贪会的中立将受损。
反贪制度一旦被视为政治工具,其后果极为严重,包括真正的贪腐案件却被怀疑带有政治动机;清廉调查失去司法正当性;公务体系对制度产生犬儒文化;投资者对治理透明度失去信心。
这也是为何国际投资评级机构在评估国家风险时,往往将反贪机构独立性列为核心指标。
安华政府面对的是"反贪会本身的改革"
首相安华上台后,高举改革与肃贪旗帜,大马在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名确实虽有改善。但真正的改革,并不在于逮捕多少人,而在于制度是否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论朝野政党。
如果反贪会被视为行政权的延伸,而不是独立宪政机构,那么改革成果将极为脆弱,它的功能可能随政权更替而逆转。换言之,安华政府面对的,不只是反贪问题,而是“反贪会本身的改革”。
对比之下,新加坡的反贪制度被视为亚洲典范。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CPIB)早在1952年的英殖民时期成立。1965年新加坡独立,时任总理的李光耀将“肃贪”视为国家生存战略,而不是单纯改革,其成功不只是高调执法,更包括制度设计。
CPIB的核心特点包括:直接向国家元首负责(避免政治干预)、强制财产申报制度(可被追溯调查官员们无法合理解释的财富来源)、高薪养廉制度、零容忍文化(即使高官涉案,也会被调查与定罪,无人可免责)。
新加坡廉政成功的关键,不只是反贪机构强大,而是机构本身受到制度约束。
大马反贪会必须接受国会和外部监督
若大马政府希望反贪会重建信任,至少需要以下改革:包括反贪会向国会而非行政部门负责、主席任命须经元首及国会跨党派批准、成立独立检察与监察委员会、所有死亡或拘留争议案件自动启动司法调查。全面公开年度调查统计与结案理由。
唯有让反贪会接受外部监督,才能避免“监督者无人监督”的困境。
历史经验显示,一个国家的反贪能力,不是取决于口号,而在于制度是否能限制权力。
反贪会若只是打击政敌的工具,最终将摧毁政府自身的合法性;但若能成为真正独立的机构,则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今天大马的问题是:谁来监督反贪者?
今天的大马,问题已不再是“是否反贪”,而是谁来监督反贪者?如果反贪会不能成为国内防弊肃贪的最后把关者,那么任何改革都可能只是短暂政治周期中,中国明朝时期的“锦衣卫”复活。■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