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松《东方网》专栏评论:
阿占巴基应停职调查,
还支吾什么?
❝反贪工作的最大障碍,从来不是调查技术或法律工具,而是权力对权力的庇护。当权力内部形成保护网,再严密制度也可能虚设。执政联盟内部更应展现自我监督勇气。作为国会第二大单一政党的民主行动党,其立场与行动不仅影响政局,也关系支持者对其是否改革的观察点。
阿占巴基停职调查是否必要,还需要支支吾吾么?❞
本文是华社知名文化兼时评人陈锦松2026-02-17 07:05发表于马来西亚《东方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反贪必须先自清——评阿占巴基应否停职调查。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我国现任反贪委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位高权重,掌握重大贪污案件调查的生杀大权,其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国家廉政体系公信力。反贪机构承担“以权制权”的制度功能,其领导人必须具备无可置疑的道德权威与制度信誉。身处关键位置,身正、行正不仅是基本要求,更是维系制度权威必要条件;否则,即便制度设计再完善,也难以服众,公众对反贪机制的信任亦将动摇。
社会关注阿占巴基的超额持股事件
围绕阿占巴基的超额持股疑云,社会期待的是清晰、透明、可被检验的是非界定。公务员道德标准不应因人而异,官阶越高、权力越大,其操守要求就越严格。作为反贪机构一把手,公众对其“零瑕疵”的期待,并非情绪性苛责,而是制度理性下对权力风险的防范——反贪权力一旦失去监督,本身可能转化为新的腐败源头。
国际新闻机构“彭博社”率先曝光事件,并持续调查报道。面对当事人要求道歉、撤稿及索赔1亿令吉的法律反击,媒体仍坚持监督职责,体现民主制度下“第四权”的价值。回顾前首相纳吉涉贪入狱一案,媒体舆论与公共监督长期发酵,是推动司法问责的重要外部动力。媒体监督权力,既是制度一部分,也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不应被视为对立面。
阿占巴基深得首相安华倚重与维护
阿占巴基深得首相安华倚重,虽已届退休年龄仍获延任。他在执法层面雷厉风行,取得若干成果,但反贪工作的正当性,并非仅取决于查办案件数量,更取决于执法者是否具备道德正当性。任何成绩,都不能抵消制度透明与问责的必要性。
对执政者而言,稳固政权与维持改革形象固然重要,但若将反贪机构工具化,用以塑造政治绩效或选择性执法,终将侵蚀制度根基。在长期存在贪腐文化的社会,权力与利益勾连易形成灰色空间。掌握审批权的公务员体系,往往成为利益交换节点;若缺乏公正监督,腐败难以根除。
反贪需要"严格标准与无例外执行"
历史经验显示,反贪需要严格标准与无例外执行。前副首相阿末扎希贪腐案件突然“无进一步行动”(NFA)已引发社会争议。类似事件反复出现,即使口号再响亮,也难以让公众相信国家具备真正反贪决心。贪腐之所以从个案演变为文化,关键在于社会对“侥幸”的默许。权力掌握审批与资源分配时,利益相关者以金钱或关系换取便利,久而久之形成“潜规则”。1986年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涉贪案,是区域廉政史重要警示。郑章远以悲剧式自杀来自我了断,当时李光耀指“郑章远宁可结束生命,也不愿面对耻辱”。新加坡能长期维持低贪腐水平,正是对公共权力极高道德标准与严格制度执行的双重结果。
回到当下,首相安华或许基于过往表现肯定阿占巴基,但政治领导人更应展现“大义灭亲”的决心。反贪若存在例外,制度便失去普遍性;廉政若可选择性执行,公众信任必然流失。阿占巴基暂时停职,接受独立调查,并非否定其贡献,而是维护制度公信力必要举措。前经济部长拉菲兹持续追责,并考虑联合公民社会组织发起监督行动,这类公民参与正是民主制度健康运作的重要体现。
尤其行动党更应展现自我监督勇气
反贪工作的最大障碍,从来不是调查技术或法律工具,而是权力对权力的庇护。当权力内部形成保护网,再严密制度也可能虚设。执政联盟内部更应展现自我监督勇气。作为国会第二大单一政党的民主行动党,其立场与行动不仅影响政局,也关系支持者对其是否改革的观察点。
制度成熟,体现在是否约束掌权者;廉政实现,取决于是否让所有人适用同一标准。唯有坚持制度原则、强化独立监督、落实问责机制,才能建立清廉、公正且可信的国家治理体系。这不仅考验个别官员,更检验国家制度成熟度与政治文明程度。
阿占巴基应停职调查, 还支吾什么?
阿占巴基停职调查是否必要,还需要支支吾吾么?■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