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权会运动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
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产物
作者:严居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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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兴权会运动的其中一名领袖乌达雅库玛所撰写的《2007年11月25日兴权会大集会》一书的封面。这张图片是由反映2007年11曰25日兴权会大集会的几个场景组合而成,它表达了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对他们遭遇英殖民主义者和国内统治集团长期奴役和压迫以至最后被边缘化的愤懑和抗争。 |
【《人民之友》编辑部按语】本文是人民之友工委严居汉为了配合工委会今年的其中一个工作重点——继续推动跨族群工作,反对巫统种族主义霸权,争取民族平等,而特地撰写的一篇工作论文。自2015年1月18日工委会会议通过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的决定之后,严居汉也恰好完成了他的这篇专题论文。人民之友工委会(当然包括作者本人)发表此文的目的是“抛砖引玉”,借此和广大读者和有心人士共同探讨我国印裔族群如何陷入困境又如何走向觉醒,以及他们今后该如何走下去等问题。
本文篇幅略长,作者严居汉的论述是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本文论述重点是在兴权会运动的崛起。作者做出总结:兴权会的斗争从讨伐英殖民主义对印裔族群所施压的历史罪行,再到对抗巫统和国阵的新殖民统治,基本上是延续了马来(西)亚左翼党团和各族人民群众所展开的民族民主改革运动及其还未完成的历史使命。因此,兴权会的斗争可以说是马来西亚民族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一个必然产物。
作者在印裔族群所展开的兴权会运动至今仍然遭受一些自诩为民主党团或民主人士所排斥和打击,甚至把兴权会领袖或兴权会运动视为“与土权组织一样”的“种族主义者”或“种族性行为”的时刻,作出这样的论断,预料将会引起争议,却显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者在其论述中提到人民之友工委会对待兴权会的一路来的态度和实践,来支持他所做出的有关论断。
本文也是严居汉在其个人的学术研究上的一项成果。严居汉2007年在马来西亚工艺大学(UTM)产业管理系毕业之后就投身非政府组织的工作;2009年接受笨珍培群独中校长张济作邀请,担任课外活动处主任,想为独中教育作出点滴贡献,但结果事与愿违;2011年任满之后离开培群独中,进入马来西亚国民大学(UKM),攻读人类学与社会学硕士课程,开始探索马来西亚少数民族不平等的社会现象问题。他最终决定选择以印裔族群为研究对象,以兴权会运动为研究重点,终于在2014年以题为 Kualiti Hidup Komuniti India Bandar Dan Pergerakan Sosial HINDRAF(《印裔族群的生活素质与兴权会运动》)的论文完成了他的硕士课程。
本文是他在上述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他过去和现在参与我国的政治社会活动的亲身观察和深刻体会而完成的一篇颇有见地的工作论文。
以下是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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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度人迁移到马来亚的背景简述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国土被南中国海分隔成东、西两部分。西部马来西亚包括马来(亚)半岛和槟榔屿,位于中南半岛南部,北与泰国接壤,南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东临南中国海,西濒马六甲海峡。东部马来西亚包括沙巴和砂拉越,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与印尼、菲律宾、文莱相邻。其他围绕在马来(西)亚四周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东帝汶、柬埔
马来(西)亚就是19世纪初期英殖民统治下,大量输入来自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暹逻、印度、中国等的廉价劳工进行开发的工作。因此,在马来亚的各种宗教和文化就是随着一批批来自四面八方的廉价劳工的到来而产生的无可磨灭的影响。大约公元6世纪,印度商人就开始迁移到马来亚半岛,因此,印度文化就对马来亚产生影响。公元7至14世纪,兴都教与佛教就开始对马来亚半岛产生影响。这可以从三佛齐(Srivijaya)占领苏门答腊岛并将其势力扩展到其他东南亚国家如爪哇、马来亚半岛和婆罗洲等等得以证实。回教在马来亚的影响则是在后期即13世纪的时期,也就是当阿拉伯回教徒和印度(回教)商人的到来才产生影响的。接着,15世纪的时候,淡马锡统治者巴兰马苏哇拉(Parameswara)[注:根据部分马来学者的观点,马六甲开国君主Parameswara在1414年迎娶巴塞(Pasai,在今之Acheh,苏门答腊西北端的省份)公主为妻,因此改宗伊斯兰教,是为马来王朝伊斯兰化之历史起点(Mutalib 1990:11-12;Osman 1997:265)。参考资料:蔡源林(南华大学宗教学研究所)——马来西亚伊斯兰国教化的历史根源] 则为了逃离暹逻统治者阿友达燕 (Ayutthayan)的追杀而躲到了马六甲,并在马六甲建立起一个皇朝。从此,马六甲就发展成为一个商业和回教中心。
从1410年起直到1511年的百年间,是马六甲马来文化的辉煌时期。1511年,欧洲人的入侵掀开了殖民主义者在马来亚的殖民统治。马来亚先后由葡萄牙、荷兰和英国殖民主义者入侵马六甲占领。英殖民统治者则是有计谋的通过巩固了马来亚半岛的三个主要海峡殖民地即马六甲、槟榔和星加坡,进而成功于1867年控制了整个马来亚半岛。到了1896年,英殖民统治者
有鉴于此,马来亚半岛印裔劳工的命运无法与英殖民统治在19至20世纪为了发展园丘种植业而大量输入印度廉价劳工的系列措施分割开来。因此,这些印裔劳工在马来亚(或马来西亚)的种种生活遭遇与英殖民统治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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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殖民统治者输入印度劳工的两项奴役制度
英殖民统治者先后通过两种奴役制度即“契约劳工”(System Indenture)和“康卡尼”制度(System Kangani)将大量印度劳工输入马来亚半岛。在“契约劳工”的制度下,雇主只需向劳工代理人预定劳工人数,代理人就会委派他们的联络人到各村落去搜寻劳工。这些劳工得签署一份短期(比如3或5年)为雇主服务的契约,签署了契约的劳工将受制约,他们不得更换
无论如何,英殖民统治者还是不肯罢休。他们早已在废除“契约劳工”制度的几年前即1897年就开始筹备新的制度即“康卡尼”制度取代之。相对来说,这项新的制度的成本更加低,他们是通过包工头(Kangani或Mandur)到印度去招募劳工,这些包工头前往印度的船费和其他费用全由马来亚的白人雇主承担。他们每招募一名劳工,就可抽取若干佣金。由于付佣金给包工头比较划算,白人雇主比较愿意采用这样的包工制招募劳工。招募到的劳工身体较健壮。更重要的是,包工头招募的劳工被当作”自由劳工”,少被政府的控制和检查。其实,这种制度并没有保障劳工的福利,反而只是让整个劳工输入更加流畅而已。随后,“康卡尼”制度在推行的20年内几乎取代了“契约劳工”制度。“康卡尼”制度一直维持到1938年才被废除,那是因为当时印度政府(当时印度还是由英殖民政府管辖)开始禁止输出非技术工人。
后来,殖民地政府设立中央系统以便直接监督印度劳工输入。在1905年,全世界对树胶有大量需求,马来亚正式开始大批输入印度劳工。数据显示,80%的劳工都是文盲,缺乏技术知识。他们一到马来亚就被白人的大圆丘所吸收。1938年,招募印度劳工达到了顶峰。1901年,马来亚印度人口达119,347人。到了1921年,印裔人口增加了三倍,多达470,181人。1941年,也就是“康卡尼”制度”被废除之后,输入印度劳工任然还在进行。大约200万输入马来亚的印度劳工是由印度政府通过其印度移民基金的资助的。另外,还有超过80万来到马来亚的印度劳工不是获得印度政府资助的[见Sandhu, K.S. 著作:《Indians in Malaysia: Some aspects of their Im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1786-1957)》第305页, 1969年出版]。
英殖民地时期所输入的印度劳工包括来自南印度和北印度。南印度的印裔族群包括泰米尔(Tamil)、马拉亚利人(Malayalees)、泰卢固人(Telugu)和切提(Ceti)。大部分泰米尔族和小部分僧伽罗(Singhali)人都是来自锡兰(斯里兰卡)。英国政府大量输入来自印度安特拉省(Andhra)和南印度克拉拉(Kerala)州的印度劳工来到马来亚主要是负责开发园丘种植业。北印度的印度族群则包括锡克族(Sikh)、古吉拉特族(Gujarathi)、孟加拉(Bengali)等。无论是来自南部或北部印度的印度族群,他们对马来(西)亚的建设与其他族群是同等重要的。南印度的印度劳工对马来(西)亚的农业和树胶园丘的贡献是极为重要的,只有少部分受教育的人士和技术工人纳入为殖民地政府的公务员、教师或秘书等职业。大部分来自北印度的印度劳工则在安全部队里服务,同时也有少部分的专业人士从事医疗或其他专业行业的职业。
马来亚在英殖民统治期间输入了来自不同国度的移民(包括印度尼西亚、中国、印度等),而这些移民也带来了各自的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由于英殖民统治马来亚的历史缘故,这个国家难免受到各种宗教信仰如兴都教、佛教、儒教、道教、基督、锡克教和回教等等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印裔族群方面,淡米尔族就占了80%,而大部分的淡米尔族都是兴都教徒。马来(西)亚于1957年8月31日获得独立之后,印裔族群成为我国第三大的民族,占总人口的7.3%、兴都教徒则是我国的第四大宗教即6.3%。历史事实证明马来亚或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的国家。各民族对马来西亚的贡献都是不可磨灭的,不容许任何政客或有心人随意扭曲,指印裔或华裔都是“外来移民者”而巫裔才是“本土人民”,去合理化和合法化巫裔可高人一等的(永久性)特别地位而否定了各族人民对建设马来西亚的贡献。因此,各民族都应该获得平等的待遇,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都必须是一律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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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
英殖民政府一开始就有计谋的分化或隔离印裔群体,将受英文教育的印裔族群纳入政府单位成为公务员,将印裔劳工限制或隔离在园丘里,目的是加深他们之间的误解,使他们没有办法相互谅解;甚至深化印裔群体里不同种姓之间的矛盾和仇恨。因此,英殖民政府就能直接控制或由他们所亲信的人直接管制无论是来自当公务员的中产阶层或是来自园丘工人的低下阶层的印裔族群,然后通过间接或直接的灌输他们必须忠于殖民者和雇主,使他们无法认清自己是受到英殖民政府和雇主的经济剥削,最终目的是使那些拥有共同命运的印裔族群无法团结起来对抗他们的共同敌人——英殖民主义者。无可否认的是,初期的印裔觉醒运动依然是需要依靠受英文教育的中产阶层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在条件成熟之后组织协会、工会以及政党,为马来亚半岛的印裔族群提供援助和发声。
1930年代是印裔族群政治觉悟本土化的分水岭。1930年代期间,印度劳工已经渐渐转变心态即视马来亚半岛为永久居住的地方。其中的原因是:一、从契约劳工变成自由劳工的因素:在“契约劳工”制度下输入马来亚的印裔劳工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在“康卡尼”制度下输入马来亚半岛的印度劳工大多数为自由劳工,他们除了不受政府控制,还可以选择继续留在马来亚半岛生活;二、通婚因素使然:由于长时间在马来亚工作和生活的关系,这些印度劳工与在马来亚半岛工作的(各族)女工通婚而组织了家庭,加强了他们决定想定居在马来亚半岛的意愿。上述两个因素是促使他们开始对自己在马来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素质提出合理的诉求的内在原因。而促使他们敢于为自己在马来亚半岛争取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有两个外在原因:一、印度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当时候在马来亚半岛的印裔工人还是受到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影响,特别是一些印度民族主义者敢于向英殖民政府要求改善马来亚半岛印度劳工的工资的诉求;二、全球经济不稳定因素:1930年代全球经济进入不稳定的阶段、橡胶价格也在这个时期大幅度下滑,各族人民特别是印裔族群的生活更加痛苦。这些因素促进了这些劳动人民认识和理解殖民主义统治对殖民地人民的奴役、剥削和压迫,因此,便与其他进步力量结盟或支持他们反抗殖民主义的运动。
在此提出三个规模较庞大或较有组织性的团体和政党,来说明这些团体和政党如何对印裔族群的政治醒觉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们是:(1)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 [Central Indian Association of Malaya (CIAM)];(2)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 [National Union of Plantation Workers (NUPW)] ; ( 3 ) 马来亚印度国大党 [Malayan Indian Congress (MIC)]。
印度民族主义的兴起
启蒙了印裔社会运动
在1920年代至1930年代,已经出现部分印裔专业人士受到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影响而组织印度人协会,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以照顾印裔族群的福利,比如:提供免费身体检查、开设泰米尔语文学习班、设立图书馆提供国内外书籍让印裔族群阅读与参考,甚至扩展到为印裔族群的国籍问题和平等权利而斗争的种种活动。
马来亚最早成立的印度人协会是槟城印度人协会,该协会是由两位领袖即拉惹纳依督(Raja Naidu) 和纳姆比亚尔(P.K. Nambyar)所领导的。在纳姆比亚尔领导下的槟城印度人协会除了维护中产阶级的利益之外,也关注低下阶层园丘工人的问题。纳姆比亚尔在就任期间曾影响印度政府制定政策来解决马来亚半岛园丘工人的问题。此外,他们也举办泛马来亚印裔族群研讨会,主要让来自全马各地的印裔代表们会面和共同讨论马来亚印裔族群的课题。
他们所举办的研讨会都会收集各方的意见,然后将大会通过的议案呈交给马来亚殖民地政府,盼望殖民地政府正视他们的诉求。但是,马来亚殖民地政府并没有因此理会他们的诉求。他们的努力没有给马来亚殖民地政府带来任何压力,却迫使他们开始思考成立中央协会的迫切性——必须迅速成立一个能够 有效捍卫马来亚印裔族群利益并创造未来前景的中央协会。英殖民政府的傲慢自大在某种程度上促使印裔族群不得不对本身在马来亚的前途着想,以寻找任何可行的方案去维护印裔族群在马来亚半岛的利益。
无论如何,印裔族群的团结由于面对一些阻碍而未能形成。这个阻碍来自于那些受淡米尔文教育的精英分子和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两者都不愿意被受英文教育的印度人领导,而另外自己组织团体为他们所信仰的理念而奋斗。前者指的就是由拉马沙米(E.V. Ramasamy或称为“Periyar”)所领导的达罗毗荼人(Dravidian)运动。大部分的达罗毗荼人都是来自印度南部最底层的种姓。他们主要的目的是反对种姓歧视,但是,他们另一方面却呼吁来自相同种姓的群体坚持本身作为达罗毗荼人的身份,而不是印度人。由于他们照搬在印度马德拉斯(Madras)反对婆罗门和反对兴都教的达罗毗荼人运动的斗争路线 [注:马来亚的达罗毗荼人运动主要是由非婆罗门(non-Brahmin)的印度民族主义者所领导的旨在维护非婆罗门利益的斗争。在印度马德拉斯,达罗毗荼人运动主要是反抗“婆罗门主义”的统治,认为“婆罗门主义”是由雅利安外来者引进南印度而强加在达罗毗荼人身上的一种文化。因此,他们决定组织起来反抗婆罗门种姓和由婆罗门种姓支配整个兴都教的各种礼仪,特别是婚姻礼仪。达罗毗荼人认为婆罗门种姓炮制了“兴都教婚姻礼仪”,即必须由一位婆罗门教士以梵语(Sanskrit)主持整个婚姻礼仪。达罗毗荼人认为婆罗门种姓的做法目的是在抬高婆罗门种姓的地位而已。因此,达罗毗荼人运动提倡“淡米尔婚姻礼仪”,即排除所有婚姻礼仪必须由一位教士(包括来自任何种姓的教士)以及必须以梵语来主持婚姻礼仪;反之,达罗毗荼人运动提倡的是只需要以淡米尔语主持整个婚姻礼仪,并在社会领袖面前(无需由教士主持)进行即可。总而言之,马来亚并非由婆罗门种姓所统治,因此,照搬的达罗毗荼人运动是不符合马来亚的社会情况或认错了敌人,阻碍了马来亚半岛印裔劳工的团结。参考资料: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28-34页,2008年出版] 相对于大部分在马来亚半岛的淡米尔人主要面对的是经济压迫的实质问题,其英殖民地政府是始作俑者。因此,他们的斗争并不符合印裔族群的切身利益而最终无法取得广泛印裔族群的支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达罗毗荼人运动的出现却给印裔族群的团结带来某种程度的困扰。
后者指的就是由萨瓦尔(G.V. Thaver)领导的马来亚印度人协会[ Malayan Indian Association (MIA)]。有数据显示,估计在1921年至1931年期间,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占马来亚半岛印度人口的25% [见Mahajani, Usha.著作:《The role of Indian minorities in Burma and Malaya》第112页,1960年出版]。他们大部分视马来亚为他们的祖国。或许是因为他们在马来亚半岛的生活条件不允许他们回去印度,有的甚至基于劳碌的工作关系而没能与印度的亲戚保持紧密联系。久而久之,他们对印度所发生的政治问题漠不关心或认为与他们在马来亚半岛的生活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此,他们便对那些还有和印度的政治领袖联系的马来亚半岛印裔领袖,或借用印度的政治局势的发展来推动马来亚印度人运动的领袖们,采取疏远的态度。他们甚至认为那些领袖并不能代表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的心声,因此,坚持所有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的命运理应由马来亚印度人协会去捍卫。有鉴于此,马来亚印度人协会的立场是反对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参与或支持印度民族主义运动,因为,若不是这样做的话他们担心会导致其他在马来亚半岛的族群对他们对这个“国家”的忠诚度产生质疑。因此,马来亚印度人协会的斗争方式就是与英殖民政府协商合作。
中央协会[Central Indian Associations Of Malaya (CIAM简称“印中央协会”)]的成立。此协会的目的就是要代表全体马来亚印裔族群发声,其第一任主席是威拉沙米(Veerasamy)
印中央协会在成立初期,大部分的工委和会员都是受英文教育的马拉亚利人,只有少部分是淡米尔人。印中央协会无法真正走进最广大、最底层的淡米尔族群里面,不能代表整个印裔族群。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印中央协会领导不是受淡米尔文教育,他们无法接近以淡米尔语为主要沟通语言的最底层印裔劳工。印中央协会确实曾面对马来亚政府(英殖民政府)以印中央协会不代表大部分的印裔族群为由而不愿聆听或与印中央协会商讨印裔族群所面对的问题。尽管如此,这也不完全阻碍印中央协会争取印裔劳工阶层的利益。印中央协会通过直接向印度政府施压,迫使印度政府制定政策制止非技术劳工输入马来亚半岛。印中央协会也或多或少曾通过向印度政府施压的方式为劳工阶层争取合理的工资、改善工友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等。
印中央协会也曾谴责马来亚政府(英殖民政府)的政策旨在剥削印裔劳工,为了英殖民统治者和英国人雇主的经济利益。当印中央协会将矛头指向英殖民政府的时候,却使印中央协会陷入内部纠纷而无法发挥预期作用。部分印中央协会的工委表示他们并不太适应印中央协会过于“政治化”的表现,就连印中央协会主席威拉沙米也是这么认为,甚至因为这个理由而辞去印中央协会主席职位。
其实,只要我们从印中央协会领导人的阶级立场来分析,就能够明白他们为何更倾向于“温和的方式”即在不违背自己阶级利益的情况下,与统治集团通过和平协商,为印裔族群争取一点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与工作条件就已经很好了。这当中的原因不外乎他们担心太过“激烈”批评马来亚政府或英殖民政府最终只会给他们本身带来无穷的烦恼。尽管印中央协会捍卫印裔劳工的基本权益以失败告终,但是,从面对阻碍到最终成立的印中央协会的例子来看,印裔族群已经意识到必须通过一个更广泛而且必须敢于向英殖民政府抗衡的组织或团体,来处理和解决他们所面对的共同问题。
种植工联并不维护工人利益
主要为了杜绝共产主义滋长
3.2、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NUPW)与印裔族群的政治觉醒
种植工联的成立与英殖民政府在马来亚受到共产主义思想威胁是有关联的,或者说,种植工联的成立是英殖民政府对付共产主义思想不断扩大的一种对策 [见Stenson, M.R. 《Industrial Conflict in Malaya: Prelude to the Communist Revolt of 1948》第38-53页,1970年出版]。这点必须从两个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即泛马职工联合会[Persekutuan Kesatuan Sekerja Se-Malaya (Pan Malayan Federal of Trade Union, PMFTU) ]和职工会联合会 [ The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FTU) ] 开始说起。普遍认为,这两个工会是受到共产主义思想领导的工会。这些工会体现出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确实带给英殖民政府很大的困扰。
在1930至1940年代是风起云涌的年代。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遭受帝国主义侵袭的各国人民,其反抗殖民主义以及民族主义意识普遍上都特别高涨。我们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在1930年代,就新马两地而言,共产主义思想是广受劳动群众欢迎和接受的一种政治思想。在1948年,新马各族人民反抗殖民主义的运动已经到了巅峰,使英殖民政府面临巨大的压力。[注:著名东南亚历史与大英帝国历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哈柏(T.N. Harper)以“政治话语”(political discourse)的视角分析了新马(主要还是以新加坡为中心)民族主义崛起的过程,以至它如何影响新马各个族群争取独立斗争的运动。哈柏在《林清祥与他的年代》(上册)一书发表题为《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
》的文章里已清楚阐述。在此摘录其文章里的一段说明:“……两次世界大战和独立斗争最终产生超越种族界限,促进超越种族藩篱的“民族主义”,把各族汇成一股力量,壮大反抗殖民主义的社会改革运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泛伊斯兰运动、印度盖达党(Ghadar Party)的反殖民地主义网络至华人反日运动,都有相互交织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即抗日运动则促成一股反国家政权的文化,一种浪漫主义的爱国斗争传统。比如宣传剧团、漫画、抗战文化等等,激活了新的政治文化,加强了运动的正当地位与灿烂色彩。大战结束之后,新马与其他国家重新建立关系。此时,激进分子与初生的印尼共和国建立关系,以非法贸易方式突破殖民地统治者的枷锁,为印尼流亡志士提供庇护,甚至投身参加印尼军队。1946年,纸张供应日渐充裕,当地报章恢复出版,详细报导了亚洲、中东以至欧洲解放运动的消息。反法西斯主义、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的辞汇变成跨越各个族群民族主义的共同语言。面对殖民地政权和过去支持殖民地统治的社会上层份子卷土重来,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新民主”和国际主义政治语言也应运而生,宣扬“民众意志”与“人民主权”至高无上。这些辞汇通用固然不能掩盖战时崛起的各派运动之间的尖锐冲突,却也象征了马共“八大纲领”、马来左翼运动的共和国主张和复兴工会组织的国际工人团结精神之间确有共同之处……”请查阅: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39-46页,2002年] 哈柏把新马在1945至1948年这段时期形容为“马来亚之春”,也就是说这段时期是左翼运动与统治集团相互冲突和较劲的重要时期。英殖民政府重返新马的那段时期从初期的附有条件的宽松对待当时的政治活动,到后期对左翼的态度转趋强硬,确实显示了英殖民政府非常担心反殖运动最终会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和统治地位。英殖民政府终于在1948年6月宣布新马进入紧急状况。由于1947年和1948年的经济状况仍然恶劣,左翼总工会在新加坡和马来亚半岛掀起罢工浪潮。我们可以从工人罢工事件所提出的诉求内容去证实。工人罢工是因为他们不满雇主的剥削而组织起来要求合理的工资,但是当时的工人诉求不限于提升工资而已,他们甚至要求雇主把权力归还给本地劳工。总而言之,无论在马来亚(包括新加坡)或其他殖民地的民族主义意识都相当高涨,这带给英殖民统治者的威胁是非常大的。另一方面,在马来亚共产党(以下简称:“马共”)[注:马来亚共产党于1930年4月30日在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比拉的乡村成立。] 的影响之下,各族人民(包括印、华、巫裔劳动人民)可以团结在一起联合行动甚至有足够的力量成立一个强大的统一阵线来对抗英殖民地政府。各族劳动人民在马共的影响下确实可以打破种族隔膜。英殖民政府和那些由英殖民政府掌控的工会非常担忧由马共主导的类似联合阵线或统一阵线的斗争形势最终破坏英殖民统治者欲通过分而治之的手段来永久性统治马来亚。[注:“……“马来亚之春”为激进政治运动开了一个短暂的窗口,使当地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初生激进政治在思想和组织上趋于定型。泛马行动委员会——人民力量中心(AMCJA-PUTERA)即为最重要表现。这个为期短暂的政治同盟在1947年成立,对企图重建战前英国与马来贵族联盟的马来亚联合邦方案提出挑战。它的主导力量是马来亚民主同盟和激进的马来国民党,他们明确发表声明,宣告他们共同服膺马来亚民族主义和倾向社会主义的反殖民地主义……”参考资料: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英殖民政府无法改变大趋势
通过法令控制工会组织的发展
英殖民统治集团认为有组织性的工人运动在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英殖民统治集团认为应该成立由自己主导的工会,以便由他们直接控制工会的发展,让工会可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英殖民统治者通过两项法令即Ceylonese Trade Union Ordinance 1935 和 United Kingdom Industrial Courts Act 1919 (Stenson 1970),这两项法令最终成为制定马来亚(马来西亚)关于工会以及团体注册法令的基本原则,如:《1966年注册法令》、《1967年雇佣关系法令》、《1959工会法令》等等 [见T.N. Harper著作:《The End of Empire and the Making of Malaya》, 1999年]。这主要体现在英国在1945年后期重新占领新加坡(包括马来亚半岛)时,英国工党政府放松了战前对言论、集会、结社的诸多箝制,对政治活动的法律限制也比以前任何时候以及后来都比较宽松。但是,这并非英殖民政府的无私恩赐,而是英殖民政府为了重新控制一个重要的战略中心的计谋。[见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换言之,英殖民政府无法改变大趋势,便通过上述的法令钳制工会的发展。英国最高专员有权利控制所有社团、工会以及组织的注册。由英国最高专员认可的社团、工会或组织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让雇主和工友在和气的情况下进行谈判 [见Stenson, M.R. 《Industrial Conflict in Malaya: Prelude to the Communist Revolt of 1948》第38-53页,1970年出版]。此外,英殖民地政府也将权力下放给警方。警方有权力逮捕那些相信是领导罢工的幕后推手或将他们驱逐出境 [注:“……1946年后期和1947年,政府重新实施战前颁布的报章印刷管制工会和社团注册法令,并广泛运用驱逐出境权力,把“合法”参与当地政治的范围收窄了。英国对此时期迅速崛起的左翼力量深感震惊,随即采取措施翦除民族运动的政治锋芒……”参考资料: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在那个时期,英殖民政府逮捕了许多工会的领导,其逮捕的理由只是怀疑他们企图唆使“政治仇恨”或指责他们思想倾向于共产主义或将他们与马共联系起来,就可以随意将他们逮捕监禁。其实,英殖民统治者必须通过野蛮强硬的手段镇压他们的政敌,这只是说明英殖民统治者非常恐惧共产主义思想普遍受到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的欢迎和接受。
种植工联由英殖民政府扶持成长
在改善园丘工人生活上无所作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约翰﹒布拉西尔(John Brazier)作为英殖民政府工会的顾问建议成立全新的工会或亲英殖民统治者的工会。约翰﹒布拉西尔非常敬佩森美兰印度劳工工会的领袖
1954年,种植工联底下就有350个单位,会员共5万6千人。在许多州属如森美兰、霹雳、马六甲和雪兰莪都有种植工联的分行。种植工联的会员也在1950年代直到1960年代底迅速提升。到了1970年代,种植工联的会员人数出现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我国在1970年代之后开始从依靠种植业转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济发展。种植工联所关注的业务从橡胶种植业扩展到其他商业农作物如油棕、椰子、茶、可可和黄梨。英国最高专员Sir Donald Charles MacGillivray在种植工联的开幕仪式上公开表示,种植工联的成立标志着马来亚工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所谓“新的阶段”基本上就是等于从广大工人阶级反抗英殖民主义的“旧形式”,转换为由英殖民统治集团操控下成立的种植工联,将在未来的日子继续扮演好维护殖民主义利益的“新形式”。这个新的阶段的做法显然与广大印裔族群以至各族人民反抗殖民主义的浪潮是背道而驰,因此,最终必将会彻底失败的。
那拉耶南从1954年种植工联成立开始就一直领导到他于1993年退休为止,前后领导了近40年之久。虽然那拉耶南的工作原则是要求同工同酬、更好的居住与工作环境、孩子们有机会上学、工人可以在失去工作、生病或退休之后还有能力维持他们自己和其家人的生活等等。但是,那拉耶南领导的种植工联却是与雇主或政府以协商的方式为工人请命。因此,种植工联成立迄今已有60年之久,园丘工人依然不停向雇主或政府要求最低薪金制、提升园丘基本设施、提升居住与工作环境等等。这雄辩地说明了种植工联作为最大的种植业工人的领导组织在园丘工人的生活素质和工作条件的改善上无所作为。园丘工人对于园丘种植业所带给国家的经济发展,跟他们现在所处在的悲惨困境的强烈对比,产生了极度失望和愤懑的情绪。
据Manickam的调查显示,种植工联的领导们曾利用会员们的绝对服从和软弱谋求私利。1989年4月29日,英文报The Star的一项报道揭露,5名种植工联的高级执行员的年收入是180名种植工联会员的年捐的四分之三。这暴露了种植工联的领导人常常利用组织的收入来津贴自己出席各种活动如国际论坛等等。但是,大部分的印裔园丘工人依然是在艰辛和贫苦的环境下生活着。另一个例子是,在2007年,种植工联领导人与政府在谈判关于合理的园丘工人的最低薪金制时,同意园丘工人的每月工资为RM350。这话说来是非常讽刺的,那是因为我国的第八大马计划显示马来西亚半岛平均每月家庭收入RM540为贫困家庭的收入水平。那就是说种植工联领导人竟然认同园丘工人的最低薪金制是低于贫困家庭的水平。 这只能说明种植工联的成立确实只是英殖民政府为了抵抗工人争取合理待遇的正义行动的一种手段。这是因为工人为了争取合理的待遇而被迫发动罢工,确实使到许多工厂的生产受到干扰,进而影响了雇主或政府的利益。种植工联成立了那么多年,劳动人民特别是印裔工人的生活与工作环境依然没有丝毫改善就是最好的证明)[见Manickam, J.R. 著作《The Malaysian Indian Dilemma》第245-254,2009年出版]。
总而言之,印裔族群特别是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从印中央协会到种植工联的斗争实践中觉悟到,依赖那些背后由英殖民统治集团直接或间接操控的工友联合会和那些不敢抵触英殖民统治地位的印裔领导人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的幻想终归破灭了。广大的印裔劳工为了继续生存,他们唯有寻找其他的管道,尝试达成他们的愿望。
巫统统治集团利用国大党
粉饰其种族主义霸权统治
3.3、印度国大党与印裔族群的政治觉醒
日本投降后,英殖民政府卷土重来,先是提出“马来亚联邦”计划,由于当时的马来贵族和马来精英 [注:马来国民党开始的时候也支持马来联邦计划,认为此计划可统一各州行政系统
国大党拥护《 人民宪章 》
获得广大印裔族群的支持
各族人民为了反对马来亚联邦计划和《建议书》,决定站在统一战线上,并先后成立了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于1946年12月22日)和马来人民联合阵线(PUTERA)(于1947年2月2日)。最终,“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AMCJA — PUTERA) 根据民主讨论的原则,以包容及能够体现马来亚多元民族文化的性质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了《马来亚人民宪章草案》(以下简称《人民宪章》)作为取代《建议书》的建议。所有团结在“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政党都充分发挥了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可以相对比较包容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以争取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和争取马来亚走向民主自治的道路。
为了向英殖民政府展示《人民宪章》是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的,“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于是在全国各地举行集会、群众大会和示威。但是,英殖民政府对《人民宪章》依然置之不理。于是,“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于1947年10月20 日展开了称为“Hartal”的大罢市即在全国停止一切经济活动,作为引起英殖民政府关注这件事的重要行动。在大罢市的示威事件上,大约90%来自印裔劳工阶级响应“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号召,印度国大党功不可没。
有部分印裔专业人士和印裔商人一开始就不赞同印度国大党参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行动或接受任何指示。他们的其中一项分歧就是在关于是否可获得双重国籍的问题上。当时在马来亚的著名律师——R.Ramani就呈交了一份报告书给印度政府,希望印度政府重新考虑让那些在马来亚工作的印度同胞随着马来亚独立后依然可拥有双重国籍的建议。但是,印度政府并不赞同那些在马来亚获得公民权的印度人同时享有印度国籍。眼看由“三方代表”在不民主的情况下推出的《建议书》已将要强压在各族人民的头上来,而“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力量尽管强大也不敌马来亚统治集团的高压手段,在新的政治局势下,各族人民也确实陷入了是否应该申请成为马来亚联邦公民或是直接回去他们的祖国印度的思想斗争。印度国大党当时的立场是支持所有符合资格的马来亚半岛印裔族群把握机会申请成为马来亚联邦公民。因此,印度国大党广泛呼吁印裔族群申请成为马来亚联合邦公民的重要性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展开。印度国大党也提供支援协助印度人申请成为公民、鼓励印度人掌握马来文和督促政府提供各种马来文书籍及要求所有淡米尔学校务必教马来文科。
印度国大党从左转向右
最终遭其印裔群众唾弃
国大党成立自救合作社
掩饰统治集团压迫印裔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57-197页,2008年出版]。
大园丘分割的措施是自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之后就已经开始了。这项措施随着马来亚独立之后变得越来越严重。有数据显示,在1950年直到1967年期间,共324,931英亩的园丘就受到分割大园丘举措的影响,而导致28,363劳工遭殃 [见Stenson, M.R. 著作: 《Class, Race and Colo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第202页,1980年出版]。随着分割大园丘的举措,也导致大量的劳工特别是园丘工人失去工作。由于政府不理会印度国大党和全国园丘工友联合会的诉求,印度国大党不得不挺身而出,自寻求办法协助受影响的园丘工人购买遭分割的园丘。于是,印度国大党第五任主席三班丹便于1960年5月成立了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合作社旨在鼓励园丘工人通过买股票,累积基金购买胶园。每位社员得购买RM100股票,每个月只需摊还RM10。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于1961年8月以RM330万购买位于吉打州近3千英亩的园丘地Ladang Bukit Sidim,提高了园丘工人对该合作社的信心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62-163页,2008年出版]。随后,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的会员增加至2万9千人,累积的控股(资金)于1963年高达RM700万[见Gomez, E.T. 著作《Political Business: Corporate Involvement of Malaysian Political System》第249页,1994年出版]。有数据显示,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在1961年至1969年短短8年期间已购买了18片不同地点的园丘地。有的学者甚至嘲讽若不是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的努力下,极大可能印裔族群在马来西亚企业股权连1%的水平都无法达到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63, 195页,2008年出版]。
国大党领袖利用合作社
吞噬印裔族群的血汗钱
正当巫统或国阵政府紧锣密鼓推行旨在提高马来人经济地位的新经济政策,这个关乎少数民族或非巫裔族群生死存活的关键时刻,印度国大党却陷入党争的纠纷。三班丹的强烈对手——玛尼卡华沙甘(Manikavasagam)开始质问党主席在任18年期间未曾提升印裔族群的经济水平。由于党争非常激烈,促使时任首相兼巫统主席阿都拉萨(Tun Abdul Razak)直接干预印度国大党的党争,最终迫使三班丹辞去主席,并由玛尼卡华沙甘取代三班丹成为第六任印度国大党主席。虽然如此,印裔族群的经济地位并没有随着党主席的变更而有所改善。广大的印裔族群依然对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感到担忧。由于玛尼卡华沙甘也无法改变巫统让它放弃推行马来人经济议程的各种措施,照旧以“自救的方式”于1974年成立了Nesa合作社以自行提高印裔族群的经济水平。紧接着的还是由各个印度国大党的主要领导人在不同时期,为了让自己能在党内站稳党职或更上一层楼而成立类似“自救合作社”的企业组织来捞取他们的政治资本。比如:1977年,时任副主席帕塔玛纳班(Pathamanaban)成立了Majujaya合作社、1978年,三美威鲁(Samy Vellu)也因为受到党内竞争对手的强烈挑战而成立KPJ合作社。之后,三美威鲁在1982年又成立了麦加控股公司(Maika Holdings Bhd.)。这个控股公司的成立主要是让三美威鲁可以随意指挥或由他指示他安插在其控股公司的信托人或代言人去决定其公司的各种商业投资项目。
无可否认,这些合作社和控股公司在成立初期都获得印裔社群的支持,同时,这些公司也在不同阶段推行了房屋计划、资助印裔青年参与小型企业如印刷业、旅游业、保险等、鼓励印裔社群购买股票、产业、为贫苦印裔同胞提供廉价房屋等等。至于广大印裔族群是否从这些计划里得利或是它其实只是利于某在位的党领袖的朋党,还是值得大家去思考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无论合作社或控股公司,基本上都是与印度国大党的领袖有直接或间接挂钩的。因此,这些合作社和控股公司成为某个党领袖为了稳固党职或争取上位的工具,已引起印裔族群的普遍不满。这里提出一个非常凸显的例子来说明上述情况,即由在位最久
麦加控股的事件只是一个爆发点,其实广大的印裔族群早已厌恶了印度国大党的历届领袖们并没有好好的发展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业务来造福或有计划的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看清了印度国大党领袖都只是在利用本身在政治岗位上的便利去控制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发展,然后由他们直接支配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欺骗他们的支持者和广大的印裔族群以为拥有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股份之后就可以使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提升。印度国大党领袖们竞相利用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来达到他们能够继续成为党领导人而从中捞取私人利益。这不但导致印度国大党的内部分裂,同时,也给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带来巨大亏损,把广大印裔族群劳苦工作赚来的血汗钱,统统被这些所谓代表广大印裔族群的领袖们吞噬了。事实证明印度国大党成立的自救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无法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最终导致广大的印裔族群对印度国大党失去信心。
印裔族群亲身体会印度国大党领袖的自私无耻、贪婪腐败行为,提升了他们的政治觉悟,认清印度国大党没有具体的计划一劳永逸摆脱印裔族群的悲惨困境,只能以自我矮化的“自救的形式”成立所谓的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由于印度国大党终究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巫统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工具,广大的印裔族群还是继续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下的牺牲品,不断沦落到被压迫被奴役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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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种族主义政策对印裔族群的影响
马来西亚至今已经获得独立超过半个世纪即57年之久。直至今天,巫统或国阵政府已经实施了十个(五年)大马计划(第一大马计划至第十大马计划)或三个阶段的国家发展政策 [ 新经济政策 (1970-1990年)、国家发展政策 (1991-2000年)和国家宏愿政策 (2001-2010年)]。众所周知,这些计划和政策的主轴从来没有改变,都是根据新经济政策的精神,即有方向、有步骤、有计划的纯粹为了提升马来人的经济地位而已。尽管计划书里阐明(国阵)政府在提升马来人的经济地位的当儿,将会不分种族、宗教及信仰,拉近各族之间的贫富鸿沟及铲除各民族的贫困问题,但是,各族人民已经能从国家的经济发展只有让当权的统治集团及其朋党得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社会、文化越来越伊斯兰化的趋势,意识到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从来都没有公平合理对待各民族(尤其是非马来族)的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虽然国阵政府在第九大马计划和第十大马计划实施期间,建议推行各种措施来提高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这段期间,各项企业计划如贸易企业、商业、培训计划以及各种资金贷款如Pusat GiatMARA、Pusat Putra、Skim Amanah Terpilih如Amanah Saham Wawasan 2020及Amanah Saham Malaysia都是提供给印裔族群申请和参与的各种措施。由于大部分在胶园和油棕园工作的园丘工人都是印裔族群,因此,第十大马计划也建议了各种措施来提高园丘工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其中包括如何改善他们的工作与居住环境、提升园丘的基本设施、提供教育与培训计划等等予印裔族群。至于上述各项计划和措施是否真的会按照计划加以执行以达到改善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或是那些计划和措施只是为了安抚印裔族群对国阵政府的不满情绪已经到了顶点 [注:2007年11月25日爆发的印裔族群大集会震撼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的统治地位] 的应酬性计划或措施而已,就让我们拭目以待。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的是,若不是从制度上和政策上进行改革的计划或措施,或只要巫统主导的“马来人主权”和“国家伊斯兰化”政策没有改变,再多的计划或措施也只是“缓兵之计”,很难令广大的印裔族群信服。
当处在被压迫的印裔族群意识到巫统或国阵政府并没有诚意提升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而且他们曾将希望寄托在各种党团或组织如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和马来亚印度国大党等最终都落空的时候,他们对其所处在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他们对巫统的种族主义霸权统治已经无法忍受而别无选择,唯有再次等待可以使他们团结起来的机遇,对巫统或国阵统治集团发出强而有力的怒吼。随后,一场激动人心的“兴权会大集会”终于在吉隆坡市中心爆发——即2007年11月25日的兴权会游行示威。这场示威游行震撼了巫统及国阵统治集团,同时也震撼了全马人民,吸引世界关注马来西亚民主人权运动的人士的目光。因此,从“11.25兴权会大集会”事件发展到兴权会运动说明了最底层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已经到达了另一个巅峰,值得所有关心马来西亚民主运动发展的各民族、各党团、各组织和民主人士关注的一项被压迫民族如何为本民族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民族平等权利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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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兴权会运动的崛起
兴权会这股力量的发展,延续到2008年第十二届全国大选。兴权会运动是导致国阵经历了12次的全国大选而第一次在国会失去三分之二多数议席,同时也痛失5个州 [ 即槟城、吉打、霹雳 [注: 民联执政不满一年的时间在三位民联州议员叛变而导致霹雳州政权落回国阵政府统治集团手里]、吉兰丹和雪兰莪 ] 政权予替代阵线 [民联是由三个政党即伊斯兰党、行动党以及人民公正党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之后才组成的]。事实显示,国阵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中失去了大量的印裔选票,特别是来自城乡以及郊区的印裔选
票在兴权会的号召下向国阵投下了
5.1、瓦达姆迪流亡海外 仍然领导兴权会继续奋斗
2007年的那场兴权会大集会,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带给了巫统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巨大冲击。作为兴权会核心领导人物的瓦达姆迪,当时因预感到统治集团将会迅速采取逮捕镇压行动 [注:5名兴权会领袖于12月13日在内安法令下遭逮捕扣留],而在兴权会大集会隔天(即11月26日)离开国境,以便能够继续领导兴权会争取民族权益和维护民族尊严的正义斗争。瓦达姆迪本身则在2008年4月21日入境英国时,面对英国出入境管理局转告的“国阵政府撤销他所持有的国际护照”的厄运,从那时候起被迫流亡国外直到2012年8月1日才重新获得其护照而从新加坡关卡进入柔佛新山。
兴权会随着5名领袖遭国阵政府逮捕扣留而面临群头无首的时刻,流亡海外的瓦达姆迪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领导兴权会通过国际支援争取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民族权益和维护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民族尊严而奋斗。在流亡海外期间,瓦达姆迪曾发表了一份题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的报告书以及推动了全球签署运动(Global e-Petition),一针见血的点出马来西亚政府实施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印裔族群(包括其他少数民族)长期饱受歧视与压迫而痛苦生活的根源。因此,瓦达姆迪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废除所有具有种族主义性质的政策以及维护各民族的宗教自由。
由于巫统代表的是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最核心领导集团,因此,巫统统治集团必然是各族人民的主要敌人。各族人民唯有展开宪制斗争,通过修改或废除《联邦宪法》底下对各民族不平等的宪法条文,从宪法上削弱或废除孕育着“马来人与马来穆斯林至上”不断扩散的思想。因此,少数民族若要摆脱困境则必须进行修宪斗争,也就是说,至少先从宪法着手,争取明文规定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的宪法。凡是刻意避开宪法途径而采取其他类似“原则上同意”或 “口头上保证”等纯属政客们的政治宣传之举,实际上只是另一种欺骗性行为,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还是受到忽视或威胁的。
瓦达姆迪具体地指出,《联邦宪法》第153条文就是巫统国阵政府实施民族压迫和民族同化政策的法律根据,是必须迅速废除的一项宪法条文。瓦达姆迪也勇敢地代表兴权会,公开表达了印裔族群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鲜明立场。可是,国内所有标榜“进步、民主”的党团和人士,包括一味想取代国阵执政的民联的各个政党,都不敢正面回应瓦达姆迪代表兴权会所提出的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严正立场。有人还指责瓦达姆迪或兴权会的上述立场过于“激进”,甚至视瓦达姆迪及其同道为“沙文主义者”或“种族主义者”,兴权会也是跟巫统同样性质的组织。
我始终认为,兴权会和印裔族群为维护民族尊严和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尽管出现过一些令人失望的情况,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义行动,也是我国各民族争取民族平等权利的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各族人民以及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5.2、瓦达姆迪回归国土 开启第二阶段的斗争
虽然瓦达姆迪在新加坡移民厅关卡面对一些阻碍,最终,他还是得以顺利按原定的计划在取得了其护照之后便从新加坡乘车进入柔佛新山。瓦达姆迪的安全
5.3、兴权会变相支持国阵政府令人十分反感
兴权会于2012年11月25日在隆雪华堂,庆祝兴权会成立五周年纪念活动上,发布了兴权会的《五年发展蓝图》(简称:“《蓝图》”)。[注:《蓝图》涵盖六个主要问题:一、全国大约有80万园丘工人流离失所;二、大约35万的马来西亚印裔没有公民权;三、无法获得充足和平等的教育机会;四、不平等的就业和商业机会;五、警察侵犯人权不受法律制裁的问题;六、实践人权的标准。] 兴权会表示,这项《蓝图》是一项有方向和有步骤使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摆脱悲惨困境的具体方案。兴权会将以《蓝图》作
兴权会的核心领导们认为,签署兴权会的《蓝图》就意味着可以保证让印裔族群摆脱悲惨困境的具体方案得以实施。在大选前,兴权会顾问甘尼升声称,兴权会已和民联阵营的最高领导层就是否认同签署《蓝图》召开了共24次的会议,但是,民联最高领导层的回应只是停留在原则上同意,并没有进一步正式签署兴权会的《蓝图》。相反的,兴权会与巫统主席纳吉只进行了两次的会议就取得了成果。最终,兴权会领导人与巫统主席纳吉和巫统秘书长东姑安南在大选提名日前两天(即2013年4月18日),在位于吉隆坡Brickfields(小印度)的维韦卡南达淡米尔小学[ Sekolah Jenis Kebangsaan (Tamil)Vivekananda],共同签署了一份包含兴权会《蓝图》部分内容的《谅解备忘录》。早前,瓦达姆迪还在为了抗议国阵阵营和民联阵营没有对兴权会的《蓝图》给予正面回应,而在万绕一所兴都庙进行了为期21天(从3月10日至3月31日)的绝食抗议。
兴权会也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当天宣布,将会在即将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大选中与国阵政府同在,并决定发动兴权会的基层干部全马走透透,呼吁印裔选民支持国阵阵营的候选人。纳吉宣布若兴权会可以使国阵阵营重夺国会多数议席的话,国阵政府则将考虑在首相署部门下设立少数民族事务部,专门处理印裔族群贫困的问题。兴权会这项重大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引来了不少民主党团及人士的嘲讽及谴责,特别是指向领导兴权会的瓦达姆迪。他们把瓦达姆迪描绘为“再版三美威鲁” 、“埃塔班”(Ettappan)[注:埃塔班在印裔族群群里形容为叛徒的意思],甚至直接谴责瓦达姆迪 “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印裔族群”。
其实,瓦达姆迪及其他兴权会核心领导人的上述做法,自我否定了他们之前提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少数民族包括印裔族群、卡达山杜顺和伊班面临悲惨困境的根源的说法。他们也忘了凡是没有从根本上根治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任何由统治集团签署或答应的“空头承诺”,也只是误导和欺骗广大群众的做法。兴权会领袖只凭在大选之前与巫统的头头签署了所谓的《谅解备忘录》,就心存幻想呼吁广大印裔族群投票支持国阵的做法,根本就是跟各族人民群众想要通过选举推翻巫统国阵集团统治的愿望背道而驰 [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的成绩显示民联与国阵的总得票率为51%对49%,就是最好的证明], 实际上破坏了各族人民维护民族尊严和争取民族权益的斗争。瓦达姆迪和兴权会因他们的上述行动而遭到各族人民的无情谴责是可以理解的。
5.4、瓦达姆迪愤懑辞官 重回印裔群众怀抱
兴权会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的上述行动所造成的破坏是不容低估的。这主要表现在打击了民联特别是人民公正党的印裔候选人。例如,在霹雳州打巴国会议席,民联派出人民公正党的华山达古玛(K. Vasanthakumar)上阵,华山达古玛是在2007年遭内安法令逮捕扣留而后在2009年释放的五名兴权会领袖之一,却以7,927张多数票败给了国阵派出的印度国大党副主席沙拉瓦南(M Saravanan),此人目前担任青年与体育部副部长。此外,还有四个州议席(包括两个是在霹雳州的Hulu Kinta和Tualang Sekah,另外两个则是在雪兰莪州的Batang Kali和Bukit Melawati),民联派出人民公正党的印裔候选人上阵,却败给了国阵派出的候选人。国阵候选人在其中三个州议席的得票率,相对于人民公正党候选人的得票率,比起第12届全国大选都有显著的增加。上届大选由民联候选人胜出的Bukit Melawati州议席,国阵候选人则在本届的全国大选从民联手中夺回去了。从整体表现而言,处在民联政治领导地位的人民公正党在此次大选中遭受严重打击(其成绩与其他盟党即伊斯兰党和行动党的成绩相比是最差的)[注:国会议席——人民公正党:30议席、伊斯兰党:21议席、民主行动党:38议席;州议席————人民公正党:49议席、伊斯兰党:85议席、民主行动党:95议席]。这除了是因为人民公正党领导层并没有真正抛弃“马来人主权”思想包袱而明确认同国内各民族平等权利使然,瓦达姆迪和兴权会号召印裔选民投选国阵确实也给人民公正党带来沉重的打击。
瓦达姆迪在当官前后不到九个月期间,亲身体会到在霸权统治集团领袖面前必须忍气吞声,不能像以往那样为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以及其他被压迫的少数民族仗义执言,而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愤懑。他终于在2014年2月10日正式辞去国会上议院议员和首相署副部长职位,重新回到印裔群众的怀抱里去。他也在辞去官职的一个星期之后,为自己无法按照原先的愿望推动得以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的项目,向广大的印裔族群公开道歉,并希望得到印裔族群的谅解。瓦达姆迪也在其声明里指责首相纳吉为骗子,因为首相纳吉根本没有想要履行他代表巫统国阵在《谅解备忘录》所作的承诺。无论如何,瓦达姆迪强调他本身将会继续为贫困和被边缘化印裔族群的尊严和权益而奋斗。
5.5、兴权会支持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
这份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工作事项就是推动“马来西亚宪法运动”。它主要是由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与兴权会发起,砂拉越人民心愿协会(Sarawak Association of Peoples Aspiration - SAPA)也在之后加入了这项“马来西亚宪法运动”的行列。这项运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一部有如当初《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所承诺的真正的马来西亚成文宪法。[注: 据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表示,现今的《马来西亚宪法》(或称为《联邦宪法》是由《马来西亚联办宪法》伪装而成的;它与《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精神并不相符;沙巴因此沦为马来西亚的殖民统治。]随后,三方誓言将会互相支援以展开争取重组沙巴和砂拉越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下独立自治地位的签名请愿运动,向联合国反映沙砂人民要争取自决权的意愿。
在兴权会看来,制度性种族主义是马来西亚人民的最大忧患,这制度性种族主义源自于《联邦宪法》第153条文中,把公民权划定成两种等级。因此,印裔族群(和其他少数民族)被划为二等公民,长期遭遇最深重的压迫和剥削。印裔族群从斗争实践中已经认识到,必须联合其他被压迫、被剥削的族群,直捣这个种族主义的政治核心——巫统,撤销《联邦宪法》中的不合理条文,才能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因此,兴权会联合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推动“马来西亚宪法运动”的举动,理应受到我国所有进步党团或民主人士的密切关注和深刻深思。兴权会与沙砂两州的非政府组织的团结合作、共同对敌的斗争,为我国人民推动国家独立和民主人权运动的发展,树立下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典范。因此,真正关心国内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前途的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都必须正视兴权会和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领导人的努力,并给予他们最大程度的配合,共同努力使马来西亚少数民族(包括印族、华族、伊班族、卡达山杜顺族等)团结起来,摆脱巫统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魔掌,才能让所有少数民族脱离被压迫的悲惨困境而有尊严的生活下去。
砂巴和砂拉越加入马来亚联邦组成马来西亚之后,马来西亚联合邦政府(即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不顾《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迫使沙砂两州变成马来西亚联合邦政府殖民的州属 [注: 据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表示,东姑阿都拉曼曾经承诺沙巴和砂拉越不会成为马来西亚的第12州和第13州。但是,如今,沙巴只是作为马来西亚的一个州,代替了原本所理解的砂巴作为在马来西亚联邦中具有独立自主、平等伙伴地位的国家。砂巴和砂拉越的非政府组织活跃分子强调,马来西亚实际上是一个两重的联合邦:其一是马来亚联合邦——它是由马来亚各个州属在1948年1月21日所组成的联邦,在1948年1月31日正式生效,并通过1957年8月31日“默迪卡”(独立)加以强化;其二是马来西亚联邦——它是在1963年9月16日,由马来亚、沙巴与砂拉越,所组成的另一个新的、更大范围的联邦。在这之前,砂拉越已经在1963年7月22日取得独立,而沙巴也在1963年8月31日取得独立。]巫统和国阵集团对沙砂两州统治了半个世纪,完全掌控了两个州的税收和石油
天然气,两州的其他天然资源几乎被国阵和州内统治集团掏空或掌控,使沙砂两州自从并入马来西亚之后倒退为全马来西亚最贫困的州属。此外,巫统国阵统治集团还大量派发公民的身份证给 “非法移民”或“外来劳工”,让他们成为“合格选民”在大选中投票支持国阵,以延续其统治地位。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已经引起了州内人民特别是原住民的不安和不满。
总而言之,东马人民从本身经历认识到,摆脱贫困和悲惨的困境的途径是让沙巴和砂拉越的人民回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独立自治地位,再由沙砂两州人民自行决定是否还有必要留在马来西亚任由联邦政府殖民继续成为最贫困的州属,或是决定脱离马来西亚成为独立自治的国家,并依仗沙砂两州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土地而独立生存,然后由沙砂两州人民自行决定其国家的外交政策或未来方向。[注: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发表题为《兴权会与东马活跃分子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文章,其中有如下之言:“……瓦达慕迪强调,这次与沙巴和砂拉越活跃份子签署谅解备忘录,并没有涉及任何隐议程。他更进一步指出,沙巴和砂拉越依仗着他们丰富的天然资源,包括土地,独自生存将会更好。当前的情况是,由于布特拉再也所实施的内部殖民政策,他们加入马来西亚使他们深陷贫穷的困境中。瓦达慕迪说,“兴权会占据了沙巴和砂拉越的道德制高点。1963年,汶莱在最后一刻决定拒绝加入新的联邦,而在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邦。看看这些国家现在成为了东盟成员国的情况,再想想沙巴和砂拉越的情况。这两个婆罗洲州属,如果脱离马来西亚,有朝一日也可能如新加坡或汶莱般达到高度的发展水平。”与此同时,兴权会表示,他们所采取的相关策略,是根基于沙巴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将冲击马来西亚半岛政权,从而希望迫使马来西亚当权集团理智地认真处理国内的种族歧视与种族压迫的尖锐课题。兴权会承认,如果两个婆罗洲州属脱离马来西亚,将会削弱布特拉再也统治精英的政治与经济规模,这对兴权会有利……”] 按照兴权会主席瓦达姆迪在兴权会与东马社会运动活跃组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时的表述,他认为沙巴和砂拉越唯有脱离马来西亚才是比较符合沙砂两州人民的根本利益、沙砂两州人民才比较有可能摆脱目前的贫苦困境。若沙巴和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的话,最受打击的当然是马来西亚半岛政权即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势必迫使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重视国内的种族歧视与种族压迫带来严重后果的问题。这当然是对马来西亚民主人权运动的发展有利而无害的。但是,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捍卫沙巴和砂拉越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基本权利的“进步党团”或“民主人士”,却不从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出发,支持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和兴权会推动的“马来西亚宪法运动”和宣导工作,反而跟随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采取死抱着沙巴和砂拉越利益不放的同样态度,实在不得不叫人大感失望和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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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兴权会的斗争从讨伐英殖民主义对印裔族群所施压的历史罪行,再到对抗巫统和国阵的新殖民统治,基本上是延续了马来(西)亚左翼党团和各族人民群众所展开的民族民主改革运动及其还未完成的历史使命。因此,兴权会的斗争可以说是马来西亚民族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一个必然产物。
一、20世纪40、50年代,英殖民政府统治马来亚,大量输入来自中国、印度以及印度尼西亚的廉价劳工(这些廉价劳工在马来亚获得独立之后成为主要的民族即华族、印族以及巫族),对他们进行残酷无情的奴役和剥削,置他们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这三大民族劳动人民在左翼政党的引导下,与英殖民主义者及其在马来亚与马来西亚的代理人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英殖民统治时期,由于经历了英殖民政府及其代理人的残酷统治和奴役,迫使那些处境最恶劣的劳动阶层都想寻找左翼党团帮助他们找到脱离悲惨困境的出路。但是他们的愿望未能实现。
二、马来亚各族(主要是华巫印三大民族)人民争取独立之际,大部分的工人阶级(包括印裔族群)团结在左翼大联盟即“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AMCJA-PUTERA)之下,求同存异拟定了符合各族人民基本利益的《人民宪章》。但是,这个左翼大联盟所展开的斗争却不敌三方代表即英殖民政府、马来贵族(各州苏丹)和马来精英(巫统)所组成的势力,最终由统治集团在不伤害英殖民利益而又照顾马来贵族与马来精英利益下,制定了一套隐含着保障伊斯兰教和马来人特权元素的《马来亚联邦宪法》,作为他们统治当时的马来亚以及后来的马来西亚的有力工具。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联盟政府(和今日的国阵政府)统治期间,广大的印裔族群并没有随着印度国大党投靠联盟(和今日的国阵)之后获得平等待遇。马来(西)亚独立50多年以来,印裔族群争取民族平等的地位的梦想终究还是破灭。
三、在20世纪60年代末起(直到现在为止),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就处心积虑的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一个完全伊斯兰化的国家,逐步变本加厉的侵蚀国内40%非马来族族群的平等权利,使他们先后都得陷入无法摆脱的悲惨困境。时隔多年,广大的印裔族群已经从他们的实践斗争中觉悟起来,认清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歧视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印裔族群陷入困境的根源。印裔族群长期累积的不满,最终在2007年的那场示威游行中爆发出来。马来西亚变本加厉的实行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歧视政策,正是兴权会迅猛壮大的社会基础。因此,兴权会的斗争是争取民族平等和宗教自由的正义斗争。他们敢于提出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宪制要求,是值得激赏赞许的。反观现阶段打着“人民联盟”旗号的三大政党和一些自称为“左翼”的党团,却没有勇气对抗巫统统治集团的种族与宗教讹诈,而一味的选择避开民族压迫与宗教压迫的实质问题的做法。因此,兴权会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 条文的立场和主张是难能可贵的。
四、兴权会从一个只是为了争取印裔族群的平等权利和民族尊严而奋斗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同时关注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斗争的组织,标志着它的斗争策略,是跟过去马来亚左翼运动争取新马真正统一之外所提出的“尊重北婆三邦 [注:当时指沙巴、砂拉越与汶莱——汶莱最终没有加入马来西亚] 人民自行决定是否要保留在马来西亚”的斗争策略相一致的。兴权会的斗争进展,显现他们正在迈向当年马来亚左翼运动推进民族民主运动的斗争目标。至今超过半个世纪了,沙砂两州的人民已经从他们的实践中认清,“马来西亚联邦”确实只是英国统治集团与东姑阿都拉曼统治集团(甚至李光耀统治集团)的一项旨在遏制左翼反殖运动特别是新加坡左翼力量的发展,而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的政治安排。沙砂两邦因此成为巫统国阵统治集团直接统治的州属,沙砂人民因此也像半岛的印裔族群一样,被逼到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困境中了。如今,沙砂两州人民已重新提出“争取一个独立的婆罗洲“和”由婆罗洲人民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马来西亚联邦”的政治诉求。兴权会对沙砂的这项政治运动表达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预测,这两个同样处在最底层的被压迫族群的政治联盟发展壮大之时,或将是巫统国阵霸权统治与马来西亚联邦面临崩溃之日。因此,关心我国政治前途的党团或个人没有理由不支持印裔族群维护尊严、争取权益和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
总而言之,全国各族人民、民主党团(包括民联各个政党)、宗教组织、民主人士等等,理应紧密关注兴权会运动的发展,甚至必须与兴权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从而促成一个有别于当前阶段只由三大政党组成的“人民联盟”,而真正团结不同的民族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不同的宗教信仰群体的民主联合阵线,共同奋斗,把我国民主人权运动推到正确的轨道上,以终止巫统国阵的种族主义霸权统治,让各族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和平等权利。
(2015年1月1日完成初稿)
(2015年1月18日第一次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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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一、马来西亚印族 ——从困境走向觉醒(上)
二、马来西亚印族 ——从困境走向觉醒(下)
三、小谈大马的印度裔
四、《联邦宪法》经竄改,仅利于单一族群
五、沙巴人说:“一诺千金”废话,理由罄竹难书!
六、是成立 “少数民族事务部” 的时候了
七、兴权会理应欢迎《振林山宣言》 进而争取“民联”更全面支持
八、瓦达慕迪的回归 振奋兴权会
九、兴权会:我们仍然肩负着一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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