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1 February 2015

兴权会运动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产物 【更新:文章下载链接】

兴权会运动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
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产物

作者:严居汉

【更新:文章下载链接】

上图是兴权会运动的其中一名领袖乌达雅库玛所撰写的《2007年11月25日兴权会大集会》一书的封面。这张图片是由反映2007年11曰25日兴权会大集会的几个场景组合而成,它表达了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对他们遭遇英殖民主义者和国内统治集团长期奴役和压迫以至最后被边缘化的愤懑和抗争。

【《人民之友》编辑部按语】本文是人民之友工委严居汉为了配合工委会今年的其中一个工作重点——继续推动跨族群工作,反对巫统种族主义霸权,争取民族平等,而特地撰写的一篇工作论文。自2015年1月18日工委会会议通过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的决定之后,严居汉也恰好完成了他的这篇专题论文。人民之友工委会(当然包括作者本人)发表此文的目的是“抛砖引玉”,借此和广大读者和有心人士共同探讨我国印裔族群如何陷入困境又如何走向觉醒,以及他们今后该如何走下去等问题。

本文篇幅略长,作者严居汉的论述是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一)印度人迁移到马来亚的背景简述;
(二)英殖民统治者输入印度劳工的两项奴役制度;
(三)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
(四)国家种族主义政策对印裔族群的影响;
(五)兴权会运动的崛起;
(六)总结。

本文论述重点是在兴权会运动的崛起。作者做出总结:兴权会的斗争从讨伐英殖民主义对印裔族群所施压的历史罪行,再到对抗巫统和国阵的新殖民统治,基本上是延续了马来(西)亚左翼党团和各族人民群众所展开的民族民主改革运动及其还未完成的历史使命。因此,兴权会的斗争可以说是马来西亚民族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一个必然产物。

作者在印裔族群所展开的兴权会运动至今仍然遭受一些自诩为民主党团或民主人士所排斥和打击,甚至把兴权会领袖或兴权会运动视为“与土权组织一样”的“种族主义者”或“种族性行为”的时刻,作出这样的论断,预料将会引起争议,却显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者在其论述中提到人民之友工委会对待兴权会的一路来的态度和实践,来支持他所做出的有关论断。

本文也是严居汉在其个人的学术研究上的一项成果。严居汉2007年在马来西亚工艺大学(UTM)产业管理系毕业之后就投身非政府组织的工作;2009年接受笨珍培群独中校长张济作邀请,担任课外活动处主任,想为独中教育作出点滴贡献,但结果事与愿违;2011年任满之后离开培群独中,进入马来西亚国民大学(UKM),攻读人类学与社会学硕士课程,开始探索马来西亚少数民族不平等的社会现象问题。他最终决定选择以印裔族群为研究对象,以兴权会运动为研究重点,终于在2014年以题为 Kualiti Hidup Komuniti India Bandar Dan Pergerakan Sosial HINDRAF(《印裔族群的生活素质与兴权会运动》)的论文完成了他的硕士课程。

本文是他在上述学术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他过去和现在参与我国的政治社会活动的亲身观察和深刻体会而完成的一篇颇有见地的工作论文。

以下是全文内容——

【注:有兴趣下载此文的打印版的读者,请点击此处下载。】

一、印度人迁移到马来亚的背景简述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国土被南中国海分隔成东、西两部分。西部马来西亚包括马来(亚)半岛和槟榔屿,位于中南半岛南部,北与泰国接壤,南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东临南中国海,西濒马六甲海峡。东部马来西亚包括沙巴和砂拉越,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与印尼、菲律宾、文莱相邻。其他围绕在马来(西)亚四周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东帝汶、柬埔
东南亚国家平面地图
寨、越南、泰国、寮国、缅甸、印度、中国、日本等等。组成马来西亚的各个地区原来都是英国的殖民地。马来亚半岛包括槟榔屿在1957年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而宣告独立,英国殖民统治者在1963年又与马来亚的统治集团密谋,强硬将沙巴和砂拉越与马来亚合并,组成现在的“马来西亚联邦”(简称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是一个富有自然资源的国家,其重要的自然资源如橡胶、棕油、胡椒、石油气、铁、金、钨、煤、铝土、锰、矿产等等,都在不同阶段对马来(西)亚的经济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此外,马来(西)亚的地理位置也成为发展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亚洲国家虎视眈眈的主要战略地点即通过表面的“经济贸易协定伙伴”计划,暗地里却是为了稳住他们在亚洲国家的军事基地。

马来(西)亚就是19世纪初期英殖民统治下,大量输入来自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暹逻、印度、中国等的廉价劳工进行开发的工作。因此,在马来亚的各种宗教和文化就是随着一批批来自四面八方的廉价劳工的到来而产生的无可磨灭的影响。大约公元6世纪,印度商人就开始迁移到马来亚半岛,因此,印度文化就对马来亚产生影响。公元7至14世纪,兴都教与佛教就开始对马来亚半岛产生影响。这可以从三佛齐(Srivijaya)占领苏门答腊岛并将其势力扩展到其他东南亚国家如爪哇、马来亚半岛和婆罗洲等等得以证实。回教在马来亚的影响则是在后期即13世纪的时期,也就是当阿拉伯回教徒和印度(回教)商人的到来才产生影响的。接着,15世纪的时候,淡马锡统治者巴兰马苏哇拉(Parameswara)[注:根据部分马来学者的观点,马六甲开国君主Parameswara在1414年迎娶巴塞(Pasai,在今之Acheh,苏门答腊西北端的省份)公主为妻,因此改宗伊斯兰教,是为马来王朝伊斯兰化之历史起点(Mutalib 1990:11-12;Osman 1997:265)。参考资料:蔡源林(南华大学宗教学研究所)——马来西亚伊斯兰国教化的历史根源] 则为了逃离暹逻统治者阿友达燕 (Ayutthayan)的追杀而躲到了马六甲,并在马六甲建立起一个皇朝。从此,马六甲就发展成为一个商业和回教中心。

从1410年起直到1511年的百年间,是马六甲马来文化的辉煌时期。1511年,欧洲人的入侵掀开了殖民主义者在马来亚的殖民统治。马来亚先后由葡萄牙、荷兰和英国殖民主义者入侵马六甲占领。英殖民统治者则是有计谋的通过巩固了马来亚半岛的三个主要海峡殖民地即马六甲、槟榔和星加坡,进而成功于1867年控制了整个马来亚半岛。到了1896年,英殖民统治者
的野心更大,组织马来联邦州属,成为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州的顾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马来亚、砂拉越、沙巴被日本占领。日本投降后,英国恢复殖民统治。随后,英殖民统治者开始在这些州属加紧发展树胶园丘和运输系统。尽管当时的政治局势并不利于英殖民统治者大量输入来自印度和中国的廉价劳工,他们却对这些廉价劳工特别是印裔劳工采取更加残酷无情的剥削以满足其统治与经济利益的需要。

有鉴于此,马来亚半岛印裔劳工的命运无法与英殖民统治在19至20世纪为了发展园丘种植业而大量输入印度廉价劳工的系列措施分割开来。因此,这些印裔劳工在马来亚(或马来西亚)的种种生活遭遇与英殖民统治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二、英殖民统治者输入印度劳工的两项奴役制度

英殖民统治者先后通过两种奴役制度即“契约劳工”(System Indenture)和“康卡尼”制度(System Kangani)将大量印度劳工输入马来亚半岛。在“契约劳工”的制度下,雇主只需向劳工代理人预定劳工人数,代理人就会委派他们的联络人到各村落去搜寻劳工。这些劳工得签署一份短期(比如3或5年)为雇主服务的契约,签署了契约的劳工将受制约,他们不得更换
印度劳工是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抵达马来亚的。
雇主也不能增减工资。一般上,劳工招募人都是利用虚假资讯去诱惑劳工,比如将马来亚描绘成遍地黄金,实际上却是有意隐瞒劳工在马来亚的实质工作情况的鬼话。其实,大部分在马来亚的劳工都是过着牛马一般的劳苦生活,贫困和被剥削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此外,在海运的旅途中,劳工遭到非人的待遇,死亡率也是特别高的。有的甚至在马来亚登陆时,因病情严重而不能工作,但是又不得因患病而选择离开。因此,他们得在极度艰难的情况下工作并忍受雇主残酷的剥削。“契约劳工”是在1860年代的时候开始实施,由于备受强烈的批评,因此,印度政府(当时印度还是由英殖民政府管辖)在1910年迫不得已宣布废除这项存有许多欺骗案例的制度。数据显示,在1870年至1910年的这段期间,在“契约劳工”制度下输入马来亚半岛的印度劳工共249,832人[见Sandhu, K.S. 著作:《Indians in Malaysia: Some aspects of their Im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1786-1957)》第308页, 1969年出版]

无论如何,英殖民统治者还是不肯罢休。他们早已在废除“契约劳工”制度的几年前即1897年就开始筹备新的制度即“康卡尼”制度取代之。相对来说,这项新的制度的成本更加低,他们是通过包工头(Kangani或Mandur)到印度去招募劳工,这些包工头前往印度的船费和其他费用全由马来亚的白人雇主承担。他们每招募一名劳工,就可抽取若干佣金。由于付佣金给包工头比较划算,白人雇主比较愿意采用这样的包工制招募劳工。招募到的劳工身体较健壮。更重要的是,包工头招募的劳工被当作”自由劳工”,少被政府的控制和检查。其实,这种制度并没有保障劳工的福利,反而只是让整个劳工输入更加流畅而已。随后,“康卡尼”制度在推行的20年内几乎取代了“契约劳工”制度。“康卡尼”制度一直维持到1938年才被废除,那是因为当时印度政府(当时印度还是由英殖民政府管辖)开始禁止输出非技术工人。

后来,殖民地政府设立中央系统以便直接监督印度劳工输入。在1905年,全世界对树胶有大量需求,马来亚正式开始大批输入印度劳工。数据显示,80%的劳工都是文盲,缺乏技术知识。他们一到马来亚就被白人的大圆丘所吸收。1938年,招募印度劳工达到了顶峰。1901年,马来亚印度人口达119,347人。到了1921年,印裔人口增加了三倍,多达470,181人。1941年,也就是“康卡尼”制度”被废除之后,输入印度劳工任然还在进行。大约200万输入马来亚的印度劳工是由印度政府通过其印度移民基金的资助的。另外,还有超过80万来到马来亚的印度劳工不是获得印度政府资助的[见Sandhu, K.S. 著作:《Indians in Malaysia: Some aspects of their Im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1786-1957)》第305页, 1969年出版]
印度劳工在园丘里劳苦工作。
直到1957年,印裔人口在马来亚半岛的人数为858,615人,其中62.1%是本地出生的。总的来说,在1860年至1957年期间输入的印度劳工共400万人,其中约70%已经回去印度,因各种疾病而死亡、遭毒蛇钉死、缺乏食物营养和疲累而死亡的印度劳工也有约120万人左右[见Sandhu, K.S. 著作:《Indian Immigration to Malaya (1786-1957)》第68页, 1962年出版]

英殖民地时期所输入的印度劳工包括来自南印度和北印度。南印度的印裔族群包括泰米尔(Tamil)、马拉亚利人(Malayalees)、泰卢固人(Telugu)和切提(Ceti)。大部分泰米尔族和小部分僧伽罗(Singhali)人都是来自锡兰(斯里兰卡)。英国政府大量输入来自印度安特拉省(Andhra)和南印度克拉拉(Kerala)州的印度劳工来到马来亚主要是负责开发园丘种植业。北印度的印度族群则包括锡克族(Sikh)、古吉拉特族(Gujarathi)、孟加拉(Bengali)等。无论是来自南部或北部印度的印度族群,他们对马来(西)亚的建设与其他族群是同等重要的。南印度的印度劳工对马来(西)亚的农业和树胶园丘的贡献是极为重要的,只有少部分受教育的人士和技术工人纳入为殖民地政府的公务员、教师或秘书等职业。大部分来自北印度的印度劳工则在安全部队里服务,同时也有少部分的专业人士从事医疗或其他专业行业的职业。

马来亚在英殖民统治期间输入了来自不同国度的移民(包括印度尼西亚、中国、印度等),而这些移民也带来了各自的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由于英殖民统治马来亚的历史缘故,这个国家难免受到各种宗教信仰如兴都教、佛教、儒教、道教、基督、锡克教和回教等等的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印裔族群方面,淡米尔族就占了80%,而大部分的淡米尔族都是兴都教徒。马来(西)亚于1957年8月31日获得独立之后,印裔族群成为我国第三大的民族,占总人口的7.3%、兴都教徒则是我国的第四大宗教即6.3%。历史事实证明马来亚或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的国家。各民族对马来西亚的贡献都是不可磨灭的,不容许任何政客或有心人随意扭曲,指印裔或华裔都是“外来移民者”而巫裔才是“本土人民”,去合理化和合法化巫裔可高人一等的(永久性)特别地位而否定了各族人民对建设马来西亚的贡献。因此,各民族都应该获得平等的待遇,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都必须是一律平等的。

三、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

英殖民政府一开始就有计谋的分化或隔离印裔群体,将受英文教育的印裔族群纳入政府单位成为公务员,将印裔劳工限制或隔离在园丘里,目的是加深他们之间的误解,使他们没有办法相互谅解;甚至深化印裔群体里不同种姓之间的矛盾和仇恨。因此,英殖民政府就能直接控制或由他们所亲信的人直接管制无论是来自当公务员的中产阶层或是来自园丘工人的低下阶层的印裔族群,然后通过间接或直接的灌输他们必须忠于殖民者和雇主,使他们无法认清自己是受到英殖民政府和雇主的经济剥削,最终目的是使那些拥有共同命运的印裔族群无法团结起来对抗他们的共同敌人——英殖民主义者。无可否认的是,初期的印裔觉醒运动依然是需要依靠受英文教育的中产阶层通过一点一滴的努力,在条件成熟之后组织协会、工会以及政党,为马来亚半岛的印裔族群提供援助和发声。

1930年代是印裔族群政治觉悟本土化的分水岭。1930年代期间,印度劳工已经渐渐转变心态即视马来亚半岛为永久居住的地方。其中的原因是:一、从契约劳工变成自由劳工的因素:在“契约劳工”制度下输入马来亚的印裔劳工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在“康卡尼”制度下输入马来亚半岛的印度劳工大多数为自由劳工,他们除了不受政府控制,还可以选择继续留在马来亚半岛生活;二、通婚因素使然:由于长时间在马来亚工作和生活的关系,这些印度劳工与在马来亚半岛工作的(各族)女工通婚而组织了家庭,加强了他们决定想定居在马来亚半岛的意愿。上述两个因素是促使他们开始对自己在马来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素质提出合理的诉求的内在原因。而促使他们敢于为自己在马来亚半岛争取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有两个外在原因:一、印度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当时候在马来亚半岛的印裔工人还是受到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影响,特别是一些印度民族主义者敢于向英殖民政府要求改善马来亚半岛印度劳工的工资的诉求;二、全球经济不稳定因素:1930年代全球经济进入不稳定的阶段、橡胶价格也在这个时期大幅度下滑,各族人民特别是印裔族群的生活更加痛苦。这些因素促进了这些劳动人民认识和理解殖民主义统治对殖民地人民的奴役、剥削和压迫,因此,便与其他进步力量结盟或支持他们反抗殖民主义的运动。

在此提出三个规模较庞大或较有组织性的团体和政党,来说明这些团体和政党如何对印裔族群的政治醒觉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们是:(1)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 [Central Indian Association of Malaya (CIAM)];(2)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 [National Union of Plantation Workers (NUPW)] ; ( 3 ) 马来亚印度国大党 [Malayan Indian Congress (MIC)]。

印度民族主义的兴起
启蒙了印裔社会运动

3.1、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CIAM)与印裔族群的政治觉醒

在1920年代至1930年代,已经出现部分印裔专业人士受到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影响而组织印度人协会,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以照顾印裔族群的福利,比如:提供免费身体检查、开设泰米尔语文学习班、设立图书馆提供国内外书籍让印裔族群阅读与参考,甚至扩展到为印裔族群的国籍问题和平等权利而斗争的种种活动。

马来亚最早成立的印度人协会是槟城印度人协会,该协会是由两位领袖即拉惹纳依督(Raja Naidu) 和纳姆比亚尔(P.K. Nambyar)所领导的。在纳姆比亚尔领导下的槟城印度人协会除了维护中产阶级的利益之外,也关注低下阶层园丘工人的问题。纳姆比亚尔在就任期间曾影响印度政府制定政策来解决马来亚半岛园丘工人的问题。此外,他们也举办泛马来亚印裔族群研讨会,主要让来自全马各地的印裔代表们会面和共同讨论马来亚印裔族群的课题。

他们所举办的研讨会都会收集各方的意见,然后将大会通过的议案呈交给马来亚殖民地政府,盼望殖民地政府正视他们的诉求。但是,马来亚殖民地政府并没有因此理会他们的诉求。他们的努力没有给马来亚殖民地政府带来任何压力,却迫使他们开始思考成立中央协会的迫切性——必须迅速成立一个能够       有效捍卫马来亚印裔族群利益并创造未来前景的中央协会。英殖民政府的傲慢自大在某种程度上促使印裔族群不得不对本身在马来亚的前途着想,以寻找任何可行的方案去维护印裔族群在马来亚半岛的利益。

无论如何,印裔族群的团结由于面对一些阻碍而未能形成。这个阻碍来自于那些受淡米尔文教育的精英分子和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两者都不愿意被受英文教育的印度人领导,而另外自己组织团体为他们所信仰的理念而奋斗。前者指的就是由拉马沙米(E.V. Ramasamy或称为“Periyar”)所领导的达罗毗荼人(Dravidian)运动。大部分的达罗毗荼人都是来自印度南部最底层的种姓。他们主要的目的是反对种姓歧视,但是,他们另一方面却呼吁来自相同种姓的群体坚持本身作为达罗毗荼人的身份,而不是印度人。由于他们照搬在印度马德拉斯(Madras)反对婆罗门和反对兴都教的达罗毗荼人运动的斗争路线 [注:马来亚的达罗毗荼人运动主要是由非婆罗门(non-Brahmin)的印度民族主义者所领导的旨在维护非婆罗门利益的斗争。在印度马德拉斯,达罗毗荼人运动主要是反抗“婆罗门主义”的统治,认为“婆罗门主义”是由雅利安外来者引进南印度而强加在达罗毗荼人身上的一种文化。因此,他们决定组织起来反抗婆罗门种姓和由婆罗门种姓支配整个兴都教的各种礼仪,特别是婚姻礼仪。达罗毗荼人认为婆罗门种姓炮制了“兴都教婚姻礼仪”,即必须由一位婆罗门教士以梵语(Sanskrit)主持整个婚姻礼仪。达罗毗荼人认为婆罗门种姓的做法目的是在抬高婆罗门种姓的地位而已。因此,达罗毗荼人运动提倡“淡米尔婚姻礼仪”,即排除所有婚姻礼仪必须由一位教士(包括来自任何种姓的教士)以及必须以梵语来主持婚姻礼仪;反之,达罗毗荼人运动提倡的是只需要以淡米尔语主持整个婚姻礼仪,并在社会领袖面前(无需由教士主持)进行即可。总而言之,马来亚并非由婆罗门种姓所统治,因此,照搬的达罗毗荼人运动是不符合马来亚的社会情况或认错了敌人,阻碍了马来亚半岛印裔劳工的团结。参考资料: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28-34页,2008年出版] 相对于大部分在马来亚半岛的淡米尔人主要面对的是经济压迫的实质问题,其英殖民地政府是始作俑者。因此,他们的斗争并不符合印裔族群的切身利益而最终无法取得广泛印裔族群的支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达罗毗荼人运动的出现却给印裔族群的团结带来某种程度的困扰。

后者指的就是由萨瓦尔(G.V. Thaver)领导的马来亚印度人协会[ Malayan Indian Association (MIA)]。有数据显示,估计在1921年至1931年期间,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占马来亚半岛印度人口的25% [见Mahajani, Usha.著作:《The role of Indian minorities in Burma and Malaya》第112页,1960年出版]。他们大部分视马来亚为他们的祖国。或许是因为他们在马来亚半岛的生活条件不允许他们回去印度,有的甚至基于劳碌的工作关系而没能与印度的亲戚保持紧密联系。久而久之,他们对印度所发生的政治问题漠不关心或认为与他们在马来亚半岛的生活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此,他们便对那些还有和印度的政治领袖联系的马来亚半岛印裔领袖,或借用印度的政治局势的发展来推动马来亚印度人运动的领袖们,采取疏远的态度。他们甚至认为那些领袖并不能代表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的心声,因此,坚持所有出生在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的命运理应由马来亚印度人协会去捍卫。有鉴于此,马来亚印度人协会的立场是反对马来亚半岛的印度人参与或支持印度民族主义运动,因为,若不是这样做的话他们担心会导致其他在马来亚半岛的族群对他们对这个“国家”的忠诚度产生质疑。因此,马来亚印度人协会的斗争方式就是与英殖民政府协商合作。

上图是1931年马来联邦州属联邦州议会理事会(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Federated Malay states)成员的合影。右一是S.N. Veerasamy律师。
无论如何,如果说达罗毗荼人运动坚持本身的种姓和语言而导致印裔族群的分裂,那么马来亚印度人协会以出生地点将印裔族群加以区分,也造成印裔族群的分裂。事实是,两方面都没有认识到马来亚半岛印度人共同面对的问题是英殖民政府对劳动人民的经济压迫才是本质的问题。由于这些种种因素,使得纳姆比亚尔欲成立中央协会来捍卫印度人的福利和经济的愿望无法实现。这种情况随着1930年代的经济衰退才促使印裔社群重新思考成立中央协会的迫切性。1936年9月,由12个社会团体和部分印裔商会举办的研讨会最终催生了马来亚印度人[注: 威拉沙米作为印中央协会的领导,不能摆脱本身的中产阶级立场,不敢抵抗英殖民政府的压迫,不愿捍卫劳动阶层的利益,很快辞掉印中央协会主席职(见Stenson, M.R. 著作: 《Class, Race and Colo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第4页,1980年出版)]。印中央协会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就从城市发展到郊区,并在1939年至1941年期间,在郊区就一共成立了21个新的印度人协会。印中央协会的会员高达6000至7000人。据说会员的人数相对于1937年的时候已经增加了10倍那么多 [见Stenson, M.R. 著作: 《Class, Race and Colo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第58-59页,1980年出版]
中央协会[Central Indian Associations Of Malaya (CIAM简称“印中央协会”)]的成立。此协会的目的就是要代表全体马来亚印裔族群发声,其第一任主席是威拉沙米(Veerasamy)

印中央协会在成立初期,大部分的工委和会员都是受英文教育的马拉亚利人,只有少部分是淡米尔人。印中央协会无法真正走进最广大、最底层的淡米尔族群里面,不能代表整个印裔族群。这是因为大部分的印中央协会领导不是受淡米尔文教育,他们无法接近以淡米尔语为主要沟通语言的最底层印裔劳工。印中央协会确实曾面对马来亚政府(英殖民政府)以印中央协会不代表大部分的印裔族群为由而不愿聆听或与印中央协会商讨印裔族群所面对的问题。尽管如此,这也不完全阻碍印中央协会争取印裔劳工阶层的利益。印中央协会通过直接向印度政府施压,迫使印度政府制定政策制止非技术劳工输入马来亚半岛。印中央协会也或多或少曾通过向印度政府施压的方式为劳工阶层争取合理的工资、改善工友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等。

印中央协会也曾谴责马来亚政府(英殖民政府)的政策旨在剥削印裔劳工,为了英殖民统治者和英国人雇主的经济利益。当印中央协会将矛头指向英殖民政府的时候,却使印中央协会陷入内部纠纷而无法发挥预期作用。部分印中央协会的工委表示他们并不太适应印中央协会过于“政治化”的表现,就连印中央协会主席威拉沙米也是这么认为,甚至因为这个理由而辞去印中央协会主席职位。

其实,只要我们从印中央协会领导人的阶级立场来分析,就能够明白他们为何更倾向于“温和的方式”即在不违背自己阶级利益的情况下,与统治集团通过和平协商,为印裔族群争取一点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与工作条件就已经很好了。这当中的原因不外乎他们担心太过“激烈”批评马来亚政府或英殖民政府最终只会给他们本身带来无穷的烦恼。尽管印中央协会捍卫印裔劳工的基本权益以失败告终,但是,从面对阻碍到最终成立的印中央协会的例子来看,印裔族群已经意识到必须通过一个更广泛而且必须敢于向英殖民政府抗衡的组织或团体,来处理和解决他们所面对的共同问题。

种植工联并不维护工人利益
主要为了杜绝共产主义滋长

3.2、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NUPW)与印裔族群的政治觉醒

上图是泛马职工联合会领袖S.A. Ganapathy;下图是职工会联合会领袖P. Veerasenan
我国的经济策划单位【Unit Perancangan Ekonomi - UPE】于1983年的调查显示,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以下简称“种植工联”)对提高园丘工人的社会经济水平是失败的。这里或许可以以两个原因来说明导致种植工联失败的原因。其一、种植工联是按照英殖民政府的指示而成立的;其二、种植工联的中产阶级领导层无法摆脱其阶级立场与工人阶级同在,而最终遭到劳工阶层唾弃。

种植工联的成立与英殖民政府在马来亚受到共产主义思想威胁是有关联的,或者说,种植工联的成立是英殖民政府对付共产主义思想不断扩大的一种对策 [见Stenson, M.R. 《Industrial Conflict in Malaya: Prelude to the Communist Revolt of 1948》第38-53页,1970年出版]。这点必须从两个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即泛马职工联合会[Persekutuan Kesatuan Sekerja Se-Malaya (Pan Malayan Federal of Trade Union, PMFTU) ]和职工会联合会 [ The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FTU) ] 开始说起。普遍认为,这两个工会是受到共产主义思想领导的工会。这些工会体现出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确实带给英殖民政府很大的困扰。

在1930至1940年代是风起云涌的年代。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遭受帝国主义侵袭的各国人民,其反抗殖民主义以及民族主义意识普遍上都特别高涨。我们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在1930年代,就新马两地而言,共产主义思想是广受劳动群众欢迎和接受的一种政治思想。在1948年,新马各族人民反抗殖民主义的运动已经到了巅峰,使英殖民政府面临巨大的压力。[注:著名东南亚历史与大英帝国历史研究的历史学家——哈柏(T.N. Harper)以“政治话语”(political discourse)的视角分析了新马(主要还是以新加坡为中心)民族主义崛起的过程,以至它如何影响新马各个族群争取独立斗争的运动。哈柏在《林清祥与他的年代》(上册)一书发表题为《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
上图是马来亚人民抗日军(MPAJA)。它是马来亚共产党(CPM)在日本侵略马来亚半岛和新加坡以及占领期间缔造和领导的游击队,它是马来亚人民在3年8个月的日军占领时期的最大和最有组织的武装反抗力量。
》的文章里已清楚阐述。在此摘录其文章里的一段说明:“……两次世界大战和独立斗争最终产生超越种族界限,促进超越种族藩篱的“民族主义”,把各族汇成一股力量,壮大反抗殖民主义的社会改革运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泛伊斯兰运动、印度盖达党(Ghadar Party)的反殖民地主义网络至华人反日运动,都有相互交织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即抗日运动则促成一股反国家政权的文化,一种浪漫主义的爱国斗争传统。比如宣传剧团、漫画、抗战文化等等,激活了新的政治文化,加强了运动的正当地位与灿烂色彩。大战结束之后,新马与其他国家重新建立关系。此时,激进分子与初生的印尼共和国建立关系,以非法贸易方式突破殖民地统治者的枷锁,为印尼流亡志士提供庇护,甚至投身参加印尼军队。1946年,纸张供应日渐充裕,当地报章恢复出版,详细报导了亚洲、中东以至欧洲解放运动的消息。反法西斯主义、大西洋宪章和联合国的辞汇变成跨越各个族群民族主义的共同语言。面对殖民地政权和过去支持殖民地统治的社会上层份子卷土重来,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新民主”和国际主义政治语言也应运而生,宣扬“民众意志”与“人民主权”至高无上。这些辞汇通用固然不能掩盖战时崛起的各派运动之间的尖锐冲突,却也象征了马共“八大纲领”、马来左翼运动的共和国主张和复兴工会组织的国际工人团结精神之间确有共同之处……”请查阅: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39-46页,2002年] 哈柏把新马在1945至1948年这段时期形容为“马来亚之春”,也就是说这段时期是左翼运动与统治集团相互冲突和较劲的重要时期。英殖民政府重返新马的那段时期从初期的附有条件的宽松对待当时的政治活动,到后期对左翼的态度转趋强硬,确实显示了英殖民政府非常担心反殖运动最终会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和统治地位。英殖民政府终于在1948年6月宣布新马进入紧急状况。由于1947年和1948年的经济状况仍然恶劣,左翼总工会在新加坡和马来亚半岛掀起罢工浪潮。我们可以从工人罢工事件所提出的诉求内容去证实。工人罢工是因为他们不满雇主的剥削而组织起来要求合理的工资,但是当时的工人诉求不限于提升工资而已,他们甚至要求雇主把权力归还给本地劳工。总而言之,无论在马来亚(包括新加坡)或其他殖民地的民族主义意识都相当高涨,这带给英殖民统治者的威胁是非常大的。另一方面,在马来亚共产党(以下简称:“马共”)[注:马来亚共产党于1930年4月30日在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比拉的乡村成立。] 的影响之下,各族人民(包括印、华、巫裔劳动人民)可以团结在一起联合行动甚至有足够的力量成立一个强大的统一阵线来对抗英殖民地政府。各族劳动人民在马共的影响下确实可以打破种族隔膜。英殖民政府和那些由英殖民政府掌控的工会非常担忧由马共主导的类似联合阵线或统一阵线的斗争形势最终破坏英殖民统治者欲通过分而治之的手段来永久性统治马来亚。[注:“……“马来亚之春”为激进政治运动开了一个短暂的窗口,使当地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初生激进政治在思想和组织上趋于定型。泛马行动委员会——人民力量中心(AMCJA-PUTERA)即为最重要表现。这个为期短暂的政治同盟在1947年成立,对企图重建战前英国与马来贵族联盟的马来亚联合邦方案提出挑战。它的主导力量是马来亚民主同盟和激进的马来国民党,他们明确发表声明,宣告他们共同服膺马来亚民族主义和倾向社会主义的反殖民地主义……”参考资料: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英殖民政府无法改变大趋势
通过法令控制工会组织的发展

英殖民统治集团认为有组织性的工人运动在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英殖民统治集团认为应该成立由自己主导的工会,以便由他们直接控制工会的发展,让工会可以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英殖民统治者通过两项法令即Ceylonese Trade Union Ordinance 1935United Kingdom Industrial Courts Act 1919 (Stenson 1970),这两项法令最终成为制定马来亚(马来西亚)关于工会以及团体注册法令的基本原则,如:《1966年注册法令》、《1967年雇佣关系法令》、《1959工会法令》等等 [见T.N. Harper著作:《The End of Empire and the Making of Malaya》, 1999年]。这主要体现在英国在1945年后期重新占领新加坡(包括马来亚半岛)时,英国工党政府放松了战前对言论、集会、结社的诸多箝制,对政治活动的法律限制也比以前任何时候以及后来都比较宽松。但是,这并非英殖民政府的无私恩赐,而是英殖民政府为了重新控制一个重要的战略中心的计谋。[见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换言之,英殖民政府无法改变大趋势,便通过上述的法令钳制工会的发展。英国最高专员有权利控制所有社团、工会以及组织的注册。由英国最高专员认可的社团、工会或组织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让雇主和工友在和气的情况下进行谈判 [见Stenson, M.R. 《Industrial Conflict in Malaya: Prelude to the Communist Revolt of 1948》第38-53页,1970年出版]。此外,英殖民地政府也将权力下放给警方。警方有权力逮捕那些相信是领导罢工的幕后推手或将他们驱逐出境 [注:“……1946年后期和1947年,政府重新实施战前颁布的报章印刷管制工会和社团注册法令,并广泛运用驱逐出境权力,把“合法”参与当地政治的范围收窄了。英国对此时期迅速崛起的左翼力量深感震惊,随即采取措施翦除民族运动的政治锋芒……”参考资料:哈柏(T.N. Harper)撰写的《林清祥与“新加坡的故事”》第44页,2002年] 在那个时期,英殖民政府逮捕了许多工会的领导,其逮捕的理由只是怀疑他们企图唆使“政治仇恨”或指责他们思想倾向于共产主义或将他们与马共联系起来,就可以随意将他们逮捕监禁。其实,英殖民统治者必须通过野蛮强硬的手段镇压他们的政敌,这只是说明英殖民统治者非常恐惧共产主义思想普遍受到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的欢迎和接受。

种植工联由英殖民政府扶持成长
在改善园丘工人生活上无所作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约翰﹒布拉西尔(John Brazier)作为英殖民政府工会的顾问建议成立全新的工会或亲英殖民统治者的工会。约翰﹒布拉西尔非常敬佩森美兰印度劳工工会的领袖
P.P.Narayanan
那拉耶南(P.P.Narayanan)。当时,有一件让约翰﹒布拉西尔无法忘怀的事件,那就是森美兰印度劳工工会的组织虽然弱小,但是这个工会的领导却敢挺身而出与具有强大背景或受共产主义思想支配的泛马职工联合会进行谈判。当时领导这支工会的领袖就是那拉耶南和Choudry。如果说这两位领袖是当时响当当反抗共产主义的先锋也不为过。约翰﹒布拉西尔看中了那拉耶南的反共表现,因此,推荐由那拉耶南来领导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种植工联)[见Morais, J.V. 著作《P.P. Narayanan - The Asian Trade Union Leader》, 1975年出版; Ramachandran, S. 著作《Indian Plantation Labour in Malaysia》, 1994年出版]。种植工联在那拉耶南的领导不断壮大,最终这个庞大的工会支配了整个马来(西)亚职工总会【Malaysian Trade Unions Congress (MTUC)】以及其发展方向。

1954年,种植工联底下就有350个单位,会员共5万6千人。在许多州属如森美兰、霹雳、马六甲和雪兰莪都有种植工联的分行。种植工联的会员也在1950年代直到1960年代底迅速提升。到了1970年代,种植工联的会员人数出现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我国在1970年代之后开始从依靠种植业转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济发展。种植工联所关注的业务从橡胶种植业扩展到其他商业农作物如油棕、椰子、茶、可可和黄梨。英国最高专员Sir Donald Charles MacGillivray在种植工联的开幕仪式上公开表示,种植工联的成立标志着马来亚工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所谓“新的阶段”基本上就是等于从广大工人阶级反抗英殖民主义的“旧形式”,转换为由英殖民统治集团操控下成立的种植工联,将在未来的日子继续扮演好维护殖民主义利益的“新形式”。这个新的阶段的做法显然与广大印裔族群以至各族人民反抗殖民主义的浪潮是背道而驰,因此,最终必将会彻底失败的。

那拉耶南从1954年种植工联成立开始就一直领导到他于1993年退休为止,前后领导了近40年之久。虽然那拉耶南的工作原则是要求同工同酬、更好的居住与工作环境、孩子们有机会上学、工人可以在失去工作、生病或退休之后还有能力维持他们自己和其家人的生活等等。但是,那拉耶南领导的种植工联却是与雇主或政府以协商的方式为工人请命。因此,种植工联成立迄今已有60年之久,园丘工人依然不停向雇主或政府要求最低薪金制、提升园丘基本设施、提升居住与工作环境等等。这雄辩地说明了种植工联作为最大的种植业工人的领导组织在园丘工人的生活素质和工作条件的改善上无所作为。园丘工人对于园丘种植业所带给国家的经济发展,跟他们现在所处在的悲惨困境的强烈对比,产生了极度失望和愤懑的情绪。

据Manickam的调查显示,种植工联的领导们曾利用会员们的绝对服从和软弱谋求私利。1989年4月29日,英文报The Star的一项报道揭露,5名种植工联的高级执行员的年收入是180名种植工联会员的年捐的四分之三。这暴露了种植工联的领导人常常利用组织的收入来津贴自己出席各种活动如国际论坛等等。但是,大部分的印裔园丘工人依然是在艰辛和贫苦的环境下生活着。另一个例子是,在2007年,种植工联领导人与政府在谈判关于合理的园丘工人的最低薪金制时,同意园丘工人的每月工资为RM350。这话说来是非常讽刺的,那是因为我国的第八大马计划显示马来西亚半岛平均每月家庭收入RM540为贫困家庭的收入水平。那就是说种植工联领导人竟然认同园丘工人的最低薪金制是低于贫困家庭的水平。 这只能说明种植工联的成立确实只是英殖民政府为了抵抗工人争取合理待遇的正义行动的一种手段。这是因为工人为了争取合理的待遇而被迫发动罢工,确实使到许多工厂的生产受到干扰,进而影响了雇主或政府的利益。种植工联成立了那么多年,劳动人民特别是印裔工人的生活与工作环境依然没有丝毫改善就是最好的证明)[见Manickam, J.R. 著作《The Malaysian Indian Dilemma》第245-254,2009年出版]

总而言之,印裔族群特别是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从印中央协会到种植工联的斗争实践中觉悟到,依赖那些背后由英殖民统治集团直接或间接操控的工友联合会和那些不敢抵触英殖民统治地位的印裔领导人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的幻想终归破灭了。广大的印裔劳工为了继续生存,他们唯有寻找其他的管道,尝试达成他们的愿望。

巫统统治集团利用国大党
粉饰其种族主义霸权统治

3.3、印度国大党与印裔族群的政治觉醒

日本投降后,英殖民政府卷土重来,先是提出“马来亚联邦”计划,由于当时的马来贵族和马来精英 [注:马来国民党开始的时候也支持马来联邦计划,认为此计划可统一各州行政系统
上图是三方代表(英殖民地政府、苏丹及巫统)于1947年4月份召开的会议,讨论吉斯曼报告(Cheeseman Report),3个月后就发布了修订的《马来亚联邦宪法建议》。
而走向自治的道路,当获得更多的资讯之后才认清其计划的最终目的旨在使马来亚永远成为英殖民地政府的统治天下,而退出巫人统一机构(巫统),加入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和马来人民联合阵线(PUTERA)继续反抗英殖民政府炮制的“马来亚联邦”计划]
担忧苏丹、伊斯兰教和马来人特权最终将在“马来亚联邦”计划下消失掉而大力反对这项计划,英殖民政府才退而求其次与各州苏丹和巫人统一机构(称之为“三方代表”)秘密磋商,提出新的计划即“马来亚联合邦”计划,指的就是马来亚将在英国保护下成立“马来亚联合邦”,这个包括9个马来州以及2个殖民地即槟城及马六甲(将新加坡与马来亚分割开来)的新计划,其马来亚联合邦则是根据各州协定(英殖民政府与各州苏丹缔结之协定)和联合邦协定(指的就是“马来亚联合邦”)的新政制办法。根据联合邦协定,联合邦中央政府,包括英皇委派的钦差大臣,主要主持联合邦行政会议以及联合邦立法议会,换言之,所有即将制定的法案必须事先获得英皇及各州苏丹的认可,才能提呈到联合邦立法议会。随后,三方代表组成了“制宪工作委员会”,拒绝征求其他团体的意见及不民主的情况下拟定了《马来亚联邦宪法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书》)作为马来亚联合邦获得独立之后的宪法建议书。

  国大党拥护《 人民宪章 》
获得广大印裔族群的支持

左图是印度国大党第一任主席约翰迪威(John Thivy);右图是1939年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主席拉加万(Raghavan)。
两名曾遭英殖民政府逮捕的印裔族群领袖约翰迪威(John Thivy)和拉加万(Raghavan)于1946年4月期间获得释放之后,便积极提出他们对整个由英殖民地政府炮制的马来亚联邦计划和《建议书》的看法,同时广泛收集印裔社会对这项计划的看法。他们的努力催生了印度国大党(于1946年8月2日)成立 [注:印度国大党在第一任主席迪威(1946-1947年)和第二任主席巴特星(Budh Singh)(1947-1950年)领导时期较为进步,反抗英殖民统治立场较为鲜明。印度国大党转为支持英殖民统治并与英殖民统治者合作就是在第三任主席拉马那旦(K.Ramanthan)(1950-1951年)领导时期开始的。随后,印度国大党在第四任主席迪华沙(K.L.Devaser)(1951-1955年)的领导下加入联盟政府,直至现在为止,印度国大党依然是昔日联盟政府今日国阵政府的忠诚伙伴]。印度国大党成立初期也引起印裔社群的分歧。比如总工会 [ General Labour Union (GLU)] 就不同意印度国大党在党内成立劳工部,认为关于劳资纠纷的问题应该由总工会来领导。此外,部分印裔精英不同意迪威关于马来人特权的立场 [注: 迪威警告印裔族群,不可提出与马来人相左的意见,免得让马来人对印度人的忠诚度产生质疑。见: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91页,2008年出版]。无论如何,这也不阻碍印度国大党与其他政党如马来亚马来国民党(PKMM)、马来亚民主同盟 [ Malayan Democratic Union(MDU)] 等联合反对英殖民政府拟定的《建议书》。其中,印度国大党主要对这项新的宪法感到担忧的是它限制非马来人获得联邦公民的条件。

各族人民为了反对马来亚联邦计划和《建议书》,决定站在统一战线上,并先后成立了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于1946年12月22日)和马来人民联合阵线(PUTERA)(于1947年2月2日)。最终,“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AMCJA — PUTERA) 根据民主讨论的原则,以包容及能够体现马来亚多元民族文化的性质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了《马来亚人民宪章草案》(以下简称《人民宪章》)作为取代《建议书》的建议。所有团结在“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政党都充分发挥了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可以相对比较包容各族人民的基本权利,以争取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和争取马来亚走向民主自治的道路。

为了向英殖民政府展示《人民宪章》是得到广大人民支持的,“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于是在全国各地举行集会、群众大会和示威。但是,英殖民政府对《人民宪章》依然置之不理。于是,“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于1947年10月20 日展开了称为“Hartal”的大罢市即在全国停止一切经济活动,作为引起英殖民政府关注这件事的重要行动。在大罢市的示威事件上,大约90%来自印裔劳工阶级响应“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号召,印度国大党功不可没。

上图是《新加坡自由日报》对HARTAL事件的报道。
全马大罢市虽然成功导致全国经济几乎瘫痪,但是,英殖民政府始终不接受《人民宪章》,反而在1948年2月1日接受了《建议书》。随着马共于1948年6月间展开武装斗争而英殖民政府宣布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 [注:对于马共当时候是否有必要或有条件展开武装斗争的问题,以及英国政府为何甘愿备受千夫所指也不得不宣布取缔马共的决策的问题,可以参考由张祖兴于2012年发表在《中国干部学习网》,题为《英国取缔马共的决策过程》的文章。张祖兴指出: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于1998年接受媒体访问,在回答“马共是不是接到共产国际指示而进行武装斗争”这个问题时,陈平说:“首先我要讲的是这决定并未受到任何方面指示,不管中共也好,国际共产情报局也好。莱特走了以后,1947年7月我去泰国和香港,见了泰共和越共领导人,都没提及要搞武装斗争。战后我们的纲领是通过和平途径争取自治。1948年1月,一位同志在政治局会议提出,我们这几年包括组织大罢市,也形成一个统一战线组织,但搞来搞去好像没有办法逼英国人让步。我们要争取的是自治,英国人也不接受。当时英国人通过工会法令,一步步加紧控制,总的趋势是要恢复战前的情况;我们估计,接下去一定会控制政党。看来我们要想新的办法,不是搞武装,只是多些激烈行动。”因此,张祖兴就陈平的上述访问内容分析,马共一直试图用和平的、合法的方式争取实现马来亚自治,但英国无意放弃对马来亚的殖民统治,并加紧对合法政治活动的镇压,这引起马共的严重不满。同时还可以看出,虽然马共有意更多地进行“激烈行动”,但无意“搞武装”。从后来的情况看,马共显然并没有做好全面武装斗争的准备。关于第二个问题,张祖兴指出:英国政府是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做出取缔马共的决策,实属无奈之举。两个理由是:一、英国不能放弃马来亚。从经济上看,马来亚对英帝国具有重要意义。当时在英国本土面临严重贸易逆差、美元严重短缺的情况下,马来亚作为英镑区内对美(及美元区)主要的出口地,对于调整英镑区贸易平衡、支持英镑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政治上看,英国不能轻易放弃对马来亚的殖民统治,即使不得不放弃的话,也要把政权交给亲英的政治派别,保证马来亚继续留在英镑区内,为英帝国的经济利益服务;二、英国不能无限期地打一场没有对手的战争。同时,在冷战的背景下,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把自己在东南亚的行动包装成一场反对共产主义的斗争,也是最有利的。所以,在商界和马来亚殖民当局的强烈要求下,英国政府不得不做出这个决策。伦敦方面所能做的只是公开表明,取缔马共的要求是地方当局提出的,证据是地方当局提供的,这不过是为逃避历史责任准备的一个台阶而已],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宣告分崩离析,参与各民族大联盟的组织或团体大部分被查封,其他没被查封的组织或团体,则自动解散。印度国大党并没有因此而消失无踪,只是决定暂时停止一切政治活动。但是,印度国大党还是很关注《建议书》的发展。另外,印度国大党还指示他们的党员拒绝接受提名成为联邦州议会的印裔代表,以表示该党支持《人民宪章》,反对《建议书》的立场 [注:印度国大党在反对宪制(或《建议书》)的立场上,党内当时面对两种不同的斗争形式即:有些人认为参加新宪制(指的是《建议书》下产生的议会里去,从里面来反对宪法会比较容易;有些人则认为应该完全加以抵制。这是因为各会议的组成不是基于普选原则进行,而是由英政府自己决定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进步分子便没有办法参加到议会里,更不用说能从内部来制造宪制的僵局。最终,印度国大党以第二种斗争路线的方式反对《建议书》,即采用全部抵制的形式,集中广大群众的意志和力量,从外部来击破该宪制。史料取自于由马来亚印度国大党总秘书拉特南于1948年1月1日发表题为《一九四八年将如何》刊登在《民声报新年特刊》的文章。参考资料:朱齐英主编《马来民族史料选辑(下册)(1945年8月-1948年6月)》第172-175页,2009年出版]

有部分印裔专业人士和印裔商人一开始就不赞同印度国大党参与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的行动或接受任何指示。他们的其中一项分歧就是在关于是否可获得双重国籍的问题上。当时在马来亚的著名律师——R.Ramani就呈交了一份报告书给印度政府,希望印度政府重新考虑让那些在马来亚工作的印度同胞随着马来亚独立后依然可拥有双重国籍的建议。但是,印度政府并不赞同那些在马来亚获得公民权的印度人同时享有印度国籍。眼看由“三方代表”在不民主的情况下推出的《建议书》已将要强压在各族人民的头上来,而“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的力量尽管强大也不敌马来亚统治集团的高压手段,在新的政治局势下,各族人民也确实陷入了是否应该申请成为马来亚联邦公民或是直接回去他们的祖国印度的思想斗争。印度国大党当时的立场是支持所有符合资格的马来亚半岛印裔族群把握机会申请成为马来亚联邦公民。因此,印度国大党广泛呼吁印裔族群申请成为马来亚联合邦公民的重要性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展开。印度国大党也提供支援协助印度人申请成为公民、鼓励印度人掌握马来文和督促政府提供各种马来文书籍及要求所有淡米尔学校务必教马来文科。

印度国大党从左转向右
最终遭其印裔群众唾弃

左图是国大党第三任主席拉马那旦(K.Ramanthan);右图是国大党第四任主席迪华沙(K.L.Devaser)。
1950年,当拉马那旦获选为印度国大党第三任主席的时候就将印度国大党的斗争路线转变为和英殖民政府合作并收回印度国大党早前反对《建议书》的立场。他的政治转变,也显示了印度国大党往后的斗争方向的转变。1951年,印度国大党在第四任主席迪华沙的领导下,于1955年4月正式加入联盟(马来文称为“PERIKATAN”、英文则称为“ALLIANCE”)[注:联盟是1951年成立于马来亚联合邦的政党联盟,由巫统、马华公会所组成,印度国大党在1955年才加入。这个巫华印联盟即现在的马来西亚国阵阵线(国阵)的前身。]与巫统和马华公会联合应对1955年的全国大选。最终,联盟横扫全国52席的51席,其中两席就由印度国大党派出的代表胜选。当时,和丰州议席的三班丹(V.T.Sambantan)被委为内阁成员。自1955年之后,印度国大党一直都是昔日联盟和今日国阵的忠实伙伴。换言之,印度国大党曾在英殖民统治时期确实为马来亚民族民主运动扮演着积极的角色,然而,在它加入联盟之后,自马来亚于1957年获得独立之后的57年以来,印度国大党不论是在反抗新殖民主义统治和巫统种族霸权统治方面,都没有什么显著的案例来支撑印度国大党在这方面的积极贡献。总而言之,印度国大党的成立初期确实带给印裔族群一些希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大的印裔族群对印度国大党的期望几乎破灭。印度国大党作为联盟(今日国阵)的第三大亲密政治伙伴,却无法带给印裔族群在社会经济上的帮助或提升,是导致广大印裔劳动人民对印度国大党极度失望以至愤懑的原因。

国大党成立自救合作社
掩饰统治集团压迫印裔

上图是1959年联邦州议会理事会(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成员的合影。前排左起:Abdul Aziz Ishak, V.T. Sambanthan, Dato’ Abdul Razak Hussein, Tunku Abdul Rahman Putra Al-Haj, H.S. Lee, Sulaiman Dato’ Abdul Rahman and Sardon Hj. Zubir. 后排左起:Ong Yoke Lin, Abdul Rahman Talib, Mohamed Khir Johari, Tan Siew Sin, and Bahaman Shamsuddin (来源:Arkib Negara Malaysia)
广大印裔劳动人民对印度国大党的失望始终为两个原因。其一、印度国大党的核心领导人并非争取实施一劳永逸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水平的政策方案,而只是奴颜婢膝地向联盟或国阵政府乞求一点一滴的施舍而已。其二、印度国大党的最高领导层经常陷入内部纷争,其目的是继续蒙骗他们的群众,让自己可以利用印度国大党的代表身份,要求巫统精英分一杯羹。由于印度国大党并没有从政策上对抗巫统的种族主义霸权统治,而选择以自救的方式即成立合作社,鼓励党员和园丘工人购买合作社或控股的股票,以便政府在大量开发园丘地的同时,不被分割大园丘的举措所影响。其实,由印度国大党领袖推动下成立的合作社最终只是他们为了安抚与蒙骗他们的支持者来巩固自己在印度国大党的地位的工具而已。其中的合作社如: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 [ National Land Finance and Cooperation Society (NLFCS)]、Syarikat Kerjasama Nesa Pelbagai (Nesa)、Koperasi Belia Majujaya (Majujaya)、Koperasi Pekerja Jaya (KPJ)、麦加控股公司(Maika Holdings Bhd.)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57-197页,2008年出版]

大园丘分割的措施是自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之后就已经开始了。这项措施随着马来亚独立之后变得越来越严重。有数据显示,在1950年直到1967年期间,共324,931英亩的园丘就受到分割大园丘举措的影响,而导致28,363劳工遭殃 [见Stenson, M.R. 著作: 《Class, Race and Colo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第202页,1980年出版]。随着分割大园丘的举措,也导致大量的劳工特别是园丘工人失去工作。由于政府不理会印度国大党和全国园丘工友联合会的诉求,印度国大党不得不挺身而出,自寻求办法协助受影响的园丘工人购买遭分割的园丘。于是,印度国大党第五任主席三班丹便于1960年5月成立了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合作社旨在鼓励园丘工人通过买股票,累积基金购买胶园。每位社员得购买RM100股票,每个月只需摊还RM10。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于1961年8月以RM330万购买位于吉打州近3千英亩的园丘地Ladang Bukit Sidim,提高了园丘工人对该合作社的信心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62-163页,2008年出版]。随后,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的会员增加至2万9千人,累积的控股(资金)于1963年高达RM700万[见Gomez, E.T. 著作《Political Business: Corporate Involvement of Malaysian Political System》第249页,1994年出版]。有数据显示,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在1961年至1969年短短8年期间已购买了18片不同地点的园丘地。有的学者甚至嘲讽若不是全国土地融资合作社的努力下,极大可能印裔族群在马来西亚企业股权连1%的水平都无法达到 [K. Anbalakan著作:《Identiti India di Malaysia》第163, 195页,2008年出版]

国大党领袖利用合作社
吞噬印裔族群的血汗钱

正当巫统或国阵政府紧锣密鼓推行旨在提高马来人经济地位的新经济政策,这个关乎少数民族或非巫裔族群生死存活的关键时刻,印度国大党却陷入党争的纠纷。三班丹的强烈对手——玛尼卡华沙甘(Manikavasagam)开始质问党主席在任18年期间未曾提升印裔族群的经济水平。由于党争非常激烈,促使时任首相兼巫统主席阿都拉萨(Tun Abdul Razak)直接干预印度国大党的党争,最终迫使三班丹辞去主席,并由玛尼卡华沙甘取代三班丹成为第六任印度国大党主席。虽然如此,印裔族群的经济地位并没有随着党主席的变更而有所改善。广大的印裔族群依然对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感到担忧。由于玛尼卡华沙甘也无法改变巫统让它放弃推行马来人经济议程的各种措施,照旧以“自救的方式”于1974年成立了Nesa合作社以自行提高印裔族群的经济水平。紧接着的还是由各个印度国大党的主要领导人在不同时期,为了让自己能在党内站稳党职或更上一层楼而成立类似“自救合作社”的企业组织来捞取他们的政治资本。比如:1977年,时任副主席帕塔玛纳班(Pathamanaban)成立了Majujaya合作社、1978年,三美威鲁(Samy Vellu)也因为受到党内竞争对手的强烈挑战而成立KPJ合作社。之后,三美威鲁在1982年又成立了麦加控股公司(Maika Holdings Bhd.)。这个控股公司的成立主要是让三美威鲁可以随意指挥或由他指示他安插在其控股公司的信托人或代言人去决定其公司的各种商业投资项目。

无可否认,这些合作社和控股公司在成立初期都获得印裔社群的支持,同时,这些公司也在不同阶段推行了房屋计划、资助印裔青年参与小型企业如印刷业、旅游业、保险等、鼓励印裔社群购买股票、产业、为贫苦印裔同胞提供廉价房屋等等。至于广大印裔族群是否从这些计划里得利或是它其实只是利于某在位的党领袖的朋党,还是值得大家去思考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无论合作社或控股公司,基本上都是与印度国大党的领袖有直接或间接挂钩的。因此,这些合作社和控股公司成为某个党领袖为了稳固党职或争取上位的工具,已引起印裔族群的普遍不满。这里提出一个非常凸显的例子来说明上述情况,即由在位最久
在位最久的第七任印度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Sammy Vellu)。
的第七任印度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在位共31年,即1979年至2010年)所支配的麦加控股公司就爆发了广为人知的贪污腐败丑闻,即党领袖如何利用本身支配控股公司的便利而将政府所分配的股份,分配给自己的朋党或亲戚。这件事发生在1990年,由于政府把电讯公司私营化,电讯股根据族群加以分配。同年10月4日,麦加控股公司收到财政部正式公函指该公司分得电讯公司1000万股。消息传开之后,三美威鲁马上否认并澄清此事,指麦加控股只是得到100万股。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最后才揭露由电讯公司分配给麦加控股确实是1000万股,但是随着三美威鲁的介入而最终麦加控股只是得到100万股,其余的900万股由三美威鲁分配给他的亲戚的公司即Clearway Sdn. Bhd.、SB Management Services Sdn. Bhd.和 Advance Personal Computers Sdn. Bhd.(前两间公司是“两令吉公司”,分别在1988年和1989年注册,该公司却从来没有运作或拥有任何资产或股票。但是,这两间公司的董事是三美威鲁的孩子和表弟;另外一间公司则是一家亏损公司)。让人疑惑的是不晓得为何三美威鲁会认为这些公司有能力获得麦加控股分配的900万股,更令人愤怒的是贪污局虽然调查此事,但是却为三美威鲁洗清罪名而让他免受法律的制裁。

麦加控股的事件只是一个爆发点,其实广大的印裔族群早已厌恶了印度国大党的历届领袖们并没有好好的发展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业务来造福或有计划的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看清了印度国大党领袖都只是在利用本身在政治岗位上的便利去控制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发展,然后由他们直接支配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欺骗他们的支持者和广大的印裔族群以为拥有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的股份之后就可以使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所提升。印度国大党领袖们竞相利用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来达到他们能够继续成为党领导人而从中捞取私人利益。这不但导致印度国大党的内部分裂,同时,也给这些合作社或控股公司带来巨大亏损,把广大印裔族群劳苦工作赚来的血汗钱,统统被这些所谓代表广大印裔族群的领袖们吞噬了。事实证明印度国大党成立的自救合作社或控股公司无法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最终导致广大的印裔族群对印度国大党失去信心。

印裔族群亲身体会印度国大党领袖的自私无耻、贪婪腐败行为,提升了他们的政治觉悟,认清印度国大党没有具体的计划一劳永逸摆脱印裔族群的悲惨困境,只能以自我矮化的“自救的形式”成立所谓的合作社或控股公司。由于印度国大党终究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巫统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工具,广大的印裔族群还是继续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下的牺牲品,不断沦落到被压迫被奴役的最底层。

四、国家种族主义政策对印裔族群的影响

上图是《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报告书。

马来西亚至今已经获得独立超过半个世纪即57年之久。直至今天,巫统或国阵政府已经实施了十个(五年)大马计划(第一大马计划至第十大马计划)或三个阶段的国家发展政策 [ 新经济政策 (1970-1990年)、国家发展政策 (1991-2000年)和国家宏愿政策 (2001-2010年)]。众所周知,这些计划和政策的主轴从来没有改变,都是根据新经济政策的精神,即有方向、有步骤、有计划的纯粹为了提升马来人的经济地位而已。尽管计划书里阐明(国阵)政府在提升马来人的经济地位的当儿,将会不分种族、宗教及信仰,拉近各族之间的贫富鸿沟及铲除各民族的贫困问题,但是,各族人民已经能从国家的经济发展只有让当权的统治集团及其朋党得利,以及国家在政治、社会、文化越来越伊斯兰化的趋势,意识到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从来都没有公平合理对待各民族(尤其是非马来族)的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林德宜博士
林德宜博士[ 注: 目前担任政策倡议中心(Centre for Policy Initiative)董事。他曾当任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部的扶贫与社会发展区域顾问,和华盛顿世界银行高级社会学家。] 在担任亚洲策略及领导研究所(ASLI)属下的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时候,于2006年发表了一份《马来西亚企业股权分配报告》,指出土著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已经超越新经济政策所阐明的30%目标,达致45%。(The Sun Daily 2006)。随后,林德宜博士也于2012年4月驳斥现任首相纳吉关于国内土著只拥有23.09%企业股权的说法,并且批评新经济政策照顾马来朋党及政联公司(The Malaysian Insider 2012)。兴权会主席瓦达姆迪在他流亡海外期间发表了《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报告书,指出新经济政策实际上是一项专门养肥特定种族即马来穆斯林的社会改造工程。新经济政策通过“马来人主权”政策,不单单已把马来西亚半岛、沙巴与砂拉越的非马来人和原住民降级为二等公民,同时也导致非马来穆斯林无法称呼自己是享有平等权利的马来西亚人,而继续停留在永久被殖民(统治)的地位。

瓦达穆迪
我国的贫富鸿沟虽然已经从1970年的49.3%降低至2009年的3.8% [见第十大马计划(2011-2015):第148页]。但是,若我们深入探讨,就会发现土著与非土著之间的收入是不平等的。这里举一个官方统计数据的例子,我们发现土著股权从1970年的2.4%提升至2008年的21.9%,反之,印裔族群的股权从1970年直到2010年都只是维持在不超过2%的股权 [见第十大马计划 (2011-2015):第148页]。此外,无论是在城市地区或是郊外地区的印裔族群的生活素质、居住与工作环境及基本设施、教育水平、工作项目等都比其他族群来的相对低。其实,我们也发现国阵政府早已在第三大马计划(1976-1980)承认园丘工人(大部分都是印裔族群)面临贫困绝境问题,但却一直没有任何具体的计划改善他们的生活。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第八大马计划 (2001-2005),国阵政府才“定下目标”,答应在2010年或以前将印裔族群的股权提高到3%的水平。但是,由于国阵政府并无法达到预期定下的目标,因此,再把早前定下的3%目标延迟至2020年才来达成[见第九大马计划(2006-2010)]

虽然国阵政府在第九大马计划和第十大马计划实施期间,建议推行各种措施来提高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这段期间,各项企业计划如贸易企业、商业、培训计划以及各种资金贷款如Pusat GiatMARA、Pusat Putra、Skim Amanah Terpilih如Amanah Saham Wawasan 2020及Amanah Saham Malaysia都是提供给印裔族群申请和参与的各种措施。由于大部分在胶园和油棕园工作的园丘工人都是印裔族群,因此,第十大马计划也建议了各种措施来提高园丘工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其中包括如何改善他们的工作与居住环境、提升园丘的基本设施、提供教育与培训计划等等予印裔族群。至于上述各项计划和措施是否真的会按照计划加以执行以达到改善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地位,或是那些计划和措施只是为了安抚印裔族群对国阵政府的不满情绪已经到了顶点 [注:2007年11月25日爆发的印裔族群大集会震撼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的统治地位] 的应酬性计划或措施而已,就让我们拭目以待。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的是,若不是从制度上和政策上进行改革的计划或措施,或只要巫统主导的“马来人主权”和“国家伊斯兰化”政策没有改变,再多的计划或措施也只是“缓兵之计”,很难令广大的印裔族群信服。

上图是首相纳吉在2014年11月27日的巫统大会开幕仪式上的照片。首相纳吉在会上峰回路转强调不会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而且还会进一步强化,加入保护伊斯兰圣洁以及禁止冒犯其他宗教的条文,同时也会加入条文对付任何煽动东马沙巴与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的民主人士。首相纳吉自称的“中庸”治国理念不攻自破。
随着首相纳吉上任成为第六任首相,他在第十大马计划下宣布了“一个马来西亚”的目标和口号。他宣称“一个马来西亚”的美好社会将会保障国内所有民族的福祉,不分种族、宗教和信仰,协助贫困的民族脱离困境。”其实,首相纳吉和其他巫统主席或历届首相没有什么差别,他们都是根据狭隘的种族主义思维模式来推动马来西亚的社会经济发展。首相纳吉并没有承认非马来族的合法地位,他只是因为无法改变世界经济已向东转移的事实,而借用马来西亚的历史渊源所产生的马来西亚为多元民族国家的事实,作为他向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表示友好的理由而已。若有人会相信或认为首相纳吉比起其他首相来得比较中庸或开明的话,那只能说明他们只是在自欺欺人并且对首相纳吉或巫统或国阵政府存有幻想而已。

当处在被压迫的印裔族群意识到巫统或国阵政府并没有诚意提升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而且他们曾将希望寄托在各种党团或组织如马来亚印度人中央协会、全国种植工友联合会和马来亚印度国大党等最终都落空的时候,他们对其所处在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他们对巫统的种族主义霸权统治已经无法忍受而别无选择,唯有再次等待可以使他们团结起来的机遇,对巫统或国阵统治集团发出强而有力的怒吼。随后,一场激动人心的“兴权会大集会”终于在吉隆坡市中心爆发——即2007年11月25日的兴权会游行示威。这场示威游行震撼了巫统及国阵统治集团,同时也震撼了全马人民,吸引世界关注马来西亚民主人权运动的人士的目光。因此,从“11.25兴权会大集会”事件发展到兴权会运动说明了最底层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已经到达了另一个巅峰,值得所有关心马来西亚民主运动发展的各民族、各党团、各组织和民主人士关注的一项被压迫民族如何为本民族争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民族平等权利的运动。

五、兴权会运动的崛起

上图是2007年兴权会大集会的部分示威现场。
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政治觉悟随着兴权会运动的崛起而大大提升。广大的印裔群众认清印度国大党作为国阵政府的政治联盟伙伴,不仅出卖了印裔同胞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成为巫统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帮凶。广大印裔群众已经认清事实,从而在政治上唾弃印度国大党,以打击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印裔族群为了摆脱悲惨困境而使自己可以在马来西亚国土上有尊严的生活下去已经别无选择,唯有直接向巫统统治集团进行你死我活的抗争。因此,这些最受压迫的兴都教徒(或淡米尔族)决定主动出击,团结在兴权会的旗帜下,于2007年11月25日在吉隆坡市中心展开了一场象征着印裔族群争取民族平等权利的示威游行。因此,这场示威游行向全国和全世界人民宣告:

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已经从英国殖民统治、巫统主导的昔日联盟和今日国阵统治集团,前后将近150年的统治下,先是遭受英国政府欺骗,后来因园丘分割事件导致他们游离失所、失去工作却没有给予妥善的安排;
之后马来西亚政府从依靠种植业转向工业化再次使到园丘工人被迫从园丘搬迁到城乡或城市的时候也遭受同样的厄运,他们再次流离失所、失去工作,甚至连他们唯一的“心灵寄托所”——兴都庙也遭统治集团以发展为由大量摧毁;
许许多多痛不欲生、几乎绝望的经历促使马来西亚印裔族群觉醒起来,不再接受统治集团华而不实的谎言。

瓦达穆迪代表马来西亚印裔族群要求英政府赔偿三兆英镑的文件。
2007年11月25日,兴权会的领袖发动印裔族群齐集到英国大使馆呈交一份关于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困境的备忘录,要求英政府赔偿三兆英磅(或每人100万令吉)作为他们100多年来被迫移居我国所遭受的损失。他们的合情合理合法的正义行动,却遭到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残暴镇压,这无疑是因为马来西亚统治集团害怕全世界人都知道马来西亚印裔同胞的悲惨处境。尽管警方百般阻扰兴权会号召大集会、并指控“兴权会与斯里兰卡淡米尔之虎恐怖主义组织有联系”来恫吓印裔族群,结果,印裔族群还是无所畏惧的从四面八方齐集到吉隆坡市中心,共同前往英国大使馆提呈备忘录。尽管警方当天还出动大批警员、使用催泪弹、喷射含有化学药物的高压水柱对付印裔群众,也吓不倒那些勇往直前的愤怒群众。保守估计,当天有3万人参加了这次历史性的印裔族群示威游行。事后,国阵政府还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第8(1)条文于同年12月13日逮捕兴权会的5名领袖 [注: 他们是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马诺哈兰(M. Manoharan)、嘉纳帕提(V. Ganapatirau)、肯加达仁(R. Kengadharan)(四人皆律师)和一名商人华山达古玛(K. Vasanthakumar)。随后,嘉纳帕提和肯加达仁于2009年4月4日获释;乌达雅古玛、马诺哈兰和华山达古玛则于2009年5月9日获释]国阵统治集团的种种手段,不但没有击垮印裔群众的士气,反而激起了印裔群众更大的愤怒,使到更多的支持者和同情者主动前来声援遭逮捕扣留的兴权会领袖以及支持兴权会。兴权会迅速成为一股强大的群众力量。
上图是被内安法令逮捕的5名兴权会领袖。左起:肯加达仁(R. Kengadharan)、华山达古玛(K. Vasanthakumar)、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马诺哈兰(M. Manoharan)、嘉纳帕提(V. Ganapatirau)。

兴权会这股力量的发展,延续到2008年第十二届全国大选。兴权会运动是导致国阵经历了12次的全国大选而第一次在国会失去三分之二多数议席,同时也痛失5个州 [ 即槟城、吉打、霹雳 [注: 民联执政不满一年的时间在三位民联州议员叛变而导致霹雳州政权落回国阵政府统治集团手里]、吉兰丹和雪兰莪 ] 政权予替代阵线 [民联是由三个政党即伊斯兰党、行动党以及人民公正党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之后才组成的]。事实显示,国阵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中失去了大量的印裔选票,特别是来自城乡以及郊区的印裔选 票在兴权会的号召下向国阵投下了
再也古玛医生(Dr. Micheal Jeyakumar Deveraj)
反对票,表示他们对国阵政府的厌恶之情。这表现在:唯一代表印裔族群的政党——印度国大党只赢得3个国会议席 (竞选9个国会议席);在州议席方面,印度国大党也只赢得9个州议席(竞选19个州议席)。更重要的是,在位最久的印度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也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以1821多数票败给以公正党旗帜竞选霹雳和丰国会议席的社会主义党中委再也古玛医生(Dr. Micheal Jeyakumar Deveraj)[注: 社会主义党在2008年全国大选以前还未获得注册,因此,再也古玛以人民公正党的旗帜下竞选和丰国会议席]

5.1、瓦达姆迪流亡海外 仍然领导兴权会继续奋斗

2007年的那场兴权会大集会,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也带给了巫统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巨大冲击。作为兴权会核心领导人物的瓦达姆迪,当时因预感到统治集团将会迅速采取逮捕镇压行动 [注:5名兴权会领袖于12月13日在内安法令下遭逮捕扣留],而在兴权会大集会隔天(即11月26日)离开国境,以便能够继续领导兴权会争取民族权益和维护民族尊严的正义斗争。瓦达姆迪本身则在2008年4月21日入境英国时,面对英国出入境管理局转告的“国阵政府撤销他所持有的国际护照”的厄运,从那时候起被迫流亡国外直到2012年8月1日才重新获得其护照而从新加坡关卡进入柔佛新山。

兴权会随着5名领袖遭国阵政府逮捕扣留而面临群头无首的时刻,流亡海外的瓦达姆迪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领导兴权会通过国际支援争取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民族权益和维护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民族尊严而奋斗。在流亡海外期间,瓦达姆迪曾发表了一份题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的报告书以及推动了全球签署运动(Global e-Petition),一针见血的点出马来西亚政府实施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印裔族群(包括其他少数民族)长期饱受歧视与压迫而痛苦生活的根源。因此,瓦达姆迪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废除所有具有种族主义性质的政策以及维护各民族的宗教自由。

由于巫统代表的是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最核心领导集团,因此,巫统统治集团必然是各族人民的主要敌人。各族人民唯有展开宪制斗争,通过修改或废除《联邦宪法》底下对各民族不平等的宪法条文,从宪法上削弱或废除孕育着“马来人与马来穆斯林至上”不断扩散的思想。因此,少数民族若要摆脱困境则必须进行修宪斗争,也就是说,至少先从宪法着手,争取明文规定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的宪法。凡是刻意避开宪法途径而采取其他类似“原则上同意”或 “口头上保证”等纯属政客们的政治宣传之举,实际上只是另一种欺骗性行为,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还是受到忽视或威胁的。

瓦达姆迪具体地指出,《联邦宪法》第153条文就是巫统国阵政府实施民族压迫和民族同化政策的法律根据,是必须迅速废除的一项宪法条文。瓦达姆迪也勇敢地代表兴权会,公开表达了印裔族群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鲜明立场。可是,国内所有标榜“进步、民主”的党团和人士,包括一味想取代国阵执政的民联的各个政党,都不敢正面回应瓦达姆迪代表兴权会所提出的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严正立场。有人还指责瓦达姆迪或兴权会的上述立场过于“激进”,甚至视瓦达姆迪及其同道为“沙文主义者”或“种族主义者”,兴权会也是跟巫统同样性质的组织。

上图是人民之友工委会(Sahabat Rakyat)部分代表于2012年3月4日,假新加坡Strand Hotel与兴权会主席瓦达穆迪(当时还在流亡海外)会面后的合影。会面的目的是想邀请瓦达穆迪通过视频或委派兴权会代表前来主讲由三个非政府组织(包括人民之友、柔佛州兴权会与大红花之友)定于3月18日假新山高等法庭旁的柔佛州旅游咨询局(JOTIC)讲堂举办的由杨培根律师翻译的柯嘉逊著作《爱国者与冒牌者》发布会暨“探讨《联邦宪法》第153条文与各族人民平等权利问题”讲座会。瓦达穆迪为活动发表了题为《正是纠正历史错误、撤销153条文的时候!》

站着左起:陈成兴、莫汉(兴权会柔佛州总协调)、杨培根、瓦达穆迪、方佩芬(时任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执行秘书、新山发布会暨讲座会总协调)、钟立薇、严居汉(作者);前排半蹲左起:洪佩珊、杨秀丽。
我个人认为,对持有上述立场的人士,只能用以下两种情况来说明:(一)他们自我暴露了他们本身不敢正视或故意回避我国依然存在着少数民族被压迫的不平等的事实,或者是(二)他们自我暴露了他们本身根本没有对抗巫统种族霸权统治的勇气和决心。这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了巫统统治集团设下的种族讹诈的圈套,最终只会将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彻底断送掉。他们其实已经不知不觉的接受了巫统国阵统治集团通过国家机器如国家电台、电子与平面媒体、各大专学府或私人教育学府等等官方或非官方的机构所灌输的奴化和同化思想,而基本上放弃了马来西亚是多元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应享有平等权利的基本立场。

我始终认为,兴权会和印裔族群为维护民族尊严和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尽管出现过一些令人失望的情况,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义行动,也是我国各民族争取民族平等权利的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各族人民以及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5.2、瓦达姆迪回归国土 开启第二阶段的斗争

上图是瓦达穆迪于2012年8月1日安全回归国土之后即刻在新山奥斯丁高尔夫球俱乐部(Austin Hills Golf Resort)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照片。左起:瓦达穆迪、甘尼申和杉卜林甘。
瓦达姆迪从2007至2012年大约五年被迫流亡海外,因其国际护照被撤销而向英国政府申请政治庇护,并取得英国政府根据《关于难民地位公约》发给的旅行证件之后,前后去了印度南部、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继续为马来西亚的印裔族群的权益和尊严而奋斗。瓦达姆迪在他回归国土的那一天(即2012年8月1日),在兴权会顾问甘尼申(Ganesan)和全国总协调杉卜林甘(Sabulingam)的陪同下,在新山奥斯丁高尔夫球俱乐部(Austin Hills Golf Resort)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兴权会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斗争,接下来将会在自己心爱的祖国进行第二阶段的斗争。瓦达姆迪所说的第一阶段的斗争就是指他在流亡海外期间代表兴权会所展开的各种斗争。除了瓦达姆迪发表的《报告书》以及推动的废除《宪法153条文》全球签名运动以外,另一项就是他已经在2012年7月2日正式入禀英国伦敦法庭,向英国政府提起诉讼,案由是:1957年马来亚获得独立时,英国政府置印裔族群于不顾而任由种族主义的巫统政权支配,故要求英国政府为它所造成的后果负起责任。

瓦达姆迪与兴权会在英国的代表律师苏列斯和人民之友工委会部分成员和一些兴权会支持者一同在“柔佛州非政府组织:为被压迫族群权利与尊严奋斗!”横幅前拍照留念。

左三起:吴志鸿、严居汉(作者)、梁碧琴、吕亚蕾、陈辛、瓦达姆迪、洪佩珊、苏列斯。
当瓦达姆迪成功代表马来西亚贫穷的印裔族群,向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发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带给被压迫族群无尽灾难”的控诉,以及成功入禀英国伦敦法庭以讨回被边缘化的印裔同胞的民族尊严之后,他认为是时候回到自己心爱的祖国,与被压迫人民同在,为新民主革命继续奋斗。当兴权会于2012年7月中宣布兴权会主席瓦达姆迪将于8月1日回归国土的消息传开来之后,广大印裔族群特别是贫困阶层非常兴奋,同时,也期盼这位具有远见和无所畏惧的领袖瓦达姆迪得以安全回归,并为马来西亚的“新民主革命”继续斗争下去。

虽然瓦达姆迪在新加坡移民厅关卡面对一些阻碍,最终,他还是得以顺利按原定的计划在取得了其护照之后便从新加坡乘车进入柔佛新山。瓦达姆迪的安全
上图是作者严居汉于2013年3月14日特地乘踏火车,从国民大学火车站直到万绕火车站,然后步行到附件的一所兴都庙(Arulmigu Agora Veerabathirar Sanggili Karuppar Kovil)参与兴权会主席瓦达穆迪的绝食行动。本人于当天早上9时正至隔日(3月15日)9时正加入了为期一天的绝食行动,以示支持兴权会为国内被边缘化的少数民族争取民族权益的正义行动及“非党性”的政治斗争。本人也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的访问时表示:“兴权会是一个为解脱被压迫者困境而奋斗的人权组织,并不是种族主义者。人民之友和兴权会都是追求(民主)改革的组织。我们这两个组织都要彻底把国阵抛弃到垃圾堆中去。这是我们一贯的立场。此外,任何(民主)改革议程,若蓄意忽略、漠视和排斥一部分被边缘化的民族,是绝对不会成功的。”
回归,更加激起了印裔族群争取民族权益和民族尊严的斗志。瓦达姆迪和其他兴权会同道声称,他此次回归国土的目的是要把重点放在要求政府(不论是国阵政府,或者是民联政府)正视我国印裔族群被边缘化和被压迫的悲惨困境,责成政府迅速落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便能够帮助广大印裔族群摆脱悲惨困境。兴权会主席瓦达姆迪回归国土之后,便巡回了几个集居着庞大印裔族群的市镇,向兴权会骨干和印裔族群,汇报他被迫流亡海外期间所进行的活动,同时誓言将继续指导印裔族群为本身的权利和尊严而奋斗。

5.3、兴权会变相支持国阵政府令人十分反感

兴权会于2012年11月25日在隆雪华堂,庆祝兴权会成立五周年纪念活动上,发布了兴权会的《五年发展蓝图》(简称:“《蓝图》”)。[注:《蓝图》涵盖六个主要问题:一、全国大约有80万园丘工人流离失所;二、大约35万的马来西亚印裔没有公民权;三、无法获得充足和平等的教育机会;四、不平等的就业和商业机会;五、警察侵犯人权不受法律制裁的问题;六、实践人权的标准。] 兴权会表示,这项《蓝图》是一项有方向和有步骤使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摆脱悲惨困境的具体方案。兴权会将以《蓝图》作
人民之友部分工委亲自驾临兴权会举办的五周年纪念活动,并在会场礼堂内(右侧)悬挂横幅。横幅的内容是柔佛州人民之友与柔佛州兴权会于10月19日在柔南华文报业从业员俱乐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发表的《第13届大选告人民书》里所提出的——“打破巫统霸权统治 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全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的政治主张。
为与国阵阵营和民联阵营谈判的筹码,即凡是愿意白字黑子签署兴权会《蓝图》的阵营,兴权会誓言将会全体总动员为该阵营(无论是国阵阵营或民联阵营)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中助阵,并且呼吁印裔族群把选票投给签署《蓝图》的阵营和他们所派出的候选人。

兴权会的核心领导们认为,签署兴权会的《蓝图》就意味着可以保证让印裔族群摆脱悲惨困境的具体方案得以实施。在大选前,兴权会顾问甘尼升声称,兴权会已和民联阵营的最高领导层就是否认同签署《蓝图》召开了共24次的会议,但是,民联最高领导层的回应只是停留在原则上同意,并没有进一步正式签署兴权会的《蓝图》。相反的,兴权会与巫统主席纳吉只进行了两次的会议就取得了成果。最终,兴权会领导人与巫统主席纳吉和巫统秘书长东姑安南在大选提名日前两天(即2013年4月18日),在位于吉隆坡Brickfields(小印度)的维韦卡南达淡米尔小学[ Sekolah Jenis Kebangsaan (Tamil)Vivekananda],共同签署了一份包含兴权会《蓝图》部分内容的《谅解备忘录》。早前,瓦达姆迪还在为了抗议国阵阵营和民联阵营没有对兴权会的《蓝图》给予正面回应,而在万绕一所兴都庙进行了为期21天(从3月10日至3月31日)的绝食抗议。

上图是兴权会在第13届全国大选提名日前两天(即2013年4月18日),在位于吉隆坡Brickfields(小印度)的维韦卡南达淡米尔小学(Sekolah Jenis Kebangsaan (Tamil)Vivekananda)与巫统主席纳吉以及巫统秘书长东姑安南共同签署了一份包含兴权会《蓝图》部分内容的《谅解备忘录》。
兴权会与巫统主席和秘书长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只包含《蓝图》里的其中四项工作项目即解决园丘工人流离失所的问题、解决印裔族群红登记的问题、提供印裔族群的教育以及工作机会。其中有两项或由于巫统主席以及秘书长不同意的诉求即废除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和设立投诉警察滥权独立委员会【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 and Misconduct Commision (IPCMC)】而没有纳入《谅解备忘录》里面。这其实是再一次证明巫统并没有放弃种族主义思维和霸权统治立场。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兴权会的核心领导却以兴权会现阶段关注的是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为由,接受了《谅解备忘录》的内容。

兴权会也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当天宣布,将会在即将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大选中与国阵政府同在,并决定发动兴权会的基层干部全马走透透,呼吁印裔选民支持国阵阵营的候选人。纳吉宣布若兴权会可以使国阵阵营重夺国会多数议席的话,国阵政府则将考虑在首相署部门下设立少数民族事务部,专门处理印裔族群贫困的问题。兴权会这项重大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引来了不少民主党团及人士的嘲讽及谴责,特别是指向领导兴权会的瓦达姆迪。他们把瓦达姆迪描绘为“再版三美威鲁” 、“埃塔班”(Ettappan)[注:埃塔班在印裔族群群里形容为叛徒的意思],甚至直接谴责瓦达姆迪 “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印裔族群”。

其实,瓦达姆迪及其他兴权会核心领导人的上述做法,自我否定了他们之前提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少数民族包括印裔族群、卡达山杜顺和伊班面临悲惨困境的根源的说法。他们也忘了凡是没有从根本上根治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政策,任何由统治集团签署或答应的“空头承诺”,也只是误导和欺骗广大群众的做法。兴权会领袖只凭在大选之前与巫统的头头签署了所谓的《谅解备忘录》,就心存幻想呼吁广大印裔族群投票支持国阵的做法,根本就是跟各族人民群众想要通过选举推翻巫统国阵集团统治的愿望背道而驰 [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的成绩显示民联与国阵的总得票率为51%对49%,就是最好的证明], 实际上破坏了各族人民维护民族尊严和争取民族权益的斗争。瓦达姆迪和兴权会因他们的上述行动而遭到各族人民的无情谴责是可以理解的。

5.4、瓦达姆迪愤懑辞官  重回印裔群众怀抱

兴权会在第十三届全国大选的上述行动所造成的破坏是不容低估的。这主要表现在打击了民联特别是人民公正党的印裔候选人。例如,在霹雳州打巴国会议席,民联派出人民公正党的华山达古玛(K. Vasanthakumar)上阵,华山达古玛是在2007年遭内安法令逮捕扣留而后在2009年释放的五名兴权会领袖之一,却以7,927张多数票败给了国阵派出的印度国大党副主席沙拉瓦南(M Saravanan),此人目前担任青年与体育部副部长。此外,还有四个州议席(包括两个是在霹雳州的Hulu Kinta和Tualang Sekah,另外两个则是在雪兰莪州的Batang Kali和Bukit Melawati),民联派出人民公正党的印裔候选人上阵,却败给了国阵派出的候选人。国阵候选人在其中三个州议席的得票率,相对于人民公正党候选人的得票率,比起第12届全国大选都有显著的增加。上届大选由民联候选人胜出的Bukit Melawati州议席,国阵候选人则在本届的全国大选从民联手中夺回去了。从整体表现而言,处在民联政治领导地位的人民公正党在此次大选中遭受严重打击(其成绩与其他盟党即伊斯兰党和行动党的成绩相比是最差的)[注:国会议席——人民公正党:30议席、伊斯兰党:21议席、民主行动党:38议席;州议席————人民公正党:49议席、伊斯兰党:85议席、民主行动党:95议席]。这除了是因为人民公正党领导层并没有真正抛弃“马来人主权”思想包袱而明确认同国内各民族平等权利使然,瓦达姆迪和兴权会号召印裔选民投选国阵确实也给人民公正党带来沉重的打击。

上图是兴权会主席瓦达穆迪在第13届大选之后获得首相纳吉委任成为国会上议院议员和首相署副部长的宣誓仪式。
大选过后,首相纳吉于2013年5月15日宣布内阁成员时,委任兴权会 [注: 兴权会已经在2013年3月获得注册——组织名称为Persatuan Hindraf Malaysia] 主席瓦达姆迪为国会上议院议员和首相署副部长。瓦达姆迪在2013年6月5日宣誓成为国会上议院议员后表示,他希望印裔族群给他五年的时间来利用本身在政府部门的便利,逐步履行他本身和国阵对兴权会所作出的承诺。瓦达姆迪一再强调他是站在兴权会的“非党性”立场接受上述委任,因此,与任何政党都没有关系。他和兴权会只是想要将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从悲惨困境中解脱出来。从当时瓦达姆迪及其同道的行动来看,他们似乎认为,只要纳吉签署认同了关于兑现兴权会《蓝图》部分内容的承诺,只要由他们的代表进入内阁成为内阁成员,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的生活就有望改善。大选之后的事实证明这只能是瓦达姆迪及其同道依然对首相纳吉以及巫统国阵政府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瓦达姆迪在当官前后不到九个月期间,亲身体会到在霸权统治集团领袖面前必须忍气吞声,不能像以往那样为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以及其他被压迫的少数民族仗义执言,而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愤懑。他终于在2014年2月10日正式辞去国会上议院议员和首相署副部长职位,重新回到印裔群众的怀抱里去。他也在辞去官职的一个星期之后,为自己无法按照原先的愿望推动得以提升印裔族群的社会经济的项目,向广大的印裔族群公开道歉,并希望得到印裔族群的谅解。瓦达姆迪也在其声明里指责首相纳吉为骗子,因为首相纳吉根本没有想要履行他代表巫统国阵在《谅解备忘录》所作的承诺。无论如何,瓦达姆迪强调他本身将会继续为贫困和被边缘化印裔族群的尊严和权益而奋斗。

5.5、兴权会支持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

上图是瓦达穆迪回国之后,在8月14日与东马的两个非政府组织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确实为马来西亚半岛的印裔族群和砂沙两州的少数民族团结合作、共同对敌的斗争,提供了光辉的范例。

左起: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婆罗洲困境基金会(BoPiMaFo)主席兼沙巴革新党(Star)署理主席)、瓦达穆迪(兴权会主席)、保罗.拉惹(Paul Raja)(公正党老将兼婆罗困境活跃分子,主要代表砂拉越签署谅解备忘录)。

三方代表正式推展“马来西亚平等宪法运动”(CoMaMo)。由于瓦达穆迪近年来曾多次公开支持“砂沙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砂拉越州移民局在首长办公室的指示下,于2015年1月3日开始正式禁止瓦达穆迪进入砂拉越州。
近年来,兴权会在瓦达姆迪的领导下,除了为印裔族群的民族尊严和平等权利而奋斗之外,已跨出印裔社会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声援东马沙砂两州的少数民族(主要是卡达山/杜顺族和伊班族)维护民族尊严和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其实,早在瓦达姆迪流亡海外期间,除了为马来西亚印裔族群的尊严和权益而奋斗之外,他已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连同沙巴、砂拉越的非政府组织领袖,前后在英国伦敦、美国和欧洲向该国的国会议员、民主党团或民主人士汇报马来西亚印裔和东马人民备受压迫的实际情况。兴权会、沙砂两州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已取得了进一步的延续和发展。2012年8月14日,兴权会、婆罗洲困境基金会(Borneo’s Plight in Malaysia Foundation – BoPiMaFo/BOPIM)及马来西亚平等宪法运动(Constitution for Malaysia Movement - CoMaMo)在吉隆坡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项谅解备忘录已经在2012年9月16日正式生效,换言之,所有签署这份谅解备忘录的组织或团体将会根据谅解备忘录的内容推动朝向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的工作目标。

这份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工作事项就是推动“马来西亚宪法运动”。它主要是由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与兴权会发起,砂拉越人民心愿协会(Sarawak Association of Peoples Aspiration - SAPA)也在之后加入了这项“马来西亚宪法运动”的行列。这项运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一部有如当初《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所承诺的真正的马来西亚成文宪法。[注: 据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表示,现今的《马来西亚宪法》(或称为《联邦宪法》是由《马来西亚联办宪法》伪装而成的;它与《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精神并不相符;沙巴因此沦为马来西亚的殖民统治。]随后,三方誓言将会互相支援以展开争取重组沙巴和砂拉越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下独立自治地位的签名请愿运动,向联合国反映沙砂人民要争取自决权的意愿。

上图是由《亚洲时报》于2014年8月30日刊登关于在吉隆坡举办的一场题为「马来西亚处于十字路口: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过去、现在及未来」的论坛之后的合影。右四为砂拉越人民心愿协会(SAPA)主席徐丽娜、左三为沙巴革新党主席兼冰谷区州议员杰菲利(Dr Jeffrey Kitingan)、左七为兴权会主席瓦达穆迪。

在兴权会看来,制度性种族主义是马来西亚人民的最大忧患,这制度性种族主义源自于《联邦宪法》第153条文中,把公民权划定成两种等级。因此,印裔族群(和其他少数民族)被划为二等公民,长期遭遇最深重的压迫和剥削。印裔族群从斗争实践中已经认识到,必须联合其他被压迫、被剥削的族群,直捣这个种族主义的政治核心——巫统,撤销《联邦宪法》中的不合理条文,才能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因此,兴权会联合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推动“马来西亚宪法运动”的举动,理应受到我国所有进步党团或民主人士的密切关注和深刻深思。兴权会与沙砂两州的非政府组织的团结合作、共同对敌的斗争,为我国人民推动国家独立和民主人权运动的发展,树立下了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典范。因此,真正关心国内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前途的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都必须正视兴权会和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领导人的努力,并给予他们最大程度的配合,共同努力使马来西亚少数民族(包括印族、华族、伊班族、卡达山杜顺族等)团结起来,摆脱巫统种族主义霸权统治的魔掌,才能让所有少数民族脱离被压迫的悲惨困境而有尊严的生活下去。

砂巴和砂拉越加入马来亚联邦组成马来西亚之后,马来西亚联合邦政府(即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不顾《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迫使沙砂两州变成马来西亚联合邦政府殖民的州属 [注: 据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表示,东姑阿都拉曼曾经承诺沙巴和砂拉越不会成为马来西亚的第12州和第13州。但是,如今,沙巴只是作为马来西亚的一个州,代替了原本所理解的砂巴作为在马来西亚联邦中具有独立自主、平等伙伴地位的国家。砂巴和砂拉越的非政府组织活跃分子强调,马来西亚实际上是一个两重的联合邦:其一是马来亚联合邦——它是由马来亚各个州属在1948年1月21日所组成的联邦,在1948年1月31日正式生效,并通过1957年8月31日“默迪卡”(独立)加以强化;其二是马来西亚联邦——它是在1963年9月16日,由马来亚、沙巴与砂拉越,所组成的另一个新的、更大范围的联邦。在这之前,砂拉越已经在1963年7月22日取得独立,而沙巴也在1963年8月31日取得独立。]巫统和国阵集团对沙砂两州统治了半个世纪,完全掌控了两个州的税收和石油
天然气,两州的其他天然资源几乎被国阵和州内统治集团掏空或掌控,使沙砂两州自从并入马来西亚之后倒退为全马来西亚最贫困的州属。此外,巫统国阵统治集团还大量派发公民的身份证给 “非法移民”或“外来劳工”,让他们成为“合格选民”在大选中投票支持国阵,以延续其统治地位。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已经引起了州内人民特别是原住民的不安和不满。

总而言之,东马人民从本身经历认识到,摆脱贫困和悲惨的困境的途径是让沙巴和砂拉越的人民回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的独立自治地位,再由沙砂两州人民自行决定是否还有必要留在马来西亚任由联邦政府殖民继续成为最贫困的州属,或是决定脱离马来西亚成为独立自治的国家,并依仗沙砂两州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土地而独立生存,然后由沙砂两州人民自行决定其国家的外交政策或未来方向。[注: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主席丹尼尔•约翰•詹本(Daniel John Jambun)发表题为《兴权会与东马活跃分子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文章,其中有如下之言:“……瓦达慕迪强调,这次与沙巴和砂拉越活跃份子签署谅解备忘录,并没有涉及任何隐议程。他更进一步指出,沙巴和砂拉越依仗着他们丰富的天然资源,包括土地,独自生存将会更好。当前的情况是,由于布特拉再也所实施的内部殖民政策,他们加入马来西亚使他们深陷贫穷的困境中。瓦达慕迪说,“兴权会占据了沙巴和砂拉越的道德制高点。1963年,汶莱在最后一刻决定拒绝加入新的联邦,而在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邦。看看这些国家现在成为了东盟成员国的情况,再想想沙巴和砂拉越的情况。这两个婆罗洲州属,如果脱离马来西亚,有朝一日也可能如新加坡或汶莱般达到高度的发展水平。”与此同时,兴权会表示,他们所采取的相关策略,是根基于沙巴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将冲击马来西亚半岛政权,从而希望迫使马来西亚当权集团理智地认真处理国内的种族歧视与种族压迫的尖锐课题。兴权会承认,如果两个婆罗洲州属脱离马来西亚,将会削弱布特拉再也统治精英的政治与经济规模,这对兴权会有利……”] 按照兴权会主席瓦达姆迪在兴权会与东马社会运动活跃组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时的表述,他认为沙巴和砂拉越唯有脱离马来西亚才是比较符合沙砂两州人民的根本利益、沙砂两州人民才比较有可能摆脱目前的贫苦困境。若沙巴和砂拉越脱离马来西亚的话,最受打击的当然是马来西亚半岛政权即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势必迫使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重视国内的种族歧视与种族压迫带来严重后果的问题。这当然是对马来西亚民主人权运动的发展有利而无害的。但是,那些口口声声说要捍卫沙巴和砂拉越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基本权利的“进步党团”或“民主人士”,却不从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出发,支持沙砂两州非政府组织和兴权会推动的“马来西亚宪法运动”和宣导工作,反而跟随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采取死抱着沙巴和砂拉越利益不放的同样态度,实在不得不叫人大感失望和怀疑。

总结

兴权会的斗争从讨伐英殖民主义对印裔族群所施压的历史罪行,再到对抗巫统和国阵的新殖民统治,基本上是延续了马来(西)亚左翼党团和各族人民群众所展开的民族民主改革运动及其还未完成的历史使命。因此,兴权会的斗争可以说是马来西亚民族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一个必然产物。

一、20世纪40、50年代,英殖民政府统治马来亚,大量输入来自中国、印度以及印度尼西亚的廉价劳工(这些廉价劳工在马来亚获得独立之后成为主要的民族即华族、印族以及巫族),对他们进行残酷无情的奴役和剥削,置他们的生死存亡于不顾。这三大民族劳动人民在左翼政党的引导下,与英殖民主义者及其在马来亚与马来西亚的代理人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英殖民统治时期,由于经历了英殖民政府及其代理人的残酷统治和奴役,迫使那些处境最恶劣的劳动阶层都想寻找左翼党团帮助他们找到脱离悲惨困境的出路。但是他们的愿望未能实现。

二、马来亚各族(主要是华巫印三大民族)人民争取独立之际,大部分的工人阶级(包括印裔族群)团结在左翼大联盟即“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马来人民联合阵线”(AMCJA-PUTERA)之下,求同存异拟定了符合各族人民基本利益的《人民宪章》。但是,这个左翼大联盟所展开的斗争却不敌三方代表即英殖民政府、马来贵族(各州苏丹)和马来精英(巫统)所组成的势力,最终由统治集团在不伤害英殖民利益而又照顾马来贵族与马来精英利益下,制定了一套隐含着保障伊斯兰教和马来人特权元素的《马来亚联邦宪法》,作为他们统治当时的马来亚以及后来的马来西亚的有力工具。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联盟政府(和今日的国阵政府)统治期间,广大的印裔族群并没有随着印度国大党投靠联盟(和今日的国阵)之后获得平等待遇。马来(西)亚独立50多年以来,印裔族群争取民族平等的地位的梦想终究还是破灭。

三、在20世纪60年代末起(直到现在为止),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就处心积虑的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一个完全伊斯兰化的国家,逐步变本加厉的侵蚀国内40%非马来族族群的平等权利,使他们先后都得陷入无法摆脱的悲惨困境。时隔多年,广大的印裔族群已经从他们的实践斗争中觉悟起来,认清巫统和国阵统治集团的制度性种族主义歧视政策以及宪法153条文是导致印裔族群陷入困境的根源。印裔族群长期累积的不满,最终在2007年的那场示威游行中爆发出来。马来西亚变本加厉的实行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歧视政策,正是兴权会迅猛壮大的社会基础。因此,兴权会的斗争是争取民族平等和宗教自由的正义斗争。他们敢于提出废除《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宪制要求,是值得激赏赞许的。反观现阶段打着“人民联盟”旗号的三大政党和一些自称为“左翼”的党团,却没有勇气对抗巫统统治集团的种族与宗教讹诈,而一味的选择避开民族压迫与宗教压迫的实质问题的做法。因此,兴权会要求废除《联邦宪法》第153 条文的立场和主张是难能可贵的。

四、兴权会从一个只是为了争取印裔族群的平等权利和民族尊严而奋斗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同时关注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斗争的组织,标志着它的斗争策略,是跟过去马来亚左翼运动争取新马真正统一之外所提出的“尊重北婆三邦 [注:当时指沙巴、砂拉越与汶莱——汶莱最终没有加入马来西亚] 人民自行决定是否要保留在马来西亚”的斗争策略相一致的。兴权会的斗争进展,显现他们正在迈向当年马来亚左翼运动推进民族民主运动的斗争目标。至今超过半个世纪了,沙砂两州的人民已经从他们的实践中认清,“马来西亚联邦”确实只是英国统治集团与东姑阿都拉曼统治集团(甚至李光耀统治集团)的一项旨在遏制左翼反殖运动特别是新加坡左翼力量的发展,而巩固他们的统治地位的政治安排。沙砂两邦因此成为巫统国阵统治集团直接统治的州属,沙砂人民因此也像半岛的印裔族群一样,被逼到贫困和被边缘化的困境中了。如今,沙砂两州人民已重新提出“争取一个独立的婆罗洲“和”由婆罗洲人民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马来西亚联邦”的政治诉求。兴权会对沙砂的这项政治运动表达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预测,这两个同样处在最底层的被压迫族群的政治联盟发展壮大之时,或将是巫统国阵霸权统治与马来西亚联邦面临崩溃之日。因此,关心我国政治前途的党团或个人没有理由不支持印裔族群维护尊严、争取权益和沙砂两州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

总而言之,全国各族人民、民主党团(包括民联各个政党)、宗教组织、民主人士等等,理应紧密关注兴权会运动的发展,甚至必须与兴权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从而促成一个有别于当前阶段只由三大政党组成的“人民联盟”,而真正团结不同的民族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不同的宗教信仰群体的民主联合阵线,共同奋斗,把我国民主人权运动推到正确的轨道上,以终止巫统国阵的种族主义霸权统治,让各族人民享有民主自由和平等权利。


(2015年1月1日完成初稿)
(2015年1月18日第一次修饰)


相关链接
一、马来西亚印族 ——从困境走向觉醒(上)
二、马来西亚印族 ——从困境走向觉醒(下)
三、小谈大马的印度裔
四、《联邦宪法》经竄改,仅利于单一族群
五、沙巴人说:“一诺千金”废话,理由罄竹难书!
六、是成立 “少数民族事务部” 的时候了
七、兴权会理应欢迎《振林山宣言》 进而争取“民联”更全面支持
八、瓦达慕迪的回归 振奋兴权会
九、兴权会:我们仍然肩负着一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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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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