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大马》报道:
律师公会抨纳吉无悔意,
若获特赦如同嘲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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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当今大马》(华文版)2022年9月13日21:39
时分贴出的报道。原标题:律师公会抨纳吉无悔意,若获特赦如同嘲弄司法。全文如下(小标题经《人民之友》编者略作调整)——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上图右)今晚发文告表示,联邦法院在8月23日的裁决,实则恢复了国民对司法机构和法治的信心。
“而在这整个事件当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前首相还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
“在联邦法院的审讯过程,无论是质疑法律代表或要求首席大法官退审,他多次将自己描绘成受害者。”
“大马律师公会认为,特赦他乃违背了联邦法院的决定,类似有罪不罚。”
“简单来说,这会变成是在嘲弄独立司法的定罪和判刑。”
若特赦纳吉,恐将设下危险先例
谢依琳也表示,律师公会认为纳吉目前仍面对多宗洗钱和失信控罪,因此在这个时候特赦纳吉为时过早。
她也说,纳吉若在这个时候获得特赦,恐将设下一个危险的先例,仿佛过去曾担任政府高职的人尽管被控,却还是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纳吉此刻不配获得国家元首特赦
谢依琳称,尽管纳吉有权申请特赦,但他在这时候不配获得国家元首的特赦。
她指出,一如上诉庭的裁决,自一马公司丑闻在2015年爆发以来,大马的声誉成了腐败的代名词。
“腐败是一种社会毒瘤,盗走原本旨在造福人民的资源,为政治和上层人士饱其私囊,从而扼杀了国家的成长和发展。”
“贪腐也破坏人权,让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有优势,从根本上破坏机构运作的公平性。”
应先服完更长刑期, 再申请特赦
谢依琳也提到,尽管过去也有一些公众人物获特赦的先例,如公正党主席安华、前雪州大臣哈伦依德里斯和前青体部长莫达哈欣(Mokhtar
Hashim),但他们在获特赦前,都已服完大部分刑期。
不过,她指出,纳吉如今只是入狱不及一个月,因此,他应该要服完更长的刑期再申请特赦。
谢依琳也在文告中强调,各造必须尊重司法对纳吉的裁决。
“大马律师公会认为,必须尊重司法机构的裁决,特赦一名对国家带来耻辱的罪犯,只会对我们在国内在国际的司法行政带来不良影响。”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SRC案最终上诉,并维持高庭的裁决,即罪成入狱12年,同时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在判决后已即时入狱服刑。
纳吉随后在9月2日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同时也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司法检讨。
元首表示: 不能任意使用特赦权力
9月5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不点名表示,不能任意使用惩罚和特赦的权力,否则未来需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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