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先锋报》神父会谈
雪议员拟缓和“阿拉”风波
作者 /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网》2014年1月8日报导
【人民之友部落格按语】近年来“禁止非伊斯兰教徒使用‘阿拉’(Allah)字眼或词语”的风波在马来西亚砂沙两州(即东马地区)引发而后暂时平静下来,去年下半年又在马来半岛掀起,目前闹得沸沸扬扬,某些马来种族主义宗教狂热分子对非伊斯兰教徒(主要是天主教徒)发出的言论,已经引起全国各民族人民和各宗教信仰者的不安。这场关系到我国国内人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风波,因其性质属于不仅违反《马来西亚联邦宪法》,而且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的严重事件,必然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关注。以下是新加坡《联合早报网》1月8日刊出的一篇相关报道。左图(取自光华日报)与插图是部落格编者所加——
询及有关非回教徒是否获准使用“阿拉”字眼时,雪州行政议员沙乐汉显得支吾以对。罗伦斯神父则坚持其立场。他说:“联邦宪法保障了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任何宗教有权去告诉另一个宗教该怎么做。”
【早报吉隆坡综合讯】在“阿拉”字眼争议愈演愈烈之际,掌管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宗教事务的州行政议员沙乐汉昨日首次与天主教周报《先锋报》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直接会谈,试图缓和宗教紧张关系。
罗伦斯是在民行党雪州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及公正党斯里安达拉斯州议员西维尔的陪同下,与沙乐汉会谈大约两小时。
双方在会谈后召开记者会,沙乐汉说,宗教局所充公的马来文《圣经》都盖上了内政部的印章,表示该批圣经是经由政府允许派发的。
他认为,内阁允许经由内政部认可的马来文圣经在半岛发行,但宗教局却对付持有马来文圣经的天主教教徒。这显示政府的宗教政策出现诸多矛盾,内政部应该加以厘清与解释。
然而,询及有关非回教徒是否获准使用“阿拉”字眼时,沙乐汉显得支吾以对。在被追问雪州政府对此事件的立场时,他拒绝正面回应,只是不断强调州政府必须遵循苏丹的谕令。“苏丹的谕令说得很清楚,州内的非回教徒不可使用‘阿拉’字眼。”
询及民联州政府是否会指示州内天主教与基督教堂停止使用“阿拉”字眼,他答道:“我不是神父的领袖。”
至于罗伦斯神父则全程保持沉默,只是在记者会结束前被询及教堂是否继续使用“阿拉”字眼时,才表示坚持其立场。他说:“联邦宪法保障了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任何宗教有权去告诉另一个宗教该怎么做。”
“让我们会谈,让我们成为兄弟姐妹,让我们一起建造这座(沟通)桥梁。(马哈迪之女)玛丽娜星期天给我献上玫瑰,她告诉我,我们都是朋友。”
他也说,部分媒体早前错误报道了他的谈话,因为他坚持雪州教堂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的立场,是建立在联邦宪法的精神,并无意违反任何当权者的指示。“你们不要错误引述我。我们国家50多年的美好历史,为什么就不能够维持呢?”
罗伦斯神父被警方传召
左起第二:罗伦斯神父和吉隆坡荣休大主教墨菲巴基安于1月6日与雪州总警长莫哈末苏克里会面。 图片来源: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priest-reveals-proof-christians-used-allah-before-merdeka |
他说:“这本祈祷书是1905年出版的,我们要让大家明白,马来亚半岛的基督徒在英殖民时期前就用‘阿拉’字眼。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他表示,至今并无遭受任何生命威胁,并促请所有基督徒与其他宗教的信徒继续和平共处。
据马国媒体指出,此课题已经演变成非常棘手、难以解决的风波,这也是马国独立以来所面临最大的宗教分歧。
这次风波从一开始牵动宗教和种族神经线,逐渐涉及王权与马来人内部斗争,变得错综复杂;雪州统治者苏丹发布谕令,禁止非回教徒使用该字眼,加深了解决的难度。在宪法下,回教事务是属于苏丹的权限范围。从事件发生迄今,雪州大臣卡立尚未针对此事发表谈话,而首相纳吉也没有明确表明立场,在在反映出事件的棘手和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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