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语】本文是资深的华团与华教工作者刘锡通律师,应邀在2013年10月20日人民之友工委会为庆祝12周年纪念而在柔佛州古来新国泰酒楼举行的“民间组织•议会斗争•民主人权”专题论坛上所发表的论文全文。 首先,我要趁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12周年之际,在这里举办“民间组织,议会选举,民主人权”的论坛表示衷心的祝贺。
在这十多年的岁月里,人民之友工委会在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匮乏及各种不为人知的压力下,坚定不移地为他们的维权信念奋斗,并作出骄人的成绩来,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去年10月间,在大选迫近眉睫时,他们与柔州兴都权利行动力量适时的共同发布了《柔州非政府组织第13届大选告人民书》。他们在《告人民书》内表明,他们认同《民间组织(大选)20点诉求》作为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平等和民主国家的“改革议程”,并根据这份文件的基本精神,结合柔佛州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当下的主张和号召: “打破巫统霸权,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全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内容参阅
sahabatrakyatmy.blogspot.com/2012/10/13_19.html)。这份《告人民书》内的议程虽然只限于柔佛州范围内推动,似有不足之处,但却收到丰硕的效果。至少在关键性时刻,他们已添上一把力,把国阵多年独霸和垄断柔州议会的局面打破,使民联能在州议会内扮演一个强大的制衡角色。
20点诉求涵盖的领域很广,而且层面深入,虽然不能在短期内实现,但他们已下定决心,继续在目前建立起来的基础上奋斗下去。他们矢言要把20点诉求作为今后20年到30年的“工作纲领”。他们的这种坚强的意志力和献身精神是一个致力于改革社会旧体制的个人和团体不可或缺的条件。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这股毅力和精神表示敬佩。
人民之友工委会表明举办这次论坛是“旨在提供一个大家思想交流的平台”,共同探讨以下三个课题:
1. 今后我国民间组织应该如何扮演与人民同在的角色?
2. 现阶段民间组织如何对待和掌握议会斗争?
3. 我国民主人权运动当前任务是什么?共同探索我国民间组织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更有效推动我国民主人权运动向正确方向发展,以及如何在现阶段将巫统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制度彻底埋葬的方案。
第一,我们先谈民间组织该如何扮演“与民同在”的角色。我们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各族之间都有一定的隔膜和矛盾,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个事实经过时间的推移和客观条件的变化,自然就会互相适应、互相调节,把原是隔膜和矛盾状况,通过互相转化而达致统一和谐的局面。但这种转化是不可强求或逼迫的,只有通过理性和坦诚的对话才有助于化解矛盾,不能将一族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强加在别族的身上,导引出族群的冲突,深化了原有的矛盾。
殖民主义者对各族分而治之,国内统治精英更是变本加厉
殖民地时代英帝国政府因担心人民会合作团结起来把殖民地政府推翻,因此他们不会也不想采用妥善的措施来协助或鼓励各民族合作团结,相反的他们却采用“分而治之”的手段来分化或隔离这些民族,把他们原有的小矛盾发展到大矛盾,进而使他们鹬蚌相争,让统治者坐收渔人之利。
从表面上看,各族是生活在同一的列车里,事实上列车是分割为不同的隔间(Compartments),各族都被安排在不同的隔间自生自灭。虽说大家都可自由接触,甚至做好朋友,可是心理上则有一段距离,例如华人被迫迁到新村,马来人则滞留在甘榜,印度人及达雅人则分别聚居在园丘和山林。他们的生活环境和背景各有不同,在这情况下,任何民间组织想要跨出族群去“与民同在”,都会有一定的困难,原因是当时民智未开,各民族都是相对的保守、闭塞,不容易接受外来的影响。另一方面,政府为了争取人民的支持,偶尔也会表示亲民,高喊“与民同在”的口号,可是他们心目中的“人民”范围是局部和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即使到了国家独立之后,那些承接殖民地政府衣钵的国内统治精英当权后,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
巫统主导的政府“以族为本”或“以族同在”导致滥权贪污
首先,巫统是以一党独大的地位来组织一个以巫华印三族为主的种族性政治联盟,垄断整个政权的运作,之后他们就以维护巫人特别权利的唯一守护神自居,自然就得到大多数巫人的信任和支持。日久之后,巫统地位巩固了,他们就将政治联盟扩大,开始收编一些边缘性的政党,并将“联盟”改称为“国阵”。
1969年国阵在大选中失利,政府就宣布解散国会,并设立一个国家安全理事会来代替政府操作。从此开始,许多不利于非巫人族群的措施就相继出现。根据最近民联实权领袖安华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庭供证说:“国家安全理事会设立了一个秘密的工作队(a secretive task force)负责以独断独行的方式批准发公民权给非法移民。这工作队直到上届大选还存在,工作范围也不只囿限在沙巴而已,还扩展到全国各地,以前涉及的非法移民人数只是数千人,现在则是以数万人计。”这种独断独行分发公民权给非法移民的做法,分明是在扩大国阵的票源,顿使巫统主控国阵的力量加强许多,而国家的命运也牢牢受巫统支配。从此巫统就目空一切,把巫统与国阵划上等号,把国阵视为政府,又把政府视为国家,最后只要巫统做什么事,就相等于国家做什么事,任何人反对巫统、批评巫统就是反政府、反国家,其罪名是不容小看的。这样把“巫统”、“国阵”、“政府”及国家四者混为一谈(Conflation),其效应有以下两方面:
• (1)国阵可以堂而皇之的动用人民纳税来的公款作为宣扬国阵的各种政治活动;
• (2)国阵可以随心所欲的动用人民纳税来的公款进行歧视性的资源分配。
这两种效应都引发了滥权和贪污行为,尤其在“你帮我,我帮你”的歪论下,强调土著至上,其他族群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忽视,结果“以民为本”或“与民同在”就变成了“以族为本”或“以族同在”的宗法或制度。宗法式制度是一个等级森严的金字塔式的社会制度,其特征是维护着少数上层贵族的特权和对下层人民的剥削和压迫。这制度对某些人有利而不利于另一些人,没有把全民利益考量在内。这种治国方法自然会引起被忽视族群的不满和反抗,将过去支持政府的做法改为反对政府,这种钟摆式的反应在“你帮我,我帮你”的政治术数下就产生了恶性循环,使族群的矛盾不但没有纾解,反而越来越极化。对于这样的局面政府不但无动于衷,也没有反省,反而把矛头指向这些不满的族群,并向他们施以报复以示惩戒,同时还理直气壮的声称不会因此而引为内疚,更无须因他们的感受而向他们道歉,其气焰之盛实是一时无两。至于“你帮我,我帮你”的政治哲学是否含有行贿色彩,是否还有间接地否定了人民的自由投票权的宪法保障,政府一概不理。
统治集团所谓的“以民为本”或“与民同在”的实质何在
另一种“以民为本”及“与民同在”的官方版本就是出自于香港特首梁振英。梁特首在被选担任该职不久,凤凰电视台曾为他作了一次访谈。当他被问起就职后要如何治理香港时,他回答说:“首先他要与民拉近地理距离,多与人民接触,沟通了解,以促成团结;其次就是拉近心理距离,进行心理建设,磨合思想上的矛盾;其三就是拉近政治上的距离,与人民在政治上取得共识。”其实香港基本上并非是一个多元族群的社会,同时绝大多数的人民都是生活在一个弹丸之地。要说地理距离就是零距离,但是地理上的零距离并不一定能够产生心理上的零距离。政客们常以为只要多安排一些便装出巡,接触人民,有人前簇后拥,见到孩童就抱起来亲亲嘴,“以民为本”就算大功告成。殊不知这种接触论就根本起不了作用。这不但是对同一民族、同一语文、同一国家的香港起不了作用,对一个多元民族、多种语文、多种宗教的国家如我国更是如此。若梁特首能从心理建设开始,调整人民的心理,进行思想的交流和转化,多做一点公平、公正、平等的事,对人民彼此尊重、彼此了解,促进互信,自然就会取得人民的合作和支持。那么一切的所谓拉近地理距离和政治距离就容易迎刃而解,即使不拉也自然靠近。
心理建设在我国来说是由林连玉首创的一种治国理念。他主张以多元开放的思想来取代单元封建的思想。他义正词严地指出目前政府推行单元政策的祸端,认为政府若以一族独大的心态、以君临天下的威势来治国,弱势民族虽在压力下屈服于一时,但却会产生心理上的长期失衡和不满,什么时候会引起爆炸性的反应是没有人可以预料的。另一方面,受政府过于宠爱的民族一直能够在受保护下不劳而获的取得许多资源的分配,日久之后在心理上就会不思长进而渐渐腐化,必须靠拐杖才能站立起来。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好的征兆。
林连玉早已强调在独立建国对各族灌输共存共荣的精神的重要性
林先生认为在独立建国伊始,最重要的是对各族灌输共存共荣的精神,把各族视为一家人,权利与义务平等。对一些经济和教育上落后的族群,国家必须制定条例对他们支持和帮助,但不能将它刻划在宪法里,使我国出现两种不同阶级的公民。他认为一个族群的落后只是暂时性的,只要政府推行民主公平的政策,后者的困境就会得到解决,可以与其他族群平起平坐,参与公平竞争。可是林先生的共存共荣的理念、争取母语教育平等却被视为是颠覆国家的行为,最终导致他的公民权被褫夺。在被褫夺公民权之后,林先生曾自信的说:“十年之后当思我。”
当我们回顾我国独立后的50年,国家在国阵的统治下,族群矛盾的极化已日趋严重,更遑论团结与和谐。目前一般的非政府组织和学者都主张政府应该采纳多元开放的思想以取代单元闭塞的旧理念。林先生在半个世纪以前提倡的治国理念可说是后继有人。希望年轻一辈的维权人士能秉承林连玉的精神,发扬光大,为国家创出一个美好、繁荣、强盛的将来。
个人表达对民间组织该如何扮演“与民同在”角色的看法
至于说民间组织该如何在我国扮演“与民同在”的角色,我只能从我多年参与华社民间组织的工作经验中作检讨。个人觉得民间组织在过去进行的跨族群的“与民同在”工作,确实是乏善可陈,而政党也未必做得好,只因为大家都没足够的社会条件来推动各族群的交流和合作的事业。自从民联的实权领袖安华在马来人社会掀起“烈火莫熄”(Reformation)的改革浪潮,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才有突破性的进展,在推动跨族群的“与民同在”的工作也比以前容易得多。从308的政治海啸到今年的505大选,民联能够取得51%的各族选民的支持,我们可以乐观的说,社会改革事业还是大有作为的。
近年来华社也培养了不少双元或多元语文的人才,可以在不同族群中做沟通和交融工作。人民之友工委会的成员中也有不少年轻人,不但具有掌握一种语文以上的能力,同时对民主人权的认识也很强。他们与其他领域里的民间组织也建立了一定的共识,可以共同开拓和扮演跨族群“与民同在”的积极角色,深入各地各阶层推广思想启蒙工作,让民众了解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对国家社会是有害无益的,也让他们知道当前的政府是如何运用一些伪论据的“社会契约”和“接触论”等来合理化他们的霸权主义和种族主义。人民之友工委会肩负历史使命,曾在去年的《告人民书》内向民主政党或个人宣示认同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平等和民主的“改革议程”,并结合柔佛州的具体情况提出“打破巫统霸权,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全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的行动号召,我们希望他们在这基础上扩大工作范围,实现他们及其他维权组织的愿望。
第二,在现阶段民间组织应如何对待和掌握议会斗争?这议题是目前反对党和民间非政府组织最关注的焦点。反对党由于受党性的影响,他们的斗争自然是以党的利益为出发点,而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则是以全民利益为主要的斗争目标。它们之间虽有如此的区别,但两者还是可以建立合作关系。不过非政府组织必须严守“议政而不执政”的独立性,若有任何非政府组织的领导人要参与争取执政权,就不如脱离非政府组织,一心一意的去参加政党,以免反对党成功夺取执政权后,与非政府组织产生利益冲突,陷入困境。若政党人物在民主人权认知方面能与民间组织取得共识,不管他是属于什么党,我们都可以在这基础上进行合作。
目前旧体制的结构性腐败已经达到无可药救的地步,非政府组织已很难在民主人权方面与统治集团取得共鸣,而且也不会因他们宣扬什么改型计划而与他们合作,因为人民已经受骗太久。若选举制度还是继续受到他们的操纵,可以毫无忌惮的把公民权发给非法移民,为腐败政权充实票仓,那么反对党想进入象征民主殿堂的国会门槛就会被堵住,致使反对党永远没有执政的机会,那么人民对两线制的渴望就会成为梦幻泡影。
三权分立的民主机制已受破坏,非政府组织还须坚强奋斗下去
另一方面,我国虽说是一个奉行三权分立的民主机制,可是历年来这民主机制已经受到国阵破坏而变成单权独霸的局面,强悍的行政权已使立法和司法权黯然失色。看看马哈迪执政时代,他如何滥用权力干预司法;如何将联邦法院院长撤职;如何随心所欲将宪法修改以满足他执政的野心;如何削减统治者的权力,便会知道三权分立的民主概念已荡然无存。像马哈迪这种马基雅维里(Machiavelli)信徒如果继续存在于执政圈内,我们就很难看到有什么机会掌握议会内外的斗争。但作为一个维护人权的非政府组织,还是需要坚强的奋斗下去,直到霸权主义和种族主义被铲除为止。
目前非政府组织内的净选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净化选举工作,他们成立了“人民仲裁庭”,于今年9月18日在首邦市首次开庭,共吸引了逾百名国内外法律界专才及研究人员出席。仲裁庭以尼泊尔联合国发展计划宪法专家亚斯泊凯教授为首,前外交部东盟事务处高官拿督阿扎、前马大经济与管理学副教授玛雅斯以及大马基督教总秘书赫门等仲裁员组成,其代表性与权威性是不容否定的。仲裁庭是根据全国第13届大选是否出现操纵性立法框架、操作性选票、操作性行政程序作出调查。该庭也关注在本届大选中选委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恰当,并会将分析和调查的结果和建议交由净选盟公布。结果如何就让大家拭目以待。
净选盟所领导的在宪法领域的斗争是具有震撼政权的威力的
净选盟在宪法斗争的领域里进行这一类的活动是具有震撼政权的威力的。仲裁庭的成员都是国内外的专才,他们的调查报告政府是不得不给予重视,因为它在国际社会的说服力是很坚实、很动人心的。政府若不重视它而给予积极的回应,净选盟已经决定要再度到街头请愿,到时群众参与的人数必会比以前集会的人数更多,它的作用肯定会比董总进行的什么签名、汇报、呈备忘录等等旧模式有更大的效果,更吸引跨族群的市井小民的支持,不会像董总那样一会儿说要投诉到联合国,一会儿说要告政府,但却是空雷不雨。这种举棋不定的风格真叫人无所适从,尤其是那名口不择言、言而无信的董总实权领袖,当有人建议占领教育部的时候,他却迫不及待的澄清说这是精神占领,这种精神占领连诺贝尔奖得主克鲁曼也想象不到,要不然他也无须要亲身到华尔街去风餐露宿了。当然政府也巴不得看到其他维权组织今后也学董总那样的精神占领政府部门,省得政府劳师动众派暴动队去抓人。任何阿Q型的人物如果对政府不满,只要睡在床上做精神占领政府部门的美梦就可解决他所渴望的东西了。
第三课题是探索我国民主人权运动当前的任务是什么?这些民间组织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地推动人权运动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及如何在现阶段将巫统的霸权政治和种族主义彻底铲除?在第13届大选之后,巫统看到民联虽然不能执政,但却能获得51%的选民支持,心理总会忐忑不安,在国际社会的监视下也会脸上无光。因此,很多落选的巫统领袖的种族主义思想真貌就暴露出来让我们一览无遗。看近日国阵政府的一些新措施,许多人都会感受到“你帮我,我帮你”那种秋后算帐的效应。因此那51%支持民联的选民要吗就做顺民,要吗就不走回头路,继续向两线制的目标义无反顾地迈进,不能再犹豫。这是律师公会前任主席杨映波在最近一场论坛中表示的观点,他认为选择第二条路是对的。个人也是如此看法。
“建立民主联合阵线以打破巫统霸权”的策略值得参考
至于说民主人权运动当前的任务是什么?个人认为,人民之友工委会在第13届大选前建议建立“民主联合阵线”以打破巫统霸权的策略仍有参考价值。他们主张:“在这个民主联合阵线,不仅要包括目前组成民联的三个政党,同时也要同反对巫统国阵的各政党,如人民党、社会主义党、人权党以及来自不同族群、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只要他们愿意反对巫统国阵的贪腐以及反对种族主义霸权,不论是什么民族、什么阶级、什么党派集团、什么宗教信仰,都应受欢迎加入这个民主联合阵线中来。唯有这样,为民主人权而斗争的队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快速兴旺起来。”这个主张的基本内容,尤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个人很同意。不过非政府组织与政党组织本质上是有差别的,非政府组织功能只是“议政”不是“参政”。议政者志在监督和鞭策政府,目的是在纠正政府的错误。如果政府已经在结构上腐化到了不可药救的地步,非政府组织就负有使命推动人民反对政府,同时物色一些能有作为的反对党来取代旧体制,改革不公平、不民主的旧体制。若这些政党的斗争理念能符合人民的意愿,必定会与人民产生共鸣,人民也会把他们推向执政的平台。到时他们成为政府取得政权后,他们也可能慢慢被权力麻醉和腐化,逐渐又与非政府组织分道扬镳,到时非政府组织也会对他们施以更严厉的批评和鞭策。这就是非政府组织之所以必须与政党保持一定距离,保持独立和自主之故。不过,这都是将来之事,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须要大家精诚合作,继续向前迈进以完成第13届大选51%选民未竟的事业,那就是:改朝换代。
根据星报2013年9月7日的报导,首相也开始对非政府组织感到兴趣,他甚至承认和赞扬非政府组织对国家发展的贡献。他说:“在最近政治版图里,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资讯媒体的急速发展下,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是没有任何东西可比的。”不过,这种种表扬都只是针对45个马来人非政府组织的领导人讲。他又说:“虽然马来人非政府组织在处理方法上与政党(巫统)不同,但他们的目标和原则是一致的,这目标和原则是以回教为指导原则,同时也需要保证马来人和国家的发展。它也确保马来人的利益会受到保障。”他同时也邀请这些非政府组织参加9月14日政府在莎阿南玛拉科技大学主办的一个大型的马来人集会。该集会是以“壮大马来人经济”(Empowering Malay Economy)为主题。首相的上述一句话强调“这些非政府组织的目标和原则是与政府一致的”,其含义是令人玩味的。他们要扮演的角色是否是政府的传声筒?或外围组织?或成为政府结构中的一部分?有待人们观察。
目前尚有华团领袖把非政府组织视为洪水猛兽,诚为可悲!
在建立“民主联合阵线”的过程中,推动建立者也得充分了解华社中还存有一些民间组织领导人还是不能赶上新的思想潮流,他们在处理关键性的社会问题时,还是墨守成规,不敢稍越雷池半步,同时还会把非政府组织视为洪水猛兽。一个很突出的例子就是上文提到的那位董总实权领袖。他本来是某基金会的主席,基金会鉴于该会过去的活动都是囿限在自己的族群内,所以为了打破这种局限,便通过议决要与非政府组织联系,共同探索是否在维权工作上互相合作,以壮大一切维权的力量,一如当年林连玉先生那样想与马来人和印度人文教团体打通彼此之间的关隘,探索共同合作争取母语教育人权的可能性。可是事过不久,在一次的理事会上,该名领袖一开始就质问大家说:基金会是否是一个非营利有限公司?同时还警告说政府是非常关注非营利有限公司之活动的。他说会前数日有些常董与一些非政府组织去拜访当时刚上任的雪州大臣是不妥当的。他的言论即刻就引起理事会的不满和驳斥,使他感到脸上无光而愤然退席,不再主持会议。从此他除了保留基金会的永久会员外就不再参与基金会的一切活动。这行为充分暴露了一个思想闭塞的封建型人物在一个为了争取母语教育人权而久经政府打压和边缘化的机构当领导人,在还未经历任何的风浪前就打退堂鼓,结果只能显示自己的懦弱和不济而已,那能负起改革旧体制的使命。不但如此,这位人物在上届大选前夕,一边厢声言要支持两线制,还要到振林山支持行动党的候选人林吉祥;另一边厢则拐道去为居銮的马华候选人站台。这种出尔反尔的游离态度真令人心寒,叹为观止。这类人物若参与到净选盟或绿色盛会,恐怕带来的不是净化剂,而是污染思想的催化剂。
民联中有人要与首相对话,有人提醒必须尊重人民的知情权
另外一点需要关注的是民联三党中的伊斯兰党和公正党的主要领导人最近分别尝试要与首相对话,想与国阵合作。行动党柔佛州主席巫程豪就立即提醒民联各党领袖必须要尊重和重视人民的知情权,让他们知道他们究竟谈的内容是什么?而民联三党也必须在事前取得共识。如果谈合作是为了改革马来西亚,大家是赞同的,否则他宁可继续当在野党领袖也不能放弃原则。这名行动党领袖的立场是对的。非政府组织也应该和三党领袖接触以了解事实真相,打破黑箱作业的陋习,人民才会对民联有信心以及继续对他们支持。
这次论坛要探讨的另一个课题是要如何结束巫统的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个人认为,在探讨这课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巫统的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是怎样形成的?其根源在哪里?他们又是根据什么理据来推行霸权政治和种族主义?这些课题的历史背景并非本文可以负荷、可以道尽的,在此不再赘述。不过可以在此总说一句,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是一对双胞胎,是同出一源。这源头就是巫统将“扶贫济弱”修善行为变成“少数人致富的特权”,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被巧妙地混在一起(conflation),就好像上述例子。巫统把“国阵”、“政府”和“国家”划上等号一样,让少数既得利益者可以浑水摸鱼,把国家的财富化为己有,助长滥权和贪腐的肆虐。我们要让马来人社会明白,我们批评新经济政策并非是它推行“扶贫济弱”的部分,这部分是真正惠及各族的贫穷阶级,而不是让少数人利用它来致富的工具,更不是他们的特权,我们要把浴盘的脏水倒掉,并不意味也把婴儿清除,只要公款用得合理,我们还是要支持“扶弱济贫”的政策的。
必须揭穿巫统虚构“社会契约”来推行其霸权统治的欺骗伎俩
至于巫统推行霸权统治和种族主义所用的理据和工具就是他们虚构出来的所谓“社会契约”。对这理据也有许多学者为文加以驳斥,连国阵其他成员党也表示不满,可是巫统还是执迷不悟,无动于衷。每当非土著要求巫统终止种族主义政策或霸权统治,保障合法人权时,他们就搬出这个伪契约来合理化他们的霸权行为。他们片面强调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包括非马来人早已同意“社会契约”的内容,即:马来人的地位是比非土著更优越的,而回教也享有支配地位,甚至支配各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可是当“社会契约”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和要求时,他们也可随意修改它以满足他们的欲望。可是反过来有些学者指出:“在产生宪法协议的过程中,参与谈判的各造,包括那些代表马来民族和回教信仰的单位都同意国家机关不会对任何一个宗教给予特殊支持,施予强制或扩大优待,并且在原则上对信仰、仪式和宗教权的事务维持距离的立场。”这是对宗教自由的共识或约定,可是现在则变了样。
另外,在文化教育方面,1957年的教育法令可以说是一份有明文规定的“社会契约”,是各族领袖经过不少次谈判订立出来的法律文献,是具有真正法律地位的各民族契约。可是经过4年后,1957年的教育法令便被1961年的教育法令修改得面目全非。这些例子都分明显示政府并没有诚意看待社会契约。
本文是个人的浅陋之言,旨在抛砖引玉。若有不当或不足之处,尚待大家不吝指教。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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