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7 November 2024

林猷荃 《星洲网》专栏评论: 调查收网过慢, 就是无心反贪

林猷荃 《星洲网》专栏评论:
调查收网过慢, 就是无心反贪




❝ 反贪会调查收网过慢,实际效果就让任何可能的犯罪行为,有灭证、串供、潜逃的风险。这对最后检控的证据收集会有莫大的影响。倘若人们认为,这种拖延是策略性的帮助贪腐分子,实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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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觉得目前呈交到其手上的证据不足,反贪会也应该基于公众关注,主动积极并透明化的介入调查。这不仅关乎此个案的是非曲直,也关系到我国当下反贪机制的公信。

作者对当下的反贪会的批判,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去,就看号称打贪反腐的安华和他领导下的希盟领袖们会有些什么作为了?这次的“沙巴议员集体贪污疑云”或许就是检验希盟领袖是真反贪反腐,还是假反贪反腐的试金石。

本文是身为家庭医生兼时评人的林猷荃2024-11-13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缓慢收网,就是无心反贪。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神秘人向媒体爆料"某州议员集体贪污"

神秘人向网络媒体爆料:某州众多州议员,甚至州领导,涉及贿赂。爆料不仅是口头说说,还有视频以及短讯通话为证。


据神秘人的说法,他已通过律师,数次向反贪会举报该贪腐事件。但反贪会似乎不紧不慢,所以才通过媒体爆料。

在马来西亚,这当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各部门的大小问题,有时若无媒体朋友的协助曝光,或通过网络疯传,不少高官犹如小拿破仑,更多是懒得理会,或是架设障碍,让举报者,知难而退。

神秘人寻求《吹哨者保护法令》的保护

神秘人也希望,能够获得《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的保护,以免举报不成,反被检控,或者与他所指责的贪官一锅粥。

吹哨者法保护,一般比较常用于工业关系(雇佣关系)法律,保障雇员检举企业内部的不当以及非法行为后,不被秋后算账。

马来西亚的吹哨法令,是有明确保障针对官方机构的举报者。法令的导言就明确指出,法令的目的,就是要“鼓励针对公立与私人机构的不当行为”。

吹哨法在最关键领域无法保障吹哨者

当然,相对“企业吹哨”,涉及公家机关的“政治吹哨”,法令内文就有致命性的限制。法令第6条,列明人们可以针对不当行为进行举报,但是:只要这些举报 “不被其他法律明确禁止” 。

在马来西亚,《1970年官方机密法令》就明确禁止任何人透露被列为官方机密的资料。此类资料,往往是“政治吹哨”的关键性内容。看来吹哨法在最关键的领域,还是无法保障吹哨者。

此次爆料的神秘人,看来希望获得法令第7(1)(b)以及第9条的保护。该条列明,吹哨者享有民事与刑事免责权。

神秘人似乎就难以获得吹哨者免责权

根据目前消息,神秘人是行贿方与被指受贿州议员的中间人。倘若属实,此人在现有吹哨法的条例下,似乎就难以获得他所希望的免责权。

这是因为,吹哨法第11条明确列明,免责权在六种情况下不适用。其中第11(1)(a) 列明:如果发现举报人本身涉及所举报的案件,其免责权可被撤除。

吊诡的是,涉案人士往往也掌握最多不当行为的内情与证据。以目前的案例,人们可能认为,如果吹哨法没有明确保障涉案的举报人免责,不当行为团伙“内部起义”,举报案件的动机就降低。

举报者最终如果还是同样受罚,举报行为对自身利益自然是弊多于利。但吹哨法明确排除保护涉案人士的举报,有其制度的考量。

检控机关与法官对吹哨者应酌情处理

倘若犯罪团伙成员以率先举报逃避刑责,犯罪主脑就有机会让手下顶罪,自己却可以通过吹哨法逍遥法外。全覆盖的免责,可能会破坏刑罚的相应性原则。

比较合理的做法是,依然允许涉案人士举报,但让检控机关决定是否免责,或以较轻的刑罚检控涉案者。法官在判刑时,也可以基于涉案者协助破案,选择轻判被告。

以上各手法,显然比单纯通过吹哨法让涉案吹哨人全面免责更具灵活性。然而,如果投报对象是执政者,举报者担心检调部门不仅不会合理减轻刑责,还可能进行政治报复。如果检调机构公信不存,这个担心,就非常合理。

当局拖延调查收网等于帮助贪腐分子

此次案件的另一看点,正好就是反贪会。反贪会表面上看来反应缓慢,甚至不作为。这相对于之前雷厉风行,高调调查陈年旧案(敦达因案件),以及国盟领袖案件(吉打稀土、雪州挖沙等等),反差更是明显。

反贪会调查收网过慢,实际效果就让任何可能的犯罪行为,有灭证、串供、潜逃的风险。这对最后检控的证据收集会有莫大的影响。倘若人们认为,这种拖延是策略性的帮助贪腐分子,实不为过。

神秘人选择分段式的发放消息,展现一定的策略性。反贪会可能忧虑,反应过快会掉入一个具政治目的的局。但神秘人目前公开宣称,案件证据已经早前通过律师提呈反贪会。反贪会不作为,才选择通过媒体公布。

如果论述属实,反贪会的做法就对团结政府的反贪形象构成重大打击。国盟以及其他政治势力,向来抨击安华的反贪更多是政治性报复。

反贪会应主动积极并透明化介入调查

其实,国盟领袖涉及的案件,好几宗进入司法程序后,控方确实提供了足够的证据。然而,倘若团结政府治下的反贪会,给人严厉对待政敌,宽松对待自身的印象,这自然让人对整个团结政府打贪的诚意,有所质疑。

将反贪与检调成为政治武器,恐难吸引中间选民的支持。国盟也更有借口,跳脱贪腐的包袱,向支持者扮演恶意检控被害人的形象。

即使觉得目前呈交到其手上的证据不足,反贪会也应该基于公众关注,主动积极并透明化的介入调查。这不仅关乎此个案的是非曲直,也关系到我国当下反贪机制的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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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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