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201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纪念会
工人诉求提案
珊塔与方佩芬宣读工人诉求提案 |
1. 职工会的权利:应允许工人成立职工会和鼓励工人加入职工会, 以强化职工会组织。雇主必须停止所有破坏职工会的行动。
2. 停止修改<劳工法令>:政府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必须加强现有的<劳工法令>对劳动者的保障,而不是反过来剥夺和打压劳动者的权利。
3. 当重点从橡胶业转移到油棕业时,被逼离开胶园的工人, 必须给予合理的赔偿。
4. 对早期被引进我国的印度工人所作的承诺, 必须履行。
5. 女工权利:停止一切针对女工的性别歧视、暴力对待, 与在工作场合的性骚扰。为了保护女工,必须制定完整的性骚扰法令。
乙)关于工人生活状况
6. 政府已宣布实行最低薪金制,因此, 对可能出现的一切负面影响, 政府必须负责。尤其是, 政府应该采取积极步骤, 说服外资企业不撤资, 并且应遏止失业、物价高涨与通货膨胀。
7. 政府必须为低薪劳动人民提供具有良好社会环境的房屋。.
8.控制物价:应控制必需品和基本服务的价格; 反对实施加重人民负担的商品和服务税(GST)
9. 停止私营化公共服务. 水、电、卫生、公共交通和教育等基本设施, 应由政府提供,不可为赚取利润而实施私营化政策。
丙)关于引进外国工人
10. 大会认同,我国引进外国工人, 进入一些特定领域和特定产业, 以确保滿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大会反对政府和企业大量引进外国工人, 进入本国工人赖以为生的劳动领域(主要是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等), 因而压低本国工人的工资, 削减工人的福利;大会反对,政府选择性由某些国家引进工人,并发给长期工作准证(并且无限制更新工作准证),甚至发放国民证件的不正当作法——主要是指所谓“外劳漂白”的措施。
11. 制定更合理的法律, 解决本地工人与外籍劳工之间的矛盾。
12. 政府必须停止利用外籍劳工, 为政治目的服务。
丁)关于人力资源管理
13. 政府必须提供特别基金,为本地劳动者进行技能、态度和工作质量再进行培训,以便提升他们的竞争力。
14. 政府应采取特别措施, 安置刚毕业的青年,因为他们是国家的宝贵资产。
15. 对取消“公务员新薪金制”的决定, 政府应重新检讨,因为这已经影响了正在进行的政府转型计划。
16. 公务员欲取消延长退休年龄至60岁,政府应该考虑他们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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