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2007
新山人民之友工委会两位理事徐秀敏、严居汉因出席观察日前(17/6)就州务大臣官邸前举办抗议治安不靖的集会中,被警方无理由逮捕并扣留长达三天。在各界舆论的压力下,两人于昨晚星期二(19/6)近九点才被口头保释。该二人必须在下星期二(26/6)早上八时正前往新山推事庭答辩,但警方似乎没有提出控状。
首先,我们要感谢义务律师团这几天给予我们法律援助。同时,也感谢大马律师公会及其人权小组、柔佛州律师委员会人权小组、各在野政党如民主行动党全国秘书长林冠英、公正党全国主席Wan Azizah、回教党柔佛州主席马洛夫、社团和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大家无论是通过电话给予我们慰问和关心、通过短讯和电话广泛传达这项讯息和致电、发短讯及到警局报案表达对警方处理态度的不满,都在舆论上制造足够的压力,促使警方释放他们。希望大家能秉承着互相支援精神,继续为民主人权事业做出贡献。
人民因抗议治安败坏而被警方逮捕,这突显警方滥权的严重现象。人民是因为警方没有履行职责,而感到人身安全毫无保障,才会集会进行抗议。警方应该反躬自省,而非逮捕参与或出席观察集会的人士。上述逮捕,意味着警方丝毫不重视人民对安定生活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人民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连最基本的抗议权利也被剥夺。
我们重申,和平集会是我国宪法保障下的基本人权。如果人民的人身安全受威胁时,他们是有权利站出来表达他们的心声。我们认为人民之声两名理事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上述集会是在履行一项公民最基本的责任。他们在关心国家的未来,并以实际行动尽了公民的义务。
对警方大费周章:遣派大批警员驻扎在州务大臣官邸,过后又在柔佛州总警察署多番刁难我们呈交抗议书的举动,我们感到十分失望。我们认为在治安极度不良的情况下,警方理应集中精神对付犯罪分子,而非本末倒置,阻止人民正义的行动。
另外,我们也严厉谴责警方将整个事件种族化。治安问题绝对不是种族课题,在治安不良的情况下任何种族都可能成为罪犯的受害者。人民之声两名理事被扣留,只因他们拥有和准备派发要求成立《监督警察滥权委员会》(IPCMC)的传单,我们感到警方似乎在制造白色恐怖,阻遏人民争取他们应享有的权利。
毫无疑问他们两人能够迅速被释放,那是社会舆论压力底下所取得的胜利。最后,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发表一篇关于这事件的来胧去脉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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