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宇晖驳斥财团无理指控 :
“农民非随意侵占土地”
邹宇晖指出,州土地局发出的准证显示,农民不是随意或非法侵占土地,而是被鼓励在经济复兴中从事农业耕种。(摄影:Kamal Ariffin)
民主行动党都赖区州议员邹宇晖驳斥,彭亨皇家榴莲集团(RPDG)指彭亨农民实行“先种植后注册”的指控毫无根据。
他说,抢救猫山王联盟(SAMKA)的农民虽然在非法土地上种植榴梿,但他们均拥有州政府土地局曾颁发农作物生产准证。
“因此,该集团的言论皆是诽谤。农民不曾实施先种植后注册,在1970年代,他们被允许可种植和生产农作物。当中一部分的文件,则是从1976年开始。”
他出示农民付准证旧收据时说,“尽管不是全部,但当时大多数都是获得由州土地局颁发的准证。”
彭亨皇家榴莲集团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说,这些农民实行“先种植后注册”的方式,而不是遵循正确的程序。
该集团也从中驳斥了抢救猫山王联盟,土地被拒绝申请的言论。
彭亨州政府于6月24日授权给彭亨皇家榴莲集团,租赁和使用劳勿县内5357英亩土地,为期30+30年。
该公司是由彭亨州农业发展局(PKPP)和彭亨皇家榴莲集团(RPDG)联合成立。
邹宇晖说,在70年代,第二任首相已故敦阿都拉萨提出“青皮书计划”,主要是鼓励农村的居民探索荒芜土地,以种植蔬菜和水果,减轻国内粮食短缺的压力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他指出,州土地局发出的准证显示,农民不是随意或非法侵占土地,而是被鼓励在经济复兴中从事农业耕种。
邹宇晖出示农民交付准证费的收据时说,“尽管不是全部,但当时大多数都是获得由州土地局颁发的准证。”(摄影:Kamal Ariffin)
他出示了一张地图,并指出分配给农民耕种的土地。
“劳勿农民配合政府的呼吁,其中许多人通过土地临时使用准证从事耕种行业。”
“但彭亨州政府不仅没有感激农民的努力,反而因土地政策问题,让大多数农民都没有获得土地补助。”
“在彭亨,确实有一些案例通过先种植后注册的方式成功授权土地。不过,该集团的指控是子虚乌有,没有根据,也在抹杀农民几十年来的贡献。”
他透露,早前有些农民被迫和该集团签署合约。
据悉,有关合约包括在今年缴付每0.4公顷6000令吉的地税,以及在2020及2021年以每公斤30令吉的定价向该公司出售A级猫山王榴梿。
邹宇晖指出,这明显低于每公斤45马吉的市场平均价格,而征收的税将意味着拥有4公顷土地的农民每年必须支付6万令吉的租金。
此外,抢救猫山王联盟说,截至目前,没有农民和该集团签署任何合约,他们只是购买了通行证进入他们的农场以收集榴莲。
“通行证的价格为每英亩1000令吉。如果农民有10英亩,就需要支付他们1万令吉。这是不合理的。”
无论如何,该联盟已经委任律师,以阻止该公司或州政府对农民采取的行动。
昨日,彭亨州政府决定暂缓对劳勿区的非法榴梿芭采取对付行动,并由掌管彭州农业、农基工业和生物科技委员会的行政议员莫哈末苏菲在州议会上证实。
本文是<星洲网>2020年8月26日刊出的丁杰隆专栏评论。以上插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民主行动党都赖区州议员邹宇晖驳斥,彭亨皇家榴莲集团(RPDG)指彭亨农民实行“先种植后注册”的指控毫无根据。
他说,抢救猫山王联盟(SAMKA)的农民虽然在非法土地上种植榴梿,但他们均拥有州政府土地局曾颁发农作物生产准证。
“因此,该集团的言论皆是诽谤。农民不曾实施先种植后注册,在1970年代,他们被允许可种植和生产农作物。当中一部分的文件,则是从1976年开始。”
他出示农民付准证旧收据时说,“尽管不是全部,但当时大多数都是获得由州土地局颁发的准证。”
彭亨皇家榴莲集团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说,这些农民实行“先种植后注册”的方式,而不是遵循正确的程序。
该集团也从中驳斥了抢救猫山王联盟,土地被拒绝申请的言论。
彭亨州政府于6月24日授权给彭亨皇家榴莲集团,租赁和使用劳勿县内5357英亩土地,为期30+30年。
该公司是由彭亨州农业发展局(PKPP)和彭亨皇家榴莲集团(RPDG)联合成立。
农民在70年代响应政府号召从事耕种
邹宇晖说,在70年代,第二任首相已故敦阿都拉萨提出“青皮书计划”,主要是鼓励农村的居民探索荒芜土地,以种植蔬菜和水果,减轻国内粮食短缺的压力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他指出,州土地局发出的准证显示,农民不是随意或非法侵占土地,而是被鼓励在经济复兴中从事农业耕种。
邹宇晖出示农民交付准证费的收据时说,“尽管不是全部,但当时大多数都是获得由州土地局颁发的准证。”(摄影:Kamal Ariffin)
他出示了一张地图,并指出分配给农民耕种的土地。
“劳勿农民配合政府的呼吁,其中许多人通过土地临时使用准证从事耕种行业。”
“但彭亨州政府不仅没有感激农民的努力,反而因土地政策问题,让大多数农民都没有获得土地补助。”
“在彭亨,确实有一些案例通过先种植后注册的方式成功授权土地。不过,该集团的指控是子虚乌有,没有根据,也在抹杀农民几十年来的贡献。”
财团公司迫使榴莲芭农民购买通行证
他透露,早前有些农民被迫和该集团签署合约。
据悉,有关合约包括在今年缴付每0.4公顷6000令吉的地税,以及在2020及2021年以每公斤30令吉的定价向该公司出售A级猫山王榴梿。
邹宇晖指出,这明显低于每公斤45马吉的市场平均价格,而征收的税将意味着拥有4公顷土地的农民每年必须支付6万令吉的租金。
此外,抢救猫山王联盟说,截至目前,没有农民和该集团签署任何合约,他们只是购买了通行证进入他们的农场以收集榴莲。
“通行证的价格为每英亩1000令吉。如果农民有10英亩,就需要支付他们1万令吉。这是不合理的。”
无论如何,该联盟已经委任律师,以阻止该公司或州政府对农民采取的行动。
昨日,彭亨州政府决定暂缓对劳勿区的非法榴梿芭采取对付行动,并由掌管彭州农业、农基工业和生物科技委员会的行政议员莫哈末苏菲在州议会上证实。
丁杰隆<星洲网>专栏评论:
马来西亚“猫山王危机”
—— 与农争地?还是与农共生?
本文是<星洲网>2020年8月26日刊出的丁杰隆专栏评论。以上插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政府依法行事,动用公权力征地,在现代法制国家里是司空见惯的事。然而,土地如何“收”,则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政府的高度与水准。
就算是在全世界最著名的规划院校中,也没有一套标准的课程或教科书,告诉规划者或决策者,“正确”的土地征收方式应该是怎样。因为放眼任何一个角落,每一件土地征收案例,都会呈现不一样的历史脉络,错综复杂以致无法“一刀切”。
如果政府单凭“合法”与“不合法”,去判定土地应不应该收,这是最容易也是最快速、最有效率的选项。当然,这也会是最滥权和最暴力的选项——被征收的土地可能不仅支持了一家人的最低生活需求,也支撑着一座村落的生计。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处在弱势遭遇打压的是那些目不识丁、对法律常识陌生,以及缺乏金钱和人脉资源的贫穷家户、小农主或原住民。
过去两年,单在彭亨州,不论是在劳勿榴梿芭、金马仑农耕地,或者是文冬武吉丁宜(Bukit Tinggi)姜地所发生的迫迁事件,如果还有群众仍然认为这一系列“依法行事”的征地举措是应该的,“占领”政府地的小农是活该的,而没有深入了解每一件个案,为何劳勿今天会被称为猫山王之乡,武吉丁宜会遍布闻名遐迩的文冬姜,“合法”与“不合法”,应当由地契一纸说了算的话,那么在马来西亚国内里,有着许多建筑结构或土地都是不合法等着拆。
比如,许多农业地在早期获得政府批准耕种、或在政府政策鼓励下进入内陆开垦荒地,但今天政府却以经济发展需要而被突然撤回,也许合法,但合情合理吗?独立前早已存在但仍未获颁地契的宗教场所,或者设在私人地油棕芭的宗教场所,是否属于“非法占有”?遍布路边公共范围的拿督公神龛,应当如何“依法”处理?如果地契一张说了算,土地应该归谁,那么原住民的习俗地和生活领域应该如何划线?
在劳勿榴梿芭事件里,如果说农民过去三十年都是非法占有政府土地,长久蹲点深耕非法种植榴梿,那么那些默许、纵容、放任农民“恶行”的土地局官员和人民代议士,包括历届掌管彭亨州地方政府、环境及卫生事务的行政议员,还有当年把猫山王榴梿推销中国的劳勿国会议员兼旅游部长,这些“共犯”是否也应因为失职而被追究责任?长达三十年非法占有,国家机器过去看不见,今天才看见?
也有官员今天说,这些农民过去都没有缴税,问题是,当农民过去数十年不断努力申请租赁土地,甚至愿意掏钱购买,又是谁在不闻不问,不愿批下土地,让早该上缴州库的税收白白流失?
一直以来,农民并不是刻意非法占有,也不是不愿与政府合作。关键是政府收地的方式,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彭亨州政府为何会突然把榴梿芭“合法化”,并直接颁发给私人财团,而非当地耕耘已久的农民?甚至还要强迫农民签署不平等的契约,不仅征收高昂的地税,也需把榴梿低价卖给财团,更要保证上缴产量不能断货?
台湾地政学教授徐世荣曾在《民众参与,落实土地正义》(2011)写道,所谓土地正义,即土地政策的决策,除了考量经济需要和自然环境,也必须将当地民众(原居户)放置最优先地位,“让他们获得充分的资讯,以及拥有充分的参与机会,然后在多元及冲突的论述当中,再决定土地使用的未来方向”。
正当雪州希盟政府在研拟将荒置未开发的政府或官联公司土地宪报为农业发展用途,鼓励人民申请耕种,打造粮食储存和农业生产中心,彭亨国阵政府在西彭各地的收地做法则显得粗糙与高傲。至少,彭亨州政府和相关财团应该敢于出来面对面,聆听业者心声,改善即有土地治理模式和政策,创造共赢局面。#
就算是在全世界最著名的规划院校中,也没有一套标准的课程或教科书,告诉规划者或决策者,“正确”的土地征收方式应该是怎样。因为放眼任何一个角落,每一件土地征收案例,都会呈现不一样的历史脉络,错综复杂以致无法“一刀切”。
"合法"与"不合法"不应由地契一纸说了算
如果政府单凭“合法”与“不合法”,去判定土地应不应该收,这是最容易也是最快速、最有效率的选项。当然,这也会是最滥权和最暴力的选项——被征收的土地可能不仅支持了一家人的最低生活需求,也支撑着一座村落的生计。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处在弱势遭遇打压的是那些目不识丁、对法律常识陌生,以及缺乏金钱和人脉资源的贫穷家户、小农主或原住民。
过去两年,单在彭亨州,不论是在劳勿榴梿芭、金马仑农耕地,或者是文冬武吉丁宜(Bukit Tinggi)姜地所发生的迫迁事件,如果还有群众仍然认为这一系列“依法行事”的征地举措是应该的,“占领”政府地的小农是活该的,而没有深入了解每一件个案,为何劳勿今天会被称为猫山王之乡,武吉丁宜会遍布闻名遐迩的文冬姜,“合法”与“不合法”,应当由地契一纸说了算的话,那么在马来西亚国内里,有着许多建筑结构或土地都是不合法等着拆。
比如,许多农业地在早期获得政府批准耕种、或在政府政策鼓励下进入内陆开垦荒地,但今天政府却以经济发展需要而被突然撤回,也许合法,但合情合理吗?独立前早已存在但仍未获颁地契的宗教场所,或者设在私人地油棕芭的宗教场所,是否属于“非法占有”?遍布路边公共范围的拿督公神龛,应当如何“依法”处理?如果地契一张说了算,土地应该归谁,那么原住民的习俗地和生活领域应该如何划线?
政府土地被非法占用30年之说不成立
在劳勿榴梿芭事件里,如果说农民过去三十年都是非法占有政府土地,长久蹲点深耕非法种植榴梿,那么那些默许、纵容、放任农民“恶行”的土地局官员和人民代议士,包括历届掌管彭亨州地方政府、环境及卫生事务的行政议员,还有当年把猫山王榴梿推销中国的劳勿国会议员兼旅游部长,这些“共犯”是否也应因为失职而被追究责任?长达三十年非法占有,国家机器过去看不见,今天才看见?
也有官员今天说,这些农民过去都没有缴税,问题是,当农民过去数十年不断努力申请租赁土地,甚至愿意掏钱购买,又是谁在不闻不问,不愿批下土地,让早该上缴州库的税收白白流失?
州政府应将土地直接租给农民而非财团
一直以来,农民并不是刻意非法占有,也不是不愿与政府合作。关键是政府收地的方式,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彭亨州政府为何会突然把榴梿芭“合法化”,并直接颁发给私人财团,而非当地耕耘已久的农民?甚至还要强迫农民签署不平等的契约,不仅征收高昂的地税,也需把榴梿低价卖给财团,更要保证上缴产量不能断货?
台湾地政学教授徐世荣曾在《民众参与,落实土地正义》(2011)写道,所谓土地正义,即土地政策的决策,除了考量经济需要和自然环境,也必须将当地民众(原居户)放置最优先地位,“让他们获得充分的资讯,以及拥有充分的参与机会,然后在多元及冲突的论述当中,再决定土地使用的未来方向”。
正当雪州希盟政府在研拟将荒置未开发的政府或官联公司土地宪报为农业发展用途,鼓励人民申请耕种,打造粮食储存和农业生产中心,彭亨国阵政府在西彭各地的收地做法则显得粗糙与高傲。至少,彭亨州政府和相关财团应该敢于出来面对面,聆听业者心声,改善即有土地治理模式和政策,创造共赢局面。#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