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2008年6月11日文告】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接获陈成兴的投诉,他这次飞回砂拉越美里,是为了出席他起诉《星洲日报》、《国际时报》及《诗华日报》诽谤的审讯,可是当他大约下午3时抵达美里机场后,却被砂州移民厅阻止进入关卡。今年3月7日(大选前),他也被砂州移民厅阻止进入美里投票。
陈成兴(TAN SENG HIN @ TAN WA MIN )身份证号码400805045269)1940年出生于马六甲州。1977年到砂州以后,主要从事与石油和石油气有关的岸上工程的业务。1980年底完成砂拉越蚬壳油田公司一项罗东扩展工程以后,便与妻子吕雅蕾在美里定居下来,两个男儿(艺心和艺青)出生长大后都在美里受教育。一家人在美里的家园住了20多年。
据他在3月10日的个人声明指出,砂州移民厅在2000年12月22日突然发出通知,勒令他在两周内离境并禁止他入境而没有说明理由。他在砂拉越美里,除了经商谋生以外,没有涉及任何非法活动,只有参加美里海南会馆,1995年被推选为理事,负责秘书职位,一直连任到离境之日(离境之后适逢会馆选举还中选理事)。除了在离境之前被会馆委派作为会馆代表,出任美里培民中学当届(2001——2002年度)董事以外,他不曾参加美里其他社团或政党组织。
他是从2001年4月国会对行动党时任国会议员郭素沁和郭金福提出的“陈成兴被驱逐事件”的辩论中,才知道他被砂拉越以陈康南为首的人民联合党(砂拉越华基执政党)的权贵集团目为“极端份子”,他们通过砂拉越州政府,利用下列“理由”作为“罪状”对他采取有关行动——
1、对社会和谐构成危害;
2、对允许他居住在该地23年的砂州政府忘恩负义;
3、煽动当地人民;
4、以美里海南会馆秘书的身份批评州政府。
我们认为砂州政府勒令陈成兴离境并禁止入境而没有说明理由,是一项非常不合理和违反人权的行动。更何况,他今天进入美里是要出席法庭案件的续审。我们认为,任何马来西亚公民都应该有自由进入马来西亚的每一块土地。
我们批判砂拉越州政府的做法,因为它剥夺了陈氏的公民权利,包括居住、发表以及投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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