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南《星洲网》专栏评论 :
纪国添骤逝 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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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长达5年的漫长岁月里,无力捉拿关键嫌犯刘特佐回国面控,如今连其中一名最关键的线索证人也忽然死亡。还有谁敢成为此案件的污点证人?还有谁敢跟有关当局配合,举证和制裁相关的嫌犯?❞
本文是时评人吴健南2023年6月2日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纪国添骤逝疑点重重。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刘特佐助理纪国添突然逝世后,其家属非常罕有地透过代表律师发表文告,指死者是于5月29日因突发性重度中风,在医院逝世,属于自然死亡。文告也呼吁民众不要对纪国添的死因妄加猜测,并让他们保留私人空间。
任何人都会对纪国添猝死产生怀疑
但任何个人隐私,皆不能超越重大刑事和国家利益。任何有思考能力的民众,都会对纪国添猝死的原因和时间点产生怀疑,即身为一马公司丑闻其中一名嫌犯的纪国添自离开大马5年后,才于今年5月初首次回国,并被反贪会传召录供。根据半岛电视台的报道,反贪会从纪国添口中得知刘特佐目前人在澳门的重大情报。
在如此充满巧合的背景下,其家属又非常低调和特意躲开媒体及亲友,匆匆提早举殡和火化。从刑事案的角度,则进一步让人产生合理怀疑,即是否有人特意确保没有任何机会再度翻案,以对其尸体进行解剖鉴定是否有其它真正的死因?
当然,在没有任何公权力的介入下,其家属的确有这方面的权利,包括拒绝进行尸体解剖和提早进行火化仪式。
警方反贪会竟然没有指示解剖尸体
但始终难以令人理解的是,为何有关当局尤其警方和反贪会,竟然没有介入,作出尸体解剖的指示。
根据雪州总警长胡申的说法,纪国添是因个人健康问题离世,没有涉及任何刑事成分,并列为猝死案处理。而且由于他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离世,因此不必解剖。从刑事程序而言,胡申的说法还是存有不少令人质疑的空间。
警方的说法存有令人质疑的空间
首先回到纪国添本身家属的说法,他的死因是突发性重度中风。那么在这种突发性的情况下,再加上他上月初还接受反贪会的调查,意味着他生前不大可能在医院接受长期治疗。
其二,当一个人在医院突发性死亡后又没有进行任何解剖,那么一般上他在死亡证的官方死因,都是由相关的医护人员,根据他表面的健康状况和治疗进展,作出填写。进而言之,有些涉及比较复杂因素的死因,未必能够通过有关医护人员的初步判断,而作出完全准确的定夺。
还记得于2017年发生在吉隆坡机场,涉及朝鲜领袖金正恩兄长的举世瞩目遇刺事件吗?在如今这种科技一日千里的年代,通过刑事手段谋杀某个人的手法已可以去到非常隐秘,而超乎一般人的合理想象。
其三,我们对一些人的死因的怀疑,未必源自于其表面的健康状况,而是特殊的案情背景。所以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9条文,警方一旦怀疑某人在涉及合理怀疑其他人可能犯罪的背景下而死亡;或在猝死或非自然死亡的情况下,皆可要求政府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解剖。甚至可进一步通过总检察长,要求推事法庭设立验尸庭进行死因调查。
当局决定无须验尸是否过于轻率?
所以关键问题来了。即从纪国添一开始于5月29日在医院逝世,扣除稍后于30日打斋1晚,并于31日早上8时提早举殡和火化的细节过程中,我们有合理的基础推论,警方有机会调查其死因所涉及的时间,顶多不超过1天半或36小时。而在这短短不超过36小时的局促时间内,当局究竟进行了什么样的调查,进而可完全确认其死因完全排除任何刑事成分?是单纯根据其家属的口供?还是有关医护人员的初步死因鉴定?
在这起事关重大乃至导致大马臭名远播的跨国贪污案件上,再加上上述提到的种种案情背景巧合点。当局这种对纪国添死因的调查方式和程序,尤其立即作出无需解剖,并任由其家属领尸火化的决定,是否过于轻率?究竟有否请示过反贪会、总检察长乃至国家最高领导的意见?
此案已非纪国添和家属隐私问题
此案件已非单纯涉及纪国添家属的个人隐私,而是已对反贪会在国内外的威望和专业调查能力构成进一步重大打击。除了在长达5年的漫长岁月里,无力捉拿关键嫌犯刘特佐回国面控,如今连其中一名最关键的线索证人也忽然死亡。还有谁敢成为此案件的污点证人?还有谁敢跟有关当局配合,举证和制裁相关的嫌犯?连这种最基本和透明的调查程序也无法做好,还有谁会对大马领导人的反贪改革和决心,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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