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政府宣称重查赵明福命案,
迄今已 1年为何不见实际进展?
综合《当今大马》报道
希盟政府在宣布重查赵明福命案1年後,日前卻以“错误囚禁”罪來調查此案。针对此事,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感叹说,若已故行动党主席卡巴星还在世,肯定会有不同的景象。与此同時,她也质问,现任内阁的诺言是否与前首相納吉对赵家許下的诺言般不值一文。
以上插图与说明,取自《光明日报》2019年6月26日报道(guangming.com.my/node/494971)。以下是《当今大马》于本周内刊出的针对重查赵明福命案的两篇特别报道。两篇全文如下:
明福冤死10年(上篇):
5大未解之谜
作者/来源:吴湘怡与叶蓬玲 /<当今大马>
发表于 2019年7月16日早上8点24分 更新于 同日晚上8点15分
【今特写】深入挖掘你不得不知的事。
十年前的7月16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被发现卧尸在雪州反贪会总部所在的沙亚南商业大厦(Plaza Masalam)五楼阳台,震惊全国。
事发前一天,雪州反贪会以调查选区拨款案之名,把赵明福带返办公室问话。当时,赵明福是以证人身份助查,但却受到长时间盘问。
除了警方调查,当时的国阵政府也先后成立验尸庭与皇家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这起全国瞩目的政治命案。
经过18个月的冗长审讯,验尸庭无法鉴定赵明福在雪州反贪污委员会总部离奇毙命的原因,而裁决此案为“存疑判决”(open verdict),或俗称的“悬案”。
2011年7月21日出炉的皇委会报告则裁定赵明福死于自杀,而非他杀。不过,皇委会也点名3名反贪会官员对赵明福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导致赵明福在压力下选择自杀。
家属认为,赵明福性格乐观,且即将结婚与成为爸爸,不可能会自杀。他们入禀法庭,挑战验尸庭的“悬案”判决,最终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裁断,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人或多人,包括反贪会官员的非法行为所造成。
然而,十载过去,政权换了,明福死亡的真相却依然未明。
新政府宣布重查赵明福命案已一年,迄今也不见实际进展。
十载过去,政权换了,明福死亡的真相却依然未明。 |
《当今大马》整理皇委会报告与上诉庭三司的三份判词,发现至少有五大待解的疑问:
一、颈项的瘀斑
赵明福命案发生后,多达5名法医先后参与两次的验尸工作,唯独赵明福家属所聘的泰国法医普缇(Porntip Rojanasunan,见下图)的发现最为震撼。她所发现的颈部瘀斑,虽然不获验尸庭和皇委会采纳,但最终却成为上诉庭推翻验尸庭“悬案”判决的关键证据。
根据皇委会报告,普缇(见下图)是在看过法医巴拉山(Prashant Naresh Samberkar)所拍摄的遗体照片后,在验尸庭时首度点出赵明福颈项存有瘀斑,并断言他坠楼前曾遭遇勒颈(manual strangled)。她也认为赵明福尸体上的一些伤势在坠楼前已形成,进而推断他有80%的可能是遭到他杀。
普缇看过法医拍摄赵明福的遗照后,首度在验尸庭点出赵明福的颈项有瘀斑,而推断他是遭到他杀。 |
这项发现促使赵家下定决心,开棺二度验尸。本地法医沙希淡(Shahidan Mohd Noor)负责二度验尸,普缇及反贪会所聘的英国法医华聂兹斯(Peter Venezis)则在旁视察。三人一致认同,赵明福颈项的红色瘀斑,是在坠楼前造成的伤势。
无论如何,华聂兹斯最后一次供证时修改供词,认为赵明福颈上瘀斑应该不是坠楼前的伤势,惟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本地法医凯鲁(Khairul Azman)和巴拉山(Prashant Naresh Samberkar)皆认为,赵明福颈部瘀斑为第一次解剖“染色”(postmortem staining)的结果;但普缇出庭供证时坚持自己的观点,指颈部瘀斑乃由钝力(blunt force)造成,不是自杀。
反贪会律师阿都拉萨(Abdul Razak Musa)在验尸庭审讯还曾无厘头询问普缇,赵明福是否可能扼死自己。他更即席表演自己扼颈的戏码,沦为一时笑柄。
虽然普缇的推断一开始不受当局重视,但上诉庭审理赵家的检讨申请时,三司皆大量引述普缇的验尸庭供词,长篇讨论这个瘀斑,最终推翻验尸庭的“悬案”判决,以及皇委会的“自杀”结论。
其中,当时三司之一的马永贵在判词中指出,“对我来说,肯定是有人对明福做了一些事,才导致他颈项出现瘀斑。这个瘀斑不会在没有外因之下自行出现。”
马永贵引述三名法医的看法,指赵明福颈部瘀斑由外力造成,如勒颈而导致脑部缺氧,使得他失去意识。他认为,验尸庭听证会其实已有足够证据证明,赵明福在坠楼前受伤。他也特别感谢普缇发现了赵明福颈上的瘀斑,才得以重新开棺二度验尸,证实这个证据。
反贪会律师阿都拉萨反问,赵明福是否可能扼死自己,更即席表演扼颈的戏码,沦为一时笑柄。 |
“我认为,当赵明福从14楼的窗口坠落时,他当时仍然活着,惟可能已毫无意识,或至少处于半清醒状态。”
上诉庭三司之首阿里夫(Mohamad Ariff Yusof)同样长篇引述普缇的供证,指法医报告强烈点出赵明福坠楼前造成的颈项瘀斑,因此排除意外坠楼的可能。
若上述证据可信,那到底是谁造成赵明福颈项的瘀斑?
二、空白的7个小时
赵明福在2009年7月15日傍晚6点被押返雪州反贪会总部,19小时后被人发现卧尸在5楼阳台。然而,期间有7个小时,无人能够确定赵明福的状况。
验尸庭把这段空白的7小时形容为“不明的空档”(unexplained gap)。然而,对照回皇委会报告,7月16日凌晨3点半后的时段,已开始出现不完整的陈述和间断性空白。
究竟这期间赵明福做了什么?人在哪里?受查的反贪会官员没有告诉我们。
法医们一致认同,赵明福死亡时间介于16日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之间。可是,事发数小时后,迟至下午1点半,一名清洁工才发现他坠楼。
马永贵形容,赵明福在反贪会监控下死亡,即是扣留死亡案(custodial death)。他说:“反贪会欠缺对明福的严密照顾,以确保他在扣留期间始终安全,不受任何人的殴打或攻击等伤害。”
2009年7月15日傍晚6点,赵明福被押返雪州反贪会总部,19小时后被人发现卧尸在5楼阳台。 |
根据皇委会报告,16日大约凌晨3点,最后盘问赵明福的官员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dzri Ibrahim)告诉他可以回家时,赵明福却要求继续留在反贪会办公室里休息。之后只有三人见过赵明福,而另一官员雷蒙(Raymond Nion)是最后见到赵明福的人,即清晨6点看过他。
在大厦内过夜的查案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翌日早上8点半醒来后,发现赵明福背包尚留在办公室,却不见人影。虽然他与雪州反贪会调查主任凯鲁依汉(Hairul Ilham Hamzah)曾一度寻找赵明福却不果,惟两人没有任何后续行动,直到下午1点半才“得悉”赵明福坠楼。
必须指出的是,从赵明福下午6点抵达反贪会大厦后至凌晨3点前的时段,各个负责盘问他的反贪会官员都能够清楚说出曾发生的事。唯独凌晨3点后的事件,受查官员供词不符逻辑,也缺乏解释。
马永贵点出,所有的证据皆指向他杀,而且死因是由一名或多名不明人士造成。他也说明,证据显示7名反贪会官员曾盘问赵明福,而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Mohd Ashraf Mohd Yunus)、时任加影市议员陈文华及雷蒙是最后看到赵明福的人。
“如果阿斯拉夫、陈文华及雷蒙的证词可信的话,那很明显在16日清晨6点后,肯定有很严重的事情发生在赵明福身上。”
无论如何,皇委会报告点出,基于雷蒙当天清晨6点打卡进入办公室后又快速打卡离开,而有蓄意制造人在办公室的印象之嫌,因此决定推翻他在清晨6点见到赵明福的供词,裁定其供词不可靠及不符逻辑,并拒绝采用。
三、官员给假口供?
皇委会报告清楚阐述其中5名官员涉嫌造假供词和捏造证据。他们包括时任雪州反贪会副主席希山慕丁(Hishammudin Hashim)、查案官安努亚依斯迈(Mohamad Anuar Ismail)、执法助理官员阿斯拉夫、布基尼(Bulkini Paharuddin)及雷蒙。
其中,身为调查行动的负责人,希山慕丁企图制造没有活跃参与调查过程的印象,以撇清关系和责任。不过,皇委会报告就耗费7页,点出希山慕丁在盘问赵明福过程中“明显缺席”的部分,进而总结出他给予虚假证词和不真诚的立场。
皇委会直言,希山慕丁不可能不清楚盘问的来龙去脉,因此无法接受他的证词。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希山慕丁涉及赵明福的死亡事件,但他作为这个行动的最高级官员,而且其他官员盘问赵明福时,他也在场,因此他应该对他和他的官员导致赵明福自杀的行动负责。”
赵明福母亲张秀花手持任雪州反贪会副主席希山慕丁的肖像。 |
此外,安努亚依斯迈、阿斯拉夫、布基尼及雷蒙皆涉嫌捏造证据。其中,阿斯拉夫更被揭露有虐待嫌犯的不良记录,其选择性回答问题的方式,显得证词最不可靠。而雷蒙则是涉嫌被同僚利用,以制造出赵明福仍在世的时间点(time-marker),让其他同僚得以撇掉不当行为嫌疑。
2011年8月,大马律师公会在皇委会上结案陈词时就措辞强烈指出,以希山慕丁为首的官员展开一项“刻意、大型、前后贯彻和经过策划”的行动,归咎赵明福是死于自杀,来掩盖他坠楼身亡的真相,而确保他们能够逍遥法外。
律师公会指出,反贪会官员在16日一早就知道赵明福死讯,却制造、篡改、压制、销毁和协调证据,以确保他们能够逍遥法外,并且将责任推到死者身上。
除了上文所及的5人,律师公会还另外点名5人,包括雪州反贪会调查主任凯鲁依汉(Hairul Ilham Hamzah)、祖基菲里阿兹(Zulkefly Aziz)、艾弗祖(Effezul Azran Abdul Maulop)、阿曼(Arman Alies)及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dzri Ibrahim),皆触犯了多项条文。他们一行十人触犯的条文计有刑事法典第107、108、120A、191、192、201至204、218、464和511条文。
2012年,时任行动党沙登国会议员张念群也曾发文告谴责反贪会官员给假证词,并主张以刑事法典第191条文和192条文下调查这些官员,即提供假证据及伪造证据以保护某些应该为赵明福的死而负责的人。
不过,迄今为止,仍未有任何反贪会官员,因涉嫌捏造口供而负起刑事责任。
四、一年后才浮现的“证据”
命案发生一年后,总检察署突然在验尸庭审讯近尾声时,才拿出一张据称是在赵明福背包里找到,疑似赵明福留下的自杀遗书中文字条。虽然皇委会和上诉庭皆不采纳为呈堂证据,但警方在2014年重查案件时,却仍然纠结于这张字条。
根据查案官阿末纳兹里(Ahmad Nazri Zainal)在验尸庭的供证,他是在2009年7月17日即已发现赵明福背包内有数张纸及字条,但却没意识到这些物件的重要,也没把这些纸列为证物。直到同年10月7日第二度搜查赵明福背包时,才把里面数张纸列为证物,并把这些纸送交化验组检查字迹。
针对警方太迟呈交证据,皇委会在报告中指出,这已让人怀疑字条的真伪。加上纳兹里对证物不谨慎的态度,已经不能单纯视为是粗心或疏忽。
“事实上,这让我们不能够相信这份文件,即纸条属实。鉴于这些情况以及(大马化学局字迹鉴证专家)黄光荣意见的缺陷,这张字条对我们的裁断没有任何影响。”
律师公会也怀疑所谓的“遗书”,有可能是反贪会所捏造,以支持赵明福自杀的说法。
马永贵同样在上诉庭判词中说明,所谓的自杀遗书,不仅显示警方办事效率低落,专家本身也不排除字条有伪造的可能,因此没有足够证据支撑“自杀”的说法。
上诉庭于是裁定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造成,并指示总检察署和警方按此方向重新调查。
不过,警方在2014年重查此案时,却再次聚焦在这张字条,包括向赵家确认字条是否属于明福字迹,和企图获取更多相关的资料,进而引起赵家不满。
警方的第一次重查没有结果。2016年,当时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苏克里(Nancy Shukri)表示,基于总检察署没有发现犯罪成分,因此不会提控涉及赵明福命案的反贪会官员。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资深志工黄业华(见下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直言,警方的做法显然违反上诉庭建议,反而仍旧坚持以自杀角度重查案件。
黄业华质问,警方若没有改变自杀的调查方向,怎么可能收集到他杀方面的证据。 |
“我们问过为何不去调查反贪会,不去逮捕他们等等。他们完全不回应,意味着他们没做过这方面调查,后来也没有公布调查报告。”
“问题在于,如果只是问(赵明福遗孀)苏淑慧关于字迹的问题,而不去调查明福颈项的伤口,不去调查反贪会有没有在办公室致伤明福,那当然没有犯罪成分。”
他认为,如果警方没有改变调查方向,不去收集他杀方面的证据,就不可能找到真相。
五、谁须负上刑事责任?
皇委会报告及上诉庭三司判词都清楚列出,反贪会官员在盘问赵明福过程的滥权行为和带有刑事成分的动作。他们也点名涉案官员应该负起责任,但迄今未有任何人受到刑事追究,一些官员反而还升官。
皇委会报告说明,即使反贪会官员没有对赵明福施以暴力,但两名官员阿曼(Arman Alies)和阿斯拉夫很大可能以恐吓暴力的方式盘问明福。
此外,皇委会也指出,3名官员——希山慕丁、安努亚依斯迈及阿斯拉夫,以密集审讯、持续不断、咄咄逼人和不择手段的盘问方式来耗尽赵明福的体力和精神,相信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皇委会在报告中分别形容,阿曼是“欺凌者”(the bully)、阿斯拉夫是“滥权者”(the abuser),而希山慕丁则是“高傲的领袖”(the arrogant leader)。
对于反贪会官员连续盘问赵明福三轮的做法,皇委会说明这不仅是重复相同的工作,也违反了反贪会法令第30(1)(a)及30(8)条文。
皇委会报告及上诉庭三司判词清楚列出,反贪会官员在盘问赵明福过程中,出现滥权的行为。 |
根据第30(1)(a)至(d)条文,调查官员可以口头及书写通知传召任何有关人士协助调查案件,也有权命令任何人公开任何与案件有关联之书籍、文件、纪录、会计及电脑资料。第30(8)条文则阐明,若受盘问者拒绝,官员则必须在文件上注明。
上诉庭法官哈密苏丹(Hamid Sultan)在判词中直言,赵明福在官员押送下前往反贪会,技术上相等于被逮捕。考量到赵明福只是协助调查的证人,反贪会一开始就已滥权(conduct of abuse ab initio)。他也说明,反贪会官员涉嫌违反宪法给予人们的安全保障措施、法治和人权。
上诉庭三司之首阿里夫表示,证据清楚显示赵明福不是自杀,反之存有虐待而引致他杀的强烈怀疑。此外,加上赵明福的颈项伤痕证实坠楼前造成,因此排除意外坠楼的原因。“只能是自杀或他杀,即使是自杀,也必须要让公众知道,是什么和谁促使死者自杀,以及什么和谁导致这个坠楼前的伤痕。”
马永贵则点出,赵明福是作为证人而不是嫌犯,他还未正式被捕却无法获准离开反贪会,更遭到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他认为,反贪会官员的作业缺乏公信力,而必须受到仔细审查,并促请警方进一步调查,把肇事者绳之以法。
赵家也入禀民事诉讼,起诉反贪会及政府疏忽和袭击,导致赵明福死亡。最终,政府在法庭上承认于此事存有疏忽,并与赵家达成庭外和解,赔偿66万令吉。惟在诉状书的两个重点中,政府只承认疏忽这点,而同意赔偿。
然而,民事诉讼结果并不能带来任何后续刑事追究行动,无法制裁肇事者。
警方认定明福自杀
为何种种证据在眼前,仍迟迟无法找出真相?黄业华认为,这是因为警方早已为赵明福案件定调。
“我觉得,警察不愿意采取行动对付反贪会。由始至终,警方一开始就把这案件定为自杀方向来调查,从来不去考虑其他的调查方向。这样无论重新调查多少次,如果没有改变调查方向,不思考其他可能性,最终不可能会得到真相。”
他点出,一早已有证据显示赵明福遭遇他杀,尤其是赵明福颈项的伤口,更是验尸庭、皇委会和反贪会律师都没有否认的证据。
“这意味着,政府也承认赵明福坠楼前有受到伤害,但谁是真正造成伤口的人,这却是警察过去10年来一直没有找出的真相。”
他指出,纵使现在换了政府,但警方态度依旧不改,很难不引起企图包庇官员的联想和猜测。
明福案其实没谜团
赵家代表律师蓝卡巴(Ramkarpal Singh,见下图)甚至直言,赵明福案件其实是个“没有问题”的案件。
他解释,所谓的“没有问题”,意思是就调查而言,根本没有谜团,只需找出答案。
赵家代表律师蓝卡巴认为,警方仅援引“错误囚禁”罪来重查此案,形同侮辱上诉庭。 |
蓝卡巴也是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家属的律师。他对比两宗案件指出,赵明福案件并不难调查,因为涉案者的身份、角色、事发地点和赵明福所遭遇的经历,统统一目了然。
他点出,在赵明福案件中,从验尸庭、高庭到上诉庭的过程,尤其上诉庭有非常严重的发现(serious findings),即他杀的证据,目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调查涉案的反贪会官员。
“他杀可以有很多种分类,如谋杀、误杀、疏忽导致死亡……这些人必须为赵明福负责,因为赵明福在他们的监管之下……这就是一宗扣留所死亡案件。所以他们需要负责任吗?我不认为这问题很难回答。”
只查自杀侮辱法庭
对于新政府宣布重查赵明福案一年后,警方如今仅援引“错误囚禁”罪来重查此案,蓝卡巴直斥荒谬,并强调此案必须要有人负起刑事责任。
他点出,上诉庭三司已经一致排除自杀可能,警方却依旧违反上诉庭要求调查“一个或多个不明人士致死赵明福,包括反贪委员会职员”的指示,如同侮辱法庭。
“如果持续只关注自杀(角度),那不就意味着是在侮辱上诉庭了吗?”
蓝卡巴表示,虽然警方可以用“错误囚禁”罪来重查明福案,但这应该只属于调查的一部分,不能不查他杀的角度。
“你有可能错误监禁后误杀别人……我不是说不要以错误囚禁调查,你可以这么做,但你也应该更进一步,以他杀角度调查。”
“……我一直在想,即使不是谋杀,也可能可以是误杀(角度),或许是较低形式的他杀,但至少是他杀。当然我们无法强迫警方按照上诉庭的指示,但我们必须要去推动,因为这根本不合理。”
“不跟从上诉庭的说法去做,是非常愚蠢的事。这可是三个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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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福冤死10年(下篇):
政府换新,煎熬如故
作者/来源:吴湘怡与叶蓬玲 /<当今大马>
发表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8时12 分 更新于同日上午11时10 分
这是为你家人吟的诗,
这是为你孩子写的词。
你从未见过面的孩子,
他将继承民族的斗争。
数年来,赵明福追思会现场,都会听到一首马来歌曲飘扬。独立音乐人聂吉丹(Nik Jidan)来回刷着吉他,时而配以口琴,动人地唱着。
这首《姓赵的年轻人》(Anak Muda Bernama Teoh),出自社运老将兼作家希山慕丁莱斯的诗作,经由聂吉丹谱曲,成为2012年赵明福命案纪录片《坠落》(Jatuh)的主题曲。
2009年7月15日,时任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以证人身份,被带至反贪会助查选区拨款案。隔天早上,他却从雪州反贪会总部坠下,发出轰动全国的巨响,迄今10年,仍回荡耳边。
十载已过,斗转星移。但这些年月,对于赵家人、还有和赵家并肩作战的民间团体来说,却非转瞬即逝。
3000多个日子以来,他们为赵明福申冤求平反,跑遍全马各地,经历验尸庭与皇委会听证,高庭与上诉庭判决,再到民事诉讼胜利,去年更见证了马来西亚史上首次政党轮替。
警方援引"错误囚禁"条文重查命案
希盟新政府上台后,内阁去年下令重查明福案。但之后静默一整年,直到在刚过去的6月才有新进展,却是警方欲援引较轻微的“错误囚禁罪”来查案。
2018年6月20日,内阁议决重新调查赵明福案,那是赵明福胞妹——赵丽兰的生日前夕。不料,这份去年的“生日礼物”,却在她今年的生日当天破碎。
赵丽兰(见下图)接到警方通知,要求她到警局给口供助查,但警方却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条文,即错误囚禁罪来重查赵明福案。
她随即透过赵家代表律师蓝卡巴(Ramkarpal Singh)表达不满。与警方几经周旋后,如今已暂时不需给供。
“蓝卡巴问他为什么用342条文开案,他说是接获指示。又说暂时不用我去录口供,因为他不晓得要用什么条文叫我去录。(这个案子)不是非法囚禁,我也不是被非法囚禁的人。”
更让赵丽兰大呼匪夷所思的是,警方看来毫无准备就重查此案。
“他们跟我说,他们还没有研读验尸庭、皇委会调查的报告,要我体谅,可是他们已经决定要用342条文来开案。所以警方没看上诉庭的决定,就要用一个条文开案,我真的不能接受。”
“你要我体谅你没看资料,那你可以体谅我不接受你用这个条文吗?”
刑事法典第342条文阐明,任何错误囚禁人者,可被判刑囚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赵丽兰直批:警方此举“毫无诚意”
走在平反路上十年,赵丽兰对明福案各项细节了若指掌。她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直批,警方援引此条文开案,显见毫无诚意。
“皇委会报告说,多名涉案官员,只有两人是诚实给供,其他人各自包庇、给假口供。假口供罪名的最高刑罚是判7年。”
“你(警方)可以用包括342在内的多个条文一起提控(涉案官员),为什么只选择这个最微不足道的条文开案呢?”
蓝卡巴(见下图)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亦直斥用“错囚罪”调查实在荒谬。他强调,此案必须有人负起刑事责任。
他还透露,内政部去年11至12月期间,其实已为赵明福案成立一个由警方组成的特工队。但作为赵家代表律师的他,却未获告知特工队的调查范围和权限,乃至调查进展。
蓝卡巴也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虽然身为执政党一员,但他认为明福案拖了10年,政府最大的问题,是未能给民众一个交代。
“目前的问题是,没有人给出任何解释,导致人人都在揣测和怀疑。”
赵丽兰10年来坚持着为哥哥平反
赵明福生长在平凡的小康之家,父亲是德士司机,母亲则是家庭主妇。他共有4名兄弟姐妹,即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和妹妹。
哥哥出事这十年,赵丽兰从不熟政治,不懂应对媒体,蜕变成赵家发言人,扛下对外发言,且与律师及政府单位沟通的责任。
访谈的那天是星期五,赵丽兰抽出下班后的时间,连续4、5小时接受三家媒体采访。傍晚时分,吉隆坡下起大雨,她塞在下班的车龙里,迟到了一小时。
抵达采访地点后,挺着8个月身孕的她,仍脚步飞快,笑着向媒体说抱歉。
为了把握为哥哥平反的机会,赵丽兰自认鲜少拒绝媒体约访,包括验尸庭与上诉庭开审时,也尽量到场。
她自己也因此每年都过着一样的生活,6、7月忙于接受媒体访问、举办追思会。外人看来莫大的重担,在她口中却好像不那么沉重。
“面对这些事我没什么埋怨,没去想为什么悲剧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我要去……我不去追究这些没有答案的为什么。”
惨剧发生后,赵丽兰除了需向家人更新案情,就连走在路上也会被陌生民众认出,趋前关心赵明福案件进展,“家人和民众会以为政府给了我一些消息,会问希盟政府有没有在做什么,为何没看到任何行动?”
赵丽兰说,自己从未对此厌烦,惟难掩失望道,“我想跟所有人说,其实我所知道的事,跟你们知道的一样。”
赵丽兰:以为换了政府就有希望
即便天性乐观,赵丽兰直言,今年特别觉得疲惫及煎熬。箇中滋味,除了因今年怀有身孕,或许也因为对新政府抱有巨大的期望,面对失望时才更加难熬。
“我觉得很累,很煎熬,很无助。一年前的无助是面对不负责任的前朝政府,执政党不想听我们说话,不想兑现诺言,我无可奈何。”
“今年换政府了,一直支持我们、说会为明福平反的人……我等了一年,却给我这个答案,我们该如何回应?”
她说,从未想过能在2018年大选实现政党轮替的愿望,但赵明福案如今的发展,也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10年来,多少政治人物和百姓告诉我,公正党、诚信党还有行动党,这些反对党只能监督,他们在国会没办法做什么,警方说关档就关档……只有换政府赵家才有希望,新政府才会委任新的调查官,逮捕凶手。”
“换了政府,最艰难的事都达成了……本来说换政府就会有的答案,为什么又做不到了呢?”
赵丽兰即将升级当妈,满心期待8月份家中新成员的到来。人生就要迈入新的阶段,她却未曾设想过停止抗争的一天——除非真相大白。
“我没有理由停下来,就算事情发生10年了,明福在验尸房双手紧握,眼睛没盖完,他死的情况什么的,我深深记得到今天。”
赵丽兰用哭泣来宣泄她的情感
她申多年来的心愿,“希望明年的今天,法庭已经下判,凶手被定罪了。”
“希望下次不要带着宝宝来受访,去公祭听同一番话,但事情还是没有解决……难道10年后,(赵明福儿子)尔家19岁,还要去法庭亲自听凶手怎么对待他的父亲吗?”
多年来,媒体所呈现的赵丽兰形象,似乎总是在哭泣,连大哥赵铭基都曾因此多番关心。但对她来说,哭泣只是一个宣泄压力的管道,“我哭了就算了,没有哭的人有时候比我们更伤,我们没有看到罢了,像(苏)淑慧,在你们面前没有哭,但你知道她多伤痛吗?”
情绪抒发以后,路才能继续走。赵丽兰坦言,掉泪或许是让她撑过来的方式之一,“我发泄了,所以我还可以站起来,继续努力。”
“9年前我可以用‘拒绝遗忘’来对付前朝政府企图让人民忘记的拖延战,现在换了政府,我们更不应该忘记。”
赵明福是政治权斗中的牺牲者
不仅赵家人,许多与明福素不相识的人,同样无法忘记他。
一如在追思会上献唱的独立音乐人聂吉丹(见下图),时隔多年后,他仍对赵明福的牺牲惋惜非常。他形容,赵明福是政治权斗中的牺牲者。
独立音乐人聂吉丹(Nik jidan)提醒,赵明福命案两年后,又有一名雪州税收局官员从反贪会大楼坠落身亡。 |
赵明福冤死那年年初,国阵在霹雳州发动政变,夺取民联霹州政权。民联霹州政府垮台5个月后,反贪会大阵仗调查多名民联雪州议员的选区拨款案,包括时任金銮州议员郭素沁、史里肯邦安州议员欧阳捍华、梳邦再也州议员杨巧双、百乐镇州议员谢永贤、武吉加星州议员李宝霖(已故)、甘榜东姑州议员刘永山及公正党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
赵明福就是因为欧阳捍华选区的2400令吉购买国旗案,而遭反贪会押返雪州总部办公室给口供。事隔两年后,反贪会阐明没有证据显示赵明福或欧阳捍华贪污。
聂吉丹自认是社运音乐人,也是当时民联、现在希盟政府的支持者。赵明福案爆发后,他持续追踪,也身体力行到活动现场声援,“催使我加入抗争的是坚持正义的精神和自觉。”
希盟必须找出这命案的幕后主谋
聂吉丹点出,明福案并非个案或特例——就在案发后2年,反贪会大楼又再有扣留者“坠楼”。
“2011年4月6日,56岁的雪州税收局官员阿末沙巴尼(Ahmad Sarbani Mohamed,见下图)同样被发现从吉隆坡反贪委会大厦3楼坠落。”
因此,他敦促政府展现查明真相的决心,找出犯案的幕后主谋,才能提升人民对司法体制的信心。
“马哈迪领导的希盟政府必须调查扣留所死亡案,以及牵涉到政治人物的案件,找出罪案幕后主谋。他们必须依法受罚。”
“如果没有任何人受到惩罚,就表示(政府)没有百分百地捍卫正义。 ”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举办题为“十年•沉默非选择”系列纪念活动,聂吉丹也已答应在7月27日举行的“无酷刑社会”音乐会上演唱。
在聂吉丹看来,这起沉浮10载的命案,仍存在重重疑点。
“为什么当时接受调查的赵明福会从反贪会总部坠楼?谁是这起事件的主谋,还有谁参与其中?医学专家对明福颈项掐痕的意见为何?”
聂吉丹受访时所言,多指向一个问题——为何至今还是无人受罚?
“我们需要找出起谋杀案中,犯错的人是谁。”
黄玉珠狠批新政府表现令人很气愤
警方援引“错囚罪”重查此案。相对赵丽兰的无奈,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玉珠(见下图)则是直率表达不满,狠批新政府,“无法接受这般进展。”
“别说丽兰,我们作为基金会,本身不是受害人,也跟受害人没有关系,都觉得很气愤,怎么能作出那么糟的事?”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在2014年7月成立,前身是“全民挺明福运动”。黄玉珠(见下图)也是一名律师兼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她在创会时即参与其中,并在2017年出任基金会主席。
5年来,她看过前朝政府时期,案件停滞、警方再三针对赵家家属精神状态调查录供,更经历过换政府后的期待与失落。
“我们以为新政府会改革体制,重整警队形象等。结果我们去信给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没有回应,给(反贪会主席)拉蒂花也没有回应。”
“我们对他们(希盟政府)抱那么大的期望,结果好像还是打回原形。”
除了警方办案方式,她对政府的回应亦多有微词。
“内政部长(慕尤丁)的解释,更让人不是味道。他说案件已经用完所有法律途径,而且赵家也得到了赔偿,这是在影射什么?”
“我甚至有点生气(通讯部长兼赵家前律师)哥宾星的回应,当年你代表赵家时,陈词激昂,多有正义感,但今天你却说,这件事要交给警方处理,这种官腔我真的没法接受。”
赵明福作为欧阳捍华的助理,命案发生后,行动党多年来为赵明福举办公祭,誓言会为赵家找出真相。
然而,政党轮替一年后,朝野重新陷入以族群利益为先的选票争夺战,政权内部暗潮汹涌,社会张力扩大,体制改革更显困难。
而赵明福案这未尽的承诺,使行动党备受抨击。黄玉珠叹道,执政前一直在赵家身边的他们,对案情峰回路转皆未出声谴责,“这是一个征兆,像是换了位置换了脑袋。”
新政府为了保选票而忽略了民意
她还认为,政府可能为了保住既得利益者的选票,而没有下足决心改革体制,忽略了民意。
由于案件发展不乐观,黄玉珠指出,基金会决定将今年的10周年追思会移师案发现场,盼激起民众关注,“10年了,到今天还没有一个交代。”
“人的死可以轻于鸿毛,也可以重如泰山。”
黄玉珠强调,赵明福乃死于政治迫害。因此,基金会不断推动与追究案件发展,旨在以明福为指标,鼓励人们不畏强权,勇敢追寻真理,同时避免悲剧再发生。
“它必须形成一种运动,让人民知道,因为这样一个人,现在大家知道什么是扣留所死亡,我们要教育大家人权与民主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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