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巫统霸权统治
作者:林德宜 (政策倡议中心董事)
本文是林德宜博士应邀在人民之友纪念成立15周年而举办的主题为“认清斗争敌友,埋葬巫统霸权”论坛上发表的论文的华文译稿。这篇译稿的文辞含义跟英文原文含义若有不符或有抵触之处,则以原文含义为准。 |
林德宜博士
在我国人民可以摆脱巫统霸权统治之前,了解巫统霸权统治的本质和发展是重要的。
巫统霸权基本上是从1957年由巫统开始跟马华组成政治联盟一直到后来的国民阵线,在国家议会(federal parliamentary)占有实质的垄断地位而形成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巫统之所以形成霸权,其中包括:——
1、利用独裁主义的法令条例
我国的宪法权利包括许多的个人自由:思想、道德和宗教自由;和平集会的自由;发表意见和传播资讯的自由;结社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受歧视。
尽管《联邦宪法》一些条文阐明人民享有上述那些基本自由与权利,可是,上述那些有关条文所赋予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特别是在紧急法令以及反民主的其他各项法令,包括最新颁布为了对付新的安全威胁的国安法的实施下,已经大体上被剥夺了。这许多法令实施了一个很长的时间,或许是造成反对党及其他反对者屡遭挫折的部分原因。这些镇压性的法令包括:
这项预防性的扣留法令已被重复用来对付巫统政治对手、监控公众生活和民间社会。根据政府提供的数据,已有超过一万人在《内安法令》下被逮捕。
如今《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已废除了,而由另一项压制性略低却同样可憎的《2012年安全保护(特别措施)法令》(Security Offences (Special Measures) Act 2012)所取代。
《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规定公民只有遵循该法律下的限制条件,才可以组织及参与和平集会。在此法令下,我国公民可以组织和平集会,包括游行活动(见该法令第3条文下关于“集会”和“集会地点”的定义),必须在活动日10天前书面通知当地警方(见该法令第9(1)条文)。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或游行组成的街头抗议活动是不被允许的(见该法令第4(1)(c)条文)。
《公共秩序(保护)法令》与《和平集会法令》现在已经成为有利于巫统的控制集会自由的工具。拥护巫统的团体如红杉军所举办的抗议示威活动完全不受警方干扰,而那些由反对党所组织的,或者是政府看来含有反国阵色彩的大小集会,却受严厉对待。
为了遏制巫统的霸权,就必须废除由巫统主导的各种压迫和抹杀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宪法修正案。这种行动是必要的,从而恢复我国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击破巫统国阵的霸权统治。
同时,我们也必须促使政府同意遵守联合国批准的基本人权及自由公约,诸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其他类似公约。
虽然新法令尚未正式实施,在国内已引起许多批评和国外的人权组织如国际特赦组织已表达担忧,恐怕这项新的法令让我国当权者随意进行拘捕、搜查和实施宵禁,践踏人权而肆无忌惮。
据国际特赦组织东南亚及太平洋区部发表的文告称:“新法令赋予政府绝对权力,恐催生更多滥权行为。 (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2016/08/malaysia-national-security-act-abusive-powers/)
2、为执政党利益而重划选区或调动选民(选举霸权)
顶尖政治学家发现,马来西亚的国州议席的选区划分被操纵;各个选区选民人数悬殊;利用国家机器为巫统国阵候选人助选;幽灵选民、邮寄选民和不在(选区)选民的存在;还有各种各类的不正规、不道德的选举活动已大大削弱了选举的可靠性及合理性。诸如此类的不法手段,用来扭曲选举的结果,削弱了反对党的政治势力,也强化了巫统国阵的霸权统治。
选举委员会是确保选举自由、公平、公正的关键。但他的独立性在1962年选举修正法令下终结了。林鸿海(译音,Lim Hong Hai)在其《Electoral Politics in Malaysia: ‘Managing’ Elections in a Plural Society》(见http://library.fes.de/pdf-files/iez/01361005.pdf)一文中引述杰出的宪法专家H. E. Groves教授的说法:
“很明显,以往的选举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他们的决定就成为法律,其委员享有永久任期,在新修订的选举法令下,选举委员会变成了一个咨询机构,其委员没有确定任期,薪资除外,一切取决于内阁的喜好。因此,划分选区和选民人数的决定权力已丧失。按照最早的宪法条文规定而成立的选举委员会,从其任期和地位上,是独立自主、公平廉洁的,而现行的宪法条文却把 选区划分的权力完全移到一个只有短暂任期的国会多数派(即当权集团)。当权集团为了赢得选举的政治利益,通过选区不公平的重新划分或调整选民人数, 城乡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悬殊,就是有力的证明。”
为了确保选举制度的公正性,以下的改革是必要的:
- 维护”一人一票”原则,用以限制选区大小差异所带来的不公,及阻止选举霸权行为;将“比例代表”的元素(elements of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纳入选举制度。
- 贯彻”行政中立”原则,用以禁止执政党利用地方发展的保证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备来助选及误导选民,藉此收买选票。
- 保障各个政党在大众传播媒体上有自由和公平的途径。
- 消除选举不公:通过整理选民册、废除国内邮寄选票、启用点墨制。
最后,为保障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的公平及流畅,撤销选举委员会公平划分选区的权利的《1962年宪法修正案》应被废除;同时,应该授予选举委员会完整的权力执行它的决定,不受任何外来政治压力所影响。
选举委员会对巫统是多么的屈从,这点可以从其前任主席阿都拉昔(Abdul Rashid)在他于2014年加入马来右翼组织土权时公开宣称他能将在选举委员会任职时累积的经验的知识,在来届大选中用以维护马来人权益,并确保马来人继续享有统治级地位看得出来。 (http://www.tindakmalaysia.com/archive/index.php/t-7259.html)
3、全国性的选区划分不均
上届全国大选,国阵得票总数为5,237,699票,或相等于总投票数47.7%的选票;反观反对党联盟民联得到5,623,984票,达到总投票数的50.9%。结果国阵还是成功得到133个议席继续执政,民联只获得89个议席。民联的整体得票率较前一届大选上升2.9%,国阵则下跌3.9%,然而却只获得额外7个议席。这并非偶然,而是一系列选举设计及操纵下的必然结果。
首先,作为巫统票仓,沙巴和砂劳越的国会议席数量与西马数量存在明显差异。近期的研究显示,东马有22个额外议席,与登记选民人数不成比例。反对党必须在这两个州属胜利才有机会推翻巫统的霸权统治。
其次,巫统与国阵的强项在于西马和东马的郊外选区。为此,巫统及其在沙巴和砂拉越的盟友经常将城市选区和非马来人族群的权益牺牲殆尽。
根据一名学者的近期研究,巫统及国阵赢得上届大选的原因如下:
关于马来西亚选举制度的一个关键事实是,这选举制度旨在保护马来穆斯林权利,使其凌驾于其他族群及宗教团体之上,藉此保证主要的马来人政党巫统的优势。由于马来穆斯林只占总人口数的54%,而且并非每一马来人都支持国阵,他们唯有通过操纵选举系统来继续执政。此外,巫统霸权也在国阵中分别以华人和印度社群为主的两个小政党(指马华和印度国大党)支持下,持续被巩固。(Adam Carr, How They Stole the Malaysian Election)
4、废除地方议会选举
由人民选出的地方政府建立在草根的民主价值和公众责任的基础上。1965年3月2日,全国的地方政府选举被令暂停,当时的执政党承诺“一旦宣布和平及撤消紧急条例”,便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但是,这项承诺至今并未兑现。随着许多巫统及其国阵盟友支配的地方议会充斥着各种浪费、管理不当、滥权舞弊事件,如今我们需要改革现行的由执政党委任的地方政府(也就是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由人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织地方政府)。
在《联邦宪法》第113(4)条文下,联邦政府或个别州政府可以行使权力通过恢复地方选举的议案。虽然,这或许不能完全克服执政党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但却能进一步削弱分化巫统国阵的霸权统治。
5、巫统贪污及赞助机器
巫统霸权统治产生的贪污腐败和金钱输送,像癌细胞一样不断生长扩散,其中一个主要根源和相应结果是巫统霸权的不断成长的触角伸进了商业世界及公共服务领域。
其实,媒体最近关于一马(1MDB)弊案和首相私人户头的巨额捐款的报道,这两件丑闻是长久以来举不胜举的滥权案件,说明纳税人数以亿计的金钱都被巫统领袖及其朋党中饱私囊的最新例子。其他的超大型项目如鲉鱼潜水艇购买的佣金案件、与欧洲直升机公司(Eurocopter)的交易、国家皇宫翻新计划,还有自1970年代起协助许多关联公司如土著银行、普腾和马航等度过财政难关,花费了人民超过千亿计的金钱。这些巨大的金融灾害及其相关的可疑的或贪污腐败的勾当从1960年代起已经存在,并延续至今。
贪污腐败和以权谋财的另一面是全国性赞助机器或钱财输送以巫统作为代表。这让巫统国阵阵营里的特定精英和他们在商业世界、公共服务领域的代理人,以及他们(巫统国阵)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富裕起来。他们通过控制公共服务,将无数的物质和非物质利益发送到了巫统领袖及其基层支持者的口袋里。
根据陶菲克•伊斯迈(Tawfik Ismail),他是在敦拉萨时代担任副首相的已故敦伊斯迈阿都拉曼的儿子,在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的网站(今已关闭)的访谈中指出,“现今的巫统已经变成了一个在我国前所未有的赞助机器,马来民族主义只是作为表面镶饰罢了。” (https://dinmerican.wordpress.com/2015/12/07/umno-patronage-money-dispensing-machine-for-malay-elites/)
他说:“即使在最底层,即支部的层面,支部主席很可能会被任命为村长的官职,妇女组的领袖会被委任为社会/乡区发展局的领导(乡区发展部之下的社区发展),而青年团领导也会被委任为国家干训局 (Civics Bureau) 的领导。如此系统继续保存,巫统将变得牢不可破。
陶菲克也指出,“现今的巫统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像接上保险丝那般互相连接,几乎不可能看出掌权政党的责任到何处终止,和政府的行政职能从何处开始。”
如何拆除此庞大的赞助机器及如何确保我们的公共服务机关保持中立、公平对待所有公民、超越政党政治,很可能是推翻巫统霸权路上最大的障碍。
在一个以“钱者王也”(“cash is king”)为座右铭的首相的领导下,巫统的区部领导层主要由原来是商界人士或渴望成为商界人士的人所组成,而“金钱政治”就是他们提高自己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的通行证;公共服务领域的高层几乎已经完全被马来人支配,拆除赞助机器,在现阶段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这个任务是由一个全新、廉洁、改革的政府来承担,才有望完成。
结论:群起抵抗巫统
巫统对全国的霸权统治已超越政治领域,扩展至文化、经济、社会层面。因此,推翻巫统对全国的霸权统治的唯一办法,就是在所有霸权统治的地方发起对抗,而不仅限于以上所述的主要根源,也不仅限于大选时进行投票。
至少也要积极做到以上所提到的改革方案。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站出来,呼吁除去或中和那些涉及散播种族及宗教不信任及敌对情绪的个人和机构,特别是来自统治圈内人和官僚,尤其是巫统高层和官方媒体,如《马来西亚前锋报》(Utusan Malaysia)和TV3。
散播这类情绪很明显是为了对民众洗脑,藉以加强巫统在马来群众里的影响力,让他们的霸权统治能够无限期延续下去。
对巫统霸权及不断加剧的种族和宗教仇恨政治保持缄默、漠不关心或软弱无力的其他国阵成员党领袖,应该站出来向巫统施压。其他的团体如伊斯兰党、马来穆斯林非政府组织一定要更加活跃地传播进步的伊斯兰价元素,藉此反击巫统宣传的霸权政策及种族妒忌和仇恨政策。
如果我们无法及时对巫统霸权统治展开反击,我们就只能看着国家的资源财富被那些支配国阵的政党领袖挥霍或被跟巫统或巫统伙伴有裙带关系的朋党劫持。我们也能预见种族紧张及分化情况将进一步加剧到转化点,少数族群很多处于防御状态,而执政当局不愿维护少数族群的利益。巫统的霸权统治已导致各方的矛盾升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为社会动荡和不安设置了上演的场所。
参考文献
- Lim Teck Ghee, “May 13: Navigating our ethnic co-existence” in http://www.cpiasia.net/v3/?option=com_content&view=category&layout=blog&id=141&Itemid=168&limitstart=25&fontstyle=f-smaller
- “UMNO General Assembly: Beating the drums for another May 13” in http://blog.limkitsiang.com/2011/12/06/umno-general-assembly-beating-the-drums-for-another-may-13/
- “Spewing a poisonous brew on the Chinese 'Lack of Multiracial Spirit'” in http://www.malaysia-today.net/spewing-a-poisonous-brew-on-the-chinese-lack-of-multiracial-spirit/
- “Can Malaysia step back from the brink” in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what-you-think/article/can-malaysia-step-back-from-the-brink-lim-teck-ghee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