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林奕慧评《希盟宣言》:
奉改朝换代之名, 行种族主义之实
作者 /来源:林奕慧 / 《当今大马》
发表于2018年3月14日中午11点41分 更新于同日中午11点52分
本文原载于 《当今大马》“众思成城”专栏,标题是《奉改朝换代之名》,全文如下——
改朝换代成为许多人的民主愿景,源于2008年大选的偶然结果。主要在野党组成与国阵分庭抗礼的联盟,使马来西亚多年一党独大的局面迎来改变的希望。
一般而言,政党轮替是现代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指标之一,公民社会这十年寄望反对阵线上台以实现政党轮替,委实无可厚非。
然而,经历瓦解和重组后形成的希望联盟还能否宣称自己代表改革力量,具有取代执政党的正当性?今时今日,改朝换代的目标与手段是用隐而不宣的牺牲交换的。
希盟的土著至上主义
“土著与非土著”、“土著与其他种族”和“土著与马来西亚人民”这样的词组充斥了刚出炉的《希盟宣言》(Buku Harapan),完全突显了希盟在来届大选的族群导向策略。希盟宣言并不一律使用言简意赅的“人民”一词,反而透过多处以土著为本位的种族主义表达,突出某个目标族群的优先性。当希盟有意识地将全体人民二元划分成土著与非土著,他们已是正式采纳了巫统的种族主义路线。
土著(Bumiputera,土地之子)这一没有出现在宪法上的概念,从敦拉萨开始纳入重大政策如新经济政策当中,长久以来巩固巫统的统治地位。然而,名义上以土著利益为优先的政策,实际上不但没有达成土著集体摆脱弱势的目标,反而形成内部剧烈的阶级分化,在造就少数富裕的土著精英的同时,让大多数土著仍然处于贫穷的境地,并且在各领域将非土著边缘化为二等公民,加剧族群之间的隔阂与冲突。
巫统数十载的种族主义论述和政策导致国家弊端丛生,而誓言做出改变的希盟如今为了争夺支持者,不惜牺牲改革议程亦步亦趋。希盟独尊土著不只表现在《希望宣言》的修辞方面,其政纲亦是巫统土著政策的延续。无论是居者有其屋(第4承诺)、国内经济所有权(第22承诺)、政府招标采购(第23承诺)、企业总股权(第30承诺)或中小型企业(第31承诺),《希盟宣言》都特别提出针对土著的优惠政策,而不是按收入和需求的非种族主义原则进行资源分配。
而且,希盟现在的右翼策略并非像黄进发博士所言——以土著团结党所代表的马来(经济)民族主义取代伊斯兰党所代表的穆斯林(宗教)民族主义——那么简单。例如,《希盟宣言》表明,为了增加拥有房屋的土著,希盟将奖励各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与私人发展商合作。在希盟语境下,土著与穆斯林其实是可互换的概念,经济与宗教也是重叠相联的领域。
此外,《希盟宣言》是以伊斯兰法目标(Maqasid Syari’ah)作为纲领的,但该目标怎么诠释,我们却不得而知。伊斯兰法目标虽然是更强调正义的包容性理念,不同于狭隘的伊斯兰刑事法(Hudud),但它毕竟属于伊斯兰社群观点的范畴。
希盟对伊斯兰法目标的阐释以什么作为准绳,它如何与马来西亚的世俗体制相容,如何避免非穆斯林的权利受到侵犯,这些问题都没有任何说明。《希盟宣言》亦无意解决世俗法与伊斯兰法之间存在已久的冲突。
自相矛盾的政纲与实践
《希盟宣言》的土著至上主义与其来届大选的主要战略相应,也就是推举种族主义政党土著团结党的领袖马哈迪成为首相人选。希盟领袖和支持者为这一决定辩解的说法不外乎:为了顾全大局,我们不应再执着于马哈迪的过去;连安华和林吉祥都可以原谅马哈迪,其他人有什么资格耿耿于怀;你不必喜欢马哈迪,也可以为了推翻巫统而支持希盟。
这类论述无疑是偷换概念的诡辩术,将焦点转移到个人恩怨(原谅不原谅)、主观爱恶(喜欢不喜欢)上,因而不接受马哈迪成为首相人选就是心胸狭窄,感情用事,只计较过去而不放眼未来。事实上,拒绝马哈迪再度拜相根本就无关恩怨爱恶,而是攸关国家治理的严肃问题:马哈迪施政的恶劣记录凭什么要求人民让他重新掌政?
为了扩大票仓而纳入马哈迪的因子,使希盟陷入重重悖论。当人们寄望希盟打倒巫统六十年霸权时,《希盟宣言》巧妙地避开了马哈迪任相22年的腐败历史,将他与之前三任首相执政的年代刻画为太平盛世,承诺希盟政府将带领国家再现辉煌。所以,导致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就只是当前纳吉率领的国阵,在此之前的巫统摇身一变,成为了令人怀念的治理典范。
矛盾的是,希盟所立志改革的恶法、崩坏体制、公共领域被私人垄断、提供非法移民身份证、原住民被剥夺祖传习俗地等祸害,几乎都是在他们认为辉煌的年代形成的。
希盟姑息马哈迪主义
潘永强博士认为《希盟宣言》粉碎了马哈迪主义,并认为马哈迪向在野党和烈火莫熄妥协和让步了。事实上,希盟姑息马哈迪主义,不但允许马哈迪复辟,更与他所代表的意识形态妥协,为了捞取巫统支持者的选票而走向种族主义。
《希盟宣言》里的改革的确有部分针对马哈迪主政时期所造成的弊端,尽管他们把这些问题归咎于当前的政权。不过,希盟领袖前后不一的实践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希盟宣言承诺将彻查种种弊案,让罪有应得的人遭受惩罚,但那些曾经摇旗呐喊要马哈迪为其任内弊案负责的在野党领袖,今天却都既往不咎,甚至让他成为阵营统帅。如果时间可以让不义的存在合理化,那么纳吉政权下的弊案不也会随风而逝吗?
豁免权也不只是马哈迪所独享的。希盟承诺首相、大臣和首长限任两届,但马哈迪可以回锅,林冠英可以继续在位。他们过去的任期不追算,皆由希盟说了算。我们如何确保希盟的“例外”不会成为常规?希盟领袖曾主张恢复民选地方政府制,但在马哈迪反对之后,地方选举在希盟宣言里也不见踪影。
槟州的山地开发与填海计划、雪州允许为高速公路建造大肆开辟森林保留地,这些严重破坏生态和威胁民生的举措,在在嘲讽了希盟的环境保护宣言。此外,要维护农民和保障粮食生产却不谈土地改革政策,要解决贫富悬殊却不管制富豪、财团和跨国企业的财富集中问题,希盟宣言的这些含糊之处保护的究竟是哪些既得利益者?
公民社会不是政党奴婢
以上种种,对许多人而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终极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改朝换代。凡是批判希盟的观点都是在为虎作伥,不愿加入支持希盟的共同体就是让国阵不倒的原因,这类指责从不检讨反对阵线的变质,不追究他们本身应承担的责任,一心为希盟可能遭遇的挫败寻找替罪羔羊。
在改朝换代的神圣叙事下,一切手段都具有正当性。只要能聚拢最多的选票,我们可以不计手段,因为只有胜算才是关键。可是,我们忘了改朝换代的真正意义。
试想想,308海啸为什麽被称为海啸?正是因为它让人措手不及!我们没预料到从前不支持在野党的人民突然改变了立场。在野党曾经不屈服于既有的政治结构,在胜算微小时也不放弃为理念抗争,因而赢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支持。
今天,希盟的论述却是背道而驰的,唯有先夺取政权,才可能谈改变。对他们来说,公民社会的功用就是帮助政党轮替的实现。他们或者拉拢知识分子和社运分子加入希盟阵线,或者希冀公民社会力量“促成政党轮替,也在政党轮替之后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这根本就是一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想法:无论如何都应该让希盟先上台,到时才来监督也不迟。
公民社会的角色绝不是为希盟提裙角,保送他们上台替换政权,而是在政党以外的空间促进社会改革,在选举前后监督政党,提出批判与建议。如果在选举之前,我们不细究政党及其候选人的理念、决策和表现,他们一旦借着现有的策略成功执政,只会延续先前的路线以稳固票仓,甭谈姗姗来迟的监督与改革。
当前公民社会所面临的最大考验,就是长期下来为了对抗国阵统治而与在野党形成近似盟友的关系之后,如何与他们保持批判性的距离,寻回公民社会的独立自主性,重新形塑以善治为目标的改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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