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May 2010

霹雳州苏丹和州务大臣之间的 争执焦点

霹雳州苏丹和州务大臣之间的

争执焦点




按语:本文是杨培根律师,应工委会要求,就一名已退休的著名法官的文章论点,整理而成的一篇文章。工委会将把这篇文章与“从霹雳大臣双胞案,谈大马宪政危机”论坛主讲人提供的论文,合在一起,编印成册,现场分发,作为有心人士研究和讨论论坛主题的参考材料。





[注: 退休上诉庭法官 NH CHAN, 針对霹雳州苏丹与州务大臣之间的争执焦点, 写了一篇內容充实的文章. 现摘录其文章主要內容, 方便读者理解与阅读 - 杨培根 2-5-2010.]



霹雳州发生了什么事?



备受尊崇的退休上诉庭法官NH Chan 公开表明他的看法认为: 霹雳苏丹作为一位立宪君主,是不能行使行政府行政权力的。立宪君主只能行使他所拥有的自由裁夺权。在處理霹雳州宪制问题时,苏丹行使了政府行政权力,那是不符合宪法的,因此而产生了霹雳州宪制危机。



民联在 2008年的308大选中, 贏得了霹雳州政权。霹雳州的宪制危机,正是由于国阵为了从民联手中夺回失去的州政权而引起的。  



2009年2月4日, 民联州务大臣尼查,谨见霹雳州苏丹,要求苏丹同意解散州立法议会,那是因为三名民联州议员突然叛党。 隔天,副首相纳吉也觐见苏丹。他告知苏丹,国阵已獲得大多数州议员的支持。苏丹随即召集全体31名州议员,以查明真相。根据这些情況,苏丹就決定, 不批准民联州务大臣尼查的请求,而不同意解散州议会。

    

"苏丹命令尼查和州行政委员会即刻辞去其职位。如果尼查等不呈辞,州务大臣和州行政委员会將视为悬空。" [见2009年2月6日英文<星报>]  



究竟錯在那里?



在法律上, 苏丹不适宜在尼查不在场的情況下, 单独接见纳吉. 在一方不在场的情況下, 单独接见一个具有利害关系的另一方, 那是不恰当的, 因为这种作法是不符合法律的. 显然, 苏丹是在接见纳吉后, 才告知尼查, 決定不解散州议会. 这是极其錯误的作法. 它將影响苏丹的名声和信誉.



尼查以州务大臣的身份, 要求苏丹解散州议会, 这等于说, 他已承认, 他不再獲得州议会大多数员的信任 [州宪法第18条 (2)(b)].



当一个人在行使其自由裁夺权 [如: 批准请求或不批准某人的请求]的时候, 他不应听信他人的意见. 不然, 它將令人产生一种印象, 以为他在偏袒某个政党. 就如至理名言所说的: "公正不但必须要主持, 而且公正也必须在众人眼中看來, 得以主持".



至为重要的是, “公正不但必须要主持, 而且公正也必须在众人眼中, 明显地和毫无疑问地看來, 得以主持.” [英国首席法官何维特的名言]



"公正必须根基于信心. 如果神精正常的人觉得 '法官偏袒’, 那么众人 [对法官] 的信心將被摧毁." [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在1969年一个判例中的名言]



这就难怪我国人民針对这次的宪制危机, 对苏丹所扮演的角色, 发表了刺耳的言论. 他们觉得苏丹已受到纳吉的影响, 或者认为, 苏丹在偏袒国阵. 苏丹究竟有沒有这么做, 这一点在法律上, 是无关紧要的.



州统治者的谕令 不符合宪法



苏丹是一个立宪君主. 他沒有统治这国家的实权. 不过, 在霹雳州宪法下, 他拥有几项自由裁夺权 [即: 委任州务大臣,和不批准解散立法议会的权力] : 州宪法第18条(2).



但是, 苏丹并沒有权力谕令尼查 “由即日起, 州务大臣和州行政委员会必须辞职. 他也沒有权力宣布, 州务大臣和州行政委员会职位视为悬空”



昔日, 皇帝确实掌控治国大权. 但当今的霹雳州, 行政权力是掌握在州立法议会的行政委员会手中.



州务大臣有合法权力, 要求解散州立法议会. 但是, 苏丹拒绝了他的要求. 根据法律, 在这种情況下, 州务大臣毫无选择, 他必须命令 “行政委员会呈辞. ” [州宪法第18条(6)].



州务大臣必须这么做. 可是, 苏丹却选择不遵守这些州宪法条文, 自己命令州务大臣辞去其职位, 否则其职位將当作是悬空. 实际上, 苏丹并不拥有这样的权力.



如果州务大臣不再 “獲得州立法议会大多数议员的信任和支持”, 苏丹有权委任另一人为州务大臣, 只要他认为, 这人可能獲得大多数议员的任和支持[ 州宪法第16条(2)(a)]. 既然苏丹有权委任另一人为新州务大臣, 以取代现任州务大臣, 那么, 苏丹就沒有必要命令尼查辞职. 他这么做, 其实是在行使一种并不存在的权力, 一种虛假的权力.



原本应由州务大臣尼查和行政委员会自行辞去其职位, 而不需要苏丹行使不存在的皇权. 州宪法, 应公平实施. 然而, 州宪法并未得到公平的实施. 这就给人一种印象: 某些人獲得了特殊优待.



国家的行政机关, 不可忽视人民所提出的公正合理的要求. 如果忽视了这一点, 他们將自食其果. 不愿意听取公众舆论的诉求, 可能导致当权者在下届大选中失去人民的委托.









附件一


退休法官对 “司法独立” 的看法



(最近, 大马律师公会在霹雳州举办了 <推广宪法> 运动. 退休上诉庭法官拿督NH CHAN, 受邀发表基调演说. 下面摘录了他演词的主要內容, 方便一般读者阅读与理解 – 杨培根 2010 年 5月8日.)



什么是 “司法独立”?



"法官的独立性” 或 “司法独立” 的含意是什么呢?



今天, 我们的法官之中, 有许多似乎不懂得宪法下的 “三权分立” 基本原则的真正含义. 这种现象, 尤其在高层法官中, 是明显不过的了.



那些差劲的法官似乎认为, “独立” 的意思就是, 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不守规章的法官则认为, “文字” 的意思, 可由他们自己胡乱解释. 他们认为, 只要他们站在现任政府这一边, 他们就可以无视<联邦宪法> 和 <霹雳州宪法>. 既使这些法律都是由国会制订的, 他们也不在乎.



他们这样做, 己自我暴露. 他们沒负起其应有的职责, 即: 根据法律, 主持正义. 做正确的事, 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他们必须不偏不倚地主持公正, 根据现有的法律审理案件. 可是, 这些法官似乎无法理解 “三权分立” 和 “司法独立” 的概念.



谈到善用简单易懂的语言來解释法律的法律专家, 则英国著名法官丹宁勋爵可说是首屈一指. 他是这样解释 “司法独立” 的概念的:



“英国 (或任何其他国家) 法治的根基就是司法独立. 有了司法独立, 才有真正的三权分立. 在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 并沒有严格的分权 . 那是因为, 行使政府行政权的部长们, 也在大量行使国会立法权. 不过, 司法权才是真正分开而独立的.



不论是政府成员, 国会议员, 以及任何政府部门的官员, 都无权指使、影响、或者干预任何法官的裁定. 因为人民具有这些常识, 所以他们才对法官有信心... 如果法官要取得人民的信任, 他们必须通过一项決定性的考验, 那就是, 法官必须独立于行政权 (即: 不受政府的影响或指使). [见丹宁勋爵著: <家庭的故事> 第191,192 页]



严格的三权分立



简单地说, “司法独立” 的意思就是, 在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 存在严格的分权. 对每位法官的決定性考验是, 他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



如果一名法官在众人看來不是独立于政府的, 那么, 他將失去人民对他的信心. 自从我国发生了霹雳州有两名州务大臣的事件后, 你会常在民间听到这样一种说法: “我对我国法官已失去敬意”. 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强烈的反应呢? 那是因为一路來人们确认, 司法独立就是法治的根基.



其实, 谁都可以当法官; 所需要的是, 公平判断是非的能力. 如上面所说过的, 公正不但必须要主持, 而且在众人眼中, 公正必须看來得以主持. 法官另一项特质是就是, 必须根据现有法律, 不偏不倚地主持公正.



霹雳危机已产生了一系列案件. 这些案件表明, 法官已给人们一种印象: 他们是一边倒的. 在人们眼中, 他们偏袒国阵政府.



立法议会所采取的措施 不得受到法庭的质疑





“任何州立法议会的会议过程和措施, 是否有效, 法庭不得加以质疑” [<霹雳州宪法> 第72条(1)]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 霹雳州的占比里起诉西哇古玛的联邦法院案件. 占比里是国阵委任的州务大臣; 西哇古玛则是民联州议会议长. 大家记忆猶新, 在这起案件中, 5名法官宣判, 国阵委任的州务大臣占比里胜诉. 他们确认, 霹雳州议会议长西哇古玛沒有权力, 暂停占比里和他的6名行政议员出席州议会会议.



这个联邦法院判例, 是不合情理法的. 它不合情理之處在于, 这判例明显违反联邦宪法.

宪法第72条(1) 的文字內容, 是淺白和容易理解的. 即使是一名儿童也能理解. 然而, 这5 名法官却无视这些淺白文字的意思. 他们对这些文字作出了他们自己的异样诠释. 在进行诠释的借口下, 他们说, 这项宪法条文并未授权议长, 暂停7人出席会议. 实际上, 这些法官把我国<联邦宪法>束之高阁. 他们拒绝根据宪法条文來主持公正.



我国最高大法 (即: 宪法) 清楚阐明: 州议会所进行的会议过程 (或采取的措施) 是否有效, 不得受到任何法庭的质疑. 在这种情況下, 他们怎能说, 议长无权暂停国阵州务大臣和叛党分子出席会议呢?





国会特权



在法律上, 国会享有某些特权... 法官们忽视了这些 “国会特权”. 俄斯金梅(注: 他是英国国会程序专家)说过: “在国会四面围墙內所说的一切, 或所做的一切, 不得在法庭中提出质疑.” [见丹宁勋爵著: <家庭的故事> 192页]



即使是英国著名的<1688年权利宣言> 也强调: “国会里的言论自由, 辩论自由, 和会议过程, 不得在国会外或在任何法庭提出质疑” : 第9 (1)条.



在霹雳宪制危机中, 这些法官发表了各种判词, 却不根据现有法律判案, 结果在司法界和法律界, 引起一片混乱.



不过, 退休法官NH Chan 恳请有良知的法官和具有献身精神的律师, 不要放弃斗争; 应一如既往地对这些法官在法庭的不合情理的行为, 提出批评; 应不断继续撰写文章, 針对那些无视现有法律的判決, 提出批评.



退休法官NH CHAN 小史:





1961 开始当执业律师. 执业近20年后, 被委为高庭法官. 2000年, 未退休前, 被提升为上诉庭法官. 他有两本著作: ‘Judging the Judges’ (2007) 和 ‘How to Judge the Judges’.



退休法官 NH Chan 的言论



  1. 退休法官NH Chan 对<內安法令>和<煽动法令>的独特看法


“我不同意判死刑, 因为那是一种野蛮的习惯做法; 它不应是文明人的作法. <內安法令>和<煽动法令>是严厉又殘酷的法律, 比较合乎独裁或专制政府的口味. 这类法律不应存在于一个文明国家的民主制度中. 不过, 在战争时期, 这类法律有必要存在, 以对付外來的敌人, 但那也要根据个別情況處理. 这类法律不应采用來对付本国公民. 只有独裁国家的暴君, 或者一个专制的暴君, 才会把这类法律施加在自己的人民身上. 文明人是不会这么做的 …”



[取自 Loyarburok 网站: 2010.2.25专访 NH Chan (第2 部分)]





2. 大马人民应发挥其選票的威力





針对霹雳州所发生的事件和我国最高法院所作的判決, 退休法官NH Chan 说:如果大马人民对我国司法的恶劣情況感到恼怒,而认为我国现有法官不符合标准或要求, 他们应发挥其選票的威力,以改变我国现狀。



[取自 Loyarburok 网站: 2010.4.30专访 NH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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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接受CCTV独家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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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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