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三机构、新纪元校友会
关于新纪元私营化事件文告
来源:《当今大马》电子报
针对《星洲日报》4月30日报道了“新纪元大学学院恐私有化,董教总无权过问“的事件,继新纪元前院长柯嘉逊于5月1日发表文告评论”这是马来西亚华教运动的最大丑闻“之后,受到事件直接冲击的我国华教三机构(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和新纪元校友会也在5月2日午后发表文告如下:
新纪元 必须回归华社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联合文告
对于《星洲日报》日前封面头条报导,有关新纪元大学学院恐被私有化的消息,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天发表联合文告认为,原本由这三个华教机构主导成立,用以开办新纪元学院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如今已是一个没有董教总的董教总教育中心,完全违背当年创立时的精神。
在2014年至2015年董总风波时期,叶新田和邹寿汉在局面混乱之际,挟着掌握众多新会员的优势,在不顾反对意见下强行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修章后三机构原本各有五个董事的名额,被削减至各两名,同时大幅增加个人董事,由十人增加到二十五人。换言之,目前三个创办机构的董事只有六人,远比由个人会员选出的董事来得少。
更严重的是,这个修改章程的行动,在没有经过适当的咨询和达成共识之前,就漠视原有会员的权益强势进行,至今没有得到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承认。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没有董教总参与的董教总教育中心。
同样情况,也发生在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成立的事件上,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是在不透明和未经广泛讨论之下,就成立该公司接管新院的运作。目前这家私人公司的董事会,完全没有董教总的代表在里面。由华社委托创校的董教总,已经彻底被排除在新院的发展之外。
董教总教育中心原本是华社的公共资产,如今却没有任何具公信力的华教机构参与其中,极不合理。董教总和独大这三个创校的机构,被严重边缘化,以致新院不再是华社的大学。我们担心新院在缺乏透明化的监督下,不能履行创校时所订下的办学理念,因此要以诚挚心情向社会作出呼吁,必须认真看待当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在本质上的改变。
董教总教育中心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在1994所创立,多年来集合华社众人之力开办新纪元学院,是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董教总和独大绝不容许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继续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进而掌控新纪元学院。我们始终关心和肯定新院的发展,对建设新院更有义不容辞之责任,但对于三个创办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内受到忽视的现状,极为不满。我们将会穷尽一切渠道,捍卫三机构应有的主导地位和参与角色,对此毫无妥协和坚持到底。
新纪元转换公司合同须阐明理由
新纪元学院校友会会长刘国伟签发文告
对于“新纪元大学学院恐私有化,董教总无权过问”一事,本会立场如下:
第一、从新纪元学院到新纪元大学学院创立至今,已接近二十个年头。回首过往,董总、教总与独大三机构为了创立新纪元学院而成立董教总教育中心,其目的是为了华校莘莘学子得以拥有完整且全人的母语教育体系而创办,因此不应沦为有心人争权夺利的工具,毕竟董教总教育中心也是诸位华教先贤的心血与期望。
既然董教总教育中心当年由董总、教总及独大合力创办,资金也是当时华社委托这三家机构共同管理的,所以,本会深信上述三机构自然应该有权过问,这也是任何人,包括现有董教总教育中心领导层不可否定的事实。
第二、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董事会代表争议事件,目前还在进行法律审讯,各方不宜过度渲染此事,以免影响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声誉。然而,站在创校历史的天秤,以及回归主流华社团队的角度,本会再次吁请董教总教育中心现任的董事会领导人,放弃法庭审讯,维持当初创院原有的董事部团体会员代表人数(5名),确保上述三机构的代表性,维护华社创立新纪元大学学院时的初衷。
第三、基于新纪元是华社共有资产,本会吁请董教总教育中心的现任领导人,在转换公司合同前必须与职员甚至华社说清原因及理由,以减少误会所造成的冲突,影响到新纪元大学学院的日常运作,造成诸方与媒体的猜疑与争议。
最后,新纪元学院校友会促请,董教总教育中心的领导人,公正合理地处理新纪元大学学院现在的章程事宜,以免华教先贤含辛茹苦建立的华教基业声名受损,减少不必要的内部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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