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4点政治认识
这最后5年工作总结,分为以下4个章节组成——
(一) 从隶属于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到独立自主继续奋斗;
(二) 工作重点放在反对巫统国阵霸权统治、争取各族民族平等权利;
(三) 在过去5年的实践中提高了对我国民主改革斗争的4点政治认识;
(四) 我们对我国现阶段民主改革运动的期望。
一、 从隶属于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到独立自主继续奋斗
从2001年9月9日到2012年12月31日,“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是隶属于大马人民之声(Suara Rakyat Malaysia,SUARAM)在柔佛州推动人权工作的一个分会组织。大马人民之声基于本身的考虑,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派驻柔佛州协调员,并关闭在新山的办公室。作为已经在柔佛州活跃了12年为人权而奋斗的草根组织——“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Jawatankuasa Kerja sahabat SUARAM Johor),于是决定继续维持下去。从那一年起,我们便在"人民之友”(SAHABAT RAKYAT)名义下展开活动,不再局限于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就称为SAHABAT RAKYAT WORKING COMMITTEE。下图为“人民之友”的新标志——
没有获取任何津贴而自力更生虽然更为艰苦,但是人民之友得以摆脱固定工作领域的局限和西方民主人权思想的束缚而更有可为。我们可以从此独立自主地为推动真正民主人权的理论建设,做出努力,为贯彻¬我国的真正民主人权的政策主张,继续奋斗。自那时(2013年1月1日)起人民之友便没有聘用受薪职员,所有工委都是义务自愿工作者,每次活动费用都由参与者自愿献捐或征求热心者赞助。
2013年9月工委会进行改选,工委会取消了地方联络人一职,所有地方联络人改称工委,其意义是希望可以加强各地工委的积极性与参与感。从2015年起,工委会的常月会议举行地点从新山士姑来的人民之友联络所扩大至柔州其他有本会工委居住的城镇,秘书处也更常通过电邮将资讯发给所有工委,希望大家能够在讯息传播、思想交流、经验总结、理论建设等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工委会成立时就宣示以《世界人权宣言》、《马来西亚人权宪章》以及《反对大马种族主义与种族歧视,争取非种族性的解决方案》3份文件作为我们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13年3月,我们人民之友工委会认同、签署了《民间组织(第13届大选)20点诉求》。我们把这份文件,视为《反对大马种族主义与种族歧视,争取非种族性的解决方案》的后续和发展的文件。作为我们在今后一个阶段内的工作纲领。《世界人权宣言》与《马来西亚人权宪章》仍然是我们人民之友推动我国民主人权运动的指导性文件。
二、工作重点放在反对巫统国阵霸权统治、争取各族民族平等权利
我们在最早的10年(2001-2011)的实践中,提高了以下4个主要方面的政治认识:(1)警察嚣张滥权和使用暴力的根源是腐败政权;(2)母语教育被压迫被歧视是政治问题而不是“行政偏差”;(3)民主人权运动,就是社会改革运动,就是政治改革运动;(4)人民必须从分化中团结起来,才能埋葬巫统国阵霸权统治。
我们在《10年风雨路程》中做出总结:若任何在朝的政党只维护一小撮朋党利益、罔顾各族人民死活,或任何在野的政党取得国家权力之后,走向霸权专制反人民的道路,人民必须奋起反抗这样的政权,最后将它彻底埋葬。这个时候,非政府组织必须与人民同在,成为各族人民最好的靠山,团结一致,打倒腐败政权。因此,“非政府组织与人民同在”一直成为我们在过去5年(2011-2016)工作实践的指导方针。
基于上述的政治认识和工作总结,也由于从2013年1月1日脱离大马人民之声的隶属关系后,人民之友没有雇佣受薪职员,所有工委都是义务自愿工作者,只能用业余时间参与和处理工委会的活动和事务,人民之友不再设立“人权支援小组”去处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个别的人权被侵犯(主要是在扣留所被虐待而死亡)而最终结果只是归罪于“警察滥权”的案件,工委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反对巫统国阵霸权统治、争取民族平等权利的政治思想的宣传和教育的工作上,选择的课题主要围绕在一些可以有效地提高各族人民的政治觉悟,从而动摇巫统国阵统治根基的具有核心意义的课题。
我们在过去5年展开的活动可以归类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具体活动请参阅文末附表)——
• (1)表达反对巫统国阵霸权统治和反对国家伊斯兰化政策的立场;
• (2)表达对2013年全国大选的诉求和对2014年加影补选的诉求;
• (3)表达对民族母语教育课题的立场并关注董总风波和南院风波;
• (4)吸取新马左翼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探索民主改革运动的新动向 。
三、在过去5年的实践中提高了对我国民主改革斗争的4点政治认识
在过去5年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民主改革斗争的政治认识,主要如下——
1、”国家伊斯兰化”政策是巫统霸权集团的极其重要的统治策略和分化手段
我们在《10年风雨路程》指出:“国家独立后,巫统统治集团继承英国殖民主义者的衣钵,不仅延续“分而治之”的统治手段,而且实施马来种族主义政治,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同化政策,在1969年“5•13”事件之后,更利用“马来人主权”的幌子,加强对华、印以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剥削,使广大的被压迫者苦难深重“。在此,我们特别指出,尤其是在马哈迪1981年接任首相后,便大张旗鼓推行“国家伊斯兰化”政策——用官方的宣传语言来说,就是“在国家行政上吸纳伊斯兰价值的政策”(Dasar Penerapan Nilai Islam or Islamization of Government Machinery) 。马哈迪在他治理国家20年后,也就是他退休前两年的2001年9月29日在民政党年度代表大会上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家”(Negara Islam or Islamic State)。这项从马哈迪开始的“国家伊斯兰化”政策延续至今还在大力推行。
上表资料所示,马来西亚人口,在1970年穆斯林占44%,到2010年增加到55%,但是还有45%非穆斯林。在非穆斯林者中,华人大多为佛教徒,印度人大多为兴都徒,非马来土著大多为基督徒,各族群都还有难以统计的各种民间神灵的信仰者。马来西亚毕竟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而马哈迪却不顾近一半人口的非穆斯林的意愿强硬推行国家伊斯兰化政策。
国家伊斯兰化在近五年发展到尖锐的程度,使到《马来西亚宪法》赋予非穆斯林群体的宗教自由权利被剥夺已经表面化,使到我国的多民族、多宗教社会濒临被彻底撕裂的危险边缘。上诉庭在2013年10月推翻高庭的裁決,三司一致裁定《先锋报》不能及无权使用“阿拉”字眼;2014年1月2日雪州宗教局(JAIS)突击检查马来西亚圣经公会,扣查320本马来文及10本伊班文版《圣经》,並传召两名圣经公会负责人到警局协助调查等等案件,都是有力的说明。兴权会的诉求,更是典型的实例。
2011年年秒,当时流亡在国外的一名代表着以兴都教为主的印裔族群领袖瓦达慕迪,以马来西亚人权基金( the Human Rights Foundation Malaysia)领导人的身份,向美国外交事务国会委员会和Tom Lantos人权委员会提呈了一份题为《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Institutional Racism and Religious freedom in Malaysia)的报告,反映马来西亚印裔族群被边缘化特别是宗教自由被侵犯的困境。这份文件指出,《联邦宪法》第153条文,把国民划分为享有”特权”的“马来人”和不可享有“特权”的“非马来人”(包括华人、印度人、非马来土著和其他种族)两种等级的公民。这项条文就是马來西亚种族主义制度的根源。被边缘化而陷入困境的印裔族群及其领袖深感”没有平等, 就没有尊严”而发出“撤销《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正义诉求。
我们认为这是一份很重要的文件,因此把这份以英文撰写的报告翻译成中文于2012年2月初张贴在《人民之友》部落格。之后,我们在同年3月18日与柔佛州的兴权会和大红花之友举办“探讨《联邦宪法》153条文与各族人民平等权利问题”讲座会;在2014年5月4日,又与柔佛州伊斯兰党团结局联办“‘阿拉’风波 • 宪法权利 • 宗教自由”论坛。遗憾的是,尽管兴权会的领袖和干部到处奔走急呼,无论人民之友和砂拉越、沙巴两地代表少数民族的民主党团如何配合支援,无法得到旨在“改朝换代”的民联3党领袖应有的关注和同情,而可悲的是,这个由伊斯兰党、人民公正党和民主行动党组成的政治联盟却因对待伊斯兰刑事法的立场冲突而在第13届大选失败后宣告瓦解。正当纳吉掌控的腐败政权面临垮台危机的关键时刻,3党各走各路、追寻各自的美梦去了。此情此景,岂能不令殷切期待“改朝换代”的各族人民悲愤失望呢?
今年6月,彭亨一名名为阿杜拉曼的宗教司,突发奇想发表了挑衅性的言论。他把民主行动党标签为“敌对异教徒”(kafir harbi),说什么“穆斯林必须毫不留情地杀戮’敌对异教徒’ ”。这名宗教司的惊人的挑衅行为引起了非穆斯林特别是伊斯兰教以外的宗教信仰者极度不满和强烈抗议。为此,行动方略联盟(以下简称方略)发起,共有44个民间组织联合发表了一篇题为《全民皆公民,不存在敌对异教徒(Kafir Harbi)或齐米异教徒(Kafir Dhimmi)》的声明,表达了共同的立场和见解。声明指出,
(1)所有人民不管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不管来自马来半岛或沙巴砂拉越,都有权利对于任何法律的提出或修改表示意见,尤其是那些将会影响《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及《联邦宪法》所涵盖或彰显国家基本原则和精神的法律;(2)打压对伊斯兰教和伊斯兰化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不论是把穆斯林指为异教徒,或把非穆斯林指为“敌对异教徒”,都将分裂穆斯林和马来西亚社会;(3)“敌对异教徒”必须被杀戮的言论,将为暴力打开大门,引发社群/区域之间的冲突。;(4)任何意图以宗教分裂人民,甚至指责反对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的人为“敌对异教徒”而必须被杀戮的人,不配掌有公职。他们应该被革职,以确保他们危险的思想不会蔓延。
44个民间组织联合发表上述声明是难能可贵的,是值得赞赏的。我们期待民间组织在反对国家伊斯兰化的立场上可以更鲜明一些,比如:坚持我们的国家——马来西亚是多民族、多宗教的世俗国家而不是伊斯兰国家的立场;坚持《联邦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它赋予伊斯兰教在我国具有官方地位,而各族人民享有宗教自由的权利 [ 所谓“宗教自由”,就是选择信仰/或不信仰任何一种宗教(包括伊斯兰教、佛教、兴都教、基督教等任何正信宗教) 的自由 ]。我们希望民主行动党的领袖们将延续其已故党主席卡巴星(Karpal Singh)反对国家伊斯兰化的精神,采取符合国内的被压迫族群利益和愿望的鲜明且坚决的立场,面对来自巫统种族霸权集团或种族宗教极端分子的挑战,领导各族人民特别是被边缘化的族群,捍卫马来西亚固有的世俗国家体制而奋斗到底。卡巴星在1990年大选时曾说过“要建立伊斯兰国,先跨越我的尸体”。卡巴星维护我国各族人民的宗教自由权利的英勇斗争精神是令人敬仰钦佩的!
2、促进民族团结合作,推动民主改革运动,是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是单靠几个“政治领袖”或“政治精英”的“权威”和“号令”
我们在《10年风雨路程》总结出“非政府组织应该坚持非党性、与人民同在”的经验。在这份工作总结中,我们高度评价爱美嘉领导下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以下简称“净选盟”)所发动的在2011年7月9日“民主之行“和平大集会(由于遭遇无理逮捕和暴力镇压而演变成群众自发的示威游行),强烈展示人民要求在第13届大选实现8大选举改革的愿望。我们在2011年7月15日发表的一篇题为《“709示威游行”的巨大意义与深远影响》文章指出这场斗争的意义和影响是:(1)广大群众认识议会选举“游戏规则”的不合理和欺骗性;(2)广大群众认识敢于斗争就可以痛击巫统的种族主义讹诈;(3)709示威游行促进群众更大觉醒与华巫印民族团结合作;(4)709示威游行促进国内非政府组织运动朝正确方向发展。
2012年4月28日,爱美嘉领导下的净选盟成功发动了另一场由国内各民族、各阶层人民自发自动自愿参与、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领导的要求选举改革与反对环境公害的政治斗争。我们在2012年5月20日针对这场以别开生面的“静坐抗议”形式展开的政治斗争,发表了一篇题为《“428静坐抗议”的积极意义和深刻启示》的长篇声明。我们在声明中指出,(1)428静坐抗议是709示威游行的延续和发展;(2)428静坐抗议是当前社会运动力量的良好结合;(3)非党性领导在斗争中发挥了团结全民的积极性;(4)人民的力量终于迫使政府无法掩盖它的真面目;(5)428的伟大斗争是我国民主人权运动的新高点。
我们认为,净选盟2.0所发动和领导的从709示威游行到428静坐抗议,特别是428 静坐抗议,给我国各族人民带来深刻启示,是我国民主人权运动的一个新高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约25万人参与428静坐抗议,人数之多与规模之大,创下了我国群众斗争参加人数最多的新纪录,也是国内执政党或反对党过去所发动的任何一次政治集会无法媲比的;(2)干净公平选举诉求合情合理合法,BERSIH宣传深入人心,提高了群众的觉悟,让群众认识到穿着BERSIH标志的黄色T裇的合法性,而大胆藐视政府和警方的“非法禁令“,开创了我国群众在合法斗争中藐视“非法禁令“取得光荣胜利的新局面;(3)净选盟2.0领导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在达到了行动目的之后,适当地暂时结束斗争,以避免群众展开过分或过激的行动所可能引起的混乱和破坏,为进行下一次更大范围和更高阶段的斗争创造更好的条件,从而树立了非政府组织在斗争中坚持独立与自主性的好榜样。
但是,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政治运动在428之后不但裹足不前,反而有呈现倒退甚至衰败的形势。我们认识到,之所以如此,是由于下列因素:(1)民联3党领袖及追随这些领袖的政治精英,看到428景观出现而踌躇满志,趾高气扬地编制“入主布城”的美梦,但在505全国大选“改朝换代”不成之后,3党组成的联盟因各党所代表的政治利益的矛盾激化而分裂瓦解,3党各党也因内部派系斗争加剧而难有作为;(2)许多非政府组织的重要领袖和积极干部,也认同“改朝换代”和 “入主布城”的时机来临,而分别投奔民联3党,为他们所向往的政党政治服务了。这种政治形势必然造成许多非政府组织遭受“党性”干扰或支配而丧失独立性、主动性和积极性;(3)广大各族群众眼看这些准备组织替代政府的政党领袖和政治联盟(人民联盟与希望联盟),在大选前对各族人民的核心诉求装聋作哑,在大选后为了各自的权力地位互相倾轧斗争。从各种迹象看,广大各族人民对主导当前民主改革政治的政党领袖的信心已经减退了。
2014年年初,作为人民联盟的主要领袖和人民公正党的实权领袖的安华,为了他本身的议程,蓄意制造了加影州议席补选。当时人民公正党传出的言论是:这场补选由安华亲自上阵,是为了“遏制国阵政府的种族和宗教攻势”与“搞好雪州为入主布城铺下基石”,而流传于群众之间的消息是:这场补选是为了(人民公正党)让安华取代卡立坐上雪州大臣的位子。 不料整装待发的安华却在3月7日傍晚被判“肛交案罪名成立,监禁5年”而无法上阵。因此,这场补选的发生及其意义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关注或质疑,以及受到民主人士与非政府组织的议论或非议,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我们联同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甲华青)、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隆雪华青)及15名民主人士,在3月8日发表了一篇题为《2014年加影州议席补选诉求》的声明,向公正党加影州议席补选候选人和民联提出4项诉求:(1)消除宗教压迫,推行民族平等;(2)公平与干净选举;(3)废除“新经济政策”和“土著固打制”;(4)公平对待各民族母语母文教育。我们在声明中也坦率表示:“作为加影州议席补选候选人并准备入主布城当首相的安华和他所领导的三个政党组成的人民联盟,应该改变在第13 届大选所表现的政治领袖和政治精英高于一切的态度,诚恳放弃其文辞华而不实、意义模棱两可的宣言,认真签署民间组织提出的(包括我们提出的上述4项)正义诉求,以表示人民联盟改革原有制度的真心,挽回全国人民对人民联盟的信心。”
人民公正党于3月9日宣布委派旺阿兹莎“代夫出征”,出战加影补选。让我们失望的是,安华或旺阿兹莎及民联领导对所有民间组织当时提出的诉求都不加理会 。事实最终也证明了,加影补选纯粹是人民公正党党内权力斗争导致的劳民伤财的行动,其结果是旺阿兹莎虽然中选了,取代卡立坐上雪州大臣位子的,不是旺阿兹莎,而是阿兹敏。对人民公正党领袖来说,这又是另一场更激烈、更复杂的权力斗争的开始。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今年3月4日,继爱美嘉之后担任净选盟主席的玛利亚陈以“个人名义”签署了马哈迪发起和统筹的《公民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虽然她身为净选盟主席,有个人的“发表自由”但是,她的处理手法遭受到净選盟旗下半数以上的非政府组织的非议和责难并作出“不许她动用净選盟户头的资金在有关《宣言》的活动上”的激烈反应,以至净选盟的领导机构(BERSIH`s Steering Committee)在3月12日发表声明公开表示:(1)作为一个组织,净选盟将不会签署(认同)或提供资金给马哈迪发起和统筹的“公民宣言”;(2)无论如何,净选盟尊重主席玛利亚陈以其个人名义签署《公民宣言》的权利。
对像净选盟这样具有一定权威地位的组织来说,这是个别领袖在攸关全民利益课题上抛弃民主讨论原则、不顾广大群众愿望而根据自己需要做出重大决定的事件。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 从308到505的两次全国大选,支持反对党的选票占多数的结果来看,反对或甚至是推翻巫统国阵霸权统治已经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普遍愿望。而马哈迪发起《公民宣言》,宣称他只是要纳吉下台而不是要推翻巫统政权——马哈迪当首相掌权22年强行国家伊斯兰化,让马来权贵和统治集团疯狂掠夺资源财富,让巫统政权迅速从专制霸道走向贪污腐败。马哈迪根本就是我国各族人民反对巫统霸权的斗争对象,玛利亚陈以及一些“政治领袖”和“政治精英”却把他(马哈迪)当做是各族人民反对巫统霸权的斗争盟友。
(2) 是否接受和签署《宣言》,玛利亚陈没有让净选盟旗下的组织单位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只有少数组织单位(少于净选盟旗下单位组织总数的四分之一)出席在吉隆坡召开的有关会议,其他没有出席会议的组织单位也没有机会投票表态。玛利亚陈因没有获得多数组织单位的认同和支持,就迫不及待以其个人名义签署了这份《宣言》。她身为净选盟主席,坚持与老奸巨猾的马哈迪共舞,怎么不令那些对马哈迪和巫统霸权集团不存幻想的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以及广大群众为民主改革和国家前途担心忧虑呢?
3. 只有马来民族被压迫阶级觉醒起来,才会有为真正民主改革的民族团结
为了迎接我国第13届大选,我们,人民之友工委会(当时还是大马人民之声新山分会的地位)联合柔佛州兴权会于2012年10月19日发表了一篇“打破巫统霸权,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柔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的《第13届全国大选告柔佛州人民书》(以下简称《告柔佛州人民书》),三大诉求是:(一)消除种族压迫,主张民族平等;(二)反对“外劳漂白计划”,打击执法机构贪腐的源头;(三)确保柔佛州人民在PIPC发展计划中受惠,反对在“发展”名目下的边加兰“圈地”运作。第一个诉求是重点诉求,主要包括:废除《联邦宪法》153 民族不平等条文、废除新经济政策和“土著固打制”、废除1996 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和相关政策,以及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应受尊重和保护。
我们曾诚恳向当时到柔佛州推动竞选活动的人民联盟的3党(民主行动党、人民公正党和伊斯兰党)的一些全国领袖以及准备出战国州议席的候选人提呈上述大选诉求。这些诉求,都是重点反映国内被压迫族群主要愿望的诉求,也都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诉求,但是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积极的回应。这些政党领袖和当时的准候选人当时大都采取回避或敷衍态度对待我们所提出的第13届大选诉求,尤其令我们难以接受而且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人民之友自愿工作者到民联召开群众大会的公共停车场,分发上述《告柔佛州人民书》,竟然遭到在场的政党工作人员的斥责、驱赶、甚至企图没收我们的传单。
此外,也有一些好心的政党工作人员向我们解释,有的说“像你们这样的诉求,是不适合在大选的时候提出的”,有的干脆说“像你们这样的诉求,是不能向马来同胞提出的”等等。当然,任何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能认识和理解:我国活跃于现阶段的宪制政党和政党领袖,都是为了参加选举,为了掌握政权;这次参加国州选举的民联3党的领袖和他们所派出的候选人和助选人,也都理所当然为了争取选票,为了改朝换代。基于马来选民占全国选民一半以上(第13届大选选民的族群比例是: 53%马来选民,30%华裔选民,7%印裔选民,9%非马来土著,1%其他种族)他们都把重点放在争取马来选票。
民联3党为了争取马来选票,都回避其他族群的正义诉求, 对涉及“马来人特权”和“国家伊斯兰化”等等核心课题,不是闭口不谈,就是用巧妙语言表达模棱两可立场,在“搞好民族团结”的幌子下只是讨好马来族群,误导或迫使被歧视被排斥的族群痛苦忍让。尽管如此,大多数的马来人在第13届大选中还是一如既往投给了巫统国阵,民联3党领袖所编制的“改朝换代”的梦想也就无法实现了。这个为了实现“改朝换代,各取所需”的梦想而暂且凑合起来的政治联盟,在大选失败之后,也因3党(主要是民主行动党与伊斯兰党)之间的根本矛盾和利益冲突无法调和,在巫统统治权贵的分化和招安行动奏效下而宣告瓦解。
针对上述民联分裂瓦解局面,民主行动党的后起之秀邹宇晖(他目前是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机关报——《火箭报》华文版总编辑,也是民主行动党彭亨美律区州议员)公开提出以下见解和主张:(1)只有破釜沉舟,逆流而上,与伊党完整切割,全力壮大诚信党,走出马来西亚种族和宗教政治以外的第三条道路,并把政党轮替当成手段,而非目的,才能重整在野阵线,化危机为转机,建构后308和505的国家新政治;(2)必须“摒弃把改朝换代当成终极目标的做法”,必须“把理念置放在选票之上,把理想置放在利益之上”,希盟才能回到正轨,做回一个真正的在野党,拨乱反正,走向真正的中庸开明、世俗多元道路——邹氏的这个见解和主张是值得我国现阶段的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深入思考、认真对待的。
我们不了解邹氏所说的“与伊党完整切割,全力壮大诚信党,走出马来西亚种族和宗教政治以外的第三条道路”的具体内容,我们愿闻其详。我们也愿意提出我们从308 到505的我国民主改革的斗争实践中获得的政治认识如下:
• (1)我国是从马来统治者州属发展到马来亚联合邦再扩大(包含砂拉越和沙巴)组成“马来西亚联邦”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从国家历史上看,我们的国家在独立前,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殖民主义者从18世纪开始,先后占领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把3个地区称为“直辖殖民地”,为了更有效掠夺资源物产和经济利益,进而把马来半岛上的所有9个马来州属,置于殖民政府的管辖之下。在二战后,遭遇亚非拉各国人民反殖斗争浪潮冲击,英国被迫结束对马来半岛、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的殖民统治,而扶植了一个能够继承殖民统治者衣钵,继续实施其分而治之的民族压迫政策的政权——这就是 “马来亚联合邦” 在1957年宣告独立,由巫统主导,联合马华和(后来加入的印度国大党)组成“联盟”(Alliance/Perikatan)上台执政的“联盟政权”——它也就是今日的国阵政权的前身。
• (2)巫统主导的联盟在1969年全国大选中受到重创,只获得144个国会议席中的90席,于是收编了原本反对马来西亚计划的砂拉越的人民联合党、当时执政槟城州的民政党、当时在霹雳州控制怡保市议会的人民进步党以及当时执政吉兰丹已10年的伊斯兰党,而在1974年把扩大的 “联盟”改称“国民阵线”(Barisan Nasional,简称“国阵”BN)。尽管巫统在过去的联盟政府和今日的国阵政府里都容纳来自一些主要族群政党的“政治领袖”和“政治精英”, 巫统主导的统治集团根本就是对国内各民族人民(特别是广大下层劳动人民)进行明目张胆的民族压迫,他们玩弄的手腕就是促使国内各民族相互猜疑、斗争而分裂,利用马来民族压迫其他少数民族(包括华族、印度族、达雅族、杜顺卡达山族等)——这只是统治者制造来迷惑人民的表面现象。
• (3)民族压迫虽然表现在民族和民族之间,但是,民族压迫并不是一个压迫民族的全体(人民)去压迫另一个被压迫民族。搞民族压迫的,主要是压迫民族中的反动的统治阶级和代表它的意志和利益的统治集团,被压迫民族中真正遭受民族压迫的,是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尤其是广大劳动人民(被压迫民族中的剥削阶级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民族压迫,在有些时候、有些课题上也会表现抗争行动),实际上,压迫民族中的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尤其是广大劳动人民,也是压迫民族中的反动的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压迫和剥削的对象。巫统国阵统治集团一直以来实行各种名目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分化政策,基本上是用来对付近一半人口的非马来族群(主要是华族、印族和砂沙的非马来土著),马来民族中的劳动群众和小资产阶级却也是阶级压迫下的受害者,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在新经济政策、土著固打制、马来人特权下受惠,而满足现状或对改善生活和改革社会的方向认识不清。因此,想要促进马来民族中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觉醒,还要走一段很长的路途,还要靠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去完成。
4、吸取独立斗争的历史经验,在反对巫统霸权的斗争中,必须认清谁是我们的斗争敌人?谁是我们的斗争盟友?
1969年后新经济政策不但造就了马来新兴资产阶级,也扩大了马来族群内的贫富不均,引起了马来族群内的紧张关系,因此强调平等主义的伊斯兰遂成为马来族群内部一股反对不平等的力量而为朝野政党所重视。马哈迪在1982年担任首相时,便招募了伊斯兰青年运动(ABIM)时任主席安华(当年加入巫统),希望巫统和伊斯兰复兴运动相结合,而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此后,巫统的世俗化的特质便向伊斯兰化的道路演进,而巫统在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地位化被动为主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时任首相的马哈迪和副首相的安华,由于各自所代表的利益和集团不同,在应对灾难的策略上出现严重的意见分歧,双方的矛盾在1998年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马哈迪于是在1998年9月2日革除了安华的副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职务。
安华被革职后便迅速展开反击行动,在全国各地公开揭发马哈迪领导下的各种贪污滥权和朋党丑闻。安华的反击吸引了广大群众,特别是马来群众,激起了“烈火莫熄”(REFORMASI)运动。这“烈火莫熄”运动催生了一个号称反对马哈迪专制滥权、为公平正义而斗争的“公正党”(后来跟人民党合并,改称“人民公正党”)。换句话说,人民公正党是安华在担任巫统国阵政府的副首相和财政部长时,跟担任首相的马哈迪的矛盾斗争激化而遭受马哈迪迫害之后,在一班参与伊斯兰青年运动的领袖的支持下所领导的以马来族群为主导、联合其他族群进行反对马哈迪和巫统霸权的政治斗争的产物。
我国不少受国民教育思想支配的民主人士在讨论国内民主运动时,大都把独立之前的马来亚(包括新加坡)以华族为主导的民族民主革命跟马来西亚的民主改革运动的关系完全切割开来,总是从安华谈到“烈火莫熄”再谈到人民公正党,不提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和之后一段时期的马来亚劳工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所领导的反对新殖民主义统治、反对封建官僚统治、争取国内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斗争(诸如反对紧急法令和内安法令、争取华印语文列为官方语文,争取华印民族语文教育的生存和发展、争取国家真正独立、反对新殖民主义的马来西亚计划等等),不提马来西亚成立之后的民主行动党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和“实行世俗民主,反对神权政治”的斗争,也不提国内华族为维护民族语文的生存和地位而展开的斗争和最贫困的被边缘化的印裔族群为维护民族尊严、生存权利和宗教自由等的斗争,似乎要给国人留下马来人是国家民主改革的先锋队和主力军的印象,似乎更要让国人相信只有具有“最高权威”的“政治领袖”和具有”领导地位”的“政治精英”挺身而出大显身手,才能“拯救马来西亚”——这种不合逻辑的现象为何屡屡出现并备受国内主流媒体青睐而大力传播?关心国家前途的民主人士不得不加以密切关注和认真思考。
为此,我们过去几年在(1)探索反对殖民主义统治的马来亚(包括新加坡)人民的民族民主斗争,以及(2)探索国内的印裔族群在国家独立之前被压迫被奴役和在独立之后从困境中觉醒,这两个方面作出了些微的努力,也获得点滴的成果,主要的是:2013年1月和4月,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先后张贴了我们的战友庄明湖撰写的《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 》正篇与续篇(并出版小册子);2014年8月转贴了被“珍藏”了近20年的《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2014年12月发表了《人民之友》编辑部对上世纪50年代新加坡华校学生反征兵的“5•13“事件的一名重要领袖林福坤的专访文章 [ 第一部分 与 第二部分 ];2015年2月《人民之友》 部落格发表了工委严居汉所撰写的工作论文《兴权会运动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产物》(并于同年9月出版小册子及发表了拉维•沙尔玛(Ravi Sarma)对该工作论文(其中两个重要部分)所作的淡米尔文译稿);2016年初分别发表《纪念林清祥的最好办法,就是宣扬他的思想理念》的专题文章和人民之友秘书处所作的《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英文译稿;2016年3月20日,我们与柔州兴权会和社会主义党(努沙再也支部)联办了“向马来亚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致敬,发扬甘纳巴迪与林清祥的献身精神”论坛。我们作出上述努力,为的是提供一些历史经验教训,以避免现阶段民主改革运动重蹈覆辙。
我们注意到,所谓的《公民宣言》在今年3月4日发布以后,在民主党团、民主人士和广大群众之间引起了不少疑惑和争议。从许多迹象看来,这份旨在“撤除纳吉拯救国家”的《公民宣言》是由马哈迪发起和统筹并经一些反对党领袖和非政府组织领袖认同和支持的文件。因此,这份《公民宣言》无疑是马哈迪联合反对党力量向纳吉发出要他立即下台的戦斗檄文。马哈迪在其爱儿慕克里茲被开除出巫统以及被撤销吉打州大臣职位和其伙伴慕尤丁被开除出巫统及被撤销副首相的职位之后,在7月14日又证实”要成立新政党,并宣布这个新政党将与参加《公民宣言》运动的反对党领袖组成一个联盟(Coalition)以在下届全国大选对抗国阵”上述情况标志着巫统党内主要利益集团因矛盾激化而决裂了。一些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领袖在505改朝换代不成之后,眼看阵营内部或因矛盾激化而决裂,或因意见分歧而分化,想靠本身组合力量再逼迫纳吉下台已一筹莫展,因而对马哈迪发起和统筹的《公民宣言》和新政党寄予厚望是不足为奇的事。
也是国内反对党的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的一名鼓吹“人民力量”的领袖阿鲁哲文最近在其面子书上直率批评反对党的三次鲁莽行动:(1)仓促成立希望联盟,并没有共同纲领和立场。他们在不同的州属也有不同的伙伴,伊斯兰党在雪兰莪州是执政联盟的成员,在槟城则是反对党。(2)匆忙宣布支持马哈迪发起和领导的《公民宣言》。这项举动使到反对党的支持者和民间组织感到迷惑,进而产生分裂。希盟的领袖希望“人民联盟”可以分化巫统,但事与愿违,反而是反对党更为迅速也更为激烈的分化了。(3)鲁莽出席支持马哈迪宣布成立新政党的发布会,让人理解成马哈迪已经替代安华成为新的反对党领袖——上述阿鲁哲文对组成希望联盟的3党(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和国家诚信党)领袖的批评,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当下一些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的意见和感受。
即使有更多的民主党团或个人反对参与马哈迪发起和统筹的“公民宣言”运动,或公开非议马哈迪筹组和推动的新政党参与下届全国大选,但是,这些所谓“目的只是撵走纳吉,不是推翻巫统霸权”的“公民宣言”运动和与此相适应的一个新政党出来参加全国大选,是在当前的国内和国外的政治形势下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随着《公民宣言》运动的展开和马哈迪的新政党的出现,号称“希望联盟”的3党或将出现其中之一政党被收编或其中个别政党领袖被收编而发生决裂或分化现象,也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情。
无论如何,全国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应该吸收(马来亚包括新加坡)独立斗争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李光耀混进上世纪50年代兴起的新加坡反殖运动去骗取人民支持而夺取了新加坡政权之后露出本来面目扑灭人民力量的经验教训,必须警惕像李光耀一样的人物混进当前阶段的反抗巫统霸权统治的斗争队伍中来,骗取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在掌握了政权之后,露出本来面目镇压人民反抗霸权的斗争。
还记得吗?1999年大选前,时任巫统国阵主席的马哈迪为当时民心思变形势所迫,为了取得大选胜利,通过林良实接受了由董教总代表全国数千华团提出的《全国华团大选诉求》。国阵取得大选胜利后,2000年,马哈迪及其领导的巫统霸权集团便原形毕露,先抹黑董教总,再制造种族讹诈,进而逼迫董教总代表的诉求工委会搁置大选诉求内最集中反映被压迫族群心声的7项诉求。16年前全国华团华社经历的这项历史经验教训,足以让全国民主党团、民主人士以至各族人民引以为鉴。
前些日子,马哈迪阵营的吹鼓手卡迪耶欣一直宣称,“马哈迪筹组的政党将是马来土著政党”,“新党誓言,全面为多元种族及政治改革斗争,同时减少与现有在野党起冲突”,“新党也希望,在野党于来届大选一对一对抗国阵,以取得胜利。” 8月9日,已被巫统开除的慕尤丁向社团注册局提出成立新党的申请,新党全名为马来西亚土著团结党(Parti Pribumi Bersatu Malaysia)简称“马来团结党”或“土著团结党”(PPBM)。 我们认为,全国民主党团、民主人士和各族人民是否会支持马哈迪和他的政党参加全国大选,就要看马哈迪是否首先做到以下3件事情:
(1) 公开承认他擅自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是一项违反《联邦宪法》的错误行动,并诚心诚意向各族人民道歉。
(2) 公开承认他当年企图毁灭安华的政治前途是一项错误的决定和行动,并向安华家属和全国人民道歉。
(3) 公开宣布他的政党参加国会议席或州议会议席竞选,为了配合反对党阵线以1对1方式对抗巫统国阵,主要攻打巫统占有支配和绝对优势的堡垒区(绝不竞选其他反对党早已攻占或有望胜选的国州议席)。
我国各族人民必定会在每一次反抗巫统霸权统治的斗争实践中吸取教训,认清谁是我们的斗争敌人?谁是我们的斗争盟友?
(注:以上6段文字,已在8月13日作为工委会针对马哈迪发起《公民宣言》和筹组新政党的声明内容,公开发表了。)
四、我们对我国现阶段民主改革运动的期望
我国各族人民不应该忘记,从国家独立以来,巫统统治集团代表着我国马来封建统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对国内各族人民进行了60年的霸权统治,马哈迪是6个首相中在位最久(1982-2003年)、作为最大的首相,他在掌权时期全面推行明目张胆的“国家伊斯兰化”政策并在他退休前两年擅自宣布“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家”而彻底破坏了一路来各族人民所遵循的《联邦宪法》的精神,正是马哈迪把巫统政权带上专横霸道、贪婪腐败的道路上,让掌权者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对于各族人民来说,马哈迪和纳吉,都是“一丘之貉”,他们都是巫统霸权集团在不同时期的最高代表人物。有谁敢说“不是”吗?
我国有些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看到马哈迪发动和筹组新政党而感到高兴,有些人甚至对马哈迪逼迫纳吉下台寄予厚望,天真地以为可以利用马哈迪的政治势力推翻巫统统治集团,从而早日实现“改朝换代”的目标。这些人忽略了以下的重要因素:
(1) 马哈迪在他长达22年掌权期间,依靠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扶植了势力颇为雄厚的朋党和新兴的马来资产阶级,在马哈迪下台以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走下坡路,尤其是在纳吉上台以后,由于中国崛起的形势迫使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得不改弦易辙,而引起了巫统内的两个主要集团,即享有既得利益的马哈迪朋党集团和伺机大展拳脚的纳吉朋党集团的矛盾冲突表面化;马哈迪原本打着的如意算盘是:通过他本身在巫统的权威和他的朋党集团的势力,在巫统内部逼迫纳吉下台。不料纳吉却棋高一着,一方面借助外力力图摆脱他已陷入的政治和经济困境,另一方面采取断然行动逼迫马哈迪退党和开除慕克里兹和慕尤丁出党并解除他们的官职,以威慑马哈迪朋党集团不得轻举妄动,从而把巫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马哈迪别无选择只得被迫筹组新政党来应对。
(2) 马哈迪长期以来实行的经济政策,不仅是造成了国内居于被压迫地位的非马来民族以及马来民族的劳动阶级和居于压迫地位的马来民族(实际上是马来封建权贵和马来官僚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化,也造成了马来民族内部贫富阶级两极化。马来民族贫富阶级两极化,具体地说,就是占人口极少数的马来官僚和资产阶级越来越富有,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马来劳动阶级越来越贫困,呈现两极分化的现象。马哈迪筹组的新政党,只能是为他本人,为他的家族,为他的朋党,更为了他一手扶植起来的马来资产阶级的利益而斗争,不可能是为其他个人,为其他家族,为其他朋党,更不可能为其他民族和其他阶级(特别是马来民族的劳动阶级)服务的。
(3) 马哈迪今天已是下了台的人物,他已经没有了作为国家首相和巫统最高领袖的权威和光辉,他已经失去了他昔日所拥有的对各族人民特别是对马来族群的政治影响和作用 。马哈迪今天,充其量只能说是他一手扶植起来的马来资产阶级和这个阶级中的对他忠心耿耿的朋党集团的代表人物。马哈迪长期以来对广大各族人民(包括生活在乡村和城市的广大马来劳动群众)实行他的霸权统治,已经把他和他的集团放置在和广大各族人民(包括广大马来群众)的对立面去了,这已经决定了马哈迪和他所筹组的政党是无法获得广大马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的。他唯一能够做的是,像纳吉一样玩弄金钱政治、进行招安收编——这正是我国当前民主改革运动所面临的主要考验。
我们对我国现阶段民主改革运动的期望是:全国被压迫人民不要受骗,各个民主党派拒绝收编,把反对国家伊斯兰化、埋葬巫统霸权统治的斗争,进行到最后胜利的那一天!
我们愿意在此引述著名社会学者林德宜的以下见解,与国内民主党团和民主人士共勉——
“对于非穆斯林和非马来人来说,种族主义和极端主义渗入马来社会的伊斯兰教意识和它的最新发展,这事万万不可一笑置之。这就是说,在马来西亚这样一个伊斯兰教信徒日益增长的国家里,非穆斯林和非马来人不能期待伊斯兰党、巫统,甚至是国家诚信党,或最近成立的某些穆斯林政党、进步伊斯兰非政府组织以及有良知的学者,去关注非穆斯林和非马来人并为他们(指非穆斯林和非马来人,下同)的平等权利而斗争。他们只能依靠他们自己,绝不能像“温水中的青蛙,犹在等待水沸”的故事那样,等到国内伊斯兰教扩展和种族主义复苏到了炽烈肆虐程度之际才来应对,为时已晚!”[见林德宜所撰Rise of Malaysia’s ‘racist’ strain of Islam 《马来西亚伊斯兰种族主义的高涨》]
2016年8月17日完稿
[ 附表 ]人民之友工委会2011—2016年举办的主要活动
日期 |
活动主要内容简要说明 |
2011年11月17日 |
成立净选盟2.0柔佛州联络委员会
|
2011年12月3日 |
举办先实现《
8大诉求》,才举行13届大选”宣传活动推介会
|
2012年1月1日 |
人民之友网页小改革
|
2012年2月8日 |
翻译及张贴兴权会发表的
《马来西亚的制度性种族主义和宗教自由》报告
|
2012年2月27日 |
工委会执行秘书方佩芬受邀以马来语在社会主义党柔佛州努沙再也晚宴上讲话内容 《反掉制度性种族主义 争取各民族平等权利》 人民之友工委会执行秘书方佩芬于2012年2月25日在社会主义党柔佛州努沙再也支部于大学城美都迎宾楼举办的“柔州人民团结起来,拒绝国阵所有成员党”晚宴上,受邀发表的讲话内容。当晚出席者大约逾400人,几乎清一色是印度同胞(不超过10名华裔同胞)。这篇讲话受到出席者热烈反应和高度重视。 |
2012年3月18日 |
联办“
探讨《联邦宪法》第
153
条文及各族人民平等权利问题”讲座会
暨柯嘉逊著、杨培根译《马来亚人民独立斗争的真相:爱国者与冒牌者》推介会
|
2012年3月21日 |
发表关于“
325华教救亡大会”的《3点声明》:
丢掉对国阵与政府的幻想, 各民族教育才能起死回生!
|
2012年3月25日 |
出席“325华教救亡大会
|
2012年4月24日 |
《人民之歌》
出炉
|
2012年4月28日 |
响应出席
428大集会
- 展示“肮脏选举产生贪腐官僚、贪腐官僚带来环境公害” 及“人民拒绝‘肮脏选举+贪腐官僚’”和“LYNAS 滚蛋!贪腐官僚滚蛋!”的宣传条幅
|
2012年5月6日 |
“劳动者只有团结起来,前途才有保障!”五一劳动节纪念活动
|
2012年5月19日 |
总结并发表参与
428大集会的经验
《“
428静坐抗议”的积极意义和深刻启示》
|
2012年7月23日 |
发表
《瓦达慕迪被迫滞留国外,政府理应让他安全回归》声明
|
2012年7月29日 |
参加“
729请愿大会”, 现场派发
《华社要真正独中,不要“变种”独中》声明
|
2012年8月1日 |
派员出席柔佛州兴权会迎接瓦达慕迪归国的欢迎暨讲座会
|
2012年8月14日 |
关注、翻译并刊登有关兴权会、婆罗洲困境基金会以及马来西亚平等宪法运动发布 《兴权会与东马沙砂活跃份子 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的联合声明。 |
2012年8月18日 |
制作 《历史图片,你怎么说?》 组图,结合义务执行秘书方佩芬个人演唱,制作一段题为《把我的独中还给我》的歌唱视频 (8月17日)是林连玉基金会在峇株巴辖掀开全国纪念2012年华教节序幕礼的大好日子。工委会决定出席当晚的千人宴活动, 并制作这套《历史图片,你怎么说?》组图,迅速上载到本部落格,以及依照这套组图内容,结合义务执行秘书方佩芬个人演唱,制作一段题为《把我的独中还给我》的歌唱视频上载到本部落格,并作为我们参加今年的华教节序幕活动的一份小小的献礼。 |
2012年9月6日 |
发表
《“
926逼迫魏家祥辞去官职谢罪” 正是表达华族愤懑的象征诉求》 声明
|
2012年9月9日 |
出席
“捍卫华小董事主权”大会
|
2012年9月26日 |
参加“
926华教救亡与抗议大会”
|
2012年9月29日 |
|
2012年10月19日 |
发布
《打破巫统霸权,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团结全州人民,实现三大迫切诉求!》第
13届大选告人民书
|
2012年10月28日 |
向民联三党领袖呈交《柔州非政府组织第
13届大选告人民书》
|
2012年11月21日 |
发表关于”教育发展大蓝图”与“
11.25请愿大会”的五点声明——
《抗拒巫统国阵消灭华、淡民族语文教育;反掉
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
|
2012年12月9日 |
发表
《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开创民主人权的新时代》声明
|
2013年1月1日 |
人民之友工委会称为
SAHABAT RAKYAT WORKING COMMITTEE,并启用新标志
|
2013年1月12日 |
刊登特约评论
《廿世纪六十年代 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 问题探索 ——纪念“二•二事件”五十周年》
|
2013年3月6日 |
签署并协助翻译马来西亚民间团体发布的 第 13届大选20 点诉求——《改革马来西亚》 。 |
2013年3月6日 |
发表
《〈民间组织(大选)
20点诉求〉是当今大马各族人民具体愿望》
|
2013年3月10日 |
支持瓦达穆迪绝食行动,到场张挂“柔州人民之友支持兴权会斗争!
/ SAHABAT RAKYAT SUPPORTS HINDRAF'S STRUGGLE!”
|
2013年4月9日 |
发表
《兴权会理应欢迎〈振林山宣言〉,进而争取“民联”更全面支持》声明
|
2013年4月16日 |
推介配合第 13届大选而作的歌曲—— 《把国阵抛到垃圾堆里》 (中、巫) |
2013年4月24日 |
刊登特约评论 《〈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 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续篇——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 本文是作者庄明湖于2013年1月初为纪念“二•二事件”50周年纪念而写《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一文的续篇。 |
2013年4月24日 |
发表
《瓦达慕迪等人谋取权位官职,出卖族群利益必遭人民唾弃》声明
|
2013年8月25日 |
出席“反对《
2013–2025 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汇报会
|
2013年10月20日 |
举办
“民间组织・议会斗争・民主人权”
的人民之友工委会
12周年纪念论坛暨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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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9日 |
发表
《促请政府设立淡米尔语文中学:印裔族群争取母语教育权利的正义诉求》声明
|
2014年1月1日 |
全面启用新标志以及
sahabatrakyat.my@gmail.com新电邮邮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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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 |
联合发表
《
2014年加影州议席补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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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4日 |
联合举办
“阿拉风波•宪法权利•宗教自由”论坛
|
2014年5月13日 |
受邀出席新加坡纪念华校中学生在英国殖民统治时代展开的“反对抽丁,要求免役”五•一三事件
60周年活动。
|
2014年8月2日 |
刊登
《林清祥
<答问>遗稿片段》
|
2014年9月5日 |
组织和整理关于
“
5•13学生运动”重要的争论文章
|
2014年9月21日 |
再次组织和刊登 《新加坡“ 5•13学生运动”有/没有马共领导的争论 》之二 |
2014年12月6日 |
整理并刊登“
5•13事件”的领导人林福坤专访内容
|
2015年2月1日 |
发布
《人民之友
2012-2014三年工作概括》和《摆脱西方民主思想的束缚,坚持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总结
|
2015年2月4日 |
发表
《人民之友关于董总领导分裂风波的
3点意见》声明
|
2015年2月21日 |
刊登工委会主席团主席严居汉
《兴权会运动是马来西亚印裔族群在现阶段的民主改革运动的产物》工作论文
|
2015年3月12日 |
联合举办“消除种族歧视”论坛
|
2015年6月23日 |
张贴工委会主席团主席严居汉发表的
《正视兴权会和被压迫族群的诉求,期待柔州苏丹推行善待各族政策》
|
2015年9月5日 |
刊登拉维沙尔玛(
Ravi Sarma)翻译文章
《兴权会运动的崛起和走向》
|
2015年9月6日 |
举办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第
14 周年纪念论坛暨午宴活动-
“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新阶段”论坛
|
2015年12月14日 |
翻译和张贴兴权会于 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发布声明 《兴权会呼吁重新审查联邦宪法其中含糊和“诡秘删除”条款》。 |
2015年12月25日 |
发表
《我国华社必须严正对待
何启良对祝家华的指控》三点声明
|
2016年2月5日 |
刊登 《林清祥 <答问>遗稿片段》英文译文 以及 《纪念林清祥的最好办法就是宣扬他的思想理念》纪念文章
|
2016年3月15日 |
刊登
《林清祥是新马宪制斗争的杰出领袖,其斗争总结是留给人民的思想财富》
的特约文章
|
2016年3月20日 |
联合举办
“向马来亚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致敬 ,发扬甘纳巴迪与林清祥的献身精神”
论坛
|
2016年7月3日 |
参与联署以及刊登44民间组织联合声明 《全民皆公民,不存在敌对异教徒 (Kafir Harbi)或齐米异教徒(Kafir Dhimmi) 》 。 |
2016年8月13日 |
发表
《人民是否会投“马来团结党”看马哈迪是否先做到
3 件事》
|
2016年9月1日 |
发布
人民之友(
2011—2016)工作总结《在过去5年的实践中提高了4点政治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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