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友工委会根据本身以往对全国大选和州议会选举的论述,结合团结政府成立后的政治形势,决定对新古毛州议席补选,于2024年5月8日发表声明,供新古毛选民5月11日投票以至全国各族人民今后行动的参考。

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与明福家属不满首相安华多次拒见(他们),而决定在即将来临的元宵节(即阳历2月24日)上午11时正,到行动党的半山芭总部,向陆兆福拜年和探问关于明福命案调查的进展。人民之友工委会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发表《5点声明》,表达我们对赵明福冤死不能昭雪事件的严正立场和明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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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工委会针对第15届全国大选投票提出 5项建议 和 两个选择

人民之友恭祝各界2024新年进步、万事如意!在新的一年里,坚持抗拒种族霸权统治! 阻止巫统恶霸卷土重来!

[人民之友20周年(2001-2021)纪念,发表对国内政治局势的看法] 坚持抗拒种族霸权统治! 阻止巫统恶霸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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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工委会即将在2020年9月9日发表文章,对“喜来登”政变发生后的我国政治局势,提出具体意见,供全国致力于真正民主改革的各民族、各阶层人士参考,并愿意与同道们交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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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habat Rakyat akan mengemukakan pendapat khusus mengenai situasi politik di negara kita selepas "Rampasan kuasa Sheraton" pada 9 September 2020 untuk tatapan rakan semua bangsa dan semua strata yang komited terhadap reformasi demokratik tulen negara kita. Kami bersedia bertukar pendapat dan saling belajar dengan semua rakan-rakan seha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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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satu padu, mempertahankan reformasi demokrasi tulen, buangkan khayalan, menghalang pemulihan Mahathi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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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18周年(2001—2019)纪念,举办一场邀请4名专人演讲的政治论坛和自由餐会,希望通过此论坛激发更多的民主党团领导、学者、各阶层人士,共同为我国民主改革运动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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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新阶段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新阶段 / The New Phase of Democratic Reform in Malaysia / Fasa Baru Reformasi Demokratik di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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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根据2017年9月24日发表的《人民之友 对我国第14届大选意见书 》的内容与精神以及半年来国内和国外的政治形势,对5月9日投票提出具体意见,供全国选民参考。

Tuesday, 30 September 2008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庆祝成立7周年纪念发表声明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于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两点正,在南方学院讲堂,庆祝柔州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七周年纪念,举行〈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座谈会。主讲人包括杨培根律师和林宏祥先生。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针对目前的局势和任务,在座谈会上发表一篇重要声明《全面动员起来,反掉内部安全法令!团结所有力量,埋葬巫统霸权统治!》。声明全文如下:

全面动员起来,反掉内部安全法令!
团结所有力量,埋葬巫统霸权统治!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庆祝成立7周年纪念发表声明





我国人民面对人权被践踏、利益受剥夺等诸多问题的主要根源,便是由巫统主导的国阵推行的维护小撮朋党利益、罔顾各族人民死活的施政。这个政权之所以延续了50年,没有被人民推到,主要是因为巫统种族霸权主义者成功玩弄种族政治手段。种族政治造成各族人民长期分裂,无法团结一致推倒国阵。因此,推动人权、促进民主,必须摒弃国阵政权,必须击退巫统霸权。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在去年9月庆祝成立6周年纪念,举办了推介《513解密文件》(中文版)的交流会,主要目的是让大家追溯1969年的"513事件",从而更加了解国阵政权的本质。当时主讲人,也是该书作者柯嘉逊博士根据历史档案文件,揭露1969年513事件是一场由官僚资本家为了快速且有系统地推行马来人议程而预谋的政变。513之后,巫统领导集团为了贯彻马来人议程而推行新经济政策以及其他种族主义政策。这些政策的推行,造成社会不平等与种族分化问题更为严重,国阵政权的腐败迫使不满现实而要求改革的各族人民行动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改革力量。

2008年第12届全国大选前,人民要求改革的形势终于驱使国内主要的在野党(包括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泛马回教党以及社会主义党)形成对抗国阵的联合阵线,并各自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民改革要求的竞选纲领。当时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也在打击巫统霸权的竞选运动上略尽绵力。我们发表了告选民书,呼吁全国选民"投反对党 一票——表示改革之心;投执政党废票——表示厌恶之情"。

308大选结果,标志着人民要求改革的风暴来临。国阵(主要是马华、民政、印度国大党以及巫统)遭到前所未有的痛击,并丧失5州(即吉兰丹、吉打、槟城、霹雳、雪兰莪)的州政权。人民要求改革的风暴催生了由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以及泛马回教党组成的人民联盟以与国阵抗衡,开创我国政治的新格局。

大选之后,国阵政府施政依然故我,继续沿着贪污、腐败、滥权的道路滑落下去,导致各族人民对巫统种族霸权统治展开更多更大的抗争。面对各族人民要求改革的强大压力,又处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的窘境,巫统种族霸权领导人为了保住政权,又再发出"华人寄居论"叫嚣企图挑起种族冲突进行全面镇压,这项阴谋诡计失败后,立即进行逮捕恐吓,制造白色恐怖,转移人民视线,打压改革运动。最近援引《内安法令》逮捕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雪州民联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今日马来西亚》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以及《星洲日报》高级记者陈云清,并发函给3家报馆进行恐吓,就是很好的证明。《内安法令》成为巫统种族霸权集团维持腐败政权的一种重要武器。

人们认清了巫统种族霸权集团动用《内安法令》逮捕各族人民的领袖,就是为了打压人民的改革要求,于是毅然展开"要求废除《内安法令》、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留者"的反《内安法令》运动。形势发展到,甚至已有一名首相署部长对政府滥用内安法令逮捕上述3人,愤愤不平、"挂冠而去"。

为了促使反《内安法令》运动深入发展并取得成效,我们愿意与各族人民共勉:" 全面动员起来,反掉《内部安全法令》!团结所有力量,埋葬巫统霸权统治!".具体做法如下:
O各族人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所有反《内安法令》的各种各样的行动;
O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目前正在推动反《内安法令》运动的政府组织——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 秘书:娜丽妮小姐[Nalini], 联络电话:0377843525, 传真:03-77843526);
O 各族人民积极推动本身所隶属的民间组织,通过决议或发表声明,或展开适当行动,表达"要求废除内安法令、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留者"的立场和决心;
O各个政党迅速全面展开反内安法令的各种各样的活动,提高各族人民的觉醒,为争取民主人权而团结奋斗;
O 各族人民(尤其是国阵成员党党员)责成国阵成员党明确表达"应该废除内安法令、应该无条件释放所有内安法令被扣留者"的立场,甚至退出国阵表示抗议。


由于《内安法令》只是巫统霸权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其中一种工具,反掉内安法令也只是人民要求改革斗争的其中一项成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埋葬巫统霸权统治,才能实现更大的改革目标。

Monday, 29 September 2008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七周年纪念活动:剪报









Sunday, 28 September 2008

<响应华教元老号召,力挺柯嘉逊任院长>联合声明

柔佛州关心华教的各党团与社会人士,于2008年9年28日在南方学院讲堂发表《响应华教元老号召,力挺柯嘉逊任院长》联合声明。马六甲董联会代表也出席此活动,并向出席者汇报了新纪元风波的始末。代表出席的包括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林明鏡、冯秋萍律师等。



声明全文如下:

响应华教元老号召,力挺柯嘉逊任院长
柔佛州党团与社会人士联合声明


长期以来,董教总在维护民族教育合理权益、争取国家社会公平公正的运动上,都发挥着它的堡垒作用,它所做出的许多努力和贡献,以及所表现的不向专制霸权低头的精神,是不容置疑的。无论是在发展独中、增建华小斗争、反对不合理的教育法令、反对英语教数理的政策、争取各源流小学采用母语为教学媒介语、坚决捍卫学校董事会签署学校支票主权等等,还是在配合国内各族人民和党团组织所展开的各种斗争,董总的“团结奋斗,共同对敌”的表现,是令人激赏的。

叶新田入主董总后迫使莫泰熙离退

叶新田入主董总之后,他急切采取排除异己方针和独断独行路线,不但迫使了已把半生时间和精力献给华教的时任董总与新纪元学院首席行政主任莫泰熙离退,而且造成董总与独中工委会多位行政主任与学科秘书相继离职。新纪元学院风波于是爆发,令所有关心和热爱华教的人士感到极度的心痛。因为这是华教运动有人展开内斗的现实。如果不及时关注不尽早解决有关问题,今后华教运动肯定抵挡不了外来的冲击和打压。这样下去,最终损失和受害的肯定是整个华社。我们对新纪元学院风波的发生,深感痛心疾首。

禁止14名主任继续列席理事会议

新纪元学院14名行政与学术主任在告社会大众书中,揭露了此风波的来龙去脉。叶新田理事长执意与通过所谓"新纪元学院人力资源征聘小组"的议案、董教总与丰隆集团子公司Vintage Height签署有关新校园计划事件,引起学院同事的质疑和不满,以至社会人士的关注和疑问。禁止14名主任(继续)列席理事会议(各主任列席理事会议原是新纪元学院的传统与惯例),叶新田理事长及理事会竟然说是“依据章程行事”。这标志着,叶新田理事长在排除了首席行政主任莫泰熙之后,必将继续排挤、最终除掉其他人(特别是院长和主任);叶新田搬出“依据章程行事”的说法,掩盖他推行“排除异己”、“独断独行”的目的,企图使他的阴谋诡计和邪恶行动合理化。

援用条条框框,改变原有优良传统

我们认同作为董教总法律顾问的多名资深律师以及其他一些对华教事业忠心耿耿的人士的见解:“群策群力 ,共同奋斗”是华教运动的优良传统”、“不应该援用条规框框破坏华教运动的优良传统”;“华教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华教人事关系,不是雇佣关系,而是伙伴关系”。这是从林晃升到郭全强时代,都不曾违背的优良传统,即不分地位高低、群策群力、互相切磋和交流,为一个共同目标,为华教运动发展而努力。叶新田有什么理由改弦易辙?

叶新田一意孤行,不予柯嘉逊续约

我们认为,叶新田理事长已经决定一意孤行下去,最为明显的就是在柯嘉逊院长续聘事件上,他无视柯嘉逊对新纪元学院、我国华教和民权运动所作的努力和贡献、无视广大华人社会“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的愿望和要求,他无视新纪元学院院同仁和华教元老(沈慕羽、张雅山、郭全强、胡万铎、陆庭谕等)和调解小组成员(陈友信、杜乾焕、杨泉、邱琼润及秘书处)的苦心和呼吁。大家都希望叶新田理事长和新纪元理事会,续聘柯嘉逊为新纪元学院院长,让他为新纪元发展和华教运动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呼吁在紧急时刻完成三项任务


叶新田理事长和新纪元理事会,却在9月15日通过“不予柯嘉逊续约”、“公开征聘新院长”的决议并随后发出公告。际此柯嘉逊已被排除继续担任院长的紧急时刻,我们呼吁全国关心和热爱华教的人士,共同勉励,共同行动,完成以下任务:

1) 关注和响应华教元老、新纪元学院纠纷协调小组和新纪元学院同人的号召和行动。
2) 责成新纪元学院理事会续聘柯嘉逊博士为新纪元学院院长。
3) 责成新纪元学院理事会延续“不分高低、不为私利、群策群力,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为华教事业奋斗”的路线和方针,共同为新纪元和华教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目前,共有11个党团,即新山留台同学会、笨珍培群校友会、麻坡中华公会、麻坡中化校友会、麻坡大丘头林氏公所、柔南区麻坡中化校友会、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大马人民之声、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柔佛州)、工艺大学华裔学生理事会及工艺大学社区之友,与140名社会人士,包括林青赋(笨珍培群独中董事长)、许元龙(笨珍培群独中副董事长)、黄祥胜 (笨珍培群独中校长)、周绵杰(新山留台同学会会长)、巫程豪医生(士姑来区州议员)、林今达(彼岸)(作家/文化工作者)、沈大福(文化工作者)等,签署了这项声明。各地有兴趣参与此联署行动的党团或个人,请联络严居汉(016-7782707)。

第一批联署的党团与社会人士如下:











Friday, 26 September 2008

28.09.08人民之友工委会七周年纪念暨〈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 座谈会。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2008年9月26日活动文告

日期: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
时间:下午2时 至 5时
主讲人:杨培根律师(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及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署理主席兼法律顾问)和林宏祥(voice网络台主编)
地点:南方学院讲堂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订于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两点正,在南方学院大讲堂,庆祝柔州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七周年纪念,并举行〈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座谈会。

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庆祝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七周年,同时,也借此机会让大家透视308大选结果显示的我国各族人民,经历了自独立以来半个世纪的,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种族霸权统治后,毅然掀起的要求改革的风暴。

" 杨培根律师是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的署理主席,是司法界的资深律师及活跃的民权运动工作者。他是董教总法律顾问、曾在1990年担任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主席、1988
年担任全国人权协会(HAKAM)署理主席(现任执委)。此外,杨律师也是华人社会所熟悉的法律文章健笔,他出版了一系列《法律常识》从书,迄今共出版18本。其他著作包括:《故事的另一面》(1996)、《自学仓颉输入法》(1990),以及两本译著, 即柯嘉逊著《马来西亚民权运动》)和 <513解密文件>. 杨律师也是《独立新闻在线》《培根说法》专栏写作者。

林宏祥在2004年毕业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传播学院电影系;曾是《东方日报》专案组记
者,撰写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专题报道,并翻译著名社运分子希桑姆汀(
Hishammudin Rais)的专栏文章。2005至2008年6月在《独立新闻在线》服务
,先后当过记者与副编辑,以处理政治新闻居多。如今是《Voice网络台》主编。"

我们呼吁公众人士踊跃出席这意义非凡的讲座会,入场免费。有意出席者请联络严居汉 (执行秘书)。 联络电话:016- 778 2707 或 07- 558 1098.

Wednesday, 24 September 2008

抗议援引紧急法令无审讯扣留嫌疑犯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文告 2008年9月23日]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严厉抗议警方援引紧急法令再次扣留一名刚被警方释放的嫌疑犯。警方扣留嫌疑犯,剥夺嫌疑犯的自由与受审讯权利的做法是一种滥权的表现。

该男子是一名国大党州领袖的儿子。他于上星期四被怀疑涉及柔佛国大党代州主席拿督S.Krishnasamy被杀害一案遭警方扣留。据CID助理总监Che Yusoff Che Ngah透露,警方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全才再次扣留该嫌疑犯。因此,援引紧急法令第3条第1款进行逮捕。

紧急法令是一项允许无审讯扣留的不人道的法律。该法令由英国政府在当时紧急情况下制定的,说是为了公共安全与秩序。打从什么时候嫌疑犯被认定威胁公共安全与秩序?这明显是滥用权力的。

尽管我国拥有完善的刑事程序法律,以紧急法令及其他不人道的法律,对嫌疑犯再次扣留的事件屡次发生。这突出了警方办事不够专业并且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

我们认为警方应该透明地宣布再次扣留的原因、扣留地点、嫌疑犯的家人是否被通知、嫌疑犯的家人是否会见了嫌疑犯等等。我们促请警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律专业地对嫌疑犯进行侦查。我们呼吁警方不要在侦查工作上寻找捷径而援引那些无审讯扣留等不人道的法律。

同时,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也呼吁立即废除所有允许无审讯扣留的不人道的法律。 该等法律的适用是对基本人权的一种侵犯。

我们也吁请公众针对侵犯人民基本权利的任何形式的逮捕给于关注。

我们于2007年8月1日正式成立"人权支援小组",每逢星期四下午2时至6时在人民之声新山支会联络所开放服务中心柜台。"人权支援小组"的主要工作,除了处理人权被压迫案件以外,每逢周末也会在附近社区的夜市街道派发传单、人民之友会讯、专题小册等宣传品,以推广人权意识及促进社会醒觉。目前,我们处理过不少个案如警察暴力事件、扣留所死亡案件、劳工纠纷、居民农作物被损毁案件等等。

因此,我们欢迎被扣者的家属或是人权被压迫的人士,随时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尽量给予协助。任何疑问,欢迎联络小组负责人严居汉,电话号码是:016-7782707

Tuesday, 23 September 2008

Complaint Letter to KDN, SUHAKAM and Penjara Simpang Renggam

[大马人民之声] (新山支会)
SUARA RAKYAT MALAYSIA (JOHOR BAHRU BRANCH)
Address: 8A, JLN RONGGENG 11, TMN SKUDAI BARU, 81300 SKUDAI, JOHOR
Telephone: (607)5581098 Fax: (607)5581098 HP: 016-7782707
Email: sahabatrakyat.my@gmail.com Web: www.suaram.ne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September 2008

Our ref: SJB/HRSC/NKH08/20

Kepada,

1) YB Dato’ Seri Syed Hamid Albar
Kementerian Hal Ehwal Dalam Negeri, Malaysia,
Blok D2, Parcel D,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46 Putrajaya..

Tel : 03 8886 3000
Fax : 03 8889 1613 / 8889 1610


2) Tan Sri Abu Talib Othman,
Pengerusi,
Suruhanjaya Hak Asasi Manusia (Suhakam)
Suruhanjaya Hak Asasi Manusia,(SUHAKAM)
Tingkat 29, Menara Tun Razak,
Jalan Raja Laut,
50350 Kuala Lumpur

3) Ketua Pengarah,
Kem Pertahanan Penjara Simpang Renggam,
86200, Simpang Renggam,
Johor.

Tuan,

PER: BANTAHAN PENAHANAN TANPA BICARA IAITU AKTA ORDINAN DARURAT TERHADAP ORANG YANG DISYAKI PENJENAYAH


Kami merujuk kepada kes diatas dimana seorang lelaki berumur 36 tahun ditahan semula selepas dilepaskan dibawah ikatan jaminan polis dan penahanan semula itu adalah dibawah Akta Ordinan Darurat seksyen 3(1) seperti mana yang tersiar dalam akhbar The Star pada 15 September 2008.

Mengikut laporan akhbar, OKT disyaki mempunyai kaitan dengan kes pembunuhan keatas Datuk S. Krishnasamy Timbalan ketua MIC negeri Johor. Pemangku Ketua Polis Johor ACP Che Yusoff Che Ngah menyatakan penahanan itu bertujuan untuk menjaga keselamatan dan peraturan awam dan pihak polis mempunyai bukti yang kuat untuk menahan OKT dibawah Ordinan Darurat (Ketenteraman Aman).

SUARAM berpendapat menahan seseorang dibawah Ordinan Darurat wujud pencabulan hak asasi manusia yang serius kerana ianya bercanggah dengan Deklarasi Hak Asasi manusia dan Perlembagaan Negara. Kami meminta tahanan OKT dibebaskan serta merta atau didakwa di Mahkamah. Jika pihak polis mempunyai bukti yang kukuh sepatutnya mendakwanya di mahkamah.

Oleh demikian pihak SUARAM ingin memperolehi maklumat-maklumat lanjut berkaitan perkara ini untuk tindakan lanjut, antaranya ialah:

a) Maklumat peribadi dan butir-butir orang kena tahan dibawah Ordinan Darurat
b) Tempat yang jelas dimana OKT ditahan
c) Adakah OKT telah mendapat peguambela dan telah menghubungi keluarga masing-masing
d) Adakah sebarang penyiasatan (inquest) dijalankan mengenai perkara ini dan perkembangan terkini penyiasatan

Kami dengan tegas ingin menyatakan bahawa penahanan dibawah Ordinan ini adalah mencabul Deklarasi Hak Asasi Manusia Sejagat 1948; Fasal 9,10,11 dan 13 Konvenan Antarabangsa Hak Sivil dan Politik 1966 Fasal 9 dan 12, Piagam Hak Asasi Manusia Malaysia Fasal 12 dan Perlembagaan Malaysia Fasal 5.


Kami berharap pihak Tuan dapat memberikan maklumat-maklumat yang diingin dalam masa DUA MINGGU untuk membolehkan kami menyiasata kes ini.


Yang Benar,




NYAM KEE HAN
Koordinator
Suaram Caw. Johor
016-7782707

Bantahan Penahanan Tanpa Bicara dalam Menggunakan Akta Ordinan Darurat ke atas Syaki Jenayah

[kenyataan akhbar SUARAM caw. Johor 23 September 2008]

Suaram Caw. Johor membantah sekeras-kerasnya tindakan polis yang menggunakan Ordinance Darurat untuk menahan semula seorang syaki jenayah sebaik sahaja dia telah dibebaskan oleh polis. Tindakan polis ini merupakan suatu penyalahgunaan kuasa polis untuk menahan seseorang dan menafikan kebebasan dan haknya untuk dihadap ke mahmakah.

Lelaki tersebut ialah anak kepada seorang pemimpin MIC negeri, dia telah ditahan pada Khamis atas sebab disyaki terlibat dengan kes pembunuhan Datuk S.Krishnasamy, Pengerusi Sementara MIC Johor. Menurut Penolong Ketua CID Che Yusoff Che Ngah, syaki tersebut ditahan semula untuk menjaga keselamatan masyarakat. Oleh itu, penangkapan semula tersebut dilakukan di bawah Seksyen 3(1) Ordinan Darurat.

Ordinan Darurat merupakan undang-undang zalim yang membenarkan penahanan tanpa bicara. Ia digubalkan oleh penjajah British pada zaman Darurat kononnya untuk keselamatan dan peraturan awam. Sejak bila syaki-syaki kes jenayah turut disifatkan sebagai ancaman kepada keselamatan dan peraturan awam? Ini jelas merupakan suatu menyalahgunaan kuasa.

Walaupun negara kita mempunyai Kod Prosedure Jenayah yang lengkap, penahanan semula syaki-syaki jenayah dengan Ordinan Darurat serta undang-undang zalim lain semakin kerap dilakukan. Ini menonjolkan penjalanan tugas polis yang kurang professional dan tidak menghormati hak asasi rakyat.

Kami berpendapat bahawa pihak polis perlu secara telus mengemukakan sebab menahan semula , tempat tahanan, adakah keluarga syaki telah dihubungi dan keluarga syaki telah berjumpa dengan syaki dan lain-lain lagi. Kami menyeru bahawa pihak polis dapat menjalankan penyiasatan secara professional terhadap syaki dengan menjalankan tugas mereka mengikut Kod Prosedure Jenayah. Kami menyeru polis supaya tidak memakai undang-undang zalim yang membenarkan tahanan tanpa bicara sebagai shortcut dalam menjalankan penyiasatan.

Pada masa yang sama, Suaram JB juga menyeru supaya semua undang-undang zalim yang membenarkan penahanan tanpa bicara dimansuhkan serta-merta. Penggunaan undang-undang itu merupakan suatu pencaburi hak asasi rakyat.

Kami turut menyeru masyarakat memberi prihatin keatas segala cara penangkapan yang mencaburi hak asasi rakyat.

Kami telah menubuh “Pusat Perkhimatan hak-hak asasi rakyat” pada 1hb Ogos 2007 yang dibuka setiap hari Khamis jam 2:00pm hingga 6:00pm di Pejabat SUARAM caw. Johor. Selain dari menerima kes-kes caburi hak asasi manusia, kami turut menyedarkan risalah-risalah di pasar malam berdekatan, tujuan untuk meningkatkan kesedaran kalangan masyarakat terhadap hak-hak asasi manusia. Sehinga sekarang, kami telah menerima dan menangani banyak kes seperti keganasan polis, kematian dalam lokap, isu-isu pekerja ditindas, isu tanah paksaan keluar dan lain-lain lagi.

Dengan itu, kami menyeru supaya keluarga mangsa atau mana-mana pihak dipercayai hak-hak asasinya dicaburi dengan bila-bila masa menghubungi kami. Kami akan cuba sedaya upaya dalam memberi bantuan. Untuk maklumat lanjut, sila hubungi Saudara Nyam Kee Han selaku penyelaras “Pusat Perkhidmatan hak-hak asasi rakyat” di talian 016-7782707.

Monday, 22 September 2008

人民之友工委会七周年纪念活动 - 〈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目前的局势和我们的任务〉

敬邀出席人民之友工委会七周年纪念
暨〈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目前的局势和我们的任务〉座谈会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活动文告

日期: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
时间:下午2时 至 5时
主讲人:杨培根律师(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及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署理主席兼法律顾问)和林宏祥(前《独立新闻在线》记者)
地点:南方学院讲堂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订于2008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两点正,在南方学院大讲堂,庆祝柔州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七周年纪念,并举行〈从308到916,说明了什么?——目前的局势和我们的任务〉座谈会。

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庆祝人民之友工委会成立七周年,同时,也借此机会让大家透视308大选结果显示的我国各族人民,经历了自独立以来半个世纪的,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种族霸权统治后,毅然掀起的要求改革的风暴。

308大选结果导致吉兰丹、槟城、吉打、霹雳、雪兰莪5州,由对抗国阵的反对党联合阵线——人民联盟执掌州政权。这些由人民联盟执掌的州政府的政策和实践,将对国阵政府和它代表的统治集团产生一些什么样的冲击和影响?又会给各州州民以至各族人民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利益和实惠?这些州政府和有关执政党又会面对一些什么样的困难和打击?

308大选结果以及它引起的效应,已经造成国阵种族霸权统治的根基动摇了——国阵阵营分崩离析,统治集团和权贵们遭受人民唾弃,因丧失既得利益而发生内部倾轧,造成巫统、马华、民政、印度国大党以及砂拉越、沙巴的一些国阵成员党人心思变,正义之士纷纷离职退党,或退出国阵,甚至加入国阵的反对阵营去。"阿都拉必将下台!"、"国阵政府会倒台吗?"已经成了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和议论的课题。

安华和他所领导的人民公正党所宣称的"916变天"计划是什么?它引起了什么样的反应?"916变天"计划,是安华和他所领导的人民公正党的"政治把戏(或政治谎言)?还是各族人民马上可以实现的"政治梦想"?

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霸权统治集团会不会依法让出它已经掌控了50年的政权呢?援引内安法令逮捕《今日马来西亚》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以及《星洲日报》高级记者陈云清的事件已经说明,各族人民要求改革运动及其领导人,必将遭受另一次大规模的打压行动而面对严峻的考验:如何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国阵种族霸权统治集团的进攻给予迎头痛击?

各族人民的反抗运动日益高涨和统治集团(特别是巫统)内部矛盾斗争日益激化,正是团结所有人民力量结束国阵种族霸权统治的适当时候了。广大各族人民急于知道,安华和他所领导的人民联盟应该现在宣布,如果掌握中央政权,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教育、宗教信仰以至国防外交等等方面的基本政策是怎么样的,特别说明与国阵政策比较,有些什么样的区别?5年、10年、15年的短期计划是什么样的?20年、30年、50年的长期计划是什么样的?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作为为民主人权而奋斗的非政府组织(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民间组织"),愿意在此重申以下几点意见和愿望,与全国的同道和朋友们共勉:

一、 只要大方向一致,无论是个人或是团体都应该组织起来,为维护民主人权和争取社会公正而共同奋斗。公民社会需要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也同时需要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非政府组织。
二、 非政府组织和政党不同的地方在于: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权力,反对党则希望有朝一日推翻执政党而夺取国家权力,而非政府组织则不同,其奋斗目标是为民主人权和社会公正,不是为掌握或夺取国家权力。
三、 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和地位不会因不同政党执政而改变或有所不同,在国阵执政下是非政府组织,在民联或其他政党执政下也还是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永远是站在人民立场上为人民利益做事。
四、 只要是维护和促进人权的亲人民政党,非政府组织一定给予支持与合作。一旦任何政党掌握国家权力而走向霸权专制反人民道路,非政府组织将与广大人民一起加以反对与制止。

Saturday, 13 September 2008

谴责国阵政府援引内安法令打压民主、人权与媒体自由!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2008年9月12日文告]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严厉谴责内政部继续援引内按法令逮捕《今日大马》网主拉惹柏特拉及《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此举仍是对我国的民主、人权与媒体自由的严重打压,试图制造白色恐怖,我们表达对此最强烈的谴责!


据了解,拉惹柏特拉与陈云清双人皆在内安法令第73(1)条文下被扣留。《1960年内安法令》第73(1)条款授权警方可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或扣留破坏或可能破坏马来西亚的安全的人。拉惹柏特拉被指在其异议网站上发表宗教敏感性、诋毁回教的言论,而陈云清则因为报道“华人寄居论”而被指炒作种族敏感议题。

政府以国家安全、种族宗教敏感为借口,援引内安法令来对付异议人士及媒体工作者,是旨在维持其腐败的政权。通过高压手段,当权者希望能制止一向来敢于发表对当权者不利的爆发性指责的拉惹柏特拉继续发言。此外,政府非但没有追究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人士,反而向据实报道的媒体工作者采取行动,也旨在进一步巩固其种族政治,并打压媒体的自由与独立。

我们认为国政政府不但没有从308人民要求改革风暴中吸取教训,反而继续以霸权的统治方式打压资讯和言论自由。第十二届大选的成绩理应促进国家迎向更加民主化的起点,可是国政政府却无视人民要求执政党摆脱种族霸权、开放言论和资讯空间、废除恶法的等等心声。


我们反对内按法令,因为被扣者是在没有获得审讯地下而逮捕的。这违反基本人权,也就是辩驳的权利、公开审讯的权利和法律支援的权利。内安法令的存在令行政凌驾立法与司法,三权分立名存实亡。此外,无限期的无审讯扣留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生活以及与家人相处的机会,是非常不人道的。马来西亚作为世界联合国的成员,应该尊重以世界人权宣言为标志治国,而不应该继续援引违反基本人权、人道主义的内安法令。

我们敦促当局立刻解放所有目前在内安法令被扣者人士,并立刻废除该法令。

我们也呼吁社会人士能通过拨打电话或传真至首相府(03-88886000/ 038883444)、武吉安曼警局(03-22626222/03-22739602)和国家人权委员会(03-26165600/03-26125620)表示施压。此外,我们也呼吁社会人士给予被扣者以及其家属支援。

Friday, 5 September 2008

人民之声(新山支会)处理的人权被压迫案件,呈交给巫程豪医生带入州议会讨论。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2008年9月5日文告】


*附录:
一、相片:左起:黄智能、洪佩玲、洪佩珊、吴志鸿
右起:钟立薇、朱信杰、邹毅豪、陈泓宾

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于昨日(2008年9月4日)呈交所处理的人权被压迫案件给士古来区州议员巫程豪医生,希望带入州议会讨论。此呈交仪式的出席者包括巫程豪医生特别助理邹毅豪、陈泓宾及一群人民之声代表。

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于2007年8月1日正式成立"人权支援小组",主要工作除了处理人权被压迫案件以外,每逢周末也会在附近社区的夜市街道派发传单、人民之友会讯、专题小册等宣传品,以推广人权意识及促进社会醒觉。服务中心柜台于每逢星期四下午2时至6时在人民之声新山支会联络所开放。目前,我们处理过不少个案如警察暴力事件、扣留所死亡案件、劳资纠纷、居民农作物被损毁案件等等。

第二次的柔佛州州议会将于9月9日举行。为此,我们整理了3宗我们所处理的案件呈交给士古来州议员兼柔佛州反对党领袖巫程豪医生,以便带入州议会讨论。我们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类似的平台,揭露柔佛州侵犯人权的案件,以便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进而 促使柔佛州政府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并关注州内人权状况。唯有通过人民不断的争取和斗争,人民的权利才会受到保障。

我们认为这些案件,其实反映出了整个柔佛州的人权状况。我们认为州议员应关注在州内发生的人权问题,并提出建议给州政府如何关注和解决问题;例如:提供法律支援予所有人权被打压的受害人、以正式函件发给有关单位表示关注和施压、积极改善政府的官僚体制等等。

以下是我们所呈交的三宗侵犯人权案件。其一是甘榜避兰东登雅的城市开拓者事件;其二是雇主以欺骗手法没有缴交公积金给员工;其三是昔加末警局扣留所案件。以下是案件的简介,如背景、受害者的诉求和我们的观点。

1)甘榜避兰东登雅的城市开拓者事件
背景
甘榜避兰东登雅是位于柔佛再也州议会选区的一个马来甘榜。此木屋区占地113英亩,约有280户人家。现有村民于1985年在各方,特别是当时的人民代议士的支持下开拓了这地区。过后,村民曾向新山县土地局申请地契但最后没有下文。

从1987年至今,甘榜避兰东登雅的土地拥有权已多次易主,村民也曾几次尝试向发展商购买木屋区地段,但最终所筹集来购买土地的钱不是被律师亏空了便是被发展商骗了。经过和现任发展商—武吉里浪公司多年的法庭诉讼,吉隆坡上诉庭在2007年宣判村民没有合法土地拥有权。之后,武吉里浪公司申请在今年8月14日执行逼迁村民行动的拆屋庭令。经过村民不懈地抗争,最后村民成功地向法庭申请禁令,将拆屋行动延期至今年10月15日。在同时,巫统巴西古当区部承诺将武吉大岗(Bukit Dagang)的房屋及所有基本设施建设完善。现在发展商通过法庭向村民索取约1亿令吉,以赔偿他们在过去几年法庭审讯的一再拖延而耽误他们的发展计划所造成的损失。

甘榜避兰东登雅居民的诉求
1. 居民需等到武吉大岗(Bukit Dagang)的房屋及所有基本设施建好后才搬迁。
2. 武吉里浪公司发给每户人家合理的赔偿。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的意见/看法
房屋权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 而确保人民居者有其屋更是政府的责任。政府须提供每个人都有能力购买的房屋,此外也须确保所建的房子符合一些基本条件,如拥有完善的基本设施、坐落于方便抵达工作地点、学校、医药中心等的适中地点。

因此,在甘榜避兰东登雅事件上,我们认为州政府应该接受该村居民的要求。州政府也应该促成州政府、发展商及该村居民之间的圆桌会议,以重视村民的诉求,在解决此村的问题上达致共识。

此外,我们也大力谴责发展商企图通过法律索取巨额赔偿去威胁村民自动搬迁的做法。发展商若成功起诉村民,那将会导致许多村民宣告破产。这是变相的另一种逼迁手段,是极不人道、不公平,且应该被反对的。

2) 雇主以欺骗手法没有缴交公积金给员工:
案件简介
人民之声在 2007年12月收到4名受害者(Percetakan Aziz Sdn. Bhd.的前员工,Percetakan Aziz Sdn. Bhd. 的地址是No. 11, Jln Banang 1, Kaw. Perindustrian, Taman Johor, JB)的投诉,投诉关于前雇主虽然在每个月的薪水单里扣除了公积金数额却没有为他们缴交公积金。这4名受害者分别在2005年7月或九月在这家公司上班直至2007年九月才辞职。这段期间他们发现前雇主没有为公司的员工缴交公积金时,曾向雇主投诉,雇主虽答应会处理,但直至他们辞职后都没有帮他们缴交过公积金。
4名受害人在2007年9月曾到新山公积金局报案投诉,却没有下文。过后,在人民之声的陪同下于2007年12月13日再次到新山公积金局报案投诉,并寄出投诉信于前雇主。在那几天后,人民之声收到该公司的书记的电话告知该公司会在2008年1月16日前缴交所拖欠的公积金款项。可是,该受害人在2008年2月到公积金局查询后,发现前雇主还是没有缴交任何公积金款项。人民之声陪同几位受害人到警局报案,投诉前雇主涉及公积金欺骗案,并再次向公积金局投诉, 公积金局才采取调查行动,准备将此案带到法庭。
然而,公积金局官员,沙查理 (Encik Sazali)在四月旬通知受害人,该雇主会在2008年五月依据投诉人所拥有的薪水单副本缴交公积金数额,而该雇主将被罚款了事。几名受害人非常不满这个结果,因为他们的薪水单副本并不齐全,很多已经遗失了。公积金局的解释却是公积金局只可以依据员工所拥有的薪水单副本向雇主追讨公积金。
几名受害人在2008年六月检查了公积金户口,却发现前雇主缴交的公积金数额不符合薪水单的数额,虽然薪水单里被扣除的公积金数额有包括加班费,但前雇主所缴交的公积金数额却没有包括加班费所扣除的公积金。公积金局的解释却是加班费不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应缴交的公积金数额里,所以公积金局不必负责。虽然公积金局过后在受害人的投诉下,答应会尽量帮他们追回加班费所扣除的公积金数额,但在整个案件的处理当中,受害人与人民之声都觉得公积金局的处理非常不公平并违反了法令。
不满(一):公积金局由始至终都将这个案件当成个案处理,只有投诉者才被调查并能获得赔偿,并没有行动表示会彻查该公司到底有没有为其他员工缴交公积金,而让该公司逍遥法外。
不满(二):投诉人也非常不满案件的结果,因为他们薪水单副本并不齐全,所以雇主不必偿还所拖欠的公积金款项。这也就是表示公积金局将允许雇主将所犯的错误推给员工去承担,这将变成雇主可以遗失所有的薪水单记录,或者不出薪水单给员工,因为如果他们没有为员工缴交公积金时,他们可以省下一笔钱或吞掉员工的公积金,因为员工没有薪水单作为证据向雇主追讨所拖欠的公积金。
不满(三):公积金局很明显的在处理案件时非常不公平,他们要求员工必须出示薪水单,才能向雇主追讨公积金数额,但尽管薪水单里所扣除的公积金数额明明包括了加班费,公积金局却说加班费里扣除的公积金不是公积金局的责任。
根据1991年公积金法令,任何雇主没有为员工缴交公积金将依据以下的法令条文被治罪:
条文 43 (2)
 任何雇主没有在宪法规定的时间内为员工缴交公积金是犯法的, 将被判作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RM10,000 或两者兼施。

条文 48 (3)
 任何雇主在员工的薪水中扣除公积金却没有为员工缴交公积金是犯法的, 将被判作牢不超过6年或罚款不超过RM20,000 或两者兼施。

尽管马来西亚拥有1991年公积金法令,以保障员工的利益,可是执法单位却很明显的没有依据法令公平的处理案件,而让员工的利益被雇主剥夺。
因此,人民之声促请:
1. 公积金局以及各执法单位公正并严峻的处理案件,以保障员工的利益,
2. 州政府能督促公积金局作出并公布完整的报告,到底在州内有多少家公司没有为员工缴交公积金并交代案件的处理结果。

人民之声也呼吁公众勇敢揭露和积极的争取自己的权利。


3) 扣留所死亡案件背景:
吴炎标是于今年1月9日因涉嫌拥有土制炸弹、烟火、五仔迷幻药、色情光碟等而遭昔加末警方逮捕,被延扣至1月22日助查。不过,他却在警方扣留期间离奇死亡,死亡时间是1月20日凌晨3时56分。昔加末警区主任玛吉过后向媒体宣布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因为在扣留所“上厕所跌倒而死亡”。死者家属过后向大马人权委员会呈交一份备忘录,而备忘录中清除记录案件的开始末、投诉过的部门和死者家属提出的6个疑点。大马人权委员会在5月7日获得警察总部的回函,表明案件定于6月10日在昔加末推事庭设公开验尸庭。第一次公开验尸庭,5警员受召出庭供证。推事法依查最后宣布将此案展至7月8日续审。第二次公开验尸庭,推事法依查以更换副检察司为由,将案件展延至10月28日继续听证。副检察司原是阿努拉娃蒂,不过7月8日当天上午开庭时,副检察司因故换人。改为阿斯拉夫出任。

呼吁柔佛州内国州议员关注州内人权状况:
我们认为扣留所死亡案件是一项严重违反国家宪法第五条所斌于的人人享有生存的基本权利。根据2006 年人民之声人权报告,在2006 年总共有5人死于警察拘留所。而根据 2007年人民之声人权报告,在2007 年11个月内,扣留所内死亡案件增至10起。人民之声(新山支会)针对这下案件发了不少抗议书,可是有关单位并没有妥善处理类似事件。

据2007年人民之声报告,国家皇家警察于2005年报导,从2000年至2004年共发生了80宗扣留所死亡案件,而唯有6宗案件获得公开审讯的。更严重的是一宗在加影警局扣留所死亡的19岁死者——乌拉亚纳丹(Ulaganathan Muniandy)。他的案件基于许多无理的理由而延审了共8次。我们希望同样的事件不会发生在吴炎标案件上。

此现象正反映了我国的人权状况每况愈下,嫌犯的基本人权保障继续被警察部队里缺乏专业操守、有权无责的作风侵蚀着。

我们建议:
1) 柔佛州内国州议员必须向有关单位施压。如:国家人权委员会、柔佛州皇家警察总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警察总署等。
2) 若再有类似案件发生,必须立刻以公开验尸庭调查案件。
3) 有关单位必须通知家属一切报告的调查结果。
4) 州政府必须免费给予死者家属法律支援。

通告 Notification




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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