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沙巴人民角度看
阿拉是全体人民的
~ 杰菲里吉丁岸博士(Dr. Jeffrey Kitingan)~
译者:蔡尚彬、李成钢
【编者按语】本文是沙巴立新党(STAR)的主席,兼一名天主教徒和卡达山族群领袖的杰菲里吉丁岸博士(Dr Jeffrey Kitingan),应邀在2014年5月4日人民之友工委会与柔佛州伊斯兰党全民团结局于新山柔州旅游资讯局(五楼)大讲堂举行的“阿拉风波•宪法权利•宗教自由”论坛上所发表的论文全文。原文为英文,此篇为中文翻译,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以英文版本为准。
一、前言
直到最近,宗教信仰在沙巴都不曾是个问题。“阿拉”这个字眼,是对上帝或神的称呼。这不是一个问题。宗教信仰是上帝与个人之间的事情。这是个人事务与个人选择。在沙巴有许多家庭,其成员宣称奉行不同的宗教,和接受不同的信仰,甚至在我的家庭里,有基督徒、穆斯林和佛教徒。我们相处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
二、宗教自由
我们相信联邦宪法第二条文里保障的宗教自由: “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
第三条文也阐明: “伊斯兰教是联邦的宗教;但其它宗教依然可在联邦境内任何地区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实践。”
我们相信,限制或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违反了联邦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的精神。这已构成宗教迫害及违反人权。
三、沙巴/砂拉越没有官方宗教
马来西亚组成期间,沙巴与砂拉越并没有官方宗教。实际上,“沙巴20点协议”和“砂拉越18点协议”内的第一点协议便是关于宗教事务,这“20/18点”协议是沙巴和砂拉越答应组成马来西亚的最低条件。
第一点:宗教
“虽然没有反对伊斯兰教作为马来西亚联邦官方宗教,北婆罗州将不应该设有官方宗教,并且现有马来亚宪法内关于伊斯兰教的法律条文不许在北婆罗州(沙巴)实行……”
这项条款也刻在根地咬(Keningau)的“宣誓石”的石碑上,作为“沙巴宗教自由”存在的标志。
因此,扣押和夺取伊班文和马来文版的《圣经》形同是对非穆斯林,特别是基督徒的挑衅。
我们沙巴人不明白为何就只是因为“阿拉”这个字眼,马来西亚文版的圣经被查禁,而现在还有某些团体呼吁禁止在教堂使用马来西亚语。为何如此大惊小怪?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使用这个字眼。根据伊斯兰学者塔立克(Tariz)所言,“阿拉”是阿拉伯文并非马来文,其意思是上帝。它不是上帝的名字。
四、不同宗教者通婚在沙巴普遍
由于宗教信仰被视为个人事务,它不影响人际关系。因此,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通婚,甚至是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的通婚,在沙巴不是异常现象。每个人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我认识的一名同事朋友每逢周日送他太太去基督教堂,周五他太太则送他去伊斯兰教堂。我认为这是沙巴人独特的一面。但是今天,非穆斯林被迫结婚前改教。这造成过去大家互相尊重彼此宗教的环境不再。宗教一旦出现强迫性措施,将造成心理障碍及人与人之间的紧张,最终扩散到整体社会。
五、尊重是和平与和谐的基础
没有任何一方拥有对“阿拉”或上帝的专属权。“阿拉”属于大家的。如果你尊敬上帝/阿拉,那也应该尊重大家作为上帝的孩子。如果我们贯彻宗教自由与选择自由,那就必然和平与和谐。我相信宗教应当在人们之间提倡和平、博爱与谅解,而不是仇恨与误解。当宗教被政治化及宗教极端分子被允许壮大,这就产生问题了。
六、结论
宗教不应该被政治化。联邦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必须受到尊重与贯彻。宗教与信仰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个人选择。即便是在家庭层面,沙巴与砂拉越都是宗教包容、尊重、和谐的特出范例。
以下是英文原文及巫文的翻译版本的链接:
1. Allah is for All - A Sabah Perspective
2. Allah Milik Semua - Satu Perspektif Sabah
直到最近,宗教信仰在沙巴都不曾是个问题。“阿拉”这个字眼,是对上帝或神的称呼。这不是一个问题。宗教信仰是上帝与个人之间的事情。这是个人事务与个人选择。在沙巴有许多家庭,其成员宣称奉行不同的宗教,和接受不同的信仰,甚至在我的家庭里,有基督徒、穆斯林和佛教徒。我们相处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
二、宗教自由
我们相信联邦宪法第二条文里保障的宗教自由: “人人皆有权信奉与实践其宗教信仰。”
第三条文也阐明: “伊斯兰教是联邦的宗教;但其它宗教依然可在联邦境内任何地区以和平与和谐的方式实践。”
我们相信,限制或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违反了联邦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的精神。这已构成宗教迫害及违反人权。
三、沙巴/砂拉越没有官方宗教
马来西亚组成期间,沙巴与砂拉越并没有官方宗教。实际上,“沙巴20点协议”和“砂拉越18点协议”内的第一点协议便是关于宗教事务,这“20/18点”协议是沙巴和砂拉越答应组成马来西亚的最低条件。
第一点:宗教
“虽然没有反对伊斯兰教作为马来西亚联邦官方宗教,北婆罗州将不应该设有官方宗教,并且现有马来亚宪法内关于伊斯兰教的法律条文不许在北婆罗州(沙巴)实行……”
这项条款也刻在根地咬(Keningau)的“宣誓石”的石碑上,作为“沙巴宗教自由”存在的标志。
因此,扣押和夺取伊班文和马来文版的《圣经》形同是对非穆斯林,特别是基督徒的挑衅。
我们沙巴人不明白为何就只是因为“阿拉”这个字眼,马来西亚文版的圣经被查禁,而现在还有某些团体呼吁禁止在教堂使用马来西亚语。为何如此大惊小怪?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使用这个字眼。根据伊斯兰学者塔立克(Tariz)所言,“阿拉”是阿拉伯文并非马来文,其意思是上帝。它不是上帝的名字。
四、不同宗教者通婚在沙巴普遍
由于宗教信仰被视为个人事务,它不影响人际关系。因此,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通婚,甚至是基督徒与穆斯林之间的通婚,在沙巴不是异常现象。每个人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我认识的一名同事朋友每逢周日送他太太去基督教堂,周五他太太则送他去伊斯兰教堂。我认为这是沙巴人独特的一面。但是今天,非穆斯林被迫结婚前改教。这造成过去大家互相尊重彼此宗教的环境不再。宗教一旦出现强迫性措施,将造成心理障碍及人与人之间的紧张,最终扩散到整体社会。
五、尊重是和平与和谐的基础
没有任何一方拥有对“阿拉”或上帝的专属权。“阿拉”属于大家的。如果你尊敬上帝/阿拉,那也应该尊重大家作为上帝的孩子。如果我们贯彻宗教自由与选择自由,那就必然和平与和谐。我相信宗教应当在人们之间提倡和平、博爱与谅解,而不是仇恨与误解。当宗教被政治化及宗教极端分子被允许壮大,这就产生问题了。
六、结论
宗教不应该被政治化。联邦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必须受到尊重与贯彻。宗教与信仰应该是受到尊重的个人选择。即便是在家庭层面,沙巴与砂拉越都是宗教包容、尊重、和谐的特出范例。
以下是英文原文及巫文的翻译版本的链接:
1. Allah is for All - A Sabah Perspective
2. Allah Milik Semua - Satu Perspektif Sab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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