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伟 《星洲网》专栏评论:
伊党主席哈迪有"新论述",
想在大马套用"齐米制度"
❝伊斯兰帝国统治下,是容许没信奉伊斯兰的人民,保留本身的宗教信仰,这就是齐米(Dhimmitude),意思即受保护的人。
齐米不是穆斯林,但必须宣誓永远忠诚,遵循伊斯兰法及缴纳各种稅务等;齐米虽然受保护,但地位低人一等,个人权利不平等、税收不平等、在法庭上也不平等。❞
本文是时评人许国伟2024-11-04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你愿意当齐米吗?有当齐米的资格吗?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又有新论述。
哈迪认为伊党主导中央政权至关重要
他说,为了实现伊斯兰治理的公平正义,伊斯兰政党主导中央政权是至关重要。
哈迪为什么会有这番说法?
他先是举国外例子,即使伊斯兰政党获得更多议席,但在特定势力干扰下无法组成政府;他又举伊党执政州属为例,即使伊党赢得州政权,但没拿下中央政权,各种发展就受到中央阻扰。
哈迪描述的,也是目前伊党的情况。
伊党在第15届大选上阵68个国席赢下43席,是全国议席最多的政党,但是伊党所属的国盟,无法组成政府。
另外,伊党虽然在4个州执政,但没能入主中央政权,因此伊党领袖也没少批评中央政府施政对他们不公。
他说历来的政府都不算是穆斯林主导
身为资深政治领袖,哈迪不会只是像深宫怨妇般,碎碎念抱怨不公。
从哈迪的言论深一层想,就会发现他最终目的,是要由伊斯兰及穆斯林主导国家政策与政治。
事实上,从国阵、希盟、国盟乃至今天的团结政府,不但历任首相是穆斯林,內阁部长也是穆斯林居多。
这都不算是穆斯林主导政府吗?显然,哈迪的答案是“不算”。
"穆斯林主导"的政府,须符合两个条件
或许,只有符合两个条件,才算是哈迪理想中由穆斯林主导的政府。
第一个,执政党联盟必须要有伊党参与,这条件不难明白。那么,2020年喜來登事变后,国盟执政伊党也成为中央政府一员,国盟政府算是符合哈迪的理想了吗?
恐怕,国盟政府也不算。
因为,哈迪理想的第二个条件,是完全由穆斯林主导政府和决策,非穆斯林无权决策,只有执行。
哈迪早就毫不掩饰地说出这“理想”
这乍听之下,实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其实,哈迪早就毫不掩饰地说出这“理想”。
2017年,哈迪提出“两个內阁论”,一旦伊党成为中央政府,就会成立两个內阁。
一个是由穆斯林组成负责决策的內阁;另一个是由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组成,负责去执行政策的內阁。
这种决策与行政架构,不是哈迪凭空臆想,而是有历史原型。在古代伊斯兰帝囯,就有类似做法。
伊斯兰统治下, "齐米" 地位低人一等
伊斯兰帝国统治下,是容许没信奉伊斯兰的人民,保留本身的宗教信仰,这就是齐米(Dhimmitude),意思即受保护的人。
齐米不是穆斯林,但必须宣誓永远忠诚,遵循伊斯兰法及缴纳各种稅务等;齐米虽然受保护,但地位低人一等,个人权利不平等、税收不平等、在法庭上也不平等。
因为伊斯兰法庭不会认可齐米的证词,对于同样的罪行,齐米的惩罚比对穆斯林更重。
如果有人觉得,只要能继续工作生活保有宗教信仰,就算缴多一点稅和当二等公民也不是不能接受……
很抱歉,一个更殘酷的现实是:只有信奉一神教 (例如基督徒和犹太人等)的民众才有资格成为齐米;那些信仰滿天神佛,信奉多神宗教的人,连想当齐米都没资格。
其实,现今的阿拉伯世界,齐米制度没有真正消失,不少伊斯兰政府对非穆斯林仍有差別待遇。
齐米制度套用在大马, 怎不让人担忧!
照理,我国是多元社会又有宪法保障,齐米制度是不可能套用在大马。只是,就真的只是“照理”……
毕竟政治是可能的艺术。这,才是让人担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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