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
来源:林清如《我的黑白青春》一书附录之二
上图为上世纪60年代一名画家所作的林清祥画像,常见于新加坡左派工会和左派政党——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会所墙上,标志着当时的反对殖民统治的民主人士对这位杰出领袖的拥护和敬仰。 |
下图为刊载于林清如《我的黑白青春》的附录文章——《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的一张插图。图片所示是林清祥遗留下来的一部分亲笔手稿的影像。 |
【《人民之友》编辑部按语】1992年7月间,新加坡广播电台邀约林清祥与该台的时事组作系列访谈,林清祥再三考虑后,加以婉拒。事后,林清祥针对采访者所提的问题以及一些新马早期的历史问题,凭手头资料和个人记忆,亲笔拟就一份手稿,洋洋数万言。现已发迹的林清祥之弟清如选择其二兄遗留下来的这份手稿的部分内容,将它题为《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收录于他(林清如)最近(2014年7月)出版的《我的黑白青春》一书,列为其书的第二篇“附录”文章。一名新加坡热心网友将它制成电子文件传送人民之友工委会,并祈望将它上载本部落格,以便更多有心探索新马历史(特别是上世纪50至60年代反抗英殖民统治斗争历史)真相的各界人士和各国学者阅读、参考和研究。
自本部落格在去年先后贴出了现为新加坡执业中医师的前职工运动者庄明湖所撰写的《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纪念“二•二事件”五十周年》,和《廿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左派工运遭遇问题探索[续篇]——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两篇文章后,有人在新加坡左派人士圈子里就传出“林清祥有留下他的回忆录”的说法;一名前左派领袖向其友好表示,他因为职务关系曾亲自协助林清祥审查已经完成打字的完整的回忆录文稿,前后有四次之多,他甚至对回忆录中的一些重点,还留有深刻记忆。这篇《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的面世,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上述传言的真实性。
本部落格决定转贴这篇《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可以说是遵从一群受尽当权者压迫排挤的新加坡“建国一代”的意愿和委托,对新加坡纪念建国49周年,献出这份特殊的礼物,让新加坡人在这特殊的日子里,细心玩味、深刻思考林清祥在文末所说“没有马来亚民主同盟,就没有后来的人民行动党”这句话所蕴含或引申的个中道理。
以下是刊载于林清如《我的黑白青春》一书的第二篇附录《林清祥<答问>遗稿片段》的全文内容。除文首的林清祥文稿的扫描取自《我的黑白青春》外,其余插图和说明皆为本部落格编辑部所加————
当你还在校学生(1952年)时,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出生于1933年,那是世界经济大衰退的第五年。这场经济衰退层面广,也持续相当长久。显然,新加坡也受到影响,于是在我约三岁那年,我父母便从我出生的直落阿逸街搬迁到柔佛州的小笨珍。我的童年便在那里度过。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随着爆发。紧接着于1942年日本侵入马来亚,当时我才九岁,就读于小笨珍培群小学三年级,接着的三年八个月是日本统治时期。
1938或1939年,我唯一的叔叔,父亲的弟弟,响应了陈嘉庚号召前往中国当抗日志愿工作人员。当时,我才五、六岁,他常常抱着我唱如《中国不会亡》,、 《美哉,美哉中华民族》等抗日爱国歌曲。我就读的小学,挂的是孙中山遗像,两旁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对联,每天唱着“三民主义……”,甚至升青天白日旗。模模糊糊,这期间我有了爱国的政治意识。当时爱的当然是指中国,恨的是占领中国领土的日本鬼子。
日本占领的三年八个月里,我家首先遭人放火烧得精光。当时,父亲开杂货店,店旁是住家,我们怀疑起火是欠债还不起的顾客干的勾当。之后,我们全家随着大家逃亡,躲到附近丛林密处避难。这段期间,我学会了养猪、养家禽、看店、耕种;经历过几乎被日本兵逮捕的危险,目睹了父亲的朋友,现新加坡一位姓洪名人的父亲,在妻子儿女被日本兵惨杀后,逃难到我家的实况,这些真实故事,加强了我早期模糊的政治与民族意识。
日本投降后,经过数月至一年时间,小笨珍的培群小学复办,1946年我重新投入校园完成我的小学教育。我插班五年级,读了两年,1948年小学毕业时,我已经十五岁了。
这段期间,我几乎读了所有关于中国民族英雄人物的通俗本传记。在校除高唱“三民主义……”外,也跟着唱:“打回东北去……打倒赤色帝国主义……”,双十节还代表同学发表了反共的题为“痛定思痛”的演讲。
小学毕业后,家里经济不好。只好在父亲朋友的洋土库里当跟班,工作了一年多,1949年初或年中才回到新加坡,先跳级进入公教中学一年级下,居然考得还不错。1950年正式转入华侨中学,进入初中二年上甲班,这时我已十七岁了。(一些对历史无知或蓄意不良者,常含血喷人讲我们是超龄生,有意渗入中学搞政治欺骗活动。)1949年、1950年是个历史性的年代,当时亚、非的反殖民主义运动席卷全球,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诞生,学校里一片沸腾,大夥儿兴奋地谈着、唱着,热泪盈眶地迎接着人类新的历史的到来,身为被迫害与被鄙视最甚的华校生,身为还在殖民地桎梏下挣扎的奴隶,这种心情与表现是可以理解的。我是人,是个血气方刚,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经历过不少在正常环境下同龄人无须经历的事件,自然而然地,我投身到这历史的洪流中去。
这期间我似乎忽略了功课,沉醉于阅读及其他活动,我阅读了不少苏联作家的小说、诗歌,也醉心于哲学、历史与政治书籍,慢慢地,我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己,国家、民族与人民若不能得到自由解放,个人也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解放,而国家与人民要获得自由、解放,必须唤醒与团结所有最受压迫、最受损害的人,团结起来奋斗到底。从书本中,你可以这么说,我开始倾向于并接受社会主义,接受它为人类的一种美丽远景。我深切感到,没有一个理智的人会拒绝看到一个“没有剥削、压迫,没有贫穷、疾病,人人可以平等、自由与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的实现。”理论上接受社会主义,甚至是共产主义所宣示的美丽远景,与实际上成为共产党组织一员,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五十年代共产主义是世界两大思想体系之一,是极受欢迎与普遍被第三世界接受的思潮,在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历史最久的一个政党,反对英国统治最坚强的政党便是马来亚共产党,在许多民族主义色彩较浓的政党出现前,已有无数爱国儿女投入马共的怀抱,为实现摆脱英国人统治而奋斗。
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51年底我接近了抗英同盟的活动并在稍后成为其活动及小组领袖。回想起来我为自己能响应时代号召,毅然加入了抗英队伍而非亲英队伍感到自豪。总结而言:我当时的理想是为摆脱英国人统治,为实现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的马来亚而奋斗。更概括地说,我经常提醒自己要在吸最后一口气时可以这么对自己说:“这里躺下的是个普通的灵魂,在他有生的过程中,他已极尽所能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人类最美丽的理想一一为实现一个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没有贫穷、疾病,人人可以自由发挥其潜能的和平与民主的社会而奋斗!”这些话与苏联著名革命小说《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主人公所讲的有点像。
你如何成为职工运动领袖?
1951年底我就读华侨中学初三,参与了罢考事件,被教育部开除出学校,之前我也遭政治部拘留了约一个星期。离校后,我过着流浪式的半公开生活,躲躲闪闪地,几乎住遍了新加坡的每个角落,因为在那个年代,一旦被政治部列入黑名单,你的人身自由也就失去了保障。这期间,我当过几间小学的“教员”,用的名字是“余先生”。
1953年底或1954年初,一位巴士工友介绍我到新加坡巴士车工友联合会樟宜分会当受薪秘书,接着兼任该会巴耶礼峇分会秘书;随着也担任了马来亚纺织厂工友联合会秘书的职位。
这期间我认识了马来亚黄梨工友联合总会主席兼新成立的各业工厂工友联合会主席林振国先生,他与他的同僚杨高锦先生对于我在两个工会的表现有好印象,便热情地邀请我前往担任他们的总务要职。
当时在一些马大生与华校中学生介绍下,我已与李光耀先生有了接触,出席他在Oxley Rd私人住宅地下层的集会,商讨有关筹组人民行动党的事。1954年底,人民行动党宣告成立。
1955年四月林德宪制下的第一届大选,在邮政工联所举行的行动党候选人介绍大会上,李光耀亲自宣布我为候选人之一,大选结果,我当选武吉知马区议员。要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职工运动领袖,需要回顾一下,回顾1948年6月紧急状态实施至1954年新加坡工运的状况。
1948年6月,由于紧急法令的实行,许多被称为好斗的职工会被解散,大批工运负责人,不是被捕就是遭驱逐出境,存在的职工会都是英国当局允许的、符合英国资本家与本地厂家利益的所谓黄色工会。这些工会根本不照顾会员利益,不少职工都不愿意加入。因此,私会党乘机活动,控制工人,一面向工人收“看头钱”,一面向老板敲诈中饱私囊,工人有冤屈却无处申诉。
林德宪制的进展,说明英国不得不做些政治让步,政治气氛因而稍微开放,许多新的职工团体,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这些工会如各业工厂商店职工联合会,比较能照顾工人,逐渐取得工友的信任与支持。
1955年大选竞选运动期间,群众情绪高涨,冲破了自1948年6月紧急法令实施以来的白色恐怖氛围,工人的恐惧心理逐渐消除,他们敢于团结起来,加入好的工会,为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而奋斗。那次大选,我敢说敢言,深深取得人民的信任,特别是劳动人民和工人眼中,我成了真正的代议士,是准备为他们牺牲的英雄人物。
当我加入各业工厂商店职工联合会时,会员不过近千名,不到一年,增加到三万多名,成为当时声势浩大的工会之一。当时,如果缺乏新的历史条件,缺乏一大批工会骨干,缺乏敢于牺牲、齐心合力的干事,我个人的努力根本无济于事。当然,我个人具备了一些特殊品质,例如:准备牺牲,与工人真正打成一片,即使当了议员还在工会睡板凳,处处为工人设想,并能团结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努力,这都是使我成为职工领袖的条件。
同年,十八帮派的私会党头目参加了由叶朝福安排,在丝丝街叶氏总会召开的会议。他邀我出席,我单刀赴会。那次会谈的主题是“分地盘”,事后许多过去被私会党控制的工友转而加入我们的行列,这些帮派失去收“看头钱”的地盘,都想向我开火。
那段日子里,有好些具正义感,而有同盟或洪门会意识的私会党与我们站在一道,其他的,则想方设法破坏工运。今天的工运,怎样都不能与当年比论,今天的工运领袖无须面对这些考验!
你加入工运想达到什么目的?
不外就是:
• | 唤醒、团结工人,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条件、假日、病假、花红等等。 |
• | 通过团结他们形成一股强大力量,以废除不合理的劳工法令。 |
• | 在政治上提高工人的认识,共同为争取实现一个独立、自由、和平与民主的马来亚而奋斗。 |
• | 具体的说,也在当时号召他们加入人民行动党,促使它在选举中获胜。 |
你在当职工运动领袖期间(1954年—1956年)犯过错误吗?
我是凡人,是历史的产物。我身上刻印着历史的烙印,与其他人一样,也受历史局限性的局限,我当然会、也曾经犯过错误。
在各业工厂商店职工会举行第一届代表大会时,我便提醒干事们要多多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不要动不动就罢工,这显然是认识到在过去一段时间有些过错。不过,若带着有色眼镜看,认为左翼职工会与工运领袖天生好斗、存心制造工业不安,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我们不能纯粹以今天的眼光看过去,或对过去下结论,正如拿今天父母教育儿女的方法与祖父母相比,祖父母的许多做法似乎是陈旧,违背儿童心理的。今天的工运一方面多少要有政府撑腰,有若干利于工人的法令支援,老板也非常开明,不仅不阻止,不少还主动劝工人组织起来,他们培育训练员工,给予福利,甚至分享利润……通过种种办法积极提高生产力,今天的环境也使员工真正认识到必须与老板合作,努力生产,同舟共济。五十年代情况完全不同,福利车厂工潮的起因之一便是老板不准工人组织工会,他们聘用新工来破坏工会,另组公司工会,与工人对抗,不少老板甚至通过私会党、政治部暗中殴打工人干事,逮捕工会负责人。若没记错的话,当时的皇帽汽水厂甚至这样规定:女工不准结婚。当年工人即使要争取加薪一分钱,都要通过集体力量来达到,这便是为什么当年有这么多工潮的客观历史原因。我记得当年工会属下的杨协成工人为了加薪而罢工,出面与我会谈的是蔡某某黑社会头子,他活动于巴丝班让尾及武吉知马一带。
谈谈1954年与1955年的暴动
若我没理解错误,你指的是1954年5月13日中学生为申请免役在总督府前靠近Penang Lane一带与警察发生的冲突及1955年5月12日福利巴士车工潮演变为暴乱的事件。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我们应对暴动的含义有个清楚的认识。从字面上看,暴动似乎是指一群人有组织、或自发的采取了某些超越法律所允许的行动,去实现或企图实现它的特定目标。
暴动可以是自发的、有组织的,也可以是被挑动起的。暴动要产生,先得具备一定的社会心态,因为它往往是在激情高昂的情况下才会有的行动。
“没有一切向钱看的心理状态”、“没有对股市行情与组织法缺乏全面认识的心理状态”,最近深圳的股民大暴乱难以出现;“没有黑人觉得遭受歧视的社会心理状态”,今年初美国黑人的大暴乱不可能出现。
除非一个社会已经确立了牢固而又习惯于调整以适应新历史条件的民主机制,否则当它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阶段,从旧秩序转入新秩序,或者当它刻不容缓,到了必须调整某些旧秩序时,总会出现暴动或暴乱。
认识了这些,也就不必要对某个历史时期出现的某些暴动或暴乱耿耿于怀;那种脱离历史条件、某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心理状态,妄自尊大或自欺欺人的所谓“今天多太平,你们当年多乱”的说话,这显示了言者若不是无知,便是有意愚民以巩固自己。
1954年至1959年是新加坡历史的一个转捩点。一个从实施“紧急状态”转入实行林德宪制改革的转捩点,一个由充满高压的白色恐怖转入具有限度自由、民主开放的转捩点。
在这样的历史转捩过程中,新兴力量与旧势力、旧习惯、旧传统的斗争往往更为激烈。一些出轨的行动,如不合程序、法规、惯例等的“骚扰”或“暴乱”也就必然浮现。渐渐地,当新势力完全战胜或克服了旧事物,新的处事程序、法规、惯例便形成并被接受,社会也自然安稳了。
你当议员时期望得到什么?
政治方面:
1955年4月2日林德宪制下举行的第一届大选,行动党派出四名候选人,我是其中之一,我出马竞选武吉知马选区。当时行动党所提出的竞选纲领如下:
A. | 争取一个全部民选、拥有主权的立法议会; |
B. | 建立一个多种语言的立法议会; |
C. | 废除国民服役,只有一个全部民选的立法议会才有权通过抽壮丁法令; |
D. | 与马来亚合并; |
E. | 所有以马来亚为永久居留地者应授予公民权,拥有特权的外国人不应授予投票权; |
F. | 废除紧急法令中有关禁止言论、结社等自由的限制,一个非全部民选的议会无权实行不经审判的拘留令; |
G. | 修改劳工法令。 |
(人民之友部落格编辑部注:刊载于《我的黑白青春》一书的原版排列显示,在A、B、C、D项之后,没有“E”项,此贴文因用电脑预设排列功能而自动将余下的3项顺序列为E、F、G项。特此说明)
社会方面:
A. | 废除劳资纠纷法令中不利于工人利益之条款; | |
B. | 通过“劳工宪章”以便: | |
1、 | 订下最低薪酬 | |
2、 | 男女同工同酬 | |
3、 | 40小时工作周 | |
4、 | 每年两星期年假 | |
5、 | 童工与分娩女工津贴 | |
6、 | 对失业者的援助 | |
7、 | 增强劳工赔偿法令以协助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 | |
C. | 让十六岁以下儿童享有免费教育,各民族有权发展它本身的教育与文化;财政上援助各民族学校; | |
D. | 清除贫民住宅区,予信托局免息贷款以建造低廉价格之住屋。 |
经济方面:
A. | 实施税率改革以保障本地工业; |
B. | 争取全马来亚之贸易自主权;即废除对胶、锡出口之禁令及由本地自行控制黄金储备金。 |
当选议员或人民代议士时,我非常期望:1.能继续在议会内外通过教育,发动群众去实现以上的竞选纲领,即便不是全部,至少也包括其中大部分;2.为我选区人民尽我绵力,替他们解决待解决问题。
当时的立法议院只许讲英语,未实行多种语言制,我是华校生,英语差劲,这大大妨碍了我在议会发挥自己的辩才。
竞选时期的气氛如何?
1954年4月的选举(本部落格编者注:这也许是原书打字错误,或者是原文作者笔误;正确应为1955年),有限度的政治开放,群众热烈响应了行动党的号召,这是因为当时行动党提出的竞选纲领适时地反映了人民的要求,而行动党领导人与候选人如李光耀与林清祥等都敢于仗义执言,积极抨击殖民地政府,抨击那些不利于人民的政治、社会与经济政策,在广大群众间引起共鸣。竞选时期,各种大型群众聚会如火如荼展开,气氛热烈,默迪卡之声响彻云霄,当时出席群众大会的人数,经常是上万或数万名以上,而现场秩序井然又充满激情。竞选运动的展开,大大提高了群众的认识,那些向来亲殖民政府的政党则被唾弃,大选日群众自发地以“坐自由社会党的车,拿民主党或进步党的钱,投行动党的票”的策略去击败那些被唾弃的政党。
你在武吉智马选区获胜时的感觉如何?
感到欣慰,也感到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大,要做的事很多,要学的更多。这是场宪制斗争,你必须对宪制与法律有起码的认识,而这些文件都以英文书写,你不能先停止工作来学好它,自己是华校生,仅仅是初中三年级学历的华校生,责任感又很强,面对的压力非比平常,也许因为责任心重,加上全心献身人民,自己总算苦拼出一条道路。
你对l956年4月伦敦宪制会议(22.4.56一13.5.56)的回忆。
历史背景:
1.林德宪制的局限性。
2.人民要求真正完全独立、自主。
林德宪制实行不久,首席部长便因要求一个正式办公室,接下来为增设四个副部长席位与英国总督起了争执。
1955年7月25日,英殖民地大臣来新访问前一个礼拜,首席部长终向议会提出一项要求“马上允许新加坡独立”的议案,会议通过,但“独立”字眼被进步党议员动议修改为自治。
1955年8月18日英政府致函首席部长,取消总督有关委任副部长的一些权限,但欢迎林德宪制实行一年后,组织一个新加坡代表团到英国磋商。
1955年12月28日的华玲会谈,马绍尔看似举足轻重。
这期间人民开展了签名运动,举行了群众大会,要求马上让新加坡独立。一个为迎接英国工会代表团,以表达新加坡人民渴望自由与独立的“独立周”活动于1956年3月初举行。这项活动诉求的高峰,是1956年3月18日在旧加冷机场举行之各党派联合群众大会,出席人数多达四万人。
各党派13人宪制谈判代表:
1. | 首席部长马绍尔先生; |
2. | 四位劳阵部长:Hamid Jumat、Lim Yew Hock、J.M.Jumebhoy、Braga; |
3. | 政府后座议员:余炳川、黄富南; |
4. | 行动党代表:李光耀、林清祥; |
5. | 民主党代表:林子勤、陈维廉; |
6. | 自由社会党代表:林坤德、林春茂。 |
不利于谈判的一些主客观因素:
A. | 代表团摆不出真正团结的阵容,各成员缺乏共识是主因。马绍尔本身不够坚定,经常受情绪所左右;自由社会党代表随时准备与英国人妥协;李光耀所要看到的,是能确保行动党执政又能控制左派的宪制安排,他也不愿看到马绍尔在争取自治、独立方面的风头比他还健。 | |
B. | 当时英联邦一些通过宪制途径独立的国家如塞普鲁斯、锡兰等地的某些发展,致使英国执政保守党内的右派,抗拒对新加坡这个军事要塞做太大的宪制让步。 | |
C. | 新加坡代表团员只是不很强烈地表示:“立即使新加坡取得独立、完全自治是阻止共产主义威胁的办法……” | |
D. | 但英国殖民地大臣Lennox Boyd在一项结论中却表明:“英国被要求在与新加坡的关系上,在现阶段采取断然、永久的做法,放弃一切权力与力量。然而现阶段所观察到的是,新加坡并没有一个安定的民主政府,且没有政党持大多数议席,当它无法预见到未来内部的发展,而又面对亲共强大的渗透力量在工作着时……”因此,英国需保有最后的权力,以阻止新加坡落入共产主义的势力范围。 | |
E. | 单就行动党代表李光耀与林清祥来说,两人之间就存有许多可以说是“历史造成的分歧”: | |
i. | 1954年底行动党成立时,经过长期磋商,达致了具有非常进步意义的建党宣言。1954年与1955年狂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使党内分成了所谓温和派与好斗派,紧接下来温和派被冠上“非共”字眼,于是也就有了“好斗的亲共派”。1955年福利工潮后不久,行动党第二届中委改选前夕,李光耀提出要所有所谓好斗与亲共的中委退出选举,结果第一届中委中的蒂凡那、方水双、曾昭卓、与可能参与竞选的林清祥只好退出选举。 | |
ii. | 以上是李光耀与林清祥历史性分歧的一部分,可以说李先生对具有强大群众基础的行动党左派非常恐惧,一直担心会被排挤或取代,而不幸的林清祥又成为当时历史产物,被视为行动党左派的公开发言人,在李先生的构思里,最切实可行、理想的新的宪制安排是:“让英国人继续提供个安全网,让他有时间把党组织建起来,可以温柔的说话,让英国人举着‘大棒子’,换句话说,一个可以控制的局面。”在这点上,客观地说他的看法和英国人的看法吻合:“需保留最后权力,以阻止新加坡落入共产主义势力范围。” | |
iii. | 在伦敦会见了当时在英国念博士学位的吴庆瑞,李光耀见到了“亲共的约翰•伊峇如何与非共的吴庆瑞在马来亚论坛及留学生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以扩展彼此的影响力,及最后吴庆瑞如何战胜了约翰•伊峇……”,在这样的鼓舞下,李先生更坚定了他的“非共”与“非共必胜论”。 | |
iv. | 在李先生眼中,林清祥既然是“亲共的”、甚至是亲共势力的发言人,这之间关系的微妙与表现出某方面的貌合神离就难以避免了。 |
我在谈判的立场如何?
1、 | 基于上述认识,我知道谈判成功希望非常小。 | |
2、 | 我的立场,基本上也该是行动党的立场: | |
i. | 全力支持马绍尔争取包括控制内部治安权力在内的完全自治宪制; | |
ii. | 唯一的局限是,应设有一个英国拥有大多数席位的防务与内部治安委员会,英国方面仅提供意见与咨询,但不能强制执行政策; | |
iii. | 若英方不喜欢新加坡政府不顾其劝告,它有权解散政府与终止宪法。 |
我对上述立场强烈的表现,多少会给李先生一种错觉,以为若无法实现,我宁可看到会谈失败。这真是又一种“历史造成的分歧”。
我希望在宪制谈判会上达致什么?
A. | 最起码地,我要避免它破裂,但它似乎一开始就注定破裂了。 |
B. | 从以上的分析,我深知自己是绝对孤立的,也深知谈判一破裂,接下来的必是大逮捕,自己与许多同僚必将被捕,成为接下来的宪制谈判的牺牲品。 |
C. | 有些“史书”与评论家总喜欢说“林清祥是唯一一个希望会谈失败的代表……”这种见解的逻辑是,林清祥是马共,而马共是好斗,喜欢暴力的。这些人忘了,林清祥是否是马共还待查考,这些人更忘了林清祥至少知道,1955年12月28日马共已于华玲与东姑•阿都拉曼举行会谈,在林清祥看来,这意味着马共在大退却,也许当时不那么明确,但会知道,若大后方都在退却,难道孤岛上的新加坡反要来场大反攻吗? |
代表团就像马戏班
说新加坡代表团的表现如马戏班,只有抬举它,并没贬低它,马戏班至少有一定的组织法、纪律、程序、既定节目内容与观众。
部分代表团成员一抵伦敦,便进行政党政治活动,如马绍尔向留学生发言,寻求行动党摆脱亲共力量的影响,接下来李光耀的某些活动多少炫耀行动党在留学生与英国朝野人士之间有更大影响力,这对促成代表团团结一致应该都是不利的。
在伦敦会谈期间,我与李先生在ST James Hotel同住一套房,但他似乎忙于与吴庆瑞在一起,而我又几乎得空就由约翰•伊峇陪伴,这多少加深了大家的“历史造成的分歧”,我当时的政治思想意识虽较接近约翰•伊峇等人,对他们也极尊重,我也会见了马共驻欧洲代表林丰美,但是对他们的许多做法却不认同,总觉得他们似乎太脱离了现实。
马六甲出生、后来当上行动党内政部长的蔡善进,当时也在英国留学,他曾这样谈到:“林清祥当时曾试图使约翰•伊峇,旺•哈密与吴庆瑞之间达致和解……”,李光耀在致杜进才一封信中提到这事,“林以为我对这项和解不太热心一一在听完了吴庆瑞谈到约翰•伊峇的事后,我不太热心倒是真的,这些人比起他们在新加坡的同伙更难合作。”
以上插曲说明我当时仍非常尊重李先生,也希望见到反殖力量的大团结。
由于双方对于“内部治安”掌管权无法达致协议,会谈陷入僵局。马绍尔过后想召集代表团会议,提出折衷办法,我支持他的建议,但遭到一些团员的阴谋破坏。一些代表团团员在与英方默契下,已酝酿由林有福取代马绍尔,因为马绍尔已宣布,谈判若失败,他将辞职。
会谈失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通过早前在丽的呼声任职,当时在英帝国学院研究原子能的张拭,打电报予詹蜜星(Jamith Sing),要大家绝对保持冷静,不可轻举妄动。
1956年10月,你在公安法令下被捕?
1954年(本部落格编者注:这也许是原书打字错误,或者是原文作者笔误;正确应为1955年)大选中,我已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是个肯牺牲、坚决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人物。
1955年我已成为左派或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职工领袖,不仅是各业工厂商店职工联合会总务,也是许多个别工会的顾问,又兼任妇女协会、农民协会、家长联谊会顾问。
同年,不由得我自己,历史已使我成为行动党内左派的发言人或领袖。
不仅在行动党的所谓“非共”领袖,在英国政府、联合邦政府及其他一切右派政党看来,我是坚决反英的亲共首领。
1956年四、五月间在英国举行的宪制谈判破裂,关键问题就在于内部治安权力及如何先清除像我这样的份子,所以1956年10月26日,宪制谈判失败后的五个月,我与许多同僚被捕是预料中之事。
你的被捕对职工运动有何影响?
五、六十年代,学生运动与职工运动是反英殖民主义运动最坚强的两股力量,说它们是反殖先锋并不为过。没有取得他们支持,不会有今天的行动党政府,没有他们的牺牲,英国人不会退出或这么早退出,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新加坡。站在英国人立场,怎样分裂与削弱这两股力量是重要的战略之一,逮捕这两股运动的领袖、基层领导人及封闭他们的组织是削弱与瓦解这两股力量的方法之一。
这就是说,我与我的职工运动同僚被逮捕,肯定地会暂时、直接地打击职工运动,影响工人生活,使反殖民运动出现暂时混乱。我们被捕不到一个月,各业工厂商店职工联合会面对被封闭时,1956年11月23日的英文报章就曾这样报道:“密驼律工人奔向职工总会求援”。职工总会主席Jaganathan说,“一些雇主继续通过各种理由,割减工人薪水,剥削他们……雇主的借口是没能力继续付起现有的薪水。”
这则报道反映,我们被捕后许多老板趁机报复,他们认为现在又是有政府撑腰的时候,纷纷用各种借口废除掉与我们签订的合约。
要往深一层看,我个人觉得,若我们没被捕,1957年8月行动党中委假羽球馆举行的改选,完全可能不会出现那样的局面。
被扣留期间,你的感觉如何?
我在1956年10月26日被捕,1959年6月4日才获释。扣留初期被关在欧南监牢与几个面临驱逐出境的政治扣留者在一起,我有种感觉,当局也有意强迫驱逐我到中国去。1956年10月25日深夜,大批政治部人马搜查各业工联,我的东西全被带走,连字纸篓内的垃圾都带走,我当时住在工会,一本英国护照及出生证留在工会,也全被取走,可是,后来竟出现了我究竟出生于何处的问题。
我被单独监禁,关在一个叫Refractcry Block的地方,指的是不可改造者、顽固者的拘留处。我的亲密同僚蒂凡那、方水双、兀哈尔、曾超卓、普都遮里及陈文英则全部被关在自由营(之后改称明月湾的拘留营)。约在1958年正、二月间,政治部突然调我往自由营与我的同僚们在一起。我一到,面对着他们已经草拟好的一份声明,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把我与他们隔离这么久,才突然调我来与他们住。我被扣初期,李光耀先生常到牢里会见我。最初谈的是各业工厂商店职工联合会将面对被封的问题,接下来他非常担心由于我的被捕,在外头不知道要跟谁接头的问题,有一回他隐隐约约写了个“林村”的名字,问我是否认识他,可靠吗?这是相当微妙的问题,我面对的是个战友又是律师,我当时只好含糊过去。之后,他非常担心1959年的大选及是否要组织政府的问题,看到他有着这么大的后顾之忧,就在此时,我向他提出,我要离开新加坡,前往印度尼西亚深造。
在单独监禁期间,我把重点放在学习马来文,靠着几本中巫字典,包括一本爪威马来字典,我学会或基本上觉得已能掌握马来文,我这么热衷于马来文,可能是深受当时思潮影响,认为掌握了它(它当时己普遍被接受为国语),便能更好地搞好各民族团结工作,我几乎读完了古典与现代马来文及印尼文诗歌、班顿、小说,具备这些基本条件,也是我提出到印尼进一步深造的原因。
回到自由营与我同僚一起后,面对一份已起草好的《马来亚社会主义的道路》的声明,大家都提心吊胆,想知道我的态度,原来这期间李光耀、吴庆瑞等经常访问他们,要他们在出狱前先表态。
“与我的同僚决裂,孤立自己,更坚决前往印尼”,这个念头似乎困惑着我。当然,最后印尼没去成。李光耀先生一直劝我留在新加坡,他似乎非常看重我,过高地估计我,在行动党成立早期,几次他向我说:“只要你和我们站在一道,战役的五十巴仙胜利便定了。”看完了同僚们起草与签署了的声明,我修改了几个字眼,终于签上。这便是后来著名的出狱声明的背景。“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共产党员之一”,我签完声明后,蒂凡那以轻松口气这么对我说,这似乎是很有意义的一句话。说实话,我并不太在乎那声明的内容,原则上,我总觉得在狱里签署有点不明智,用英语说是under duress(被逼的)。当时,这项声明的签立终于成为一个先例,自此以后,政治扣留者要获得自由便必须签署一纸声明。这期间我总有点奇妙的感觉,蒂凡那几次告诉我,有一回,外头有人如何用金箔纸包装message,混在他太太带来的咖喱羊肉里面,差点被同僚吃掉,闹着由于心理作用而引起的皮肤敏感。之后,我们被全部调往棋樟山,在那里我们是贵宾,非常自由。约在1959年6月4日出狱前一两周,我们又被调回樟宜监狱,出狱前夕6月2或3日,行动党中委假福建会馆匆匆举行大会,选出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若要我简短说说被扣留时期的感觉,可以这么说,感到未经审判长期被扣是种非常残酷的刑罚,表面上顶文明、斯文的,我被分配到不错的食物,每天有两粒鸡蛋,当议员每月五百元的津贴照发,还有一个半神经质的犯人叫温阿历的替我打扫牢房。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想这种刑罚比起日本人那种白刃进红刃出,或一颗子弹快速解决掉更残暴。因为,这是种慢性的、经年累月的、逐步摧残人性的作法,这种刑罚比施在刑事犯上的刑罚更残忍,一个刑事犯即使杀人放火定下死刑或终身监禁他有个目标,死刑若上诉不得逞就是订期见上帝去。终身监禁的人扣七扣八也不过需在牢里十二、三年,他知道自己有个日子可以等,而政治扣留者是无限期的,直到你在人格上做出自我摧残、满足政治敌手时才有所谓获释的机会。
最好的一种体会办法是,让我把你们关在一个最最舒适的房间,给你山珍海味,不过不准阅读任何未获批准的读物,不准与他人交谈来往,不准有电视或有长短波设备的收音机,起身入睡一切有规定,别说关你一年半载,一个月就好了,然后你告诉我感觉如何?而在被关期间,由于是政治犯,你又不须工作,像犯人那样工作,你除了在那小天地度方步以外,剩下的是时间,无数的时间,若你不能自拔,在那种情况下你真正才会体会出什么叫着度日如年,而当你望着那座牢狱石墙内外,有多么多事你想做,你可以做而你又不准做,你才真正会懂得什么叫挫折感。
谈到我在扣留时期发生的一些令我感到无奈、挫折的事,有些例子:
A. | 1957年8月行动党党委的改选事件,我记得很清楚,阿末•伊勿拉欣在事件过后到Refractory Block探望过我,我对他表明并不赞同TT拉惹等人的做法,但我更强烈表示,李光耀等人退出中委并与TT拉惹等人公开决裂,划清界限,无异于邀林有福尽早向他们下手。事情果真如此发展,不久,陈世鑑、陈从今、吴文斗、王财安与陈贡源等另一派中委全被逮捕了,我的挫折感异常强烈,我坚信若我们没有被扣留,这事件完全可以避免,以更适当的方式得到合理解决。 |
B. | 关于我的同僚蒂凡那、方水双、兀哈尔、曾超卓及普都遮里等签署主要由蒂凡那起草的《马来亚社会主义者的道路》之出狱声明,整体上来说,我觉得它是有分量,具远见的,不过,这文件产生的经过与背后动机我不很同意,它是在我被完全隔离受单独监禁情况下出现,是在全体同僚被扣留时,在被迫情况下的一种表态。我有被玩弄的感觉,我一向主张坦诚相对,我相信当时若我们没被捕,这件事不至于发生,即使历史条件要求,大家能坦诚相对,同样一份或更好的、更具说服力及影响力的文件可能会在自由的、完全正常的气氛下产生。 |
C. | 郑越东代表工人党在市议会竞选中突然退出选举一事,我当时并没有看出其中具有什么特殊意义,没想到还是马共地下与李光耀的一宗“交易”。 |
D. | 1957年3月与1958年5月在英国举行的宪制谈判之事,我既然参予了第一次宪制谈判,对要谈的内容、第一次谈判破裂的因素都相当清楚。我前此曾指出,为了使第二次宪制谈判成功,我与我的许多同僚都将被牺牲。1957年3月与1958年5月的宪制谈判我们都在牢里,基本上它的内容与第一次谈判大体相同,谈判肯定会达致协议,对英国人来说,至少新加坡强大的左派暂时被削弱了,对李光耀先生来说,他的一大后顾之忧相对减少了,更何况谈判中又出现了一项被新加坡各政党接受的“禁止知名颠覆份子参予第一届大选之条款”。有了这项规定,英国及所有害怕或担心我们在牢里被提名,又势必获胜,并将在来届国会或政府中起一定影响的因素人为地给除掉了,于是各方功德圆满地欢庆宪制谈判圆满结束。 |
对于“颠覆”的涵义与看法,我与李光耀先生的看法有原则上的不同。一般来说,颠覆指的是通过各种行动破坏现存制度。当时的历史条件是,不仅我们新加坡人民,亚非拉人民都风起云涌献身于破坏存在着的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制度,行动党的成立及其建党宣言也反映这一时代精神实质。因此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特别是作为反殖政党来接受这样的条款,说得温和点是不可思议的。当然,如果一个国家已经独立了,拥有自己完整主权又是民选政府在掌管,问题就有了质的差异。
知道1959年大选结果时,你的反应如何?
“兴奋、雀跃又有点茫然”是当时的反应。兴奋与雀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自己协助建立与支持的政党终于在大选中取得胜利,可以执政了。从个人自私立场看,自己就要获得自由了,怎不叫人感到兴奋与雀跃呢?而感觉有点茫然,带着混杂着不知所措与又有点失望的情绪产生的茫然,却不是局外人所能理解的。《马来亚社会主义的道路》一文将引起的观点分歧与纷争;仅六至八名与党领导层有密切联系的政治扣留者立即获释,其他遭扣留者必须等待些时候才能获释;大选运动激起的期望与现实情况差异可能带来矛盾;未来个人将起与可能起的作用;李光耀先生,至少对我还存着的多少个人后顾之忧……单单这些就够你产生“有点茫然”的感觉了!
上图显示1959年6月4日,兀哈尔、林清祥、方水双、蒂凡那四人从樟宜监狱获释。走在前面的“白衣人”是王邦文。下图显示《南洋商报》全版刊载林清祥等8人获释后受到工人群众和人民行动党基层党员热烈欢迎和真诚祝福的部分照片。下图左上角照片显示林清祥回到密驼律泛星工联会所之时,向着站满整条街道的群众发表讲话。 |
当你与其他同僚走出监狱时,感觉如何?
1959年6月4日,在内定内政部长王邦文先生引导下,我们离开樟宜监牢,步上停在外头的豪华汽车,被载往设于大坡大马路的行动党总部,在那里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发表了“马来亚社会主义道路”的表态声明。一路上受到两旁群众热烈欢呼,当我过后往密驼律泛星工业工友联合会会所时迎接的是欢呼、鞭炮声;横在会所大横梁的大标题是欢迎民族英雄林清祥获得自由。”之后,我往武吉知马选区,裕廊支部,一路上,群众拥挤在道路两旁欢呼,除了兴奋感动外,你不禁发现群众对自己的期望是非常非常之大。“将做什么?能做什么?”又强袭你的心头!凭着自己多年在群众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直觉告诉我,“你是当前群众运动的真正地心吸引力!”现在回想起来,若要夺去行动党领导权或置行动党政府于死地,当时,我只要一声呼唤,刚成立的政府将非常难过关,不须等到1961年或1962年!
艾登园茶会(1961年7月)是怎么一同事?
1961年7月是新加坡政坛的重要时刻。该年4月,著名的芳林补选、5月1日在惹兰勿刹举行的五一劳动节庆祝大会上,李光耀暗示将放弃政权、5月27日马来亚总理东姑•阿都拉曼提出了倡组“马来西亚”之计划、7月27日安顺区举行补选。
芳林补选是因为王永元提出十六条议案,导致被开除出行动党后所造成的。这十六条议案普遍地反映出当时群众的要求与情绪,以李光耀为首的行动党高层认为这是一种挑战,是王永元个人野心的表露。在思想意识上,王永元与李光耀应该没有重大分歧,不过(两人)之间却存在极大个人矛盾。1959年6月5日我出狱的第二天,行动党元老陈岳英曾到泛星工联访问我,这时他已坚决站在王永元一边。他告诉我永元想与我见面,谈谈如何合作防止李光耀的独裁与右倾走向,我婉拒了这项邀请。
当时,我做了一件该做的事,把情况反映给李光耀, 我知道他对我存有很大疑虑,我不能不设想这是否是他设下的圈套之一。除了王永元设法找我之外,一位前亲密战友的夫人也频频来哭诉,而且说她要离婚。我对这事非常谨慎,不过是听了就算。李光耀深知我这位战友变了,但我可还没有。换句话说,我与这位战友有了思想分歧。我一不小心,李光耀必利用任何机会以证明“林清祥是个彻头彻尾的共产党人,一旦发现同志立场变了,会不择手段斗倒斗臭他们。”
芳林事件的发生说明王永元与李光耀已水火不相容。王永元相当明了当时群众的心理与情绪,十六条议案便包括了“释放政治扣留者”与“统一工运”的问题。这使一些左翼领导人感到为难,也误导了群众,绝对多数左派领导人在王永元与李光耀之间选择了李光耀。在他们看来两者都是深具野心的人,一个是多少摸透了的,一个是未知数,只好选前者,却也不否定王永元“要求释放政治扣留者”与“统一工运”议案的正确性,李光耀并不满足,他要求绝对的、没条件的支持。否则,失败了就“放弃政权”,让英国人来收拾左派。
芳林补选的结果,行动党是失败了。就在李光耀恫言“放弃政权”声中,马来亚总理于19 61年5月27日提出组织包括新加坡、马来亚联邦、汶莱、沙巴与砂拉越在内的马来西亚计划。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一些被认为是行动党左派的领袖们,想到应该到英国驻新加坡专员公署拜访谢尔克(Lord Slkirk)最高专员。既然李光耀要“放弃政权”,“收回安全保护伞,让英国人来收拾左派”,接下来的马来西亚计划也是为解决“新加坡有太多华人、太多左派”的问题,左派领导人当然想要了解英国人的态度,“是否英国政府只容许行动党执政,别的政党,如左派政党循宪法途径取得政权并尊重宪法,难道英国人就不容许?”这就是参加艾登园茶会的真正目的。
这本是件寻常事,是搞政治活动,特别是遵循宪法的政治活动极其正常的合法活动。
行动党却故弄玄虚,说是项“密谈”,是什么“左派领导人上了英国佬的当”,好像除了行动党几个寡头外,其他的人都是轻易任人摆布的蠢物。在政治斗争中,各派领导人都须懂得用兵,所谓“兵不厌诈”就是这个道理,有时也免不了要与
“恶魔”握手,这有如李总理1959年大选前几次秘密与马共全权代表“密谈”一样,没有人可说李光耀与马共全权代表密谈,是谁上了谁的当,双方就像是在互下一盘棋。硬说我们上了“英国佬的当”,说穿了不过就是“我可以做的,除我以外任何人都不可以做,若你硬要做,便是荒唐、幼稚、不合逻辑!”
关于新马合并,你对此问题的立场?
1961年9月17日,在宣布成立社会主义阵线时,我代表社阵表明了对此问题的立场:
“如果真正的合并不能立即实现,组织一个包括北婆三邦在内的联邦又无进展,我们应该为实现在1963年取得完全内部自治而奋斗。与马来亚联合邦的真正统一意味着新加坡加入后像马六甲与槟城那样,其公民全部自动成为联合邦公民,拥有联邦公民一切权利与义务。
新加坡因此成为联合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人口之比例选派代表进国会,如其他州似的,与他们分享共同政治生活与命运。这是国会民主之基础,是项宪制内必须的安排,以使中央国会能反映出全马人民的心声。现下有人指我们‘反合并’……那些喜欢半生熟马铃薯者怎能指责喜欢煮全熟之马铃薯者是不喜欢马铃薯者呢?
关于争取完全与真正的合并,我们是严肃与认真的,若联邦政府接受我们为联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将会非常高兴地全力支持那样的安排。
虽然我们与东姑在一些问题上看法不同,但尊重他是国家民选的领袖。对那些看法不同的问题,我们表明我们不同的看法,并基于民主精神批评他,对于我们同意他的问题,我们将言行一致支持他。
新马之统一一向是马来西亚社会主义者的立场,现在东姑既然要接受我们,我们毫不犹豫支持没有保留教育与劳工政策或某些特权之真正的合并,我们仅想以平等公民身份加入马来西亚,为共同美好的将来努力。
我们明了,合并后我们将暂时面对强大右翼政权,可能面对镇压。我们的道路将是艰苦的。我们曾遭受政治扣留与迫害,我们准备牺牲。作为社会主义者,我们不让个人安危阻挠两国人民之统一,我们已说过,我们准备面对人民说服他们这是正确的选择。
我们要求,合并后在泛马来西亚举行大选,这样做才能使合并后的中央国会具有真正代表全马人民之精神。民族与国家团结不是党派政治,应把各党派歧见置一旁,全力发动人民以立即争取真正与完全合并。
若东姑在现阶段不能接受完全与真正合并,另一出路是组成一个包括联合邦、新加坡及北婆三邦之邦联,在邦联安排下新加坡将是自由与享受完全自治的单位。
行动党主张的并不是合并。没有任何人可以声称自己属于一个国家,除非他是那个国家百分之百的公民。有哪个具自尊心者,愿成为二等公民?
当联合邦人民可以来参与和影响新加坡人民的政治生活,我们却无权去过问他们的政治,共同选出一个具真正代表性之中央政府。这算是什么样的合并与统一?因此,行动党的合并计划,不但不能促进民族团结,反而会带来严重后果。”
新加坡宣布独立时,你感受如何?
历史已经证明我们是对的,李光耀不顾人民愿望强硬推行“通过马来西亚之合并”,不到三年便破产了。两地人民本来更亲善,经那么一搞,关系更坏了。新加坡终在1965年8月9日被驱逐出马来西亚,宣布为独立国。
1993年4月23日,在结束访问汶莱时,在记者招待会上,李光耀说,“每一次来到汶莱,总是会想起前苏丹乌马赛夫汀,他说话很温柔,人也非常和气,我记得和他一起出席和英国之间的一连串有关成立马来西亚的谈判。当时,谈判已进入最后的阶段,我们和马来亚已达成协议,但是他们却还无法达致协议。英国的官员已经有点不耐烦,但他却还是如往常一样,安静、轻松自在,但他清楚的显示,他并不准备改变立场。
“现在回想起来,他才是真正的智者。数年之后,当我们被马来西亚赶出来时,他问我:马来西亚怎样了?所以他是对的,错的是我。我想,他的直觉必在当时告诉他,我(要和马来亚合并)的决定,并不一定是正确的结论。所以,我从这件事中吸取了教训。”(《联合晚报》1993年4月24日第四版)
我们一向宽宏大量,欢迎知错能改者,但不能轻易忘掉历史教训,它们在我们这一代人心里留下深深的伤痕。三十年(从1960年迄今)从历史角度看好似三十分钟,有人则在那短短的三十分钟内,在诸多关系重大问题上转了几个大大的急转弯。
在建国道路上,从“独立会灭亡、人家会派兵来、水喉会被割断”论,到不顾民意,推行所谓通过与马来西亚合并而独立,再到“被迫”宣布独立,李光耀急转几个大弯。诸如此类历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后果有时要五十年后才显现出来。本来,两国的统一由于有东姑与李光耀等人的私心,及英国人的从中作梗而显得困难重重,现在,可显得更困难了。
新加坡虽小,并不等于不能生存与独立,如果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它别无选择,只好完全内部自治或甚至独立,然后自力更生搞好经济、解决民生、团结各民族,把这一切看作是有利于国家民族的事业,不仅仅是一党一派的事,它可建造有利条件促使周边国家,特别是历史上与我们分不开者,更趋向我们,并在一定时期在有关国家人民同意下,以平等条件之形式,达成完全合作与民族团结;也许这要经过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后才实现。基于这认识,当新加坡宣布脱离马来西亚而独立时,我从牢里写信给社阵主席李绍祖,反对其指独立是假的,要求他承认独立,并指出这是行动党“合并”主张的破产,应该要求马上释放全体因反对行动党“合并”而被逮捕的人士。
1945年英国的分而治之宪制安排,注定新加坡在很长时期内不可能成为区域的政治领导中心,我们的建国运动在多方面受到联邦的牵制,社会基本结构不可能有革命性的变革,但这不等于它不能单独存在。积极地采取基于万隆亚非会议拟订之五项原则,新加坡不仅可生存,且可稳步地发展并对周围国家起积极影响。这一切只有在新加坡出现一个真正维护民族与人民利益的政府与领袖时才可能。若政治领导层一味为个人或一小撮人之利益与生存耍花样,不断消极提出与扩大本国及周围人民间之矛盾,抄袭英国佬那套制造分裂以便加以所谓“平衡”,使自己成为所谓不可或缺的平衡力量,瞧不起别人,处处以治理一个小城之骄傲,要套在别国身上,实会伤害到也正在起飞且取得一定成就之周围国冢。
对独立后的新加坡,你有何感想?
像所有理智的人一样,我承认也高兴新加坡取得了一定成就。不过我常问:“我们付出了什么代价去取得这些?”我们应记得,中国的上海、印度的加尔各答各有一千两百万人口,一些跨国公司如波音,一年的预算就等于我国一年的预算案,我们不能自卑却千万别自大。
独立后的新加坡,在教育上过分尊崇英语,以英校与英文来塑造新加坡,忽略并带成见地歧视各民族教育。被定为官方语文的马来语用途只剩下唱一唱“Maju-lah Singapura!”;南大被封掉,以母语为主的民族学校全完了。单单说声:“若能从头再来,不会那样处理华校,”及赞赏一句“南大精神”就能算数吗?我们的下一代已经东不东,西不西,沉沦于消极与灰色文化地带。把责任推诿给家长,掩盖不了政府政策迫使家长别无他选的事实。
人口政策,是涉及几代之人的大事。抬出什么经济专家博士的谬论,强制执行“两个就够了”,加上自以为是推崇所谓优生学,终于碰了钉子,现在则巴不得年轻男女快马加鞭,家家生它三、五个孩子。
经济上袒护外资及与政府挂钩公司,造成全国公司投资额有70%属于外国跨国公司,20%政府法定公司或与政府挂钩的公司,中小型私人企业只占10%。再加上限制法令如毛,本地怎能冒现诸如印尼的林绍良、马来西亚的郭鹤年、香港的李嘉诚、包玉刚之类的世界知名企业家?
在殖民时期,新加坡是个自由贸易中心,靠货物转口为生。不过,比起第三世界的许多国家,新加坡建国起飞时,并没有面对战火摧毁后百孔千疮的局面,而是在各方面已具备相对稳定的基础。新加坡面积小,地理环境既具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在于它拥有个好海港,具战略与经济价值,可是,由于现代武器之发明和改进,以及区域国家自力更生,减少了对新加坡依赖,她传统上的战略优势日渐削弱。六七十年代冷战炽热,资本主义世界某些科技与资本转移,多数选择到政治上与他们站在一道的反共前哨站,增强了这些反共但自称民主的国家的势力,并使它成为成功的橱窗,这就是大家熟悉的几条小龙。李光耀自愿成为西方在东南亚的反共代言人,新加坡因而吸收了不少技术与转移资本。中年以上的人都记得,那当儿李光耀以反共、反中国出了名。
世界不断在变化,世界两大阵营终于认识到必须对话,通过和平发展经济,互相竞争,以说明哪种体系更能发挥生产力,更能让人民共享社会财富,建立与提高进步的文明,并做到给予人民,即先有生存权利,后又能发挥从事科学、艺术创造才华以及参与国家大事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西方与各国技术与资本转移市场已空前扩大,新加坡靠反共吃饭也行不通了。
新加坡经济,传统上是个中介(broker)角色的经济,政治上我们可能也习惯性地当起broker来。但是,六、七十年代当世界因思想意识激烈斗争,两大集团处于冷战、不相往来的状态,broker确实有点用场,可是broker之所以能生存,在于他不把所有赌注都放在同一边,可是当时,我们却把所有赌注压在西方身上,我们终于失掉大派用场的机会。而东亚甚至世界,尼克逊、基辛格拜会了中国领袖,发表《上海公报》后关系逐步解冻,趋向缓和。今天,世界逐渐趋向对话、和平发展的阶段,国与国都直来直往,不再需要broker了。我要说的是,新加坡过去与现在拥有的许多优点都是相对的,经济上新加坡已饱和。
我们的经济结构使我们必须维持强劲的币值,我们的币值在外汇市场上顶强,但若以最近国际货币基金评估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时,以较切实际的标准衡量货币的购买力,新加坡的经济力就显得外强中干。
新加坡国小,易控制,易镇压;但也因为小,又处于东西要冲,当世界趋向开放,距离也越来越近,想要长期恐吓、蒙蔽人民已不可能,那种以为人民都像猪样,只要给予饱暖,或让他们感到相对的饱暖,便不参与国事,可让一小撮“聪明人摆布”的想法,实为驼鸟观念。世界历史说明,往往是那些较饱暖、又富正义感与社会良知的知识份子,最早发现社会问题,并形成要求改革的动力。
为什么要成立社会主义阵线?
成立社阵之背景:
社阵于1961年9月17日成立,发起人包括普都遮理、ST巴尼、兀哈尔、李绍祖医生、林史宾、陈清动、王清杉、黄信芳、陈新嵘、方韵琴、陈炎成、刘坡德、方水双、盛南君、林清祥等。
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1959年取得新加坡政权后,勾结英殖民主义者和马来亚联邦的统治集团,并在1961年开始推行“马来西亚计划”以遏制新马和北婆三邦人民的民族民主运动的发展。
左图是林清祥站在社阵成立大会台上,号召彻底消灭殖民统治、坚决推展维护人民权益的宪制斗争。讲台背景是社阵党徽。
1959年取得政权后,行动党的“革命热情”开始消退,渐渐放弃建党宣言的革命立场,并决定与左翼决裂。它具体体现于几方面:
1、 | 1957年8月在羽球馆举行的中委改选,当TT拉惹所带领的一派挫败了王永元等人,李光耀便公开宣布与他们决裂,导致他们被捕。 |
2、 | 多方孤立与打击林清祥。 |
3、 | 1958年在英国举行之第二轮英新宪制谈判,接受了“禁止牢中知名颠覆份子参与大选”这一条文。 |
4、 | 在八名与行动领导层有密切关系的左翼领袖于1959年6月4日出狱前夕,匆匆假福建会馆举行党中委选举,确保这群人无法参选。 |
1959年5月31日大选时,我和同僚还在牢里,牢外某些对左翼势力有影响的人号召群众全力支持行动党,无形中让行动党变得高傲、加强了它曰后与左翼决裂之决心。左翼(包括共产党人)似乎错误地以为,行动党若大选失败不执政,他们便会失去所谓安全伞,会完蛋。他们忘了,当年若左翼垮了,行动党也会跟着完蛋,后者可能就此没有翻身余地。左翼(包括共产党人)自以为是地与行动党领导人搞了“统战”,以为可以全力支持它抗拒与反对英国人。1959年6月4日,我获释后,才得知有这么一种“统战”,而这项“统战”稍后在李光耀为推行其“合并”而广播的“十二讲”中得以证实。这似乎是个没有基础,一面倒的“统战”。左翼(包括共产党人)不但选错了时间,对局势的评估也有偏差,若左翼(包括共产党人)能在1954年行动党刚要成立时,统一了自己的思想与行动,派出代表以组织对组织的形式与李光耀达成统战基础,也许局面会有所不同。
等到1957年在羽球馆举行的行动党中委改选事件后,突然有马共代表去谈统战,对局势估计再犯偏差,死死认定“敌强我弱”,没有“李光耀为首的安全伞”就会完蛋,却不知当时老李也急得赶到监牢问我“林村”一事。他一面担心若行动党不全面竞选以便执政,行动党会从此完蛋,一面又担心若没有“林村”等的全力支持会上不了台,或上了台也坐不稳。这条思路与以蒂凡那为首的几位牢里的左翼领导人,急欲表态写出了《马来亚社会主义者的道路》一文时的内心思想相吻合,他们似乎也深恐行动党若不执政便会被关禁至死。他们没想到,马来亚有史以来对付共产党人,或“亲共者”,或异议份子,手段最残酷无情的便是李光耀。他们也忘了,以他们和行动党领导层的密切关系以及在群众中的威望,即使不发表什么声明,执政了的行动党领导人也无法拖延释放他们。
左翼人士(包括共产党人)不断遭迫害,是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取得今天成就的代价。紧急法令实施后,马共的新加坡市委几乎全被摧毁,大部份献身爱国民主运动、抗英运动的经验老将,一一被迫离开了政坛。福星高照的李光耀有了天赐良机来填补真空,坐收必将到来之宪制改革所可能带来的“契机”。左翼人士(包括共产党人)领导层支离破碎,自身的思想与行动形成不了统一局面,妄说与别人搞“统战”。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迟至1958年,在翻了那么多筋斗后才使出个全权代表会见李光耀,建议与他搞统战的历史背景。身在明处的李光耀(有政治部与英殖民部的配合)势必在这“统战”中占尽绝对优势,所谓“统战”就是一百巴仙投靠。在多次与陈新嵘谈话时,我似乎不得不同意他的一句话:“李光耀并没变,若让他当马共秘书长,一切问题都不存在!”是的,老李(尽管政见不同,他做了特别多对我不公平的事,我还是君子般当他为朋友)是抱着要取代(若不是为自己便是为英美帝国主义者)共产主义的使命而出现的,任何妄想要在他的安全伞下共同反帝反英美者别忘记,在他的构思里,最切实可行的宪制安排,是让英国继续提供安全网,让他有时间把党组建起来,这样他可以温柔地说话,让英国人举着“大棒子”,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可控制的局面”。在这点上,他的看法吻合英国人的看法,“须保有最后权力以阻止新加坡(包括东南亚)落入共产主义的势力范围”。
1959年5月大选接近尾声,在邮政总局前的群众大会上,他说:“未来的斗争是与共产党人争取人心与地盘”,这其实是要先把大选后的议程摆好。首先要做的是削弱、甚至完全消灭“共产党人”。在那个时候,“共产党人”的定义除了少数真正的马共党员,还涵盖前抗英盟员、受华文教育者,以及一切激进的受英文教育知识份子。
遵循其既定议程,李光耀制造了一连串事件:
1、 | 1959年6月4日执政时,只释放了八名所谓与党领导有密切关系的领袖。我踏出牢狱前,坚持要李光耀书面保证在三个月内释放全部政治犯。李光耀写了类似函件,由蒂凡那保管,没了下落。既然可释放八大领袖,为什么其他的人要继续遭扣留呢?这是个花招,目的在于一面孤立八大领袖,一面打击他们的追随者,更重要的是扣压他们为人质以要挟八大领袖屈从。 |
2、 | 重新修订公民权法案,剥夺了许多左翼领袖与反殖人士的公民权。 |
3、 | 在行动党无法控制工会,使它成为党的工具前,故意并多方为难工运统一。 |
4、 | 1961年4月间芳林补选,眼见行动党领导层直往右倾道路滑下,而王永元又提出十六条议决案以左姿态出现,我在24日的群众会上呼吁行动党求同存异,与左翼真诚合作,继续把反殖斗争坚持到底,我的演讲被曲解为耍弄两面手法。事实上,我真诚要看到行动党候选人易润堂获胜,亲自陪同他到不少选民家逐户访问,我的结论是不能低估王永元的个人威望。在李光耀和一些共产党人的脑里,群众像是电脑的机件,任由操键盘的人指挥。他们忘了群众有血有肉,有时会凭据自己的主观愿望行事,不管共产党、左翼领导人或行动党领导人威望多高,都无法左右他们。芳林补选的结果对这些人是个教训。芳林失败,李光耀竞怪起我来。1961年5月1日,在惹兰勿杀广场举行了五一劳动节大会,李光耀恐吓说若接下来安顺补选失败,他将放弃政权,让英国人扫荡左派与共产党人。 |
5、 | 1961年5月27日,在李光耀与英国佬怂恿下,马来亚联邦总理东姑•阿都拉曼匆匆提出了马来西亚计划。李光耀成功地夸大共产党对新加坡(其实是对他)的威胁,说安顺补选若失败,要放弃政权,新加坡会落入共产党手里。东姑一向不想要新加坡,“由于新加坡有太多华人,太多共产党。”为什么东姑会突然改变态度?原来东姑的如意算盘是在宪法上作特别安排,让新加坡公民在公民权利上无法享有与联合邦公民同等的地位。这一来数目上虽多了,实质上却保留了令东姑满意的局面。至于太多“共产党人”,只要动用公安法令,大扫荡一次就解决了。左翼与有识之士、爱国者,自然对这突如其来的马来西亚计划感到惊奇,并提出质疑。 |
6、 | 1961年6月2日,新加坡职工会联合总会六巨头:ST巴尼、兀哈尔、多米尼、詹蜜星、方水双、林清祥针对时局发表了声明,呼吁行动党与左翼团结,号召人民继续支持行动党,把反殖斗争坚持到底,在未来新、英宪制谈判中争取实现控制内部安全权力的完全自治。声明指出,由于条件未成熟,不可能取得在平等条件下与联合邦真正合并,行动党应团结人民实现真正内部自治。6月9日杜进才以行动党主席身份,重申了该党通过合并谋求完全独立,支持马来西亚的立场。 |
7、 | 6月12日六巨头第二度发表声明:指出行动党若要团结人民,继续把反殖斗争进行到底以实现真正的内部自治,应该(一)立即释放所有还遭扣留之政治扣留者;(二)恢复爱国志士之公民权; (三)施行以工人福利为基础之工运统一;(四)出版、言论、等自由。接着6月20日,他们又发了声明:重申支持人民行动党团结人民取得真正内部完全自治。指出他们一向支持人民行动党1954年的建党宣言及根据该宣言拟订的政策,而不是支持行动党某个个人,针对李光耀恫言放弃政权、收回安全伞让英国佬来代他教训人民,他们指出,若人民的基本要求得不到满足,会自然放弃对人民行动党的支持。 |
8、 | 7月11日蒂凡那发表声明谴责六巨头,指他们利用要求释放政治扣留者等问题混淆合并问题,可是有八名行动党议员却联名表态支持我们。同时,要求党要以民主方式召开51支部联席会议讨论时局。然而,以李光耀为首的行动党领导层显然认为时机已到,可以利用“通过合并取得独立”的口号主动与左派决裂,于是不容任何人把它当作安顺区补选政策。安顺补选于1961年7月15日揭晓,行动党失败后,把问题扩大,在立法会议提出信任政府动议。7月26日,13名行动党议员随着政治秘书兀哈尔、方水双与我本人等退出了行动党。在辩论“信任票”议案时,我并不像李光耀等人所指责的那样,到处恐吓与拉人,说什么出了十多万元想收买某一位议员,我们在当时哪来的十多万元。我清楚记得,当时至少有三位行动党议员主动找过我,若我稍加点努力至少一两位会倒戈过来。我们当时与行动党的一切争论都不是为了党派利益或针对某个个人,而是为了国家民族前途,信任票辩论结果有十三位行动党议员(后来加入社阵)投了弃权票而不是反对票,说明左派当时不是像李光耀所想的那样,是为了要夺权。相反,即使在那个时刻,我们仍抱存希望,希望李光耀坐下来与大家洽谈。 |
从上面事实可看出,左派往往是在被动情况下,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才做出些相适应的反应。我往往这样想:只要行动党领导人还有一丁点社会主义思想,不论他们属于社会主义的哪个派别,在当时历史情况下与左翼应该说是“本是同根生”,实际情况是“相煎何必太急”!不过若有人为了私心而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左翼只好不惜牺牲与他周旋到底!
社阵的斗争目标是什么?
1、 | 社会主义阵线的首要目标便是拆穿李光耀所谓“通过马来西亚合并”的骗局,教育并唤醒广大人民,团结他们以便把反殖斗争进行到底,以便在1963年宪制谈判中实现拥有内部治安权力的完全自治; |
2、 | 团结本邦与联合邦、砂拉越、北婆罗州、汶莱等邦人民实现一个真正平等的马来西亚联邦或邦联; |
3、 | 实现尊重各民族母语、平等对待各民族文化教育的文化与教育政策; |
4、 | 释放被林有福与殖民政府逮捕还在牢中的所有政治扣留者; |
5、 | 符合国情与世界趋势的平衡经济政策,照顾与扶持本地资本家以及对国家短期与长远有利之外资; |
6、 | 恢复所有遭殖民政府、林有福政府迫害的爱国志士的公民权; |
7、 | 居者有其屋; |
8、 | 基于工人利益统一工运,号召工人在维护自身利益时兼顾民族资本的困境; |
9、 | 男女平等不仅仅限于同工同酬,在各个领域(包括政坛上)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应有更大发言权; |
10、 | 在符合国家民族发展的基础上,给予人民言论、结杜、出版与印刷自由; |
11、 | 在真正合并或与其它五邦或三邦组织邦联未成之前,第一步争取完全内部自治或完全独立。 |
你在社阵起过什么作用?
我从没把自己当作是个不可或缺的人物,我是那个时代的历史产物,没有我会有他人,可能更适合历史需求的人会出现。回想过去,1956年10月至1959年6月有两件事情使我多少对自己失去信心。
第一件事,是1956年大逮捕后,牢内一些亲密战友居然在老李的影响下,准备背我而去走所谓“马来亚社会主义者”之道路。第二件事,是地下人士有所谓“与行动党之统战”,居然在我一点都不知情下形成。这两件事对我影响很大,也令我不时消沉,及后来于1963年至1969年在牢里表现不太好之原因。
曾以“地下人士”身份对新加坡左派运动发挥重大影响,已于2004年2月在泰南病逝的方壮璧(左图),曾在1958年和1961年跟李光耀,在新加坡两度密谈。第一次见面时,李光耀还是一个立法议员;第二次见面时,李光耀已经担任总理。
左派人士一直都以为,方壮璧的这项行动是表达马共继续支持李光耀,愿意与人民行动党合作,建立广泛和公开的统一战线,以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
但是,身为当时的左派工运和政治领袖的林清祥却在1959年6月获得释放后才得知有这么一种“统战”。
在林清祥看来,“身在明处的李光耀(有政治部与英殖民部的配合)势必在这‘统战’中占尽绝对优势,所谓“统战”就是一百巴仙投靠”(引言见于本文中的“为什么要成立社会主义阵线?”小节)——这是林清祥遗下的对马共跟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的所谓“统战”的尖锐批判!
方壮璧跟李光耀第一次见面时说自己是“马共代表”,李光耀因此视他为马共的“全权代表”。方壮璧生前作出澄清:“我并不是什么马共的‘全权代表’”——林清祥笔下的“地下人士”是不是指方壮璧?是方壮璧,还是另有其他人,代表马共向当时的新加坡左派发出所谓“跟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搞统战”的指示?是不是因为马共做出了这项错误的“统战”决策而让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在1959年上台后,对新加坡人民进行了超过半个世纪的统治至今?这些问题就留给有心人士和历史学家去探索吧!
社阵成立时,我曾表示不想担任秘书长之职。社阵中委有五名马大毕业生,我要求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位来当秘书长,但是大家不接受我的意见,我只好在社阵成立后担任其秘书长的职位。从社阵成立(1961年9月17日至1963年2月2日我被捕时),身为秘书长,我的作用在于以民主方式,团结党内外各阶层人士,以便实现社阵的斗争目标。
新马分裂与反分裂的史实
启蒙时期的反殖、反帝斗争:
不论是李光耀、林清祥,还是行动党、社会主义阵线,都不是马来亚反殖、反帝民族解放运动的开始,也不会是它的结束。
远在1 8 7 5年11月2日,一位英国驻吡叻州的高级官员J.W.W.Birch,不懂马来语与习俗,却多方干预与剥夺苏丹权力,引起王族及马来人愤怒,于是苏丹阿都拉(Sultan Abdul lah)与伊斯迈王(Raja Ismail)便联手反抗,Maharaja LeLa,这名上吡叻的马来领袖声称:“我绝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命令,绝不允许Birch踏上我的村庄一步。”是日,当Birch来到Pasir Salak出席一项逼迫苏丹转移政权仪式时,当场被长矛活活刺死。英殖民者派兵镇压,将苏丹及所有领袖逮捕,然后加以驱逐,而Maharaja Lela则被处死。这似是英国人在马来亚动用拘捕与驱逐权力的第一次。这项反抗当然带着封建的狭隘性,但它到底是项启蒙时期的反殖、反帝斗争。五、六十年代一些进步马来知识分子与我多次谈论这史实,他们想突出一个马来族反抗英国统治的形象,我鼓励他们努力去做。
在这里谈这件事,意义在于告诉那些自以为是者,别以为自己是历史的开创者,别妄自尊大。由于工作与生活关系,我无法对二十世纪开始以来,许多反抗外来统治的史实作叙述,这里只集中说明日本投降后到行动党成立前的部分史实。
在马来亚各族人民英勇反抗下,配合中国、苏联、英、美等国的反日、德、意法西斯斗争,1945年8月15日,日本军国主义者只好宣布无条件投降。
第二次世界大战唤醒了亚非拉各国人民包括马来亚人民,尤其是马来人看穿英国佬不堪一击、自私自利的本质。经过了三年八个月反法西斯斗争的马来亚人民,在战后更英勇地继续把反殖斗争坚持下去。
1945年10月,26万饥饿人民在吡叻州各地举行轰轰烈烈的反饥饿大游行,12月,不甘被剥削的马来亚英国产业工人展开一连串的罢工斗争。为了挽救本国因第二次大战造成相对虚弱的经济力量,英国殖民当局加紧对马来亚人民的剥削与压迫,以军队镇压、抢杀、逮捕来回应人民的要求。但这一切并不能使人民要求摆脱英国佬取得独立的声音消逝,于是1945年10月10日,英殖民部大臣在英下议院发言:
“吾人之政策乃设立一个马来亚的宪制联邦,并设立共同的马来亚公民权,给于一切奉马来亚为祖国的人士。为此,吾人需要与马来土邦签订协定,并于海峡殖民地实行新宪法措施一一马来亚联邦包括马来半岛的九个州及槟城和马六甲殖民地,新加坡殖民地现阶段需要分别的宪制安排,并且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及其他利益,需要特别规定将它组成一分离之殖民地。英政府认识新、马间存在着许多联系,此种联系最终可能导致联合,此问题将由马来亚联邦与新加坡政府于适当时机内加以考虑。皇家政府已慎重考虑为马来亚政治经济及社会进步所必须采取的新宪法措施,并决定与各州统治者签订新条约,俾使皇家政府于各州能拥有并行使全部主权。麦马高尔爵士(Sir Harold Machael)已受委任为皇家政府特别代表访问马来亚,为实现上述目的与各州统治者签约。当英政府获得全部主权后,
将勒令组成马来亚联邦。”
这项宪制措施的提出,一方面说明英殖民者在人民日益反抗下已不得不改变,己不能再援引战前的旧措施继续统治,它必须提出新措施来达到分化人民与打击民族独立运动的目的。
麦马高尔碰鼻了,各州苏丹有的犹豫,有的拒绝交出主权,他只好无耻地恐吓:“如果不签字,将被废黜。”威迫利诱下,九州苏丹只好签字,把全部主权交给殖民主义者。
1946年的宪制白皮书
1946年1月24日,英殖民主义者正式公布了一份《马来亚新宪制白皮书》,对新马实行“分而治之”的手段,目的在于:
(1) | 阻止新加坡在宪制上进展,把它从马来亚分裂开来,使它永远成为英国在东南亚势力范围的政治中心。 |
(2) | 把它变成远东的军事堡垒,成为它的全球性军事基地。 |
(3) | 巩固、加强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地位,使它成为英资本家的重要海外投资中心。 |
(4) | 分裂新、马人民关系与民族独立运动;使新加坡不能对马来亚政治运动起作用。 |
(5) | 利用分裂后新加坡的特殊地位,长期控制马来亚的经济与政治。 |
英殖民者的手段,正如他们把印度化分为印度、巴基斯坦与孟加拉,以及把伊拉克与科威特分为两个国家同出一辙。
在这历史关头,马来民族主义势力大肆扩张。1946年3月,一群以拿督翁(Dato Onn bin Jaafar)为首的受英文教育马来知识份子、地方酋长以及政府高官召集了各类型马来族群团体,成立了巫统(UMNO,United Malay National Organisition),拿督翁当选主席。这之前,马来国民党(Malay Nationalisi Party)与波斯达曼的觉醒青年团已在马来民族中,配合马来亚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展开唤醒马来民族之运动。
马来亚民主同盟
1946年2月22日,马来亚民主同盟(Malayan Democratic,Union)召开全马左翼团体大会,成立“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Pan-Malayan Council of Joint Action)简称行委会(PMCJA)”。马来亚民主同盟(简称MDU)于1945年12月21日成立,其建党宣言为:
(1) | 实现在英联邦内的马来亚完全自治; |
(2) | 成立一个由民选代表组成的马来亚立法议会; |
(3) | 有21岁以上的马来亚公民,无论种族、性别、宗教、贫富,都给予投票权; |
(4) | 给予绝对的人身、言论、出版与结社自由; |
(5) | 给予人民免费教育,进行基本教育、中等教育、技术教育等改革; |
(6) | 推行社会福利制度,以实现全马医药免费服务; |
(7) | 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 |
(8) | 摒弃种族歧视,使各族人民有均等的就业机会。 |
马来亚民主同盟主要发起人为:林丰美、林建才、郭彭珍、蒂古鲁斯(他自称是共产党员,1950年后期新加坡劳工阵线聘他为该党组织秘书)、约翰•伊峇、何阿廉律师。这批人都是受英文教育的高级知识份子,林丰美与林建才,约翰•伊峇都受教育于英国剑桥大学。余柱业、P V莎玛同时或稍后也成为该组织的重要负责人。约翰•伊峇于第二次大战被日本人把他与英国战俘一道监禁,在监禁期间受尽日本人甚至英战俘的欺凌。1950年又被英国人扣留,出监后往英国继续展开反殖、争取马来亚独立的运动。林丰美在剑桥大学据称组织援助中国的抗日活动,得罪了校方,结果返马在柔佛兴楼( Endau)当农夫,并参加了人民抗日运动,他与林建才都曾是新加坡莱佛士书院高材生,于1937年获得英女皇奖学金前往剑桥大学深造。
1950年林建才逃往北京,在北京电台工作。1956年新加坡第一任首席部长马绍尔访问北京,会见了逃亡在北京的林建才,会谈后马绍尔坚信林建材不是马共,且已停止了政治活动,终于允许他返新加坡,目前他在怡保当律师。
我详细叙述这些人,在于证明某些人的宣传,认为所谓的坚决反英者都来自华校,都是共产党,事实并非如此,那都是虚构或夸张的,是对历史的歪曲以掩盖他们歧视华校的本质。这些叙述也说明,早在李光耀为首的一批受英文教育者出现于政坛之前,已有不少受英文教育高级知识分子献身于马来亚包括新加坡的民族解放运动。
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
让我回到“行委会”(PMCJA)。它的成员有马来国民党、泛马职工联合总会、马来亚民主同盟、马来亚印度国大党、马来亚抗日军退伍同志会、马来亚新民主青年团、马来农民联合会、觉醒青年团。大会的纲领如下:
(1) | 新加坡应该被包括在统一的马来亚之内; |
(2) | 立法议会应该通过公众的选举而成立,才具有代表性; |
(3) | 任何把马来亚当成真正家乡及效忠对象的人,都享有政治上的平等权利; |
(4) | 各州苏丹只能是该州宪法上的最高统治者; |
(5) | 回教(编者注:今已改称伊斯兰教)与马来风俗事务应由马来同胞自己处理; |
(6) | 积极鼓励马来民族向前发展与进步。 |
《马来亚宪制蓝皮书》引起争论
大会要求英殖民大臣承认“行委会”为唯一代表性机构,但被英殖民政府拒绝。殖民政府自行组成一个所谓的“咨询委员会”,征求所谓民意,修改了一些小细节,便完成了《马来亚宪制报告书》,亦即《宪制蓝皮书》。
1947年1月8日,“行委会”在雪兰莪举行第二届代表大会,一致通过:
(1) | 《宪制蓝皮书》在违反民主方式下拟订,缺乏民主内容与权利,不足以引导本邦朝民主路线发展; |
(2) | 大会指出,蓝皮书中有关苏丹的内容,各州苏丹并不需接受钦差大臣的指命,它应有立宪君主的实际地位,各州苏丹只需接受各邦人民通过民主立法议会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3) | 大会主张不得侵犯马来民族对回教与马来风俗所享有的特权; |
(4) | 大会认为,蓝皮书只顾及马来民族某些特惠集团的权益,并非顾全整个马来民族的权益,而马来民族的政治、经济及教育更需要特别照顾。大会主张未来的马来亚宪法中,须附有照顾马来民族政治、经济、教育发展的特别条文。 |
1947年1月9日,马来亚各民族总工会发表声明,严厉抨击《宪制蓝皮书》。“蓝皮书暴露了殖民政府的反动本质,中心特点就是由各州苏丹授权予英人集中统治,不论行政议会和立法议会都是殖民地官僚统治的装饰品,没有半点民主意味存在,这表现在最高行政专员有权操纵一切的无上权力;唯一可表现民意的立法议会,官方和半官方议员又占了大半数,非官方议员又非民选,而只是由行政官指定的,而且它全无半点权力。它通不过的法律,行政专员可使其成为有效,它通过的法律若不合专员的心意,他可使它成为无效,因此专员的意志就是法律,议会成为专员工具。”
1947年1月10日,马共也抨击《宪制蓝皮书》:“所谓恢复苏丹主权,是英政府的统治花样,藉以缓和这一年来马来民族对英政府不满情绪,实际上,马来亚从中央到各州,政权是紧握在钦差大臣及各州英籍顾问的手里。公民权解释为原有国籍的附加物,而不是国籍,其实这是暗示了英政府对马来亚自治前途的否定。英政府若真正有意让马来亚走上自治,首先就应该承认每个以马来亚为永久家乡及效忠对象的人的马来亚国籍。
表面上蓝皮书给马来民族在联邦立法议会的非官方议员中持有比其他民族更多的席位,以及苏丹的属民都享有当然公民的资格,但是这些所谓特殊地位,除了被利用为藉口,以制造华、巫族的妒嫉与不和,引起民族分裂外,实际上对马来民族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马共拥护“行委会”的三项原则:
(1) | 建立团结的马来亚,包括星加坡在内; |
(2) | 通过完全代表性的中央立法机构,成立全马来亚责任制自治政府; |
(3) | 凡以马来亚为永久家乡及坚贞不渝的效忠对象者,一律享有平等公民权。 |
此时,各阶层人民纷纷响应“行委会”号召,反对《宪制蓝皮书》。1947年1月28日,“行委会”再度在吉隆坡举行大会,议决:
(1) | 促请各咨询委员会辞职,因为他们并非人民的代表,并且是无能力者,他们只是专制政府的附属物。 |
(2) | 以大会名义敦促全体人民,拥护为马来亚人民服务以争取民主制宪的“行委会”的宗旨。 |
1947年1月,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也成立19人特别小组,研究《宪制蓝皮书》,并呈备忘录予殖民部,指出:
1. | 蓝皮书并未咨询广大华人的意见,这种做法不公正。华人在马来亚生活已有几个世纪,他们的勤勉劳动与企业促进了马来亚的繁荣,他们在日侵时期用生命保卫本土,他们对马来亚的效忠,不亚于他族,因此任何马来亚宪制改变的建议,断不能忽视华人的利益。 | |
2. | 反对蓝皮书分裂新马,这个规定事先并未征得殖民地人民的同意。星加坡在经济与地理上不能与马来亚大陆分隔,政治上的分裂必将对海峡殖民地与马来各邦的经济发展与福利造成损失。新加坡本土太小,无法负担分开的治理,否则也将加重人民的负担,本会认为新加坡作为对国防事务的战略中心确实重要,但可通过特殊条件规定此项用途,无需分裂新马。 | |
3. | 联合邦公民权的规定:无条件给马来人公民权而对非马来人以种种限制,非但非马来人不表赞同,有正当思想之马来人也不会同意。本会赞同保障马来亚各邦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但认为适当保障这特殊地位,并不妨碍其他族人士之合法权益,本会建议下列公民权原则: | |
(甲) | 所有马来亚出生人士,不分种族,均地位平等,自动获得公民权; | |
(乙) | 分别规定目前马来亚居民与将来移民者获取公民权办法; | |
(丙) | 居留期限应规定为5年,而无需15年; | |
(丁) | 废除任何语言资格。 | |
4. | 反对立法议会中不公平的代表分配:官方语言可规定为英语,但议员可得议长允许说其他语言;钦差大臣保留权力只限于国防及安全事务。 |
同年2月19日,马来国民党、马来青年团以及马来妇女协会在大山脚召开全马性马来人反宪代表大会,议决:
(1) | 时机成熟时,宣布成立马来亚共和国; |
(2) | 向英政府通牒,要求英政府在指定日期退出马来亚。 |
“马来人联合阵线”支持“行委会”
2月22日,在马来左翼政党发动下,一百多个马来团体在吉隆坡开会反对《宪制蓝皮书》,并成立了“马来人联合阵线”(简称“马联”),坚决支持“行委会”的六大纲领,同时增加四要求:
(1) | 巫文为国家的官方语文; |
(2) | 外交事务应由马来亚与英政府共同处理; |
(3) | 马来亚公民应称“巫来由”; |
(4) | 马来亚国旗,应采用马来民族传统色彩,即印尼国旗所含浓厚历史意义的红白色。 |
“马联”与“行委会”紧密合作,高举反殖、反封建旗帜,为马来亚独立展开不妥协斗争,7月7日到7月9日,他们起草的《人民新宪章草案》交由全马各团体于吉隆坡召开的会议讨论。
《马来亚人民新宪章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1) | 统一的马来亚; | |
(2) | 组织自治政府; | |
(3) | 联合邦立法议会由18岁以上的人民以直接和秘密的投票方式选举; | |
(4) | 英国最高专员握有国防外交权力,而内政完全由民选部长负责; | |
(5) | 凡在马来亚出生者都可获得公民权,公民权也可以根据下列条件取得: | |
(甲) | 年龄十八岁以上者; | |
(乙) | 在未申请前的十年间,在马来亚居住八年者; | |
(丙) | 品格良好,普通马来文口试及格者; | |
(丁) | 忠诚宣誓效忠马来亚。 | |
(6) |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及行动自由。公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保障,非经过正式法律程序不得受外来侵害。 | |
(7) | 设立一个种族委员会,由马来人、华人、混种、锡兰、阿拉伯、犹太、印度人、欧洲人及其他少数民族各派两名代表参加,委员会若认为某法律对任何种族或宗教有损害,有权将法律搁延三年,委员会并有权向立法议会呈法案。 | |
(8) | 马来人的宗教与风俗事务,由马来人的机构处理。 | |
(9) | 立法议会之官方语言为马来语,但议员可使用别种语言。 |
《宪章建议修正书》引起公愤
1947年7月24日,英殖民部公布由“咨询委员会”草拟、根据原来的《宪制蓝皮书》修订的《宪章建议修正书》(简称《修正书》),决于1948年生效。《修正书》特点为:
(1) | 新加坡与联合邦分治,一面成立包括9个马来土邦及槟城、马六甲二殖民地的“马来亚联合邦”,一面将新加坡、圣诞岛、可可岛保留为英国直辖殖民地; |
(2) | 当然公民只限于苏丹子民,以及生长于两殖民地并在联合邦居住15年的英籍民。至于欲申请为公民者,出生于本地者需要在过去12年中在本地居住8年,非出生于本地者,需要居住15年; |
(3) | 立法议会的议员分为马来人与非马来人,马来人议员为31席,华人为14席,其他民族29席,在75席中,非官方议员有50席,但这50席须由钦差大臣委任; |
(4) | 公民的权利没明文规定,但明文规定公民并不等于国籍; |
(5) | 钦差大臣有超越立法议会的最高特权,有督促马来各邦或任何殖民地的行政权力。他有权不必经过立法会议通过而独自颁布一般法令,也可以否决立法议会所表决的政策,又可以执行英皇在殖民地所有的特赦权,最后决定权完全集中于钦差大臣一身; |
(6) | 行政议会员议员,全部须由钦差大臣委任。 |
“修正书”引起全马各阶层人民的愤怒与强烈反抗。8月18日“马联”与“行委会”在马六甲召开了包括68个社团,53个商团出席的代表大会,大会议决:
(1) | 致电英首相及殖民部大臣提出抗议; |
(2) | 订于9月9日全甲各行业一律停市一日,表示坚决抗议“修正书”。 |
9月9日,马六甲、麻坡、万挠、瓜劳雪兰莪、雪州、北海区、北马各主要城市,发动了总罢业。在人民激烈反抗下,英殖变本加厉,为制造“修正书”为即成事实,加紧在星洲及马来亚部署选举。
9月10日,星洲抗日军退伍同志会发表声明指出:“对于星洲立法议会之选举,我们认为这绝非善意举动,英政府企图建立星洲立法议会,使星马分割成为事实,以助“修正书”的实施。立法议会的选举法和组织法是非常狭隘和不民主的。例如:立法议会22个议员中,形式上规定官方议员13名,实际上真正民选产生的只有6名,况且选民严格限制(只限21岁以上的英籍民,外籍要归化英籍,须居住30年且要申请)。这样一来,将有80%以上居民无公民权资格,即使6名议被选出来了,也只能代表极少数人的意见,况且总督有着最高特权。”
9月19日,马共代表张明今也以《为什么要抵制星洲选举》为题,发表声明:“今天人民和政府之间关于马来亚改制问题的争执,是统一与分治、民主与包办的争执,星洲立法议会选举的被抵制,就是这种争执尖锐化的表现。马来亚人民绝大多数要求星马立刻合并,以便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一个代表全马人民利益的中央政府。可是英政府反对人民的要求,只根据自身利益,实行星马分治……以保留星洲为其永远独占下专利之殖民地。
星马强行被分裂,“修正书”强行实行引起公憤。1947年7月6日,“马联”与“行委会”议决全力支持全马商联会号召的全马总罢业一天(10月20日),抗议“修正书” 的实行。
全马总罢市、罢业,抗议修正书
在五百万人民团结下,10月20日伟大的总罢业斗争展开了,从北马到南马,从城市到村庄,工人到学生,小贩到商业行,全马各族人民一致团结起来,成功地以罢业、罢工、罢学、罢学、罢市的实际行动坚决表示了他们欲争取一个独立、统一、和平、民主的马来亚的决心。这一次的行动深具历史意义,它表明了:
(1) | 五百万马来亚人民要求星马统一、反分裂、捍卫民主、自由的坚强决心是不可动摇的; |
(2) | 马来亚人民是热爱和平的,讲道理的,愿意通过也善于通过和平宪制斗争的途径去争取独立,争取统一、民主与和平; |
(3) | 尽管英殖民政府尽量挑拨离间,各民族的基本切身利益是一致的,能在互相尊重与求同存异的民主基础上取得一致; |
(4) | 这些斗争给英殖民主义者教训,导致后来(1954至1955年)英殖民政府在星马宪制改革中不得不做出让步。 |
紧急法令的颁布
面对一个蓬勃发展的反殖、爱国民主运动,英殖民政府终于在1948年6月18日,在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实行了紧急法令,大批爱国民主人士被捕,被驱逐或被迫转入地下。马来亚民主同盟(MDU)自动解散,马共被宣布为非法组织,重新进入森林展开武装斗争。马共若在二战日本投降后继续进行武装斗争,会否对他们更有利?紧急法令宣布后,再度展开武装斗争是被迫或主动?时机是否正确?这些问题人们常挂嘴边,这是马共内部自己的历史问题。不过,客观地说,马共的坚持斗争直接或间接加速了英殖民政府在过后的宪制谈判中,对新马人民做出了让步。
马来亚民主同盟催生了人民行动党
有人说,由于马来亚民主同盟(MDU)杯葛1948年新加坡的选举,使自己置身于宪制斗争之外,最后只好自动解散。这是片面看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们的领导人都是不肯屈从于英殖民政府的人,一个个被捕入狱,整个组织遭摧毁。尽管它的历史短暂,xia马来亚民主同盟在新马建国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不能被抹杀:
(1) | 它唤醒了出身中产阶级的受英文教育阶层,促使他们积极参与马来亚民族与建国运动; |
(2) | 它提出与散播马来亚民族主义以代替狭隘的种族主义; |
(3) | 它通过“马来亚人民宪章”提出了国籍与公民权; |
(4) | 它的建党宣言成了后来(包括人民行动党)建党之蓝图; |
(5) | 它在当年就提出马来语为国语,且接受“马来由”为国籍。 |
马绍尔在《建国斗争1945-1959》一文中说过,“1945年12月,一个由讲英语者组成、称为马来亚民主同盟的政党在新加坡成立,它虽与马共合作并成为盟友,尽管如此,基本上它是民主的,真诚努力要为马来亚取得独立,尽管之后有一些过激行动,但它在争取逐步独立的计划中表现温和、有理与具责任感。该党一些主要领导人一一约翰•伊峇、林建才、何阿廉及林凤美,他们的功绩几被抹杀,是他们身负重担来唤醒我们的。”
可以说,“没有马来亚民主同盟,就没有后来的人民行动党”。可是李光耀于1959年取得政权后,却彻底放弃建党宣言,脱离马来亚反殖民主义运动的主流,转而联合英殖民统治者及马来亚联合邦的右翼分子,扑灭所有曾经为他打江山的同僚,以及所有真正反帝、反殖民政府的爱国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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