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8 December 2013

教育改革须从反掉《1996年教育法令》17条(1)做起

 教 育 改 革 
须从反掉《1996年教育法令》17条(1)做起

作者:吴振宇


【编者按语】作者吴振宇于2002至2004年期间任“人民之声新山分会”协调员,现为人民之友工委会工委。

本文是吴振宇应林连玉基金邀约为纪念今年的华教节而撰写的一篇文章。他日前发送给人民之友工委会秘书处,请求将它发表在本部落格。

作者在本文所表达的立场与观点,跟人民之友工委会在2012年11月21日《抗拒巫统国阵消灭华、淡民族语文教育;反掉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声明与2013年8月25日《建议华团一致张挂布条:“坚决拒绝《教育发展大蓝图》”!》声明所表达的立场与观点是相一致的。

本文的两张插图是编者所加的,以下是文章的全文——

从2012年9月11日《2013-2025教育发展大蓝图初步报告》公布,到2013年9月6日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正式推介《2013-2025教育发展大蓝图最终报告》的一年时间里,我国华人社会以及华教人士对此《大蓝图》特别关注和警惕。因为历史告诉我们,从上个世纪50年代至今,政府在各个阶段出台的教育报告书(如 1951年《巴恩报告书》、1956年 《拉萨报告书》、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1969年《阿兹士报告书》、《1997年内阁教育报告书》),都旨在消灭华、淡民族母语教育,落实单元(马来文)教育的“最终目标”。

至今,除了华教运动领导组织董总推动“反对《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百万签名运动、在全国各地频繁举办汇报会外,许多华团也详细研究《大蓝图》的各项转型计划,并提出改善建议。比如林连玉基金、华研、隆雪华堂等16个团体就于2013年5月出版了《改革国民教育:“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初版)”的评析与建议》。尔后在《大蓝图》最终报告出台后,于2013年10月13日再联合教总、校长职工会等共27个团体联办“教育蓝图与国民教育的前路”研讨会,积极谏言。

尽管华社领导组织熙熙攘攘,只是一片声浪,终究无法遏制国阵政府继续推行旨在实现“一个国家,一种语文,一个源流”这个“最终目标”(强制同化)的《大蓝图》。追根究底,最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华社领导组织的抗争行动,大多流于表面议论,隔靴搔痒,或看不清《大蓝图》的真实面目,对国阵统治集团还存有幻想。

董总主席叶新田在2005年上任时就曾指出“我国华文教育要能摆脱变质、式微甚至死亡的威胁……就必须在国家教育政策层面去解决”、“各民族母语教育在教育政策及教育法令下获得公平合理的地位,这是一项必须长期努力、永不放弃及不能讨价还价的工作目标”。曾担任董总首席行政主任长达25年,现任林连玉基金董事莫泰熙也于2009年9月26日出席新山“新纪元•董教总•华教运动”讲座会发言《一个‘永远的华教园丁’眼中——我国华教运动的过去与未来景观》中表示 “从 1961年教育法令到1996年教育法令,“母语教育”根本没有地位……当权者通过教育法令要将华文教育连根拔起”。


由此可见,在独立后实行议会民主的马来西亚,破坏多元文化教育源流、强行单元化教育政策 、企图消灭华、淡民族母语教育的罪魁祸首,就是操控选举而掌握政权已逾半个世纪的以巫统为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正是统治集团架在华印(当然包括其他少数民族)母语教育脖子上的铡刀,只等时机到来,就要‘咔嚓’一声,就此一了百了。我们必须认识到,写得表面冠冕堂皇的《教育发展大蓝图》只是国阵统治集团在执行强制同化的教育政策的关键时期,用来欺骗人民的“糖衣毒药”,以实现其“最终目标”的最新迷人花招罢了,巫统霸权统治集团并非真心诚意进行教育改革。这从那吉上台以来推行的各项转型计划,在种族霸权思想的支配下,最终都落得胎死腹中或空雷不雨的结局得到印证。

因此,想要在国家教育体制中实现多元文化的理念,我国华教与华社领导组织和领袖就必须首先丢掉对巫统主导的国阵统治集团的幻想,展现“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坚定意志,带领全国热爱民族教育的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开展“坚决拒绝《教育发展大蓝图》,反掉 《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的广泛斗争,不得为着个人利害关系而趋炎附势,或软化妥协、放弃立场,或甚至接受招安收编。林连玉基金署理主席刘锡通就在他受邀在2013年10月20日柔佛州古来举行的“民间组织•议会斗争•民主人权”论坛上发表的论文《民间组织必须掌握议会斗争; 建立联合阵线 力争民主人权》中批评董总(为了反对《大蓝图》而)进行的签名、汇报、呈备忘录等行动是“旧模式”,而董总领导人“一会儿说要投诉到联合国,一会儿说要告政府,但却是空雷不雨,这种举棋不定的风格真叫人无所适从”。


总之,只有在我国华社对霸权统治的政治觉醒提高,抛弃对统治集团所存有的幻想,领袖们(尤其是华教领袖们)勇于领导群众坚决反掉 《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文(这是当前阶段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消灭华印民族母语教育的关键性措施和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大家所追求的“多彩多姿,共存共荣”的美好理想才有望实现。教育改革必须从废除关键性的法律条文做起,否则,一切都是流于“舍本逐末”的空谈,难逃最终失败的厄运。

在一年一度的华教节来临之时,笔者愿以族魂林連玉的一句言论:“一個民族要获得平等的权利,不是作了呼吁就可以达到目的的,必須经历挫折,忍受牺牲,不断奋斗,然后才有所成”(摘自郑良树编的《林连玉先生言论集》),与读者共勉,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写于2013年11月10日

*1996年教育法令17条(1)规定:“除了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设立的国民型小学,或者部长所豁免的其他教育机构以外,在国家教育体系中所有的教育机构,都必须以马来西亚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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