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与明福家属不满首相安华多次拒见(他们),而决定在即将来临的元宵节(即阳历2月24日)上午11时正,到行动党的半山芭总部,向陆兆福拜年和探问关于明福命案调查的进展。人民之友工委会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发表《5点声明》,表达我们对赵明福冤死不能昭雪事件的严正立场和明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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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工委会针对第15届全国大选投票提出 5项建议 和 两个选择

人民之友恭祝各界2024新年进步、万事如意!在新的一年里,坚持抗拒种族霸权统治! 阻止巫统恶霸卷土重来!

[人民之友20周年(2001-2021)纪念,发表对国内政治局势的看法] 坚持抗拒种族霸权统治! 阻止巫统恶霸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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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工委会即将在2020年9月9日发表文章,对“喜来登”政变发生后的我国政治局势,提出具体意见,供全国致力于真正民主改革的各民族、各阶层人士参考,并愿意与同道们交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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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habat Rakyat akan mengemukakan pendapat khusus mengenai situasi politik di negara kita selepas "Rampasan kuasa Sheraton" pada 9 September 2020 untuk tatapan rakan semua bangsa dan semua strata yang komited terhadap reformasi demokratik tulen negara kita. Kami bersedia bertukar pendapat dan saling belajar dengan semua rakan-rakan seha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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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satu padu, mempertahankan reformasi demokrasi tulen, buangkan khayalan, menghalang pemulihan Mahathi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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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18周年(2001—2019)纪念,举办一场邀请4名专人演讲的政治论坛和自由餐会,希望通过此论坛激发更多的民主党团领导、学者、各阶层人士,共同为我国民主改革运动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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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新阶段马来西亚民主改革的新阶段 / The New Phase of Democratic Reform in Malaysia / Fasa Baru Reformasi Demokratik di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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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为庆祝15周年(2001—2016)纪念,在2016年9月上旬发表了最近5年(2011—2016)工作报告(华、巫、英3种语文),并在9月25日在新山举办一场主题为“认清斗争敌友,埋葬巫统霸权”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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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友根据2017年9月24日发表的《人民之友 对我国第14届大选意见书 》的内容与精神以及半年来国内和国外的政治形势,对5月9日投票提出具体意见,供全国选民参考。

Friday 31 January 2014

从《联邦宪法》角度看我国宗教自由【2月6日更新:作者重修版本】

从《联邦宪法》角度
看我国宗教自由

杨培根
21-1-2014
【2014年2月6日更新:作者重修版本】

【编者按语】本文是资深律师、活跃的民权运动工作者,也是人民之友工委会前任主席团成员杨培根律师,提呈给华社研究中心及林连玉基金于2014年1月23日在林连玉纪念馆联合举办的“搧动宗教抗争抑或制造族群政治的矛盾?”座谈会的论文。以下是文章全文——  

最近(2013年10月14日),我国上诉庭三司会审,对“阿拉”上诉案作出判決,推翻高庭的判決。这是违反我国《联邦宪法》的一个判決。

从《联邦宪法》角度来看,上诉庭三司的判词是錯误的。他们在判词中所提出的理由,无法令人折服。他们对相关法律作出了錯误的诠释。他们所达致的结论,会令那些念过宪法的学生,感到滿头雾水。他们的判決,不仅仅是錯误的,而是錯得太离谱了。在我国法律史上,它成了一个污点。这个判決只能由联邦法院(我国最高层的法院)加以纠正。

这场官司从高庭打到了上诉庭。令人震惊的是,上诉庭的判決竟然是违宪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先了解案情,才进一步从宪法角度,剖析上诉庭三司的违宪判词。

1. 案情:2013年上诉庭-禁止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其实,案情很简单。天主教教堂在他们的內部周刊《先鋒报》(Herald)使用了“阿拉”的字眼。(“阿拉”译自基督教“上帝”一词。)上诉庭却判決,基督教徒不能使用“阿拉”这个字眼。上诉庭公开判定,不准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那是史无前例的事。

2. 1999-高庭承审法官维护宗教自由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1986年21月5日,时任內政部长马哈迪医生发出禁令,不准非伊斯兰教出版刊物使用“阿拉”字眼。1999年,天主教堂出版了一本周刊《先鋒报》。內政部于是发出警告信,要天主教堂遵守禁令。同年,內政部只允准《先鋒报》继续出版,但附带条件是:不准使用“阿拉”字眼。可是,大主教不接受这个条件,故入禀高等法庭,要求高庭对此禁令进行司法审查。1999年12月31日,吉隆坡高庭法官(Lau Bee Lan J.)撤销内政部长的禁令。法官作出判決时,所提出的一些理由是:

(1) 內政部长沒考虑到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几百年来,“上帝”一词,马来文和印尼文都译成“阿拉”。
(2) 內政部长錯误地考虑一些无关紧要的因素,如: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的地位;任何人不得向穆斯林(回教徒)传播其他宗教。
(3) 內政部长并沒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使用“阿拉”字眼对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会构成威胁。
(4) 內政部长的禁令,侵犯宪法保障下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教育权利等。
[见Dr Ronnie Ooi的文章(Aliran期刊2013第37卷第30页)]

这篇论述文章探讨的是技术性的宪法问题。不过,本文将尽量采用淺显易懂的文字,来阐明有关法律条文和法理。

高庭司法审查程序

高等法庭进行的是司法审查的程序,不需要证人亲身出庭供证。法庭只依赖证人的宣誓书和律师的陈词来作出判決。于是,高庭法官依据基督教堂所提呈的书面证据,作出下列裁定:

(1) 圣经的马来文译本中,“阿拉”是“上帝”的正确翻译。
(2) 自15世纪以来,使用阿拉伯语国家的基督教徒和穆斯林,谈到一个“上帝”时,都一直在用“阿拉”这个字眼。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天主教以及其他基督教徒都认为,“阿拉”是在马来文中“上帝”的合法用词。
(3) 在1631年出版的马来文-拉丁文词典里,“上帝”(Deus)在马来文中译为“阿拉”(Alla)。
(4) 在旧版本的“阿拉伯文圣经”以及在现代版本的“阿拉伯文圣经”中,基督教徒一直都在惯用“阿拉”字眼。时间已相当久远,伊斯兰教产生前就已采用了。当时,这些基督徒生活在埃及、黎巴嫩、伊拉克、印尼、马来西亚、汶萊等亚非国家。
(5) 从1629年起,印尼和马来亚的马来文“马修的福音”(圣经)中,就已使用“阿拉”字眼。从1733年起,第一部完整的马来文圣经,以及从1879年起,第二部完整的马来文圣经,都使用“阿拉”的字眼,从未曾间断过。
(6) 现代马来文学之父孟希。阿都拉(Munshi Abdullah)曾经把基督教的福音译成马来文。他也把“上帝”一词译为“阿拉”。
(7) 讲马来语的马来半岛、沙巴、砂劳越的原住民基督教徒,世世代代都在使用“阿拉”字眼;整个马来西亚都在使用印尼文圣经,也采用“阿拉”字眼。
(8) 至少在过去的30年,天主教堂都一直在自由使用印尼文的圣经(Alkitab)。印尼文的圣经也在使用“阿拉”字眼。
(9) 所有使用阿拉伯文、印尼文、马来文的国家中,基督教徒都在使用“阿拉”字眼,沒产生过问题,也沒破坏或违反公共秩序,也沒影响伊斯兰教徒的情绪。
上面所说的,就是本案的实情。每个案件的判決都必须以实情为依据。但是,料想不到的是,上诉庭三司的判词完全沒考虑到高庭法官判词所查实的案情。这点肯定是严重的錯误。

3. 最高法院有重要案例可遵循,但上诉庭判词却只字不提

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就是,上诉庭三司各自分別写的判词,其中沒有一个判词提起过我国宪法以往极其重要的案例。上诉庭法官必须考虑与遵循这些案例,因为这些案例和本案有密切关联。

1992年最高法院《诺丁沙列案》:不得使基本人权变得“虚幻,毫无意义”

举例说,1992年,我国最高法院有个重要案例《诺丁沙列案》(Nordin Salleh case)[1992 MLJ 697]。这个案例确认:在检测政府的行动是不是侵犯宪法所阐明的基本人权时,法庭的职责所在就是,关注这政府的行动所引起的后果。如果其后果会使到基本人权变得“虚幻、毫无意义”的话,那就是违宪的行动。

如果《先鋒报》一案中,上诉庭三司曾考虑过上述最高法院的案例,判決可能就不同了。禁止基督教徒在膜拜时使用《阿拉》字眼,将使宗教自由基本权利变得“虚幻与毫无意义”。这是简单不过的道理。仅仅以这个理由,上诉庭就应驳回內政部长的上诉。

4. 上诉庭误解“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的含义

上诉庭误解了“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宪法第3条]的含义。同时,还忽略了其他两项重要条文的內容。毫无疑问,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但是,有关条文下半段已交代清楚,人民可以和平与和谐地信奉其他宗教。(宪法第3条)

参照一下加拿大的宪法《前言》:“加拿大国体是建立在确认上帝至高无上与法治的原则上的”。要注意的是,我国宪法条文沒赐予伊斯兰教这样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我国宪法起草人非常了解法律与权利,有高低主次之分。

5. 《联邦宪法》才是我国“至高无上”的法律

宪法规定了伊斯兰教是我国联邦宗教后,接下去另一项条文立即就阐明,“我国《联邦宪法》是国家“至高无上”(supreme)的法律”。这就是说,宪法高于其他一切法律[第4(1)条],包括第3条文的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的条文。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的宪法条文(第3条)沒有“至高无上”这个词语。也就是说,这项条文必须屈服于(而不可凌驾于)第4条文“宪法至高无上”的条文。

另外一点,新兴的马来亚独立后,沒有意思把国家变成一个“神权国”,而是长期保留了“世俗国”的地位。这点,有历史事实、独立前东姑等对我国宪政所发表的言论、独立前的相关备忘录等文件、最高法院对宪法作出的、有权威性的判例等等,足以证明我国是个世俗国。这不是別有居心者随心所意,基于政治权宜之计,发表毫无事实根据、无视法治精神的言论,所能抺煞的!

更重要的是,信奉自己所选择的宗教权利,是宪法基本自由权利的章节里所明文规定的(第11条)基本自由权利就是基本人权。其他基本人权的条文,包括:人身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有歧视现象存在、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对享有宗教自由都有密切的关系。

6. “宗教自由”是绝对的基本人权

在《联邦宪法》下,宗教自由是基本人权之一。宪法保障人民可信仰、奉行、传播自己的宗教[第11(1)条]。每个宗教社群有权管理自己的宗教事务[第11(3)条]。

要注意的是,宪法对待所有的基本人权,不是一视同仁,不是一律平等的。在宪法下,基本人权可分为两类:

(1) 有些基本人权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
(2) 另一些基本人权是有限度的;可以受到某种限制。

膜拜宗教的权利是绝对的,不可加以限制(见第10,11条)。自由信仰宗教的权利,就包含了以下的绝对权利:

a. 信仰和奉行任何宗教的权利;
b. 豁免或不必为某特定宗教(不是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缴纳稅务的权利;
c. 每个宗教社群有权管理自己的宗教事务,建立和维持宗教和慈善机构的权利。
d. 有权不接受其他宗教的膜拜仪式或膜拜行为。

“绝对权利”和“有限权利”如何区分?

要如何区分宪法保障下的绝对权利和有限权利呢?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国会可制定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第10条)。但是,国会不可制定法律限制或削弱宗教自由[第11(1),11(3)条]。

举个具体的例子:某些人想组织一个气功协会。这和行使结社自由权利有关。政府可以施加条件,控制和监管太极协会的活动。宪法对待宗教团体的情況则不同。国会不能通过法律,对宗教团体施加类似的限制或监管。宪法所施加的唯一限制是:在享有绝对宗教自由时,宗教团体的活动不可触犯一般的法律,如:维护“公共秩序、公众健康、或道德准绳”的一般法律[第11(5)条]。

再举一个实际例子:每年在大宝森节,到黑风洞朝圣的印裔族群,不得侮辱其他宗教。不然的话,政府就有权以破坏公共秩序为理由,采取措施对付相关人士。不过,公共秩序是不是已受到影响,政府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

在私人场地,情況则不同。如果有宗教社群在基督教堂或庙堂里祈祷膜拜,或者家庭成员在自己家里膜拜祈祷,政府就不可以援引相关的限制条文[第11(5)条],以破坏公共秩序等为由,来对付他们。这是因为教堂、庙宇、住所,都是私人场地,不是公共场所。

7. 人人都享有绝对的宗教自由权利

此外,在《联邦宪法》下,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的基本人权,只限公民才能享有。非公民不能享有这些自由权利。但是,宗教自由基本人权则不同。在我国,不论是公民还是非公民人人都可享有宗教自由的权利。

只要身在马来西亚的每个人,都可享有绝对的宗教自由权利。这就是宗教自由基本人权和其他基本自由权利不同之处。上面已说过,每个人都享有宗教自由的基本人权,不分公民、国民、或戶籍。只要他身在马来西亚,他就可享受宗教自由的基本人权。他有权选择信奉任何宗教。他可以信仰、奉行、传播任何宗教。

政府或有关当局无权规定,你必须选择某个宗教,放弃某个宗教(穆斯林除外),改变宗教信仰,或完全不信教(指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等)。这个宗教自由是绝对的权利,不可剥夺的权利。

如何检验宗教自由是绝对的基本人权?

要检验宗教自由的绝对性,可从三方面着手:

(1) 我国宪法有对付危害社会秩序的条文。那就是,如果有大批人采取行动(或威胁要采取行动)危害国家,国会可以制定法令,剥夺人民的许多基本人权,如:人身自由、行动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财产权等。但是,宗教自由则是一个例外;国会不可制定法令限制或削減宗教自由。(宪法第149条)

(2) 同样的,我国宪法有条文规定,在某些情況下,元首可以颁布紧急状态,接着,可以制定紧急法令,削減或剥夺我国人民的一切基本人权;但是,这类紧急法令,不可削減或剥夺宗教自由权利[宪法第150(6A)条]。

(3) 我国法庭早已有判例,确认宗教自由基本人权的重要性。自从制定《1960年內安法令》以来,总共有将近10,000人在《內安法令》或其他防范性扣留法令下,被扣留。他们是在未经法庭审讯的情況下被扣留的。有不少被扣留者向法庭申请,挑战这类无审讯扣留案,认为那是不合法的。但是,往往都不成功。在众多案件中,挑战成功的少数重要案件之一,就是涉及宗教自由的加马鲁丁案([1989] 1MLJ418)。

8. 1989年最高法院《加马鲁丁案》:政府不可援引ISA剥夺宗教自由

那是1989年的案例。加马鲁丁向穆斯林弘扬基督教教义。结果,他在1987年的“茅草行动”大逮捕中被扣留。经高庭审讯后,高庭法官判他无罪释放。政府把这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去。然而,最高法院还是确认,高等法庭的判定是正确无误的。两个不同的法院法官都确认:只因加马鲁丁选择了他自己的宗教信仰,并且还向穆斯林传播他的宗教(基督教),政府就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人,那是违宪的。

根据这个案例,在宪法下,天主教徒有权阅读和翻译圣经。这是他们信仰和奉行自己的宗教的基本人权。他们有权管理自己的宗教事务。这个基本人权是绝对的,不容剥夺或削減的。政府,或者有关当局,无权从中作梗和干预。

各宗教的信徒,对他们的宗教经典都享有平等权利。各宗教的圣书或宗教经典,都应受到大家的尊重,并且,应受到世界各国的保护,除非他是希特勒等盖世魔王。这就意味着,任何政府机构都沒有权利,改写这些圣经里的字眼,或要求改写任何字眼。

上诉庭三司各自的判词只字未提这些触及信仰自由核心地位的案例。

9. 上诉庭判词的基本结论太过广泛后果影响深远

虽然法庭审理的是天主教《先鋒报》的出版问题,但是,上诉庭的判決却超越了这个范围,影响了所有书籍和出版刊物。这是案件的基本结论。它将成为先例。往后,在同样的情況下,所有法院都必须遵循这个先例。

因此,这个判例也影响了东马人民一路来使用的马来文圣经。这些圣经不能再使用“阿拉”字眼了。这个上诉庭判決的严重性在于:这等于说,基督教的圣书得受审查。其实,这是全世界任何世俗国家,都不应该做的事。

东马人民宗教自由也受影响

就在沙巴和砂劳越庆祝马来西亚成立50周年之际,我国布城的法院却告诉我国人民,东马人民不准阅读他们自己选择的圣经译本。这是令人惊讶的事。

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砂劳越和北婆罗州(现称沙巴)人民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一项保证。那就是:英帝国主义不应由马来亚帝国主义所取代;英殖民统治不会由吉隆坡殖民统治所取代。

如果1961-1963年间,讨论成立马来西亚时,有人提出,在马来西亚成立50年內,东马人民不准阅读含有“阿拉”字眼的马来文圣经,对东马人民来说,可以肯定,是件极其不合理的事。

10. 法官不应自行引述“资料”无视双方代表律师意见

上诉庭其中一名法官,似乎沒花心思在斟酌案中的实情,却在网络上自行搜索资料。其实,法庭应根据诉讼双方提供的资料来判案。但是,在此案中,诉讼双方都未提供这类网络资料给上诉庭。也就是说,法官私自在进行搜索资料的工作。实际上,这么做是违反自然公正法则的,因为他沒邀请诉讼双方的代表律师,針对这些资料,发表他们各自的意见。在这种情況下,法官又犯了一项严重的错误。

我国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审理这个案件时,不应考虑这名法官所自行“发现”的证据。

11. 悬而未決的问题:法庭要如何执行这项判決?

法官所作出的判決,必须要有实际用途。是不是能执行判決,那是极为重要的。如果天主教《先鋒报》执意继续使用“阿拉”字眼,他们可能要面临准证被吊銷的危机。但是,圣经里的“阿拉”字眼,要如何处理呢?看来,政府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来执行上诉庭的判決:

(1)从基督教堂和每个教徒的住家搜出圣经,然后,全部充公。最后用一把火将圣经烧掉。
(2)走访基督教堂和每个教徒的住家,把圣经里的“阿拉”字眼全部刪掉,或者,把圣经里有“阿拉”字眼的页面撕掉。

当你考虑到政府要如何执行判決时,判決的严重性立刻就浮出水面。可以想像得到,基督教堂和每个教徒家庭可能群起抗议政府人员触动他们的圣经。如果圣经受损坏的话,其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如果这些人顽抗到底,政府会不会使用暴力对付?为了国家利益,政府应采用细腻的技巧和有理智地处理这件事,因为所涉及的是少数社群的基本人权,尤其是宗教自由权利。

12. 政府获得的只是“得不偿失的胜利”

我们不是在危言耸听。法庭判決可能产生不可避免的不良后果。总检察长究竟有沒有忠告过政府,可能发生这类后果?法庭的判決令政府获得的,只是得不偿失的胜利,以极大代价換取到的胜利。这是因为这样的判決已破坏了多元文化社会的族群关系。付出的代价确实是太大了。这怎能是具有责任感的当权者所实施的一项良好施政?

13. 听听我国最杰出的法官敦苏芬语重心长的一番话

1982年,我国最杰出的法官,也就是前最高法院院长敦苏芬,曾经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过一篇重要演词。在演词中,他语重心长地说:

“在一个像你们(新加坡)和我们的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社会里,我们的法官可能是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也可能是穆斯林、兴都教徒等。但是,我们会尽量避免分辨自己属于哪一个特定种族或宗教。如果把我们的名字从判词中刪除,沒有人能分辨出我们属于哪一个种族或宗教。这么一来,就可保证各族群的权利,特別是少数族群的权利,不会被人踩在脚底下。”(见FA Trinidade与HP Lee合编的《马来西亚宪法》1986年版本,第200,216页)

自从敦沙烈(另一名前最高法院院长),于1988年,遭前首相马哈迪医生撤职后,我国司法独立受到严重侵蚀。自此以后,敦苏芬就变成了直言不讳地批评我国司法的著名人士。

敦苏芬肯定不会认同上诉庭三司对此案的处理方法。一般公众人士都认为,針对天主教《先鋒报》一案的上诉庭判词,三司本身的宗教信仰,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最后,希望我国目前的最高法院–联邦法院,能作出维护宗教自由的判词,结束这场引起各族群之间紧张关系与社会不和谐的无谓争议。(完)

[作者注:这篇法律文章,基本上,取材自我国资深律师通美。汤姆斯(Tommy Thomas)的文章:“The Allah Decision is Wrong in Constitutional Law”[见2013年Aliran期刊(第37卷第33-40页)]。由于他纯粹以法律专业水平撰写这篇文章,一般读者要完全理解它,可能有些难度。本文采用较为浅显易懂的文字加以整理,以供大家参考。通过本文,希望读者们对“阿拉”事件,能有个较为客观、符合宪法的正确看法。]

Monday 20 January 2014

攻击罗伦斯神父如侵犯全教 主教不点名批巫统制造不安

攻击罗伦斯神父如侵犯全教
主教不点名批巫统制造不安
 
 来源:《当今大马》2014年1月20日报道
http://beta.malaysiakini.com/news/252213


随着天主教周报《先锋报》编辑罗伦斯安德鲁神父坚持基督教徒应该继续使用“阿拉”字眼,而成为警方调查对象与保守派穆斯林攻击目标, 吉隆坡大主教墨菲巴基安(Murphy Pakiam)发表牧函,力挺罗伦斯神父。

牧函是主教对所属教友发出的公函。墨菲大主教昨日在天主教教堂念出这封牧函时,为罗伦斯神父打抱不平。

他说,罗伦斯神父最近饱受各种粗暴言论攻击,甚至还有人焚烧其肖像人偶,让他感到非常遗憾及伤心。

政治领袖火上加油


他形容,这些针对罗伦斯神父(右图)的攻击,等同于侵犯整个基督教友社群。

墨菲主教也以不点名方式批评,雪州巫统原本计划举办一系列活动,以阻止基督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事件。

“可悲的是,一些群体要举办大型示威及路演。这些人毫不敏感的行动,已经在国人之间造成不安、紧张,甚至愤怒。”

主教表示,一些政治领袖支持这些行动,更使事情火上加油。

“特定政治领袖认可这些行动,还有另一些领袖的缄默,只是火上加油,以致情况不受控制的蔓延。我们不能接受或容忍,任何人鼓吹社会分化、不和与不和谐。”

祈祷找到真正安宁

不过,他呼吁基督教徒,为首相纳吉祈祷,以便有勇气成为一名团结全民的领袖。

他也呼吁教徒,为那些误解基督教的人祈祷,以找到真正的安宁。

罗伦斯神父早前发表雪州教堂可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结果不仅成为保守派穆斯林的攻击目标,更遭到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

国际金融危机把西方民主制 推下圣坛、打回原形

国际金融危机把西方民主制
推下圣坛、打回原形

作者 / 来源:徐崇温 / 《环球视野》第610期

 (漫画取自网络资料)


【内容提示】西方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以后,开始给西方民主涂上层层的灵光圈,把它供奉在圣坛上,让人顶礼膜拜;在美国夺取世界霸权以后,更把这种民主迷信推进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国际金融危机从根本上抽掉了这种造神运动的物质基础,把西方民主从圣坛上推下来,打回了原形。本文分成3个部分展开论述: 

• (一)输出民主,是美国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战略;
• (二)竞争性选举导致金钱民主、短视民主、政党恶斗乃至国家机器瘫痪;
• (三)美国自由、平等、人权的状况和政策,与《独立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以下是全文内容——


自由、 平等、民主、人权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也是人类在追求文明进步中所创造的伟大成果。但是,不同的阶级,处在不同社会地位上的人,他们对于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理解和要求又是各不相同的;不同的国家,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其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也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世界上没有什么可以放诸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一切民族和国家的普世的民主 形式和制度体制。

以美国为首的当代西方国家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论,是对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自由贸易、等价交换原则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和反映。这种理论以及在它的指导下形成的制度、体制,在反对和摆脱封建王权与神权的束缚,争取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和巩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中,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和积极作用,但它又具有反映资产阶级狭隘私利的极大的阶级局限性。

然而,自从资产阶级成为西方社会的统治阶级以后,就开始给它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理论和制度涂上一层又一层的灵光圈,把它供奉到神坛上,让人们对它顶礼膜拜。美国成为超级大国、夺取世界霸权以后,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更把西方资产阶级的这种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的造神运动,把西方资产阶级制造的这种民主迷信,推进到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

然而,在2008年以后由美国次贷危机发展形成的世界金融危机中,由于西方世界的经济普遍地陷入衰退,与被他们排除在民主政体之外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快速崛起 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就从根本上抽掉了西方资产阶级这种造神运动的物质基础,把被它们神化了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从神坛上推下来,打回了原形。

2013 年3月21日,美国外交学会研究员乔舒亚•柯兰齐克在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上发表的《为什么“中国模式”不会消失》一文中,曾经提到过这个过程:“2008年和2009年的全球经济危机重创了几乎每一个主要民主国家的经济,而在经济低迷时期,中国却几乎毫发未损,中国经济在2009年增长了近 9%(实为9.1%——引者,下同),而日本经济则萎缩了超过5%(实为-6.2%),美国经济收缩了2.6%”,“经济衰退过后,危机使许多西方国家领导人……不仅质疑自己的经济制度,而且怀疑自己的政治制度实际上包含严重的、而且无法修复的缺陷。”

于是,这场危机就在无意中成了对世界各国社会制度优胜劣败的检验石。在危机爆发之初,许多西方学者都认为,美国和西方将率先复苏,依靠国际市场的中国随后才能好转。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是:中国不仅第一个复苏,而且还拉动世界各国走出危机,如果说在200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2%的话,那么,到了2009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50%。世界上许多人都在说,看看美国,他们的金融发生了大崩溃,他们不能控制市场的无节制,为此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中国的平均增速却有9%,甚至10%,盖过了别国。国际金融危机的性质和美国政府的对策,既使西方人对西式的自由民主制丧失了自信,也破坏了世界公众对于自诩具有普世意义的西方民主唯一合法性的认识,使人们摆脱了对它的非理性的顶礼膜拜,认识到只要符合一国的文化和历史,非西方的政治治理模式同样是可以获得成功的,柏林墙倒塌后所谓获得永久性胜利的西方成熟的自由民主资本主义模式再也不是唯一的意识形态目标了。

那么,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是怎样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的呢?


一、输出民主,是美国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战略

首先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的,当数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和其他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美国信奉的也是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但又和其他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美国特别热衷于把其民主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输出到别国,推广到普天之下,当作上帝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美国总统威尔逊就说过,民主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它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国内秩序,由此当然也能普及于国际秩序。新的自由民主将是美国的重要输出品之一,要确保民主在全世界通行无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从1946年起正式在其他国家促进西方民主的发展,在60多年的时间里,为此而开支的总额达数百亿美元。特别是冷 战结束以后,从老布什政府到克林顿政府,从小布什政府到奥巴马政府,美国更把传播民主、输出民主当作美国对外政策的“基石”、“最优先议程”、国家战略的 重要内容和中心。在从冷战向后冷战过渡的时期,老布什就把在国外“促进自由民主的政治体制的发展”,当作“人权和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的最可靠保障”;克林 顿则认为,在1977年时,卡特政府的人权政策是以个人为目的的,在冷战结束以后,则应从民主这个更基本的层面上去促进人权。为此,他把提高美国安全、发 展美国经济和在国外促进民主,作为美国国家安全的三大目标,进一步明确地把在国外促进民主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小布什在2003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 说:“推广民主的价值观明显地符合世界利益,因为稳定、自由的国家不会培养出谋杀的意识形态,它鼓励人们以和平的方式追求幸福的生活。”过了两年,他又在 其第二任期的就职演说中说:“我们受常识的指引和历史的教诲,得出如下结论:自由是否能在我们的土地上存在,正日益依赖于自由在别国的胜利,对和平的热切 期望只能源于自由在世界上的扩展”,“有鉴于此,美国的政策是寻求并支持世界各国和各种文化背景下成长的民主运动,寻求并支持民主的制度化,最终目标是终 结人世间的任何极权制度”。据此,2006年4月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指出,“必须在全球范围里采取有效措施扩展自由、民主”;奥巴马继续了这项推 广和输出民主的事业,仅仅为在俄罗斯发展西方的民主和人权就拨款两亿美元。正是在这种输出民主的战略思想的指导下,美国用和平演变促成东欧剧变、苏联解 体,对南联盟狂轰滥炸,在中东推行“大中东民主计划”,在东欧、中亚推行“颜色革命”,在西亚、北非推行“茉莉花革命”,在东亚、东南亚有针对性地搞民主 人权渗透等。

美国推行输出民主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支柱,是所谓的“民主和平论”。这种理论认为,自由民主国家之间很少表现出相互不信任或对相互占领感兴趣,它们遵循共同的普遍平等和权利的原则,不存在相互质疑合法性的基础。自由民主的非战特性不仅源于它压抑了人的攻击和暴力的本性,而且源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本性,泯灭了帝国主义的冲动。美籍日裔社会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一书中也鼓吹“建立在共和制原则之上的国家相互之间不太容易交战”,有的人更据此鼓吹把推广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奉为维护世界和平的前提和保证。

然而,这种“民主和平论”即使在西方国家也遭到人们的广泛批评。例如,发表在2003年9月10日美国《国家利益》周刊网站上的《信仰疗法》一文,就强调指出,自古以来,民主国家之间从不打仗,不是因为它们有着类似的政治体制,而是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利益,假如爆发了武装冲突,这些共同利益就会遭到致命的危害;美国外交学会会长里查德• 哈斯在《自由不是一种原则》一文中说,民主国家并不总是和平的,不成熟的民主国家因为在选举中缺乏真正的民主所应有的许多制衡机制,特别容易受制于民众的情绪,这种国家会走向战争,如苏东剧变后的塞尔维亚;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J.霍布斯鲍姆则在《传播民主》和《输出民主的危险》两文中指出,强行输出民主去改造世界,会造成我们时代的野蛮性。20世纪的发展历程证明,一个国家是无法改造世界或简化历史进程的,它也不可能通过越境向国外输出制度和机构,从而轻而易举地实现他国的社会变革。

再从输出民主的实施情况来看。由于任何国家的民主体制的形成,都是在自己本土上生长和发展起来的,具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性,并不具有什么普世性,因而它虽可供别国借鉴参考,却又具有在别国不可照抄照搬的不可复制性和不可移植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为例,仅在物质财富基础的一个方面来说,它就是建立在西方资产阶级500年来掠夺和攫取殖民地居民及其财富的基础上的,其中包括 3000万印第安人遭到种族灭绝,5000万黑奴作为无偿劳动力被贩卖到美洲,以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化的生产和分配格局中,盘剥第三世界国家而攫取的利润等。撇开这个物质财富基础而把西方的自由、平等、民主、人权那一套强制输出和推广到历史和民族条件全然不同的别的国家去,又怎么能够行得通呢? 实际上,所有照抄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第三世界国家基本上都没有获得成功。移植西方民主所带来的,绝不是他们原先期盼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而只能是政党林立、政局动荡、社会分裂和经济倒退: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照搬西方民主,结果陷入了经济衰退、政局混乱、内外交困的境地,只是让戈尔巴乔夫获得西方颁发的一枚“和平奖”;中亚地区的“颜色革命”所带来的,是那里经济社会的巨大倒退,例如乌克兰,在“橙色革命”前,经济以5%的速度恢复增长,而在 “革命”后的2009年,经济萎缩了15%;美国输出民主的伊拉克战争,吞噬了那里10多万人的生命,使100多万人无家可归,也使美国消耗军费近万亿美元,近4500名美军士兵阵亡,3万多美军士兵受伤;而在非洲,移植的西方民主的多党制引发了非洲部族之间的相互仇杀、生灵涂炭。如几内亚比绍在1994 年实行多党制选举以后,政治对手之间相互仇杀,导致军事暴动、政治冲突不断;2012年4月又发生叛军解散政府、逮捕总统的政变;2007年12月肯尼亚 总统选举时,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的暴力冲突,导致几千人死亡和35万人无家可归。

所有这些都说明: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及其理论支柱“民主和平论”,从历史事实看,是站不住脚的;从理论上看,是错误的;从法律上看,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和现行国际法中有关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一系列明确规定的;从政治上看,则是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的。事实说明,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格局多极化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尊重世界的多样性,才能保证各国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归根到底要由该国的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或改变,而不是由别国去越俎代庖。一个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世界,只能是一个各种文明相互融会、相互借鉴,所有国家平等相待、彼此尊重的世界。 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绝不是什么保证世界和平的战略,而完全是一种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新殖民主义的战略。

二、竞争性选举导致金钱民主、短视民主、政党恶斗乃至国家机器瘫痪

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不仅美国的输出民主战略,就连西方民主本身,也被推下神坛、打回原形。

什么是民主? 它的实质是什么? 对此,西方世界历来是从程序至上的角度来加以界定的。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用普选的方式产生最高决策者是民主的实质”,“民主化过程的关键就是用在自由、公开和公平的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来取代那些不是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政府”。接着,他又进一步阐释说:“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是民主的实质,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由选举产生的政府也许效率低下、腐败、短视、不负责任或被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所操纵,而且不能采纳公众所要求的政策。这些也许使得这种政府不可取,但并不能使得这种政府不民主。”应该说,亨廷顿的这个民主定义,极其生动地勾画出了西方民主为了程序不惜牺牲内容和实质的特色:只要是选举产生出来的政府,那么,即使是效率低下、腐败、短视、不负责任、被少数人的特殊利益所操纵、不采纳公众所要求的政策,它终归还是民主的。而这也恰恰就是西方民主的病根所在。

首先,竞争性选举使西方民主沦为一种金钱民主。

美国在1907年的《蒂尔曼法案》中,曾禁止公司对联邦层次政治竞选参与者的直接金钱捐助;1939年的《哈奇法案》又限制政党组织用于选举的开销(每年300万美元)和民众付出的政治捐款(每年5000美元),以弱化特殊利益集团和富人对选举的影响力。但一种起到间接助选的“白手套”作用,叫作“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组织的抬头,却冲毁了上述两部法律建立起来的堤坝。于是,美国国会又出台了1943年的《史密斯-康纳利法案》和1947年的《塔夫脱-哈特利法案》,把禁止政治捐款的范围从公司扩展到代表工会利益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组织,但这却引发了被指控为违背《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政治言论自由” 内容的违宪诉讼。由于联邦法院对此持暧昧态度,以致未能有效限制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急剧蔓延与扩展。2010年1月21日,美国联邦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盟选举委员会”一案的裁决中,更打开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潘多拉魔盒”:这项裁决认为,竞选捐款属于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美国企业可以不受限制地投入竞选资金。时任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辛西娅•鲍尔利就此解释道:“(联邦法院)裁决推翻了一项对企业的限制;在此之前企业不能够为某一个候选人独立地、积极地开展竞选活动。”此后,企业、利益集团、大富翁们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资金来影响选举,可以任意地花费数量不限的资金,捐给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 这种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只要承诺不与候选人的竞选团队存在任何联系,就可以无限制地筹集和使用捐款,而不必透露捐款人的身份。从那以后,实际上就再也没有任何障碍会阻止大量资本不断流向为富豪利益服务的政客们的竞选和竞选连任活动了。所以,美国共和党参议员、2008年大选时奥巴马的竞选对手约翰•麦凯恩指责这个裁决是一种有可能侵害到正在金钱和商业利益中沉没的民主政治的最大祸害。

这样,美国的选举民主就成为一种越来越昂贵的金钱游戏:1860年,林肯被选为第16届美国总统时,选举费用为10万美元;1952年,艾森豪威尔竞选总统时,民主、共和两党共花了1100万美元;但根据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数据,在2000年的选举中,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共捐献了1.147亿美元,2004年增至1.924亿美元,2008年超过12 亿美元,2012年大选时奥巴马和民主党人、罗姆尼和共和党人的筹款金额都突破了10亿美元,而大选总共耗费约6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选举民主就沦为由金钱扮演主角的、竞选人之间的烧钱比赛和隐藏其后大行其道的权钱交易,让本来就受金钱影响的美国选举更被金钱所牢牢控制,使美国的民主政治更受选举中出资人的摆布,共和党人总统里根、老布什、小布什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石油等能源公司的巨额捐助。于是,作为回报,里根就在任内推动了取消石油、汽油的价格管制;而布什父子则通过发动两场伊拉克战争,把石油储量占世界第五的伊拉克牢牢控制在手。民主党方面,克林顿接受了更多信息科技产业的财政支持,上任后就积极推动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吹响美国“新经济”的号角;而奥巴马之所以在金融危机之后对“银行匪徒”太过仁慈,则是因为大型金融集团曾为他的竞选活动慷慨解囊。为此,哈佛大学教授劳伦斯•莱西格在《迷失的共和国》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大笔竞选捐款赋予了少数人以阻挠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以及不履行竞选承诺的机会。危险并不是阴险的大资本家和可收买的政治家的密谋,更多的是美国政治在腐化正派的男女,有意地而且合法地使他们一步步陷入对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的依赖之中。这种“依赖性腐化”不是建立在直接行贿的基础上,甚至不是可疑的高昂演讲酬劳或豪华酒店的邀请,而更多的是使院外活动集团成员轻松当选在政治决策程序中起至关重要作用的议员。此外,美国的政治民主受竞选中出资人摆布的这种情况,又让美国前总统卡特感慨万分,他说:“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弗逊要是活到今天,还能当上美国总统吗?!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有多少具备优秀总统潜质的人,就因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采取一种能够募集到大量竞选经费的政策,而永远与总统宝座无缘。”

其次,竞争性选举使西方民主沦为一种短视民主。

在西方的竞争性选举中,由于政党是特定利益群体的代表,它们的目的是赢得选举的胜利和维护自己政党的利益,参选的政客们更将选举胜利这种狭隘的利益看得高于国家长远利益,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削减赤字,提升经济竞争力,他们的眼光最远也就是停在下一次选举计票上,至于由全球化所产生的诸如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国家主权让渡、全球治理等新课题,更不在其视野之内。他们即使能够上台执政,这些领导人也因任期限制,只顾眼前,拘泥于任期内的政绩,缺乏战略远见、政治胸怀和执政魄力,没有动力去关心涉及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不愿也不敢在国家治理上放手去做;而政客们为了拉到选票,则竞相讨好选民,开出各种各样的福利支票,耗尽了国库,当前美欧各国的债务危机、财政危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由此形成,并如滚雪球般地越滚越大的。这种短视民主还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一种“活在当下、立刻消费”的文化氛围,它背离了西方资产阶级在工业化、海外扩张、大规模战争的“辉煌时期”那种面向未来的精神,从而给西方社会尔后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种种危机。

再次,竞争性选举还导致政党恶斗而使政府效率低下,甚至使政治机器陷于瘫痪。

在国际金融危机使西方社会更加分化对立、利益冲突更加尖锐激烈的情况下,竞争性选举使党争日益流于极端主义、绝对主义和否定主义,频频出现政党利益、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的现象。政府效率低下,是由此导致的恶果中影响较轻的一种。例如,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为刺激经济增长、改善老旧不堪的国家道路体系,英国政府打算筹建高速铁路,但因有些地方民众和反对党的极力阻挠,一直久拖不决,最后达到的结果是:高铁要在2017年才能动工,2027年完成第一阶段,2032年完成第二阶段;机场建设也是如此,英国希思罗机场T5航站楼的建设,用了整整20年,5倍于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从设计到建成所用4年的时间。政党和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影响较大的一例,是在国际金融危机高峰到来时,美国政府出台了7000亿美元的援助计划,却被当成了党争的好机会,以及立法与行政部门之间讨价还价的大舞台。由于有国会议员和一些经济学家的反对和阻挠,时任美国财长的保尔森情急之下竟然上演了向时任美国众议院女议长佩洛西下跪的闹剧,但在此后的第一轮投票中仍就遭到了否决。政党和个体利益绑架国家利益影响更大的一例,是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所反复展开的拉锯战:美国的国债在2011年下半年达到所谓的“法定峰值”,是否继续举债需要由立法决定。奥巴马政府和民主党为刺激经济增长、推动政府施政,要求提高债务上限,同时增加税收,改善财政状况;共和党则要求政府先削减公共开支、降低福利,同时坚持继续减税,否则反对继续举债。围绕这个问题,美国民主和共和两党缠斗数月,使美国陷入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党争;在这个问题因两党最终的妥协获得暂时的解决后,两党又在2012年年末因面临由减税及公债剧增而堆砌起来的 2013年1月1日到期的“财政悬崖”而继续博弈缠斗。

西方民主因竞争性选举而一再陷入的这种政党恶斗、政治机器瘫痪的“制度困境”,促使弗朗西斯•福山在其《政治秩序的起源》一书中提出问题说:美国是否从一个民主政体变成了一个“否决政体”——从一种旨在防止当政者集中过多权力的制度变成一个谁也无法集中足够权力作出重要决定的制度?福山说,美国人在思考政府问题时,想的是要制约政府,限制其权力范围。可是我们忘了,成立政府也是为了要发挥作用和作出决断。这在联邦政府层面上正在丧失。像我们这样嵌入诸多制衡机制的制度,应有——-实际上也需要———两党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合作,尽管双方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分歧。不幸的是,冷战结束以后,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正在导致我们整个体制陷于瘫痪。他说,美国的特殊利益集团队伍比以往更庞大、更易动员、更富有,而执行多数人意志的机制却更乏力。这样的后果是要么立法瘫痪,要么就是小题大做,胡乱达成妥协方案。福山据此提出建议说,要摆脱我们当前的瘫痪状态,我们不仅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而且需要改革体制规则。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对西方的民主政治提出质问说:“今天的问题是,在失控和可能仅为少数人自私地谋取好处的金融体系下,民主是否还能繁荣,这还真是个问题。”

最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行对比,更凸显出竞争性选举是西方民主深陷“制度性困境”的重要成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先进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第一,西方民主把形式上承认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这一尺度,应用于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存在差别和对立的人们的身上,造成实际上的不平等和金钱民主,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从实质上把民主界定为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核心,因而坚持以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在这里,人们在富裕程度上的差别并没有妨碍人们独立、自由、平等地行使民主权利,因而是一种形式与实质相符的真正的人民民主;第二,西方民主的三权分立、两院制所体现的权力的多元行使,造成各权力机关相互扯皮、相互掣肘和政治权力运行效率不高、乃至导致政党恶斗和国家机关瘫痪,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一元化权力结构,以及在权力行使上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而避免了西方民主的上述缺陷和弊端;第三,西方民主所实行的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使任何政党上台执政都不可能完全公平地对待其他社会力量,各党相互竞争势必影响政党之间的团结合作,进而削弱社会整体力量的凝聚和发挥,建立在政党竞争基础上的制衡和监督,则具有严重的政党偏见, 乃至变成相互之间的攻击与掣肘,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了具有合作共赢、民主监督特色的,共产党领 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和谐政党关系格局;第四,西方民主普遍采用代议制的间接民主,使广大选民只能隔几年参加一次选举投票,决定由谁 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而不可能自己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与此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是选举民主与(通过政党之间和政协会议两条渠道进行 的)协商民主相结合,使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建立在充分政治协商的基础上,从程序上实现了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的成功对接,从而既扩大了公民的政 治参与、拓展了民主的社会基础,又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水平,克服了单纯实行选举民主所难以避免的缺陷。

因此,2010年3月10日,新加坡 《联合早报》网站发表宋鲁郑的文章,强调指出,回避了政治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是国外中国模式成功原因研究的共同缺陷,而在事实上,“中国真正与众不同的特色是有效的政治制度,这才是中国实现经济成功、创造出‘中国模式’的全新现代化之路的真正原因”;2010年11月16日,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网站发表彼得•哈尔彻的文章说,“中国成为强有力的替代模式和一种挑战,甚至让西方国家以及我们有关民主自由怡然自得的想法相形见绌”;而2013年1-2 月号美国《外交》双月刊发表李世默的文章,指出如果中共十八大的战略规划能够一一实现,“那么有朝一日(召开这次大会的)2012年就可能会被视作一种理念——即认为选举民主是唯一合法和有效的政治治理制度的理念——的终结”,“诚然,中国的政治模式不可能取代西方选举民主,因为和后者不一样的是,中国的模式从不自命为是普世性的,它也不会输出给他国”,“中国成功的意义不在于向世界提供一种替代模式,而在于展示其他的成功模式是存在的”。

三、美国自由、平等、人权的状况和政策,与《独立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西方社会关于自由、平等、人权的理想,它的一个重要基础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论。在1776年由托马斯•杰弗逊执笔起草的美国《独立宣言》, 把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提出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论奉为美国的立国之本,它坚持人民主权论,坚持人民主权是国家生活的基础,庄严地宣告:“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是平等的。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政府是人民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成立的,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政府损害了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这一政府而建立新政府,因为政治组织的首要任务应当是保障人们的自由和幸福。所以,尽管这个《独立宣言》还没有摆脱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用有关权利和平等的抽象议论掩盖现实生活中的阶级矛盾和对立,却还是被马克思高度评价为全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

然而,尽管由于西方民主的竞争性选举招致那里的政党与政党、行政部门与立法和司法部门相互掣肘和相互扯皮,但西方国家的政府、特别是美国政府,却还是与《独立宣言》所宣告的理想相背离地严重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什么是自由 ? 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指不受奴役、不受专横干预的权利。洛克把人的自然权利归结为自由权,他在《政府论》一书中指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1791年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规定,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二战以后,联合国的几个人权文件又多次重申自由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不可动摇性和不可剥夺性。《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规定,人人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第2条规定,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与自由。

美国拥有强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本可以对暴力犯罪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美国社会却长期充斥着暴力犯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于美国将私人拥枪权置于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之上,枪支管理松懈,枪支泛滥,以致不时爆发枪击致人死伤事件。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7月23日的报道称,美国公民手中约有2.7亿支枪,每年有10余万人遭遇枪击,仅2010年就有3万多人死于枪伤。美国政府自身严重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如在2011年9月,由美国社会严重不公、不平等、贫富不均和高失业率而引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美国政府就粗暴地用武力对待成千上万的示威者,肆意践踏民众集会示威和言论自由。在2012年9月17日“占领华尔街”运动一周年时,在华尔街附近的示威者又与警察发生大规模冲突,有超过100名的示威者遭到逮捕;在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以后,美国政府还不断强化对民众的监控,大幅限制和缩减美国社会的自由空间,严重侵犯公民自由,并以提高安全级别为由,违反法律和行政命令进行情报调查的不当行为,不断削弱公民自由,美国最高官员甚至将包括美国公民在内的民众作为海外暗杀目标。2011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防授权法》又规定美国总统有权无限期扣押怀疑与恐怖组织或“相关势力”有关的人。最近颁布的法律还取消了1978年《外国情报调查法》所规定的限制,允许通过未经许可的窃听以及政府利用电子通讯手段来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美国有不少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滥施暴力,使许多无辜的公民遭到骚扰和伤害,有的甚至失去自由和生命;美国缺乏基本的诉讼程序保护,政府不断申明有权随意剥夺对公民的法律保护;美国仍是世界上囚犯人数最多和人均被监禁率最高的国家,羁押囚犯的环境恶劣,造成囚犯抗议、自杀等事件不断发生;美国的种族歧视根深蒂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少数族裔的选举权受到限制,少数族裔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执法和司法领域种族歧视严重,宗教歧视明显上升,种族隔离在事实上依然存在,种族关系紧张,仇恨犯罪频发,原著居民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非法移民的权利被侵犯。这种情况使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 在2012年1月15日《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申述《美国不再是自由之地的十个理由》,并得出结论:“华盛顿获得的每一项新的国家安全权力……拼凑在一起,使得美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独裁国家”,标榜美国为“自由之地”只不过是自欺欺人。

什么是平等 ? 平等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就是说人在人格尊严上要求得到同等对待,在权利分享上要求得到公平分配。美国《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世界人权宣言》提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其第一条明确规定“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为平等”。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是自由和平等的现实基础,经济上的平等更是其他各种平等的现实基础。

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但却有不少公民享受不到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所必需的平等权利的保障。例如,美国的失业率长期处于高位,据美国劳工部2012年5月4日公布的数据,2012年4月,美国的失业率为8.2%,失业人口高达1250万人;[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的贫困问题持续加剧,据美国人口统计局 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美国2011年的贫困率为15%,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美国人有4620万,约有1800万家庭吃不饱饭,22%的美国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近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又进一步拉大,2011年,美国的基尼系数为0.477,2010—2011年间,美国的收入差距增长了 1.6%,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收入的份额增加了1.6个百分点,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的份额增加了4.9个百分点,中等收入家庭的份额相应减少,低收入家庭的份额几乎未变;美国有为数众多的无家可归者,在2011年达636,017人,平均每万人中就有21个无家可归者,其中无处容身者达 243,071人,就是说,每10名无家可归者中就有4人无处容身;美国有15.7%的居民没有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8,613,000人。仅2010年,美国就有26,100名年龄在25到64岁之间的劳动人口由于缺乏医疗保险而丧命,比2000年增加了31%。美国的不平等现象已经达到192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正是财富的过度集中和严重的经济不平等在威胁着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这种情况,使得有些人把美国民主称作是一种归富人有、富人治、富人享以致引发贫富对立和社会分裂的“富豪民主”。

上述美国自由、平等的人权记录说明美国的人权状况十分糟糕,但美国政府不检点自身在人权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切实改善自身的人权状况,却硬要以“人权卫士”、“人权法官”自居,霸道地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年复一年地发表什么“国别人权报告”,对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品头论足、歪曲指责,把人权作为丑化别国形象和谋取自己战略利益的政治工具。然而,事实上,美国不仅国内人权状况不佳,还在国际上不断侵犯他国人权。联合国在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它明确地承诺,要确保权力不再是压迫或伤害人民的掩盖手段,而要让所有人民拥有生存、自由和人身安全的平等权利,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免受虐待、任意羁押或被迫流亡。然而,美国却是冷战结束后世界上对外发动战争最频繁的国家,在2001—2011年间,每年约有14,000至110,000名平民死于美国领导的“反恐战争”之中。据联合国阿富汗援 助团推算,2007年到2011年7月,至少有10,292名阿富汗平民被打死,而伊拉克“死亡人数统计项目”则记录,在2003年至2011年8月,有约 115,000名平民死亡。在巴基斯坦、也门和索马里,有许多平民死于美军炮火。以美国为首的军事行动还制造了生态灾难,伊拉克战后儿童出生缺陷率惊人增加,美国士兵还严重侮辱阿富汗人的尊严,亵渎他们的宗教感情。美国在关塔那摩监狱长期非法关押外国人,美国拒绝给予他们《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战俘权利,并用酷刑虐待他们。美国政府的反恐政策至少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30条规定中的10条,包括“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美国在国内外严重侵犯人权的这种行径,促使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在2012年6月25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网站发表《一份残酷而异常的记录》一文,指出美国人权记录残酷异常,美国侵犯国际人权的做法并没有让世界更安全,反而帮助了敌人而疏远了朋友,美国正在放弃它作为全球人权捍卫者的角色,无法再拥有道德权威了。他要求美国根据国际人权规范,扭转方向,将这种规范当作我们自身的宝贵财富。

Saturday 18 January 2014

“微笑佛国”如何破解民主乱局

“微笑佛国”如何破解民主乱局 

作者/来源:白龙/《北京青年报》专访文章

泰国目前的政治舞台上分为两大派别,即保守派黄衫军和开放派红衫军。上图为黄衫军游行示威场面,下图为红衫军展现力量场面——这两张图片为人民之友部落格编者所加,取自网络资料库。





上图为接受《北京青年报》专访的中国学者房宁(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访问者为该报评论员白龙。下图为《北京青年报》刊登这篇专访的版面扫描。


自今年11月底以来,泰国因总理英拉向国会提呈“特赦法令”而引起新的混乱。12月9日,英拉在各方巨大压力下宣布解散国会下议院、提前大选。日前,英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会迫于压力辞职,而会认真履行看守政府的职责。

乱局背后是未完成的社会转型

青评论:对中国人来说,泰国很近,但又很远。近是地理上的,远是心理上的,尤其是最近这些年的泰国政局,各派斗法,似乎让人看不清楚。拿这一轮泰国局势来说,总理英拉最近在各方压力下宣布解散国会下议院、提前大选,混乱可能仍将持续。怎么看目前的局势?

房宁:大家印象中的泰国是一个佛国,是“微笑的国度”;在制度上,泰国给人的感觉比较偏西方。这是一个浮光掠影的印象,大家对泰国的社会发展情况实际上并不太了解。

泰国实际上仍然处于工业化的阶段之中,并没有完成这个进程。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是以它的城镇化率为标准的。如果城镇化率达到60% 甚至70%,现代化就差不多完成了。从社会学角度讲,也就是所谓的社会转型基本完成了,人们的身份从农民变成了城里人,社会结构变化了;从政治学的角度 讲,新的社会结构形成之后,政治结构、权力关系也会有变化。问题的根子在于,泰国的城市化率并不高。从这个意义上说,泰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尽管它的人均GDP挺高。根据我们关于亚洲国家政治发展历史的研究,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如果采取一种合适的制度安排,即开放社会权利、扩大经济自由,同时关闭权力通道,不采取或较少采取竞争性的制度安排,即在政治制度体系中形成所谓权利与权力的“对冲”机制,国家的发展就会比较顺利和稳定,否则就可能出现问题。

青评论:就是说,泰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还没有完成,整个社会还处于转型的时候,采取了一种并不适合他们的体制?

房宁:是这样。因为工业化没有完成,社会处于转型期,这意味着社会流动、身份转变、财富增加、重新分配。如果在这个时候实行竞争性的选举,人们就会倾向于通过政治手段和集体行动,而非经济手段,来获取社会流动和身份转变的机会,谋求财富,这样就很容易带来社会混乱。工业化阶段,开放权力,实行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制度安排的国家,必然造成经济、社会、政治利益的“重新洗牌”,必然造成社会“以阶级斗争为纲”,国家当然会陷入经常性的动荡。这也可以说是世界性的现象,是世界范围内政治发展的规律性现象。

青评论:泰国的体制也折腾过很多次,从1932年暹罗革命诞生君主立宪制以来,泰国发生过12次政变,制定过18部宪法,但似乎都不太灵?

房宁:泰国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有过3次开放或封闭的政治选择循环,现在又站在了十字路口。简单地说,泰国的政治斗争,是一方要开放,一方要保守:保守派这边的精英集团是王室和军队,背后还有一个传统的工业集团;开放的一边则是以他信为代表的现代工业集团和城市中产阶级。所谓传统工业集团和现代工业集团的区别,就像有线电话和无线电话的区别。

问题在于,泰国没有完成工业化的进程。那些完成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比如韩国、台湾,虽然有时候也乱,但问题不大。

泰国的特殊性缘于“政经分离术”

青评论:就泰国政治本身而言,它有哪些独特性呢?

房宁:泰国政治也有它的独特性,我们称为“政治家的政治”与“企业家的政治”。这种结构下的精英集团有两拨人,政治精英是一批人,而企业家是另一批人,这和一般国家二者合一的精英集团不太一样。

这种现象和东南亚政治发展史有很大关系。东南亚许多国家的统治集团一直以来采取类似中国历史上那种重用“客卿”的统治术。统治者集团往往把经济利益放给勤 奋、善于经营、也比较抱团的华人,导致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命脉很多掌握在华人资本手里。这些国家的上层阶级要控制国家,宁愿财富掌握在外人手里,而让本国人 去当兵、当警察,这样好控制,也使得本土精英与外来精英相互牵制。

久而久之,东南亚国家出现一种本土精英掌握政治权力和外来精英更多控制经济权力的“政经分离”现象。但在工业化进程中新兴的经济集团不可能总是满足于没有政治权力的状况。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当下,新兴集团就会通过 “企业家的政治”来向“政治家的政治”提出权力诉求。这就是现在泰国形势的真正背景和深层原因。

青评论:泰国目前的政治舞台上,各派别的具体构成是怎样的?

房宁:就像前面讲的,分为保守派和开放派两大派。保守派黄衫军的组成主要是公务员、教师、城市中产阶级,背后的凝聚者是国王和王室,代表了泰国社会保守的一 面。他信则是新兴资本集团的代表,同时代表了一部分不满的、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他们主张全球化和开放、自由。

在整个政治格局中, 拉玛九世,也就是普密蓬国王的作用很重要,他能维护军队的统一。泰国国王代表着农民利益。他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不出国,致力于泰国农业,搞所谓“光辉经济”。泰王有着“瓦尔登湖式”的理想,倡导老百姓种菜、养鱼、种稻,业余时间念念佛经。泰王有崇高的社会理想和令万众敬仰的高尚品格,是泰国社会团结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但是说来也怪了,按说国王是代表农民的,但红衫军大部分却是100泰铢一天雇来的农民,现在广大农民似乎站到新兴资本集团一边——泰国问题的复杂性就在这儿。

青评论:他信好像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利用政治上的宽松搞民粹主义,包括在他执政的时期,推行了全民医疗保健体制,以及协助农村农民的政策,赢得了不少农民的支持。

房宁:泰国的城乡差异特别大,虽然这个国家给人的印象很美好,但农村的状况极其糟糕,农业根本不行。新兴资本集团在“忽悠”农民,搞小恩小惠,说什么“30 泰铢(约合人民币5.6元)治百病”,其实来个感冒也不够治的。总的来说,泰国的问题虽然表面看上去是一场民主运动,但本质上是工业化未完成就实行政治开放的后果。“企业家的政治”和“政治家的政治”之间的矛盾,导致了一轮接一轮的斗争。

未来发展有赖于各方走向成熟

青评论:这么说起来,泰国未来的政治发展,还要看普密蓬国王的态度和立场。

房宁:对,国王在泰国政治生活中非常重要,他是道德楷模的化身,威信极高,现代社会里几乎没有过这么广泛受到人民拥护的国王。国王最重要的作用是他对军队的控制。2006年的时候,他信稍微流露出点挑战国王的意思,军队一下就把他掀翻了。

所以泰国未来的政治走向还是要看国王。虽然我们说泰国是君主立宪制,普密蓬国王只是虚位国王,是国家象征和民族象征,但他在政治上起到的是一个平衡器的作用。他的砝码随便往哪里一摆,政治平衡就发生了变化。

青评论:目前而言,泰国的局势有没有可能走向失控?草根政治兴起之后,会不会对现有的政治结构形成冲击?

房宁:现在英拉他们掌握着局面,时间对她有利。这次国王和军方都比较克制。两个政党闹、群众闹,都没事。因为权力博弈背后是实力博弈,不是政治领袖瞎喊就能有用的,要有很强的政治力量才行。

泰国的草根政治、民粹主义不会有前途,从历史上看,这些都是在革命时期的特定角色。所有的革命都会有一个“热月”。革命高潮过后,都会有“回潮”和“反 动”。群众,各式各样的“群众”是革命和运动中的“运动员”,革命和运动之后就自然会销声匿迹了。黄衫军也好,红衫军也好,所有的社会运动都不是自发的, 都是被组织的。

青评论:普密蓬国王很伟大,但他毕竟年事已高,泰国的政局走势会怎么变化?

房宁:国王可谓“一身系天下之安危”,但毕竟年事已高。现在掌握政府的这一派并不着急,不和对方硬斗。泰国未来如何,最终还是要看军队,要看他们最终是站在传统集团一方还是新兴产业集团一方。

我们研究东亚的民主化会发现,民主化的果实往往落入军人集团手中。这种现象在菲律宾十分典型,表现在军政强人拉莫斯将军身上,我们称其为“拉莫斯现象”。泰国也一样,未来政局走势,取决于军队是否统一。

总的来说,工业化完成后,社会转型随之完成,新的社会结构出现并稳定了,政治才能稳定,民主才能稳固,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泰国现在走在半道上,各阶层都还没有成熟,所以谁的主张极端就跟谁走,法国大革命也是这样。

(文:白龙 / 制图:田瑚)

【泰国政治发展年表】

• 1932年发生不流血的暹罗革命,君主立宪制诞生
• 1950年代学生运动开始萌芽
• 1973年 “全泰学生中心”(NSCT)发动10•14运动,他侬—巴博政治集团倒台,结束了1932年    以来的泰国军政府历史,也开启了泰国公民社会之门
• 1976年泰国军方发动政变,于当年10月镇压了法政大学左翼学生的抗争运动
• 1980年代新自由主义泛滥,民主运动势微
• 1992年“黑色5月”兵变发生,政治改革被重新提上公众议程
• 1992年至2000年政治气氛宽松,他信倡导的民粹主义主张获得广泛支持
• 1997年通过最有政治改革意义的《1997年宪法》
• 2001年他信领导的泰爱泰党击败民主党获胜
• 2006年时任总理的他信解散国会,随后发生军事政变,他信流亡
• 2008年9月他信代理人沙马被宪法法院通过“法庭政变”剥夺总理职务,阿披实当选总理
• 2009年2月泰国法院以腐败罪剥夺他信一半的私人财产,约14亿美元
• 2009年4月红衫军遭到泰国军队镇压
• 2010年4月至5月红衫军发起规模最大的一次民主动员,遭到民主党所领导政府的镇压
• 2011年7月英拉领导的为泰党在全国大选中击败民主党胜出,随后与保守派精英集团进行政 治妥协
• 2013年12月原阿披实政府副首相素贴•特素班组织反政府示威

Friday 17 January 2014

6大泡沫危機: 新加坡將成為冰島第二?

 6大泡沫危機:
新加坡將成為冰島第二?


译者/来源:吳凱琳編譯/《天下》杂志(台湾)


【人民之友部落格按语】曾準確預測房市泡沫的美國經濟分析師傑西•柯倫波(Jesse Colombo)说:新加坡很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冰島——这是不是胡扯?且看下文分解。

圖片來源:天下資料
在2007年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報告(Human Development Index),冰島名列全球生活水平最高的國家,就在不到一個世代的時間,這個北歐小國,便從以傳統漁業和觀光業為主的經濟體,搖身一變成為金融天堂,羨煞各國。然而,隔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冰島宣告破產。

不過,人類世界似乎永遠學不會從歷史中得到教訓,只會反覆上演著同一齣悲劇。

曾準確預測房市泡沫的美國經濟分析師傑西•柯倫波(Jesse Colombo),在《富比世》(FORBES)雜誌發表的專欄文章中嚴重警告,2008年的金融危機將再度出現,而新加坡很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冰島。

新加坡一直被西方國家譽為「亞洲的瑞士」,以金融和房地產為經濟主力。全球各地的金融菁英,逃離本國的蕭條,希望在這東南亞小國,尋求第二次翻身致富的機會;房地產熱潮持續不退,建築業必須引進大量的外籍勞工。資產價格快速飆升,讓新加坡的財富排名,不斷往前攀升。

然而,這很可能又將是另一個美麗到讓人信以為真的泡沫。

一切還是得從2008年的金融危機開始說起。

2009~2013 年,為了提振經濟,各國央行紛紛維持低利率,美國聯準會更採行經濟量化寬鬆政策,導致全球有將近4兆美元的熱錢流向新興市場,投機客在低利率的美國和日本高額貸款,再利用這筆資金投資價格飛漲的新興市場資產,但供不應求的結果,進一步導致新興市場的資產價格狂飆。

熱錢的流入,再加上新加坡政府希望透過貨幣升值,以抑制物價上漲,使得新加坡幣兌美元的匯率,自上次金融危機之後,大幅上漲22%。

(1) 信用泡沫危機


然而,新加坡特殊的利率操作,將使得低利率政策更容易引發信用泡沫,原因在於,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Singapore interbank offered rate)與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連動,目的是為了避免新加坡兌美元匯率出現大幅波動。

但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美國聯準會將利率維持在接近於零的低檔,但對於經濟仍處於快速成長階段的新加坡而言,這樣的利率水準實在太低,如此連帶使得房貸和商用貸款的利率偏低,借款變得便宜,必定會導致信用過度擴張。

根據統計資料,當新加坡銀行同業拆借利率降至1%以下之後,新加坡私有部門貸款便迅速膨脹,自2010年至今大幅成長133%。2013年第一季,新加坡的貸款成長率達到19.2%,但同時期名目GDP(國內生產毛額)的年成長率僅有1.3%,將近18%的落差是亞洲國家最高的。

此外,2012年新加坡家庭負債佔GDP的比例也達到75%的高點。2010年至今,新加坡的家庭負債的年成長率高達41%,但家庭收入卻只成長25%,平均薪資僅成長15%。

如果美國聯準會持續低利率政策,只會讓新加坡的信用泡沫危機更嚴重。

(2) 房價泡沫


自2004年以來,新加坡房地產價格已成長兩倍。根據《經濟學人》報導,若以房價租金比來計算,新加坡房價是全球第三高,僅次於中國和香港。若以房價收入比來看,新加坡高達25.38,遠高於美國2.16、德國4.78、英國6.73、日本6.99。

房價的攀升也是導致新加坡家庭債務增加的原因之一。過去3年,新加坡房貸的年成長率平均達到18%,整體房貸佔GDP的比例達46%。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房貸是用來投資,而非購買自有住宅。

更糟的是,其中有高達70%的房貸是採用浮動利率,一旦美國聯準會升息,與美國連動的新加坡利率,也會隨之調升,增加房貸負擔,如此一來便很可能重蹈美國2007~2008年的房貸泡沫危機。

(3) 建築業泡沫


維持低利率政策,也會導致建築業泡沫,因建築業屬於資本密集產業,一旦貸款成本變得低廉,便會進一步刺激更多建商借錢蓋房。根據統計,近年新加坡建築貸款的年成長率達到18%。銀行的建築貸款以及房貸佔GDP的比例更高達79%。

新加坡政府更是這場泡沫的幕後推手之一,包括機場改建、濱海灣花園等大型公共建設不斷推出,只是把泡沫愈吹愈大,愈快速接近破滅邊緣。

(4) 金融業泡沫


新加坡金融業無疑是泡沫經濟的最大受益者,2008~2012年,新加坡的金融服務業成長163%。近幾年金融業已成為新加坡第二大產業,僅次於建築業。如今新加坡金融業的資產規模已是新加坡整體經濟的6倍大,包括本土和外商銀行握有的資產價值,總計高達17兆美元。

自從金融風暴之後,新加坡相對較安全與穩定的金融環境,成了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在亞洲設點的首選。2007~2012年,新加坡境內的資產管理規模每年平均成長9%,但2012年卻增加到22%。在新加坡管理的資產,其中有70%投資在其他東南亞國家,但這點正是危機所在,因為其他東南亞國家同樣面臨國際熱錢流入的泡沫經濟危機之中。

最後,正如先前所提到,建築貸款房貸的激增,也將使得新加坡金融業暴露在迫近的危機之中。(見「避稅天堂?新加坡金融走向透明化」)

(5) 財富泡沫


資產價格的飆漲,讓新加坡成了富豪密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2013年中,新加坡整體財富達到11兆美元的歷史新高,如今新加坡的百萬富翁佔總人口的比例高達17%,居全球之冠。這些有錢人若持續增加消費,又將進一步推升新加坡的資產價格,導致新加坡經濟陷入無以挽回的惡性循環之中。 (見「富裕卻不快樂?新加坡全球最無感」)

(6) 人口泡沫


新加坡高昂的生活成本以及競爭激烈的教育環境,導致生育率逐年下滑,2011年僅有1.2,低於維持人口數的2.1。為了解決勞動力不足問題,新加坡政府大幅開放外籍工作者。過去10年,新加坡人口成長了25%,其中有將近40%的為外籍居民。

外籍移民填補了新加坡的人力缺口,但問題是,絕大多數的新增工作機會來自建築業和金融業,但這兩大產業卻是新加坡泡沫經濟的危機所在。一旦泡沫破滅,必定導致外籍居民人數銳減。(見「新加坡動亂背後:外籍工作者問題浮上檯面」)

最後、也最重要的問題便是:新加坡的泡沫經濟何時會破滅?傑西.柯倫波指出,當中國和新興市場的泡沫經濟破裂,再加上全球利率開始走升,新加坡的泡沫經濟便會無以為繼。

Thursday 16 January 2014

政治领导无能加剧宗教争议 基督教会遗憾未守十点方案

政治领导无能加剧宗教争议
基督教会遗憾未守十点方案

来源:《当今大马》2014年1月15日报道


“阿拉”字眼再度掀起炽热的宗教争议,大马基督教联合会主席尤方成今日斥责政治领导无能,导致这起风波越闹越大。

他今日发表文告,对于“阿拉”字眼课题越演越烈表达担忧,但强调基督教联合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基督教联合会列举4起事件,以点出宗教风波的严重。它们是:罗伦斯神父(Lawrence Andrew)成为批评与恫言示威的对象、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在《星报》登广告合理化雪州宗教局临检圣经公会事件、以及巴生与鹅唛两所教堂外的示威。

站稳立场维护宪赋宗教自由

尤方成(右图)表示,政府在2011年4月公布的十点解决方案,本来应可解决阿拉字眼争议,
但遗憾的是,政府如今却未提十点方案。

“由于政治领导没有清楚的方向,看起来像是每个团体都发狂,以博取媒体的注意。这遗憾地反映国家事务的滑落,我们认为这些事件没有一宗有利于当前的环境。”

不过,尤方成强调,这些事件并未击倒基督教联合会。

“我们将站稳立场,团结维护我们所了解的宗教自由原则与平等保障,这都是获得我国最高法律——联邦宪法的保证。”

64%基督教徒用马来语圣经

他说,基督教联合会将与罗伦斯神父,乃至其他成为攻击目标的教堂同在。

他指出,国内64%的基督教徒,都是使用马来语作为圣经、祈祷与礼拜的语言。

“我们感谢其他宗教的兄弟姐妹,能够了解这个历史,在这黑暗的日子中跟我们同在。”

“我们呼吁马来西亚乃至世界上所有热爱和平的人,为了我们热爱的国家的正义,继续为基督教徒、教堂和社群的和平及安全祈祷。”

马来文版圣经争议屡重演 教会遗憾三任首相未履诺

马来文版圣经争议屡重演
教会遗憾三任首相未履诺

作者/来源:《当今大马》2014-01-14报导


大马基督教联合会总秘书赫曼(Hermen Shastri)感叹说,在首相纳吉提出解决阿拉字眼问题的十点方案前,前首相马哈迪与阿都拉都曾有过类似方案,但最终这三名首相的方案都无法履行,导致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赫曼说,教会多年以前就跟数名首相接触,以便解决马来文版《圣经》的问题,但是结局都一样,仿佛历史一再重演。

“我们和时任首相马哈迪有过长时间的对话,他和我们分享穆斯林的想法,我们说,我们不想混淆任何人。”

“根据谅解,可允许基督徒在基督教堂的范围内使用马来文版《圣经》,但是马哈迪认为,如果穆斯林拿走《圣经》,阅读了就会感到混淆。”

“……为了显示我们的承诺,我们说,我们会在《圣经》的封面放十字架,如果他们(穆斯林)不认得那是给基督徒的书,那我不知道他们可以辨别什么。所以就那么办了。”

赫曼是在昨晚于伊斯兰复兴阵线(Islamic Renaissance Front)、社会传播中心(KOMAS) 、社群行动网络(Community Action Network)举办的信仰自由讲座上担任主讲人。

其他主讲人有伊斯兰复兴阵线总监阿末法鲁(Ahmad Farouk Musa)、为正义斗争组织主席塔斯林(Thasleem Mohamed Ibrahim)、教区牧灵学院总监克拉仁斯神父(Clarence Devadass)。

阿都拉要求教会谅解

赫曼指出,阿都拉接任首相后,问题依然发生,政府扣押了伊班文《圣经》,里面也有使用“阿拉”字眼。

“我们和阿都拉见面,然后和他分享同样的事,他是个好人,他说了解我们所关心的,但是也要我们了解他的位置与他的人民……”

“是他那个时候,我们再次确认我们会放十字架(标志),但是既然十字架不是普遍被认为是基督教(标志),我们也在封面上注明‘基督教出版品’字样。”

赫曼出示一份2003年《新海峡时报》的剪报,标题是“阿都拉表示,伊班文《圣经》解禁”,并指出那时是第二次提出解决方案,但到如今首相纳吉上位,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纳吉方案也一样失效


纳吉领导的内阁在2011年提出十点方案,其中允许马来文版《圣经》在沙巴和砂拉越自由流通,而在马来西亚半岛则需要有“限于基督徒”盖章。

尽管有第三次的解决方案出台,雪州宗教局在两周前扣押了大马圣经公会的300本马来文和伊班文《圣经》。

“我要说明的要点是,身为基督教社群,我们承诺举行和平协商,因为事关敏感,所以我们直接和首相会面。”

“或许我们应该改变我们的策略,因为这对我们没有什么帮忙。”

当初内阁拟定十点方案时,曾经咨询赫曼的意见。

有潜流破坏内阁议决


他指出,政府已经有足够的法律,可以对付企图改变穆斯林信仰的作为,但是却仍然觉得不
足够。

赫曼说,基督教社群一直“被妖魔化”为企图改变穆斯林的信仰,但是都未曾有证据能证明这点。

他指出,关于父母其中一方改教时孩子的信仰问题,政府曾经做过“好的决定”,规定一旦出现孩子信仰的争议,就必须在与承认父母婚姻法定地位的那个法庭解决孩子信仰的争议。


他说,遗憾的是,政府之后也背叛了这个承诺。

他指出,即便是执政的成员党拟定了解决方案,但是仍然会有实力破坏内阁的决议。

“即便是内阁做了决议,那是由来自每个文化与宗教的执政成员党部长集体决策的,但是在我们社会里面还是有些事情运作者,可以取代这个议决,然后让我们所有人的生活变得辛苦。”

他指出,2007年国际宗教学者曾经提出一份文件,归纳亚伯拉罕信仰(即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三大天启宗教)的共同基础,但是马来西亚人对此没有兴趣。

其中一名认同并签署该文件的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

Wednesday 15 January 2014

曼德拉的群众运动、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

  曼德拉 的 群众运动、
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

原标题:曼德拉、黑人政治精神与新时代

作者 / 来源:范仄 /《观察者网》2013-12-30 评论

【人民之友部落格按语】常见国内外许多媒体对曼德拉在所谓“非暴力抗争”、“和平的种族和解”等方面刻意引导和利用,以缓和被压迫者的斗争情绪和转移被统治者的斗争目标,但他们所鼓吹的“非暴力抗争”与“种族和解”并非曼德拉的本色,至少南非人本身和领导(他们)抗争的非洲国民大会党(简称“非国大”),从不忘记曼德拉创立“民族之矛”武装组织的功绩,世界各国人民也不会忘记曼德拉与南非白人政权抗争所开展的群众运动和统一战线的功绩。

本文作者对曼德拉的群众运动、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的论述,层次分明,说理简要。正当原马来亚共产党放弃武装斗争,并与国阵统治集团“光荣和解”,各族人民却普遍觉醒、奋起展开各种群众斗争,抗拒巫统种族霸权统治,而一些号称激进的组织和个人迫不及待特别鼓吹所谓“非暴力运动”理论之际,它不失为一份值得我国参与民主人权斗争和社会改革运动人士研讨的参考材料。以下是文章全文——

曼德拉
曼德拉去世,一场关于曼德拉意义的解释争夺由此展开。这是一种正常的话语政治,所有历史意义的呈现和展开,几乎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它既是曼德拉可能的意义在其身后继续参与政治的历史行为,也是曼德拉意义更加丰富化的历史行为。

如何理解曼德拉?当然首先是从南非历史看。不过,他的去世和对他的悼念,已成为世界性事件,从世界历史理解就成为必要。我们必须把曼德拉置放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G20峰会和金砖国家概念形成这段世界历史中考察,否则无法理解曼德拉,特别是以曼德拉为代表的某种黑人政治在世界历史中的意义。

80年代末,苏东剧变、中国风波、南非种族冲突暴乱化、巴西军政府还政于民等构成世界性关联,并造成90年代以后一系列后果。一方面是社会主义阵营崩溃:苏联解体,俄罗斯阵痛,2000年普京式国家主义出笼;东欧成为新欧洲;中国1992年开始明确的市场化改革。南非种族实现政治和解。巴西第一任民选总统因腐败丑闻下台,参与创建巴西社会民主党的卡多佐1993年1998年两次当选总统。

另一方面是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因苏东剧变造成社会主义污名化而不得不改名为社会民主主义。在这一进程中相对滞后的美国,经过金融狂欢及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奥巴马以侧重终结伊拉克战争及实施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全民医疗保险制为竞选纲领登上总统宝座。

从当代世界历史看,这一时期可谓“三个世界”的重组,结果是从美苏两大集团到20国集团(G20),前者是两大全球性对立集团,后者是一个全球性协商与谈判集团。如何看待各国这些年事情的发生,既要从这些国家内部看,又要从冷战终结的国际格局看。如何看待这些国家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也要从这些国家内部看,更要从以G20为典型代表的国际格局看,因为全球关联度将被快速强化。由原来属于第二世界和第三世界部分国家构成的金砖国家,进一步揭示G20内部的差序特征,揭示三个世界重组后的突出特征。

用中国的政治话语说,这一格局转变是时代主题从“战争与革命”转向“和平与发展”。这是一次世界性的“告别革命”。从各国所进行的世界性转型实践看,这也是广义社会主义、广义资本主义与广义市场经济的深度重组;它们不同比例的混合形态,似乎已成为历史的终结形态。身跨两大时代主题的曼德拉的意义和形象,因此具有“战争与革命”和“和平与发展”的双重性,对他的意义解释和形象塑造,具有多样的侧重点。也许可以说,曼德拉的反种族歧视斗争必须放到社会主义与反殖主义的“战争与革命”的历史逻辑中理解,而他的形象塑造却在世界性“告别革命”的“和平与发展”的历史逻辑中展开。

在共产党人的引领下,他走上反种族歧视之路

曼德拉,1918年7月18日出生于姆卫佐。作为考撒人,他首先拥有的名字是考撒语“豪利沙沙”(意为“惹是生非的家伙”)。父亲被泰姆布国王任命为姆卫佐部落酋长,豪利沙沙因此作为伊基巴王室后人之一,被预备担任像其父亲一样的泰姆布王室参事。在以酋长体制为坚硬传统的南非黑人那里,这种传统领导人身份伴随着曼德拉的一生。即使他选择现代领导人(即政党领导)之路,即使他在监狱里被关20多年,他依然试图以自己的方式实践自己曾经被培养的王室参事角色的责任。

曼德拉的父亲,一生坚持按照泰姆布惯例处理氏族问题,坚决拒绝英国国王的法律,以至于被地方行政长官指控为犯上作乱,而被剥夺酋长地位,从而失去财富、官职,被剥夺绝大多数牲畜和土地,最后在曼德拉9岁那年因肺病而死去。而曼德拉上学第一天,却被老师取了英文名字“纳尔逊”,学校里教导他们,最好的思想是英国思想,最好的政府是英国政府,最好的人是英国人。少年曼德拉跟其他孩子一样立志要做一个“黑色的英国人”。

在行割礼即成人礼前,曼德拉已经听说当矿工比当君主更有吸引力。当时南非开矿业已发展起来,这种说法就成为有意或无意的传言。为逃避泰姆布给包办的婚姻,曼德拉从家乡逃到一直被人描绘成梦幻般的城市约翰内斯堡,寻找做矿工的机会。正如他所感叹的:来到大片豪宅区,即使最小的豪宅也比摄政王的王宫大。

曼德拉拥有传统领导人的尊贵地位,现在他把这种尊贵意识转化为城市里的豪宅主人意识,想在城里当官做老爷。35岁的他,进入律师事务所,立志通过做律师实现拥有成功职业和可观薪金的梦想。

然而他在那里遇到自己的政治领路人高尔和瓦尔特。在曼德拉看来,这些人似乎是为自由而生,都全身心投入到为自由而进行的斗争。曾经只有考撒人意识而无南非意识,更无非洲人意识的曼德拉,开始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是为全南非人服务,从此被拉入政治。

同时他还在威特大学读书,在那里他认识乔•斯洛沃、鲁思•弗斯特、乔治•毕佐斯、布拉姆•费希尔、托尼•奥多德、哈罗德•沃尔佩等许多既不歧视黑人,还为黑人解放、为反对种族隔离而奋斗的白人。从高尔到哈罗德这些人,大多是南非共产党员。

共产党人成为曼德拉走上反种族歧视之路的引领人,并不是偶然的。早在19世纪90年代,恩格斯号召工人阶级积极参与和推动民族革命,指出欧洲工人需要自己民族的独立。1956年毛泽东与拉丁美洲一些党的代表谈话,介绍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时指出:“在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的国家,无产阶级政党要把民族旗帜拿在自己手里,必须有民族团结的纲领,团结除帝国主义走狗以外的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总而言之,无论阶级革命和民族革命,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都是第四等级走上历史舞台的“战争与革命”时代。

正因为如此,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为基本特征之一的各国共产党,在民族革命问题上是最彻底的,也是惟一追求包括工人农民在内的民族解放的政党。这种彻底性在深受种族压迫和歧视的南非就尤其重要。在曼德拉的自传里,一群白人共产党不歧视黑人,为南非黑人解放而献身的行为和精神,给他的震撼远远大于南非黑人反种族歧视斗争给他的影响。

曼德拉从此与南非共产党或共产党人结下不解之缘,他成于与共产党人的交往及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但也困于与共产党的交往及与社会主义扯不清的关系。他因为南非共产党员的影响,而开始自己的反种族歧视的自由事业,并从共产党和国际社会主义运动那里学习群众运动、武装斗争而获得信心。他每次都被南非当局认为是共产党员而被当局实施禁止、逮捕和关监狱的。他总被南非当局、西方国家和南非其他政治人士认为是共产党人,被传言秘密加入共产党。南非联盟通过的《自由宪章》,在很长时期里,也是被南非当局、西方发达国家及国内其他政治人士称为共产党纲领和社会主义纲领。南非取缔非国大等政党的理由之一,就是根据《镇压共产主义条例》认为《自由宪章》是共产党纲领。

而曼德拉在不同时期出于不同的复杂动机,到哪里都辩解自己不是共产党人,不是社会主义者。曼德拉特别撰文称《自由宪章》为资本主义纲领;曼德拉当选总统,重拾当年文章,为这纲领的资本主义性质辩护。如果说在《漫漫自由路》这部早出的自传里,曼德拉尚不掩饰自己与共产党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密切关系,那么在《与自己对话》这部晚出的摘录性自传里,他尽可能地省略掉自己在这方面的人生内容,甚至力图塑造自己一开始就是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

他一方面力图撇清自己与共产党的关系,一方面也为南非共产党辩护。1962年在法庭被审判,他深情地说:

“特别是几十年来,共产党人是南非唯一把非洲黑人当做人类并予以平等相待的政治党派。他们愿意与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谈话、一起居住、一起工作。因此,现在有许多非洲人把自由等同于共产主义。”

其实,曼德拉在南非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这一点上,只有南非共产党是他最彻底的同盟军。他们的分歧是在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选择上。不过曼德拉认为当务之急是反对种族主义。

曼德拉的政治贡献

曼德拉在监狱被关27年,最后被当局选定为主要的谈判对象,政治和解后又被当选为新南非首任总统,并不是完全依靠道德形象、斗士形象而获得的。这与他在反种族隔离政治中一贯做出的贡献是密切相关的。他自小是被作为领导人培养,因此有很强的领导者意识。他也一直注重领导力修炼,在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强调时时关注人民群众的动向,为人民群众提供其所急需的领导力服务,把反种族歧视的人民行动推向一个高峰又一个高峰。

群众运动

把南非反种族歧视运动引向群众,是他与南非非洲主义者、南非共产党人等共同做到的。1943年,南非“非洲主义”理论鼓吹者莱彼得、南非共产党员恩考茂和曼德拉等人认为非国大从整体上已成了退休的、战斗精神不强的、有特权的非洲精英垄断的组织,决定另辟蹊径,组建非国大青年团,以赢得更多群众的支持。1944年正式成立,莱彼得当选青年团主席。

曼德拉认为1947年有两件重大事件决定了他政治发展和斗争方向。一是整个矿脉地区有7万名非洲矿工参加罢工。马克斯是非国大资深会员和共产党员,当时任非洲矿工工会主席。罢工被镇压,工会被破坏。这次罢工使曼德拉与马克斯建立亲密关系。一是印度人社团发动印度人群众,开展为时两年的被动抵抗运动,反抗禁止印度人自由移动的《亚洲人土地占有权利法》。这些都在人民中灌输一种反抗和激进主义精神,使人民不怕坐牢。原来主要采取请愿和诉讼方式反对种族隔离的非国大,从曼德拉这一拨年轻人开始引入更加激进的反抗精神。

1949年,在青年团的努力下,非国大做出里程碑式努力,把自身变成群众组织。青年团起草行动纲领,纲领核心是发动群众。1950年,曼德拉被选进非国大执行委员会,并直接参与领导非国大第一次尝试的全国范围的政治性大罢工。这次罢工后,曼德拉集中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著作。他后来在狱中给狱友讲授政治经济学,讲授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内容是从原始社会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他说道:要通过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通过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关系去认识形势;如果斗争要取得胜利,必须超越黑人和白人的概念;非洲民族主义者与非洲共产主义者应当更多地加强团结,而不是加深分裂。

他阅读马克思主义,但自认为没有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不过可以说这种阅读促成了曼德拉在南非反对一切种族主义的思想的形成。更重要的是使曼德拉成为群众运动的积极鼓吹者和组织者,使他与青年团的同志们一起推动非洲反种族主义和黑人解放运动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开展群众斗争,让南非广大的工人、农民都投入到同一运动中,形成足够强大的推翻白人压迫的力量。曼德拉自传里写到:“那年月,我被认为是煽动闹事的演讲家。我喜欢发动群众。”

武装斗争

如果说在非国大推动群众运动以争取黑人解放,曼德拉只是推动者之一,那么在非国大推动武装斗争的解放方式上,他则是主要的发起人和唯一的领导者。

发动群众运动没多久,曼德拉就有了开展武装斗争的想法。这种想法最初从哪里来,他没有交代。他说自己开始怀疑合法的和宪法规定之外的抗议将很快被制止,这就会使非暴力被动反抗变得无效和无意义。他认为,非暴力不能作为道德原则,而只能是一种斗争策略。但当时他只能在心里这么想。

战争给人民带来苦难,但人民也因此重生。在南非黑人觉醒的过程中,有两件事非常关键。一件是一战期间大量南非黑人被英国征调到欧洲参战。和英国军人一起追着德国军人打,看着白人的狼狈相,是参战回国后的南非黑人久久不去的记忆。一件是中国的革命,特别是抗美援朝的胜利,后者是被认为是有色人种第一次打败世界白人强国集团。全世界的白人强国联合起来,都被有色人种打败,这对于长期处于被奴役被歧视的有色族群的反抗激励是非同凡响的。

1953年非国大总书记瓦尔特•西苏陆被邀请参加“世界和平与友谊”青年学生节。他接受曼德拉建议,顺访中国,并向中国领导人讨论提供武器、开展武装斗争的可能性。中国领导人询问了南非的解放运动是否成熟到可以采取武装斗争的程度,并指出武装斗争是极端严肃的行动。曼德拉他们没有拿到武器,但觉得反种族歧视斗争得到了鼓励。

随着群众运动的深入,1960年当局以《镇压共产主义条例》取缔非国大。关于使用暴力的辩论也就更加频繁和激烈。曼德拉在一次演讲中“庄严声明”:

“如果政府作出的反应是用赤裸裸的武力镇压我们的非暴力斗争,我们将不得不重新考虑我们的策略。在我的心中,我们正在翻过非暴力政策这一历史篇章。”

在1961年6月的一次会议上,曼德拉正式提出武装斗争,指出让人民别无选择地以和平方式面对政府的武装镇压是错误的,无道义的;人民已决定拿起武器,不管我们发动他们与否,暴力斗争都会开始。即使非国大不出来组织和领导武装斗争,也挡不住人民的武装斗志,同时还会使非国大失去对人民的领导权,特别是对斗争方向的领导权。

最后会议通过折中方案,授权曼德拉组建军事组织,与非国大保持相互独立,而非国大依然保留非暴力斗争策略。曼德拉在《自传》中激动地写到:“这是具有决定性的一步。50年来,非国大把非暴力作为一个基本原则,不容置疑,也不容辩论。从此之后,非洲人国民大会将是一个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组织。我们走上了一条新的、更危险的道路,一条有组织的军事斗争道路,其结果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无法知道。”

曼德拉组建军事组织“民族之矛”,亲任总司令,为它确立伤害最小而又足以威慑政府的破坏活动方针。他认为,只有在破坏无效而条件足够情况下,才能向恐怖活动和游击战发展。

曼德拉对武装斗争的坚持一直持续到实现政治和解。曼德拉被关监狱27年,民族之矛军一直没停止过活动。1983年,民族之矛军创造汽车炸弹的攻击方式,攻击当局的一个空军情报部门。19人被炸死,另有200多人受伤。曼德拉听闻这么多无辜民众在袭击中伤亡,极度震惊的同时为这次袭击辩护,指出武装斗争是种族隔离政策强加给他们的。这也就是曼德拉长期被列在西方国家恐怖主义者名单的原因。

1990年2月,曼德拉被无条件释放。别人问是否坚持武装斗争,他坚决地说:必须坚持,因为当初开展武装斗争的目标还没实现;继续支持武装斗争和提倡和谈之间不存在矛盾,正是武装斗争的现实和威胁,才迫使政府走到谈判桌前。

团结的促进者

曼德拉的团结意识、团结能力和团结努力是其最典型的领导力特点之一。他属于那种目标明确的领导人,可以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曼德拉常常说,非国大就是一个巨大帐篷,能把所有反种族歧视的人和组织包容进来。在中国政治话语中,这是统一战线思想;曼德拉一直努力使非国大成为反对种族歧视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

他努力团结不同党派。1950年罢工前,曼德拉一直排斥印度人和共产党人参与非国大,因为他觉得他们素质高,担心他们占据领导权。但在这一次罢工中,他发现群众运动存在很大的危险,必须团结他们一起斗争。他就克服自身对南非印度人和共产党人素质高的恐惧,毫不犹豫地决定与他们在反种族歧视和反种族隔离上携手战斗。

他努力实现代际团结。1976年6月15000名学生在索韦托集会。警察没有示警就开枪,学生们用棍棒和石块还击,几百名学生伤亡。这件事件引发“黑人觉悟运动”。他们数以千计地去国外接受军事训练,回到南非勇敢地参与武装斗争。

曼德拉在监狱里遇到了他们中一些人,发现他们虽然提倡建立一个非种族歧视的社会,但排斥白人在建设这样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他于是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树立起包容性更强的“大会运动”思想,跟他们说非国大像一个巨大的“帐篷”,能够容纳许多持不同观点和不同身份的人。

曼德拉给自己在监狱里的定位,不仅仅是非国大领导人,而且是团结的促进者、忠诚的中间人以及和平的使者,拒绝在争端中袒护任何一方,甚至自己的组织,认为不这样就会危及自己在不同党派之间进行协调的可能性。

他还努力团结传统领导人。1980年,他还在监狱里,一群泰姆布酋长紧急要求与他见面。当局提升这些传统领导人的权力以便与非国大相抗衡,因此非常愿意曼德拉与这些酋长们见面,以削弱他对斗争事业的参与。他的同志们很多认为他应该拒绝承认那些传统领导人,但曼德拉认为应该对他们加以关注,给予必要的团结。

正因为如此,曼德拉出狱之后感谢很多人和组织,特别是感谢了非国大及民族之矛军、南非共产党、联合民主阵线、南非青年大会、南非贸易工会大会、民主运动组织、南非全国学生联合会,以及南非妇女组成的、“黑腰带”组织。

他一方面进行最广泛的团结,在团结不同的组织和派别时常常不得不与自己的同志斗争,劝说他们更包容一点,另一方面他在任何时候都坚持非国大的领导地位,时时刻刻警惕其他加入进来的党派成员夺取非国大的领导地位。

政治和解

1960年取缔非国大、共产党等反抗组织之后,南非政局开始稳定,外资又踊跃进入,从1965年到1970年,流入的外资总额达到24亿兰特。南非资本主义经济大发展,也使南非工人阶级进一步壮大,越来越多的黑人进入城市。

1980年,在南非城镇人口中白人大约为400万人,而黑人已有1060万人,另有200万有色人和70万印度人。黑人职员队伍也在壮大。1977年,约54万白人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任职,但政府也雇佣了82万黑人下级职员和勤杂人员。

南非被认为不适合乡村游击战,因此历史上的武装反抗都被荷兰殖民者或英国殖民者打败。但随着城市人口种族比例的消长,在城市所发动的群众运动和武装斗争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一方面南非白人统治者越来越感觉到:已占城市人口优势的黑人的愤怒可能会彻底撕碎他们,另一方面南非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提振内需。1970年代末,南非汽车年生产力为40万辆,而白人每年只能消费20万辆,黑人根本无力购买新车。

在这种情况下,明智的白人统治者开启谈判大门。新的现实被白人统治者接受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以致整个谈判经历两位总统博塔和德克勒克。无论哪任总统,谈判对象都首选曼德拉。当时反抗者组织的负责人要么逃往国外,要么转入地下,要么关在监狱里。无论是秘密接触慢慢谈判,还是反对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或者在各反抗组织中都有相当威望,曼德拉都是合适人选。

一生注重领导力修炼的曼德拉,更善于根据形势变化灵活决策。1985年,他在监狱里单独居住,认为通过谈判把斗争向前推进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随着政府与反抗者组织在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都加强的情况下,如果不立即开始对话,双方都将很快陷入镇压、暴力和战争的恶性循环中。

政府与曼德拉的谈判主要围绕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非国大必须放弃暴力和武装斗争。曼德拉的答复是放弃暴力的主动权在政府手中,而不取决于非国大。

第二个问题是非国大必须与南非共产党切割。曼德拉认为当时的南非国民党接受了50年代以来最顽固最保守的冷战思维,把苏联当做邪恶帝国,把共产主义当做恶魔作品,担心共产党所主张的国有化剥夺他们的财产。曼德拉的答复是非国大和南非共产党近期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建立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南非;《自由宪章》不是社会主义构想,而是非洲式资本主义蓝图。

更重要的是,80年代末苏联戈尔巴乔夫已被撒切尔夫人认为是他们能与之共事的人。随着苏联改革的深入,这一问题自行解决。失去社会主义阵营的支持,南非共产党一时难有作为。
第三个问题是多数原则。南非国民党认为有了多数原则,少数民族的权利可能受到践踏。他们要搞清楚非国大如何保护少数民族白人的权利。曼德拉的回答是《自由宪章》前言明确指出:“南非属于一切居住在南非的全体人民,没有黑人和白人之分。”

更重要的是,曼德拉坚持认为自己不是南非政府要谈判的另一方,与政府谈判的另一方只能是非国大,而自己只是他们谈判的促进者。这一原则被曼德拉贯彻始终。

1990年2月11日,曼德拉被无条件释放。1994年4月27日多种族大选,曼德拉当选新南非首任总统。自此各种族开始真正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分享政治权力。

然而众多黑人受害者提出要求清算白人种族主义政权犯下的暴行。曼德拉提出的方针是:以民族和解和团结为准绳,以宽容精神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996年4月15日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收集、调查和公布1960至1994年之间政治暴力事件和行为,听取暴力参与者、策划者的陈述,对主动陈述暴行者予以赦免,对暴行受害者予以补偿和帮助。委员会最后也以“非正当的方式”描述了非国大和其他黑人组织在正义事业中的某些事实和行为。

至此,南非的政治和解之路算是基本完成,而种族间的社会和解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曼德拉形象、黑人政治精神与新时代

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从曼德拉的政治贡献中可以知道,“用发动群众的武装斗争把白人统治者赶到谈判桌上”,是曼德拉的基本形象。然而,在苏东剧变之后的世界性“告别革命”浪潮中,“自由”与“和解”,便成为曼德拉形象的基本元素。有时“非暴力”也会以以讹传讹的形式掺入到曼德拉的形象中来。如果在曼德拉的“暴力与和解”的辩证法中,把非暴力看做曼德拉形象的元素之一,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曼德拉一直是把和解作为暴力的目的来看待的。

在新的时代,全球经济已经发展到主要经济体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程度。这要求这些经济体之间协商和谈判多于对抗。G20成员国覆盖全部大地区,它们之间的协商和谈判则足以揭示全球政治基本结构。在这种基本结构中,以非暴力精神为基础的南非政治和解,就显得更像是“和平与发展”主题的政治先知。

非暴力精神,确实是集中出自《新约》,但主要是作为社会精神和信徒德性而存在。这一原则在白人世界几乎从来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政治精神,至少在政治精神层面很少这样凸显过。也许可以说,作为政治精神的非暴力原则,首先是为黑人基督教世界所特有。

无可置疑的是,这种特有是经过双重建构的。一方面是白人牧师向作为一个种族被白人统治、奴役的黑人传教,首要的问题可能就是面对黑人的抵制和反抗。这样一来,基督教里作为社会精神和个人德性的非暴力精神,非常容易成为白人牧师向黑人传教的首要内容之一。这在曼德拉的自传中也可清晰地感受到。

另一方面,黑人长期被白人奴役和统治,而其所受的现代教育从一开始就是白人牧师所能给予的。正如曼德拉所说:南非黑人“部落人民所取得的进步是由教会学校促成的,获得成就的人也都是教会学校培养出来的,比如,我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政府部门文员和翻译人员、农业模范和警察。”通过上帝观念和基督教世界获得族群解放,便成为这个通过反抗似乎没有希望的种族或民族的最后希望。

作为政治精神的非暴力与作为社会精神、信徒德性、宗教美德的非暴力在实践中,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冲突的。作为统治者政治精神的非暴力,尚处在曼德拉作为首任总统的新南非的残酷考验中,其命运尚是未知之数。作为反抗者政治精神的非暴力,则要求坚忍不拔、坚持不懈,最后还是在武装斗争的帮助下,实现非暴力政治精神的政治目的。而作为宗教美德、社会精神的非暴力,则要求顺从,放弃反抗。

两者的冲突在曼德拉的婚姻中就表现得非常充分。曼德拉始终如一地献身于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和自由斗争,这让其妻子艾韦琳很烦恼。曼德拉试图说服她理解自由斗争的必要,她则试图说服曼德拉相信宗教信仰的价值,应该致力于家庭事情。曼德拉告诉她自己正处为国家服务的时候,艾韦琳则说,为上帝服务高于为国家服务。矛盾不可调和,以离异告终。

在曼德拉看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南非人民生活在两种体制中,一种是酋长体制。酋长职位既是部落生活的轴心,更是获得影响力、权力和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另一种便是教会。在曼德拉所成长的地区,牧师马蒂奥洛的知名度跟酋长是一样的。因为马蒂奥洛牧师掌握教会的无上权力,在涉及宗教事务时,他还成了酋长的上级和领导。

曼德拉及当时几乎所有的南非黑人贵族,都是这两种体制的继承者和统一者。曼德拉说:“那时,影响着我、占据着我的思想和行动的只有酋长职位和教堂。”这两种体制在南非就统一在作为政治精神的非暴力原则中。非暴力原则,一直是南非国大党的基本宗旨。该党于1912年由一些知名黑人和都市知识阶层为中心创建的。第一任主席为杜比牧师。当时称南非土著人国民大会,1925年改为现名。

中国人容易把非暴力原则与非暴力不合作原则混淆。其实在当时的非国大,这是两种相冲突的原则。非国大原来主要是采取请愿和诉讼的非暴力方式,维护非洲人权利。在南非的印度人甘地,提出非暴力不合作这一具有对抗性的反抗形式。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包括曼德拉在内的非国大青年领袖,想将非暴力不合作原则引进非国大,都曾引起激烈争论,一些老派领袖为此深感恐慌。原来的非暴力是不对抗的,而现在的非暴力具有对抗性;原来的非暴力主要服务于黑人上层,不发动群众,而现在的非暴力要服务于所有黑人,要发动群众。

在曼德拉的叙述中,他不认为非暴力是道德信条,但还是认为最终解决问题是和平方式;暴力用于反抗只是被强加的,暴力最终不能解决问题。他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是要确保和平的信念能够深深植根于人民的思想和做事的方法中……使用和平的手段可以让最坚定、最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人转变过来。所以,我们应该使用和平的方法解决问题。”

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非暴力与谈判、和解越来越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但是,从曼德拉的故事中,我们不能忽视两点:一点是南非和解是通过人民觉醒和武装斗争争取来的;一点是“和解”表述下所遮掩的问题,才是新南非的真正困难。

新南非黑人的政治成熟之路

美国宪法学家克鲁斯•阿克曼指出,革命成功的特征之一是短期内形成一个政治联盟,这个联盟一般足以动员各种力量支持宪政;如果领导集团抓住这个机遇,便可以为未来相当时期的发展设定规则。问题在于领导集团对未来相当时期的发展有基本准确的预判。

多种族第一次大选以来的近二十年里,南非似乎在各个方面恶化,种族冲突、贫富悬殊、阶级对抗、贪污腐败、治安恶化、健康恶化、失业率高、一党独大等问题在很多方面几近世界之最。了解南非真相的世人有时会义愤填膺,以至于否定曼德拉和新南非的意义。

其实曼德拉的政治和解成功,有点类似中国的辛亥革命,即统治集团族群人数占绝对弱势,在多数人族群的人民觉醒时不得不让步。问题在于多数人族群的人民觉醒带来的首要力量,是南非白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培育了越来越多的城市黑人,也即黑人工人阶级和职员阶级。以阶级革命为实质力量,以种族革命为总体力量,加上荷兰裔白人统治者的明智,南非只是完成种族的政治革命。

平心而论,一个长期被压抑的人突然解脱,便会疯狂释放,一个民族也是如此。刚从被奴役和被迫害中解放出来的黑人,会难以遏制地报复白人;黑人贵族会千方百计夺取白人的财产和资本;黑人统治者会急于求成,希望一夜之间改善黑人的生活、提高黑人的教育。总之,他们会利用新获得的多数人政治原则,疯狂地利用各种机会进行报复和补偿。

更重要的是,一个长期被歧视被奴役被隔离的族群,初次走入政治中心,领导一个现代国家,无论从族群的社会结构发育、民众智力教育和行为习惯、领导人培育、政治组织发育等,都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因此不能用曾经白人统治南非所取得的成就,来否定这20年新南非在新条件下所作出的努力。

黑人占南非人口高达76%,他们一旦走上政治中心,他们内部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就决定着新南非的基本结构。这些结构的演变,并非任何政策和宪法所能直接决定的。除非当初南非黑人不是作为一个整体同时获得政治解放,即部分黑人贵族与白人共同统治南非,也即不分黑人白人有色人,只根据教育程度和财产数量,逐步赋予政治权利。然而历史不能假设,当时的白人统治者并没有主动创造这样的政治进程。

应该说曼德拉已经充分利用自己的威望和智慧,最大限度地实现种族间的政治和解,但政治和解不等于社会和解,也不等于政治民主。这种政治和解只能是一人一票式选票权利上的平等。曼德拉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黑人的报复,成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以终止历史上具体的仇怨。种族间在历史中形成的抽象的仇怨,不是这样的政策行为所能消除掉的。我们只能说如果曼德拉没有设法消除那些具体仇怨,报复则可能更加猛烈,更加疯狂。我们也可以说曼德拉没有更好地预判到种族间非具体仇怨的严重性,以至于在宪政设计上只是更多地坚持形式平等的政治原则。

特别是是基于苏东剧变出现世界性告别革命,已无社会主义阵营支持南非革命道义及经济发展,获得世界资本主义支持便成唯一选择。曼德拉在狱中还坚持国有化政策,然而“美国商人对我们也施加很大的压力,迫使我们重新考虑国有化问题。从鼓励外国人来南非投资这方面看,我们不得不慎重重新考虑国有化问题。”特别是在瑞士达沃斯参加世界经济论坛,他“遇到了全球级别的工业领袖”,“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意识到了,如果我们希望获得投资,就必须重新探讨国有化政策。”正因为如此,非国大的社会主义政策部分大多数没有兑现,比如对矿山、银行和制造业实行国有化,比如土地改革,等等。

这无疑是加速黑人贵族转化为土地贵族和资产阶级进程。可以说这20年,就是完成这一转化进程的20年。因此,南非传统的阶级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未改善的资产阶级只是由白人变成黑人,而工人阶级依然是黑人。

因此,南非的核心问题,是南非黑人作为一个社会的结构发育和作为一个民族的政治成熟。前者需要社会结构革命,后者需要在前者基础上形成新的政治结构,并在新政治结构中产生新的政治领导群体。南非现在的政治领导集体,几乎都是曼德拉当年的亲密战友,都是白人种族主义政权下成长起来的。

新的政治领导群体,必须是在新南非政治经济环境中成长。在竞选政党体制中,新的政治领导集体应分属于不同且具有相当竞争力的黑人政党中,即不能独大的一党还只是个黑人政党,也即南非黑人必须出现势均力敌从而具有竞选价值的不同政党。新的政治领导集体走上政治道路遇到的问题,应是新南非所存在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并在这种问题意识中磨练自己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技能。在我看来,这种政治技能就是根据南非国情,创造属于南非的广义社会主义、广义市场经济和广义资本主义的混合形态。换言之,在同一个不可选择的相关联的历史结构中,作为政策的社会主义、作为政策的市场经济和作为政策的资本主义,在同一结构的不同环节中进行不同的混合。这也是非暴力政治精神在未来的真实考验。

这一过程可以努力促进,但不能急于求成。历史便是如此。

Tuesday 14 January 2014

THE JAIS RAID ON THE BIBLE SOCIETY OF MALAYSIA IS WRONG AND ILLEGAL - MCCBCHST

THE JAIS RAID ON THE BIBLE SOCIETY OF MALAYSIA
IS WRONG AND ILLEGAL

Press Statement of The Malaysian Consultative Council of Buddhism, Christianity, Hinduism, Sikhism and Taoism (MCCBCHST)

9 January 2014


The Malaysian Consultative Council of Buddhism, Christianity, Hinduism, Sikhism and Taoism (MCCBCHST) deplores the JAIS raid on the premises of the Bible Society of Malaysia (BSM) and to confiscate the Bahasa Malaysia Bibles.

The raid by JAIS is wrong and illegal and void as it went beyond what is permitted by Article 11(4)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which is the highest law in the country. Article 11(4) only allows laws to be enacted which control or restrict the propagation of any religious doctrine or belief among persons professing the religion of Islam.

Thus, unless there is propagation of other faiths to Muslims, Article 11 (4) cannot be invoked and it will be out of its ambit.

The relevant Selangor State Enactment, that is, "non-Islamic Religions (Control of Propagation amongst Muslims) Enactment, 1988 in its Preamble notes that it is enacted under Article 11(4)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Thus the State Laws enacted must conform to Article 11(4).

But, Section 9 of the Selangor State Enactment, provides for a general blanket ban on non­ Muslims from using certain words including "Allah", even usage amongst themselves and even where there is no propagation of other faiths to Muslims involved.

Thus, Section 9 is clearly not supported by Article 11(4) and neither is it within the ambit of the said Article. Thus, clearly Section 9 is clearly ultra vires to Article 11(4). This is because Article 4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provides that any law which is passed after Merdeka Day and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is void to the extent of that inconsistency.

SEIZURE OF BIBLES

State Executive Councillor for Selangor Islamic Affairs as reported in the media that the seizure of the Bibles is not wrong and it was done in accordance with SOP.

It is trite law that JAIS has only Jurisdiction over Muslims. Therefore the SOP will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at law.

Here we are saying that Section 9 of the Selangor Enactment on which JAIS is relying is void and not within the ambit and not supported by Article 11(4).

Where there is conflict, the Highest Law (Federal Constitution) must prevail.

To make matters worse for JAIS, Section 9 of the Selangor State Enactment 1988 was considered in detail by the High Court in the same case where it held Section 9 must be read together with Article 11(4) and therefore there must be propagation of other faiths involved, otherwise Section 9 could not be used. These arguments by the High Court was not considered by the Court of Appeal recently.

Law expert Prof. Datuk Shad Faruqi: "Constitutional Law was above all other laws. JAIS had no right to carry out the raid as the State enactment has to be read in the light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He said the State Government may pass the law but only the police or the authorities could carry out the enforcements. If there was any offence under the enactment, then JAIS should have reported to the police and let them decide on the action" (See Malay Mail of 8th Jan. 2014.)

Therefore, MCCBCHST calls on JAIS to refrain from abusing its powers. It has no power over non-Muslims. The highest law of the land, in Article 11 (3)(a) gives right to each religion "to manage its own religious affairs". No religious body should try to police another religion.

For the sake of our beloved country and to maintain peace and harmony, all religions must adhere to Article 11(3) and not to interfere in the affairs of another religion.

Click here to download the original document.

Monday 13 January 2014

拜登到北京会晤习近平 安倍沦为中美交锋炮灰

拜登到北京会晤习近平
安倍沦为中美交锋炮灰

原标题:中美交锋再过一个回合  安倍沦为炮灰

作者 / 来源:禔靖 /《多维新闻》

拜登随行官员:拜登习近平关系无可替代

美国副总统拜登(Joe Biden)北京时间12月5日下午结束访华前往韩国。总体来看,拜登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私人关系热络,大大盖过议题分歧。就外界期待的关于中国防空识别区问题,拜登并未得到中方丝毫让步。两国因识别区问题引发的紧张关系暂时告一段落。安倍政府绑架美国施压北京的做法再次失败,成为此次中美交锋过后的炮灰。

从拜登此访可以看出,奥巴马政府已经意识到,东海领土之争始终是一个烫手山芋,一味地靠向日本不符合美国利益。美国更关心的还是自身的对华贸易和朝鲜核问题,这一点从中共官方和白宫在公布拜登访华成果的节奏和侧重点上就可以看出。拜登离开北京前,白宫还特意发表了通报,强调美中强化在气候、能源以及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经济合作。

习近平和拜登总共举行了至少三次会晤,时长5个半小时。其中,在近2个小时的单独会晤和近2个小时的晚宴中,两位领导人只有个别助手陪同,所谈议题集中且详细。

美官员称,拜登对三中改革印象深刻,询问了诸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利率的自由化及改革和公平竞争”等三中改革细节以及推进改革的时间框架和方式。拜登最后向习近平表示,三中改革也有利于深化和强化美中双边经济关系。藉此,两人还讨论了两国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拜登还简单询问了中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并未给予详细答复。

拜登此行重点谈朝鲜

拜登和习近平原本计划45分钟的会谈最后延长至2小时,外界猜测是针对东海局势。但美方事后透露,两位领导人花了很多时间在讨论朝鲜问题,包括两国为解决朝鲜核问题所作出的努力,近来媒体报道的朝鲜内部局势,以及伊朗核初步协议对朝鲜的示范或暗示。双方重申朝鲜半岛必须实现无核化。美官员认为,国际社会施压和外交对话双管齐下促使伊朗回到谈判桌并最终达成建设性协议,这同样适用于朝鲜。

美官员称,外交施压的影响在伊朗核问题上就有体现,中国等许多国家对这种施压的可信度也是强烈认可。考虑到两国的明显差异,朝核和伊核虽然不在一个严格的 “模板”内,但解决这两个问题的“逻辑”是一样的。P5+1谈判达成了伊朗核问题的初步协议,美国也希望能同中国以及其他六方会谈国家一道,促使朝鲜更加 理性。

私人关系压过美日盟约

相比在中国的高调、热情接待,拜登在日本并没有儿子及孙女伴随参加活动,也没有同安倍政府发表所谓的联合声明,对于军方强调的《日美安保条约》,拜登更是只字未提。但在中国,拜登一家三代受到中共的热情接待。

美官员在北京表示,拜登和习近平举行了非正式、坦率的会谈,时常会拿此前成都的访问和洛杉矶的访问来活跃气氛。两位领导人做到了真正的放松,即便双方触及一些棘手议题,也毫不回避就此举行非常直接的讨论,有些议题一天可能都要谈及两三次。晚宴席间,拜登和习近平的交谈更私密,议题涵盖政治、历史、国家治理等话题。

事后有拜登随行官员称,自己第一次经历拜登会晤习近平,对两位领导人之间的这种关系感到惊讶。两人彼此都很随意、舒适,在分析和了解彼此的基础上,双方都非常愿意和对方以一种私人、忆轶事的方式讨论问题。美官员还透露,就两国领导人进行广泛沟通,拜登—习近平组合真是无可替代的。

拜登之行没有满足安倍

中国外交部在拜登离开之际就东海防空识别区表示,中方领导人已向拜登强调,中方此举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美方应采取客观、公允的态度予以尊重。而据拜登随行官员透露,拜登4日在北京并未公开要求中国撤销东海防空识别区,而是在和习近平的单独会晤中提出美方关切。

安倍利用拜登计谋落空

美官员4日称,拜登向习近平表明,美国期待中方能够采取措施降低紧张局势,避免该识别区的强制性措施引发危机;拜登也希望中方能够同日本等其他相关邻国建立沟通渠道,以避免误判、事务和局势升级的风险。而习近平同样也全面阐述了中国立场,并在当天的两次会晤中详细解释了中方就这些问题的“思考”。

但美国官员最终解读认为,习近平“听取”了拜登所提出的立场,现在取决于中国在接下来几天或几周采取措施缓解紧张局势,包括避免一些导致危机发生的强制性举动。美国及其他国家对此拭目以待。所以,当前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中国。

美国官员在北京强调,副总统拜登的目的就是要确保紧张局势的缓和,从而降低危机、错误或误判的可能性,这也是拜登今后判断此访成果的方式。不过,美方同时强调,并不是拜登离开就可以马上看到中方变化,而是需要一段时间看此次对话的效果。

根据美方判断,中方宣布识别区并非是最近才作出的举措,并不是一次“膝跳反应”式的做法,而是中方为保护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进行的长期努力,而保护主权和领土 完整也是习近平本人强力维护的核心利益。但是,就拜登言辞是否被北京视为干预中日争端,美方官员表示,没有感觉到中方对拜登直接的表述有任何反对之意。

随后,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Chuck Hagel)4日在华府被问及是否坚持中方必须撤销识别区,他的回答显示美国立场已经大幅度转弯。他说:“不是说防空识别区有什么新鲜或特别的,我们最大的关切在于(中国)未在国际上作任何咨商就单方面而且立即就设立了。”

美方就识别区态度的突然转变与拜登在华实际对话有关。此前,安倍政府为了利用拜登逼迫北京撤销识别区下足了功夫,但是美国还是意识到,中国对识别区这一战略性举动不可能作出调整,过度替日本站位根本不符合自身利益。

拜登深知中美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复杂性,所以不会因为某个议题而绑架其他议题,这也彰显了两国关系的日趋成熟。

而从对朝鲜问题的高度关注可以看出,奥巴马政府继叙利亚危机及伊朗核初步协议达成以来,朝鲜核问题对于美国来说更重要,在这一方面,中美也存在合作共识,有利于增进两国互信,并提升其他热点议题上的合作。就钓鱼岛问题,美国当前能够做的就是提防安倍,避免被其绑架,同时呼吁中日对话,尽量将这一不稳定因素引发紧张及冲突的可能性降至最低点。

通告 Notification

安华接受CCTV独家专访 

点击下图,观赏视频




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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