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4 December 2012

马来人有特殊“权利”吗?

马来人有特殊“权利”吗?
柯嘉逊博士(马来西亚人民之声顾问)
2012年12月6日



人民之声-柯嘉逊
我们经常听到巫统必须“捍卫马来人的权利”的叫囂。这些叫囂来自捶胸咆哮的极端右派种族主义者,更多的是来自历届的巫统大会。巫统高层领袖们和主流媒体,甚至那些更了解情况的人,似乎沒有兴趣纠正这些人滥用“马来人权利”的词语。恰逢世界人权日即将到来,我们借此机会,好好弄清楚 “权利”和“优惠”两者之间的差异。

全国人民都享有权利。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原住民以及其他族群都享有同样的人权。我国《宪法》第二章的“基本自由”章节保障了这些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被剥夺的,并独立于当今的政府。因此,这些权利不只是受到我国《联邦宪法》的保障,同时,也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我国的马来人是否能根据《联邦宪法》第153条对“马来人”一词所作出的规定,而拥有特殊“权利”呢?

应区分“权利”和“优惠”

“权利”的定义是“拥有某事物的资格”。这和《宪法》所赋予的“优惠”(privilege)或“许可证”(licence)是有很大差异的。所有的马来西亚人都有权利拥有人身自由、平等权利、行动自由、言论自由、集会与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其他权利。

但是,“优惠”不是权利。优惠是可以被撤销的,因为优惠是附带有条件的。一旦预期的结果已经实现了,就可以取消优惠,但是“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马来人的特殊地位”

《马来西亚宪法》从来沒提到“马来人的权利”。《宪法》第153条只提到“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宪法纳入第153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刚争取到独立的时候,纠正或改善马来族群在经济领域、公共服务的弱势地位,以及解決他们的贫穷问题。(敦苏芬:“《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简介”KL1972:245页)

第153条第(1)款阐明:
“最高元首有职责依据本条文的规定,保障马来人以及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的特殊地位,以及其他族群的合法利益。”

第153条(2)款阐明:
最高元首必须确保“在公共服务的职位……、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培训优惠、或联邦政府所赐予的特殊设施、联邦法律下所需要的贸业或商业准证或执照等方面,保留元首认为合理比例(笔者强调)的份额,给马来人和婆罗洲土著(始自1963年)…… 。”

条文第(4)款还清楚阐明:
在行使《宪法》和联邦法律下的职责时,……元首不可剥夺任何人所拥有的公共服务职位,或继续享有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培训优惠,或任何人所享有的特殊设施。

“固打制”遭滥用

1969年所发生的“513”种族冲突事件,使巫统党內的新统治阶级,为我国造就了一个既成事实。巫统党內新统治阶级极力宣扬“土著主义”思想,以达致其民粹主义的计谋。同样的,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从未提到“土著”(bumiputera)这个字眼。(“bumiputera”在马来语中原意是“土地的王子”)

1971年初,国会通过修改《宪法》。在《宪法》第153条文下,增加了一项新条款【即:第(8A)款】:
“……如果提供马來西亚教育文凭,或同等程度以上教育的大学、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当局,所能提供的任何学科学额,少过有资格申请入学者的数目时,最高元首有权力根据这条文,向有关当局发出必要指示,确保有关当局为马來人及沙巴与砂拉越土著,保留元首认为合理(笔者强调)比例的学额,而有关当局必须遵从这指示。”

这就是过去40多年来,我们长期所忍受的“固打制”。一直以来,固打制为我们制造了那么多的争议。严格来说,巫统所屡屡提及的1957年独立时的“社会契约”,肯定不包含第153条下的第(8A)款。

如果我们更加仔细地分析这一条款,它绝对不是允许公然肆无忌惮进行种族歧视的王牌。一个例子就是,它并沒完全授权如玛拉工艺大学那样的教育机构,进行种族歧视的收生情况。犹记得,在2004年的巫统会员大会上,时任高等教育部长沙菲沙烈如是宣称:

“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妥协……我们绝对不允许任何非土著进入(玛拉工艺大学)就读!”

如果任何受害者以玛拉工艺大学或其他玛拉教育机构的种族歧视的收生制度为由,把政府控上法庭,试想法官将如何诠释第153(8A)条款【即:“……向有关当局发出必要指示,确保有关当局为马來人及沙巴与砂拉越土著,保留元首认为合理比例的学额(笔者强调)……”】。玛拉工艺大学纯粹只招收土著的收生制度,是对“固打制”以及政府扶弱政策的嘲讽!

“扶弱政策”的原则和目的

我国扶弱政策和其它国家(如美国)的扶弱政策相比之下,两者之间显然格格不入:

原则1:美国的扶弱政策旨在纠正自古以来在美国被边缘化的群体,如:黑人少数民族所面对的、非常显眼的歧视问题;相反地,马来西亚的扶弱政策则是由主导政治的大多数马来精英分子所制定的,受益群体则是整个马来族群,不论其个人财富多寡和地位高低。

原则2:任何群体所获得的特别待遇(如美国所实施的扶弱政策)应有具体的目标、配额和“日落”法律(即:定期废止法),而不像马来西亚新经济政策的“永无休止”,其终结仍遙遙无期。

原则3:美国的扶弱政策,基本上,不同于马来西亚所形容为“特殊权利”的扶弱政策。其实,美国的扶弱政策旨在进行政策调整,以纠正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并且,一旦达到目标,政策就有终结的时限。
原则4:马来西亚对“马来人”(作为主要目标的群体)所下的定义,是不精确的。根据这个定义,非马来族的任何穆斯林,都可宣称自己是扶弱政策的受益人,因而引起混淆。

原则5:在美国,扶弱政策所涵盖的范围,延伸到所有受歧视的群体,如:妇女、西班牙裔和其他少数群体。但是,在马来西亚,只有“土著”(“土地的王子”)才是扶弱政策的受益人;而最贫穷、最被边缘化的原住民群体,作为这片土地最早的居民,却被排挤在这项政策之外,不享有特殊优惠。

两种“扶弱政策”的对比

美国和马来西亚两种扶弱政策起源的巨大差异,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在美国,扶弱策是受压迫、被践踏的黑人在1960年代展开民权运动所取得的成果,而马来西亚的“马来人特别优惠”则源自“分而治之”的英殖民政策。英国人的统治策略是全面扶植马来封建精英,并将人民分化为相互对立的“土生马来人”与“中国和印度移民”。因此,在公务员聘用方面,马来人受到优先考虑。华人和印度人则被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直到紧急状态时期,才产生一个包容华裔和印裔资产阶级的政治方案。

英殖民政府在二战后,从马来联邦(1946年),经《马来亚联合邦协议》(1948)到《马来亚联合邦独立协议》(1957年)所面对的宪制危机,导致他们搞政治阴谋,把涉及“马来人特殊地位”的第153条文纳入《联邦宪法》。

跟美国的扶弱政策具有强烈对比,马来西亚的扶弱政策不仅涵盖高等教育,而且还包括马来保留地,以及在公共服务、执照、准证、奖学金、和补助金等方面的“固打”制。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是,有能力购买屋价超过100万令吉房屋的土著,居然在购屋时可从房屋市价中获取折扣。试问:美国的一名黑人是否也可以享有这种优惠?

1971年的新经济政策,造就了一个巫统新统治阶层。他们完全控制了马来西亚经济的最高领域。他们所控制的领域包括银行、种植业、石油和天然气、地产等。其中一些领域甚至被他们所垄断。在美国,你肯定找不到具有这种地位的黑人。

到了1990年,新经济政策显然已经达到了土著占有30%股权的目标。然而,巫统精英不断地继续利用这项政策,从中获取利益。这项政策的终结,似乎遙遙无期。这项种族歧视政策,除了给巫统精英带来好处以外,还可推行民粹主义,有助于巫统精英争取马来人选票;同时,把非马来公民描绘成不可以享有这些特别优惠的“外来移民”。

在马来西亚,已进行彻底阶级分化的马、华、印各族群社会里,实行这样的扶弱政策,显然是不合理的。我国原住民族群,还沒经历过跟其他族群相似规模的阶级分化。但是,他们却享受不到这类“特别优惠”!

以阶级或需要为根基的全新扶弱政策

1990年是新经济政策实施的最后期限。这个期限已过,我国早就应该实施一个达致社会公正、以阶级或需要为根基的扶弱政策。因此,如果马来人主要从事于农业领域,我们所实施的政策,应有利于贫困的马来农民阶级,而不是有利于富有的马来地主阶级。只有通过这样的非种族性政策,政府才可以向人民证明,它推崇社会公正、公平、民主, 并确实在实践“一个马来西亚”的承诺。

马来西亚的种族歧视政策,尤其是始自1971年的新经济政策,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成本和严重后果。它已造成我国严重的种族两极化,以及代价昂贵的人才外流。

马来西亚华裔工人阶级大部分转到私人领域谋生,远离公共领域中种族歧视的恶劣环境。然而,许多印裔工人阶级则沒那么幸运。他们发现自己在马来西亚已被边缘化了,特别是在传统园丘经济消失之后。

2007年爆发的兴权会运动这个社会现象,就是社会问题即将爆发的一项警告和预兆。花在实施马来人特别优惠的成本也给马来族群内部,带来了更为不平等的现象。马来上层阶级分子在搜刮绝绝大部分的利益和机会。

因此,在这2012年人权日之际,马来西亚人应该明白“特别优惠”的暂时性特征,而必须争取回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为了实现一个真正的“一个马来西亚”,大家不应再对特定族群的所谓“权利”(“rights”)感到混淆,进而致力于团结全民,通过以下途径,消除制度性种族主义:

- 纠正现行的经济和教育政策,一切特别优惠政策必须以需要、领域或阶级为根基,而不以种族为根基;原住民、被边缘化和贫困的群体应享有优先权;
- 实施根据绩效(而不是根据种族)招聘和录用民事服务和武装部队人员;
- 正式签署《消除种族歧视国际公约》(CERD)。

1 comments:

Special rights for any particular race is certainly against the National integration and constitution. Dare them to speak clearly in their election campaign and expose their intrigues to the people of all races! wosisa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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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接受CCTV独家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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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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