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7 August 2008

[information] 1957-1988年司法独立备受尊崇

作者/杨培根 Aug 13, 2008 05:51:33 pm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408

按:本文是作者以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会代表的身份7月12日应邀出席砂拉越民主行动党美里支部庆祝火箭登陆砂州30周年纪念晚会的演讲部分内容。

【培根说法/杨培根专栏】2008 年3月8日第12届全国大选前发生了林甘短片事件,揭发令全国震惊的司法丑闻,暴露长期以来被掩盖的司法危机。为了让读者更了解如何会发生1988年司法危机,笔者特撰此文,简述司法危机发生前的司法独立的情况;只有了解过去,才能理解目前令人担扰而急需改革的司法状况。

什么是“司法危机”?

还未谈到司法危机来龙去脉以前,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司法危机”?“司法危机”就是司法制度出现了严重问题,进而威胁国家的民主体系。国内的法官和法院出现了大问题,不能为人民伸张正义,民主制度不能正常操作。

用法律话语来说,司法独立已遭严重侵蚀;三权鼎立的民主大厦随时可能坍塌,造成民主走向死亡。

司法独立被摧毁,可以说等于民主的死亡,因为三权分立基本原则是民主社会的根基。独立的、不受政府和国会干扰的司法,是民主三大支柱(即政府,国会,法院)中最重要的一个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民主制度情况特殊,国会和政府两个重大机关早已合二为一,唯一能维持民主体系的支柱,就是独立的司法。失去司法独立,民主大厦坍塌,是时间问题。

独立后:我国司法独立的情况

我国的司法制度,源自于英国的司法体系。司法独立,是英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殖民统治时期,我国就采用了司法独立的原则。1957年独立后,我国一直都在沿用这个优良传统。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简单说来,就是:政府不得干预法官的职权和工作,国会也不得损害司法的职权。国家的三个主要机关:法院,国会,政府(行政)是平起平坐,不分高低的。

1957年8月31日独立后,我国就严格遵循司法独立的原则。我国的著名法官苏菲安(Tun Suffian),在他担任最高法院院长期间,尽其所能严格执行司法独立的原则,这可以从下列几个判案见其一斑:

1961年联盟金保国会议员案:执政党联盟金保国会议员因竞选贪污被判罪名成立,而失去国会议席。

1966年加隆宁甘案:政府欲罢免砂拉越加隆宁甘首席部长职,但宁甘诉诸法院;法院宣判政府败诉,罢免宁甘不合法。

1975年范俊登案:在野党(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被控煽动,罪名成立。他提出上诉,上诉期间,选举委员会欲举行补选,但法院宣判上诉期间,不得举行补选。在野党议员范俊登保住了议席。

1978年雪州大臣哈仑案:执政党要员、雪州大臣哈仑因被控贪污,罪名成立,得坐监六个月;他仗着权势,以巫青团软禁为借口,想违抗庭令不服刑。法院下令,必须服刑。

1982年莫达哈欣案:文青体部长莫达哈欣被控谋杀,罪名成立,身为执政党巫统的部长也得面对死刑;后来,向苏丹求请,免于一死,减刑为终身监禁。

另外,独立初期,在一个1962年的案件中,汤申法官曾说过一段体现司法独立的话,内容大意是:“如果公民不喜欢政府,可通过宪制途径换政府;这不等于‘不效忠’,因为效忠对象是祖国,而不是当权者。”

马哈迪掌政初期的“豪言壮语”

掌政初期,首相马哈迪曾发表一些尊重司法的言论,他承诺将保卫司法独立。1982年10月26日,在亚细安法律大会上,马哈迪发表谈话说:

“我将时时刻刻尊重司法,不期望法院支持政府或反对政府。法院必须支持《宪法》和法律。期望司法无畏无惧,毫无拘束地裁定我们的过失。法院必须根据法律,证据法和程序法。我们一定会尊重法官判词。”

1985年,马哈迪在另一场合中也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很幸运,因为我国的司法界是正直和清廉的。我们很幸运,我国的‘司法’是独立于‘行政’的。我们很幸运,在司法界我们拥有的是:具有高度专业才能及高度道德水平的人材。”

可是,这只是“昙花一现”,好景不常。曾几何时,马哈迪就显露出另一面,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在他眼中,法官变了,而不是他自己变了。他认为,法官有意偏向某方,即反政府那一方。马哈迪从此对司法不满,认为司法独立是他执行其政策的绊脚石。

坚持司法独立的重要案例

掌政期间,马哈迪逐步摧毁我国的司法独立;但是在1980年代的司法界,还有一些较为正直清廉的法官,他们坚持司法独立,不受行政所左右。以下一些重要判例,能显示1980年代,司法独立还未完全被摧毁:

1986年:柏特生记者案(自然公正)
1987年:林吉祥起诉首相案(言论藐视法院)
1987年:“国民觉醒运动”马来文月刊案(准证)
1987年:英雄银行案(借贷不当)
1988年:友乃德工程一案(南北大道)
1988年:巫统党争一案(UMNO 11)
1988年:加巴星一案(NibongTebal)

(一)1986年柏特生(Paterson)一案

《亚洲华尔街报》(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驻马记者柏特生,报道了当时财政部长与副内政部长企图垄断世界锡米市场,导致国家巨大亏损。

首相怪罪记者蓄意“破坏我国经济”(究竟是谁在破坏我国经济?谁是始作佣者?肯定不是记者)。1986年8月26日,政府禁止《亚洲华尔街报》在我国出版三个月,柏特生的记者工作准证被吊销了。

沙烈阿巴斯听审这个案件后,宣判政府没提供机会给柏特生辩解,就吊销他的工作准证,违反了自然公正法则。由于这项举措不合法,所以政府败诉。

从这个判例可以看出,法院并没因为案件涉及政府就判政府胜诉。这个案例至少证明,当时我国确实存在着司法独立。

(二)1987年:林吉祥起诉首相案

柏特生案件审结后,马哈迪在某个场合曾说过一段违反三权分立原则的话:“如果法院经常不根据国会的意思诠释法律,我们就得找出一个办法,使这些法律必须按照我们的意愿诠释。”

为此,在野党领袖林吉祥起诉前首相马哈迪,指责他的言论有藐视法院之嫌。虽然林吉祥败诉,但是承审法官哈仑说过一句话:“首相误解了三权分立的功能,显得他混淆不清”。

(三)1987年:“国民觉醒运动”出版马来文月刊案

“ 国民觉醒运动”是推动我国社会改革的民间组织,它向政府申请出版马来文版《激流》月刊(Majalah Aliran)。当时的内政部长马哈迪不批准,但是高庭哈仑法官在司法审查案件中,宣判国民觉醒运动胜诉,可以出版马来文月刊。法官说:“虽然部长有绝对的自由裁夺权,不过,他所作的决定必须受到司法审查”。这是一起坚持司法独立的判例。

(四)1987年:英雄银行(Perwira Habib)案

英雄银行董事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理由是他负责银行贷款部,但贷款程序不当,使银行蒙受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认为占有46%银行股权的武装部队“可能诉诸暴力行动”;但法官哈仑判决,政府提出的理由“不足为信”,因此不应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他。

(注:可惜的是,最高法院后来推翻高庭判词,反而判定:法院不得审查政府扣留他的原因。当时,沙烈是参与聆审的法官之一,作出这起对司法独立不利的最后判定,是他的败笔之一。)

(五)1988:友乃德公司承包南北大道案

友乃德工程公司(United Engineers)是巫统间接控制的公司,这家公司承包南北大道的工程,而这项大工程需花马币34亿元建设。原来,巫统首先控制了另一间哈地布迪公司(Hatibudi),而哈地布迪则控制了友乃德工程公司。

马哈迪和数名巫统部长是哈地布迪公司的信托人,就是说虽然法律上,巫统不是这些公司的直接股东,但实质上巫统间接承包南北大道的整个工程。

为此,林吉祥(右图)向高庭申请禁令,阻止政府和友乃德签下承包南北大道工程的合约;可惜,高庭法官约瑟(Edgar Joseph)判定林吉祥败诉,无权起诉政府(没有法律地位兴讼)。

林吉祥上诉,上诉庭三司会审,结果上诉得直,林吉祥有权要求法院禁止友乃德签约承包南北大道工程。友乃德工程公司不服,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取消禁令;不过,不得要领,友乃德败诉。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以三对二多数票最终判决:林吉祥败诉,无权起诉政府。

饶有兴趣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把参与听审的所有法官人数加起来,共有10名法官,其中多数法官(即六名法官)认为,林吉祥有权起诉没政府;只有少数四名法官(即1+3)认为林吉祥没有诉讼权。根据多数法官的意见,林吉祥应胜诉;但依据法律程序,最高法院宣判他败诉。

值得一提的是,沙烈是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之一,可惜的是,他采取了对人民不利的立场,认为林吉祥没有诉讼权,导致林吉祥败诉。从此,南北大道征收不合理的高昂过路税,给人民带来了长期的烦恼和困难。

这又是被革职前的沙烈的一大败笔,他帮了巫统一个大忙,却长期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时至今日,相信他会感到后悔莫及。

(六)1988年UMNO 11巫统党争案

UMNO 11是巫统内部派系斗争引起的案件,当时巫统分成两个派系,即:马哈迪派和东姑拉沙里派,对垒分明。在巫统主席选举中,马哈迪险胜东姑拉沙里43票(761票对718票);拉沙里不服,通过11名支持者(UMNO11)到法院申请宣判选举无效,理由是有些未注册的巫统支部也参加选举投票。拉沙里派要求重选。

可是,高庭法官哈仑不是根据他们的要求,宣判巫统党选无效,而是宣判整个巫统不合法;理由是,既然有些支部不合法,总部也就不合法。这么一来,巫统变成了一个不合法团体,必须解散。

针对哈伦法官宣判巫统为“不合法社团”的判词,东姑拉沙里派系不满,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面对这个关系巫统领袖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案件,最高法院院长沙烈(左图)决定,应由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一同会审。

此案的最终判决非同小可:审判结果将决定马哈迪的政治生涯。就因为这个缘故,前首相马哈迪不愿接受这样的安排,以致设法革除沙烈的最高法院院长职位。

哈密奥玛后来被委为审判沙烈的仲裁庭主席。沙烈被革职后,由哈密奥玛接任院长职。哈密奥玛一上任就决定,UMNO 11巫统党争案改由他委任的五名最高法院法官听审;这五名法官裁定:既然巫统因不合法而不复存在,巫统重新举行党选的问题就不存在了。这意味着,东姑拉沙里派申请宣判巫统党选无效的UMNO 11案失败了。

(七)1988年:加巴星一案

民主行动党党要卡巴星在1987年茅草行动中被扣留,他在扣留期间申请人身保护令。他指出,在他面对的六项控状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控状指责他曾参加槟城的集会,但有证据证明,他当时不在槟城,而是在另一市镇办案。

法官宣判:在这和情况下,政府发出的扣留令不合法,应释放卡巴星。在判词中,法官指责“政府办事态度漫不经心,太草率”。

卡巴星被释放后,趋车北上回槟城,但是他的自由是短暂的,因为九小时后,刚抵达高渊小镇,政府再次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他。

后来,最高法院推翻法官决定释放卡巴星的判词;卡巴星因此被政府以《内安法令》扣留了一段时间。

就卡巴星再次被扣留事,已被革职的沙烈抨击政府藐视法治;他问道:这个判决虽然根据现行法律是“合法的,但合理吗?”(见Tun Salleh,K Das合着《救救正义》)

0 comments:

通告 Notification

安华接受CCTV独家专访 

点击下图,观赏视频




工委会议决:将徐袖珉除名

人民之友工委会2020年9月27日常月会议针对徐袖珉(英文名: See Siew Min)半年多以来胡闹的问题,议决如下:

鉴于徐袖珉长期以来顽固推行她的“颜色革命”理念和“舔美仇华”思想,蓄意扰乱人民之友一贯以来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政治立场,阴谋分化甚至瓦解人民之友推动真正民主改革的思想阵地,人民之友工委会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和验证,在2020年9月27日会议议决;为了明确人民之友创立以来的政治立场以及贯彻人民之友现阶段以及今后的政治主张,必须将徐袖珉从工委会名单上除名,并在人民之友部落格发出通告,以绝后患。

2020年9月27日发布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精神患者的状态

年轻一辈人民之友有感而作


注:这“漫画新解”是反映一名自诩“智慧高人一等”而且“精于民主理论”的老姐又再突发奇想地运用她所学会的一丁点“颜色革命”理论和伎俩来征服人民之友队伍里的学弟学妹们的心理状态——她在10多年前曾在队伍里因时时表现自己是超群精英,事事都要别人服从她的意愿而人人“惊而远之”,她因此而被挤出队伍近10年之久。

她在三年前被一名年长工委推介,重新加入人民之友队伍。可是,就在今年年初她又再故态复萌,尤其是在3月以来,不断利用部落格的贴文,任意扭曲而胡说八道。起初,还以“不同意见者”的姿态出现,以博取一些不明就里的队友对她的同情和支持,后来,她发现了她的欺骗伎俩无法得逞之后,索性撤下了假面具,对人民之友一贯的“反对霸权主义、反对种族主义”的政治立场,发出歇斯底里的叫嚣,而暴露她设想人民之友“改旗易帜”的真面目!

尤其是在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课题上,她公然猖狂跟人民之友的政治立场对着干,指责人民之友服务于中国文宣或大中华,是 “中国海外统治部”、“中华小红卫兵”等等等等。她甚至通过强硬粗暴手段擅自把我们的WhatsApp群组名称“Sahabat Rakyat Malaysia”改为“吐槽美国样衰俱乐部”这样的无耻行动也做得出来。她的这种种露骨的表现足以说明了她是一名赤裸裸的“反中仇华”份子。

其实,在我们年轻队友看来,这名嘲讽我们“浪费了20年青春”[人民之友成立至今近20年(2001-9-9迄今)]并想要“拯救我们年轻工委”的这位“徐大姐”,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年前的上个世纪。她初始或许是不自觉接受了“西方民主”和“颜色革命”思想的培养,而如今却是自觉地为维护美国的全球霸权统治而与反对美国霸权支配全球的中国人民和全世界各国(包括马来西亚)人民为敌。她是那么狂妄自大,却是多么幼稚可笑啊!

她所说的“你们浪费了20年青春”正好送回给她和她的跟班,让他们把她的这句话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人民之友>4月24日转贴的美国政客叫嚣“围剿中国”煽动颠覆各国民间和组织 >(原标题为<当心!爱国队伍里混进了这些奸细……>)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篇文章作者沈逸所说的“已被欧美政治认同洗脑的‘精神欧美人’”正是马来西亚“公知”及其跟班的精神面貌的另一种写照!




[ 漫画新解 ]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马来西亚
"舔美"狗狗的角色

编辑 / 来源:人民之友 / 网络图库

注:这“漫画新解”是与《察网》4月22日刊林爱玥专栏文章<公知与鲁迅之间 隔着整整一个中国 >这篇文章有关联的,这是由于这篇文章所述说的中国公知,很明显是跟这组漫画所描绘的马来西亚的“舔美”狗狗,有着孪生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

欲知其中详情,敬请点击、阅读上述文章内容,再理解、品味以下漫画的含义。这篇文章和漫画贴出后,引起激烈反响,有人竟然对号入座,暴跳如雷且发出恐吓,众多读者纷纷叫好且鼓励加油。编辑部特此接受一名网友建议:在显著的布告栏内贴出,方便网友搜索、浏览,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谢谢关注!谢谢鼓励!












Malaysia Time (GMT+8)

面书分享 FB SHARE